这小小的、因为口角而起的冲突,消弭于无形之间,全然没有被秦蔻注意到。
一点红非常淡定地收回了自己冷飕飕的目光,与她说了两句小话,也全然没有要提醒一下的意思。
江湖上的人,当然动辄就是把“江湖规矩”挂在嘴边的,一点红走南闯北十多年,什么人都见过、什么话都听过,对这“江湖规矩”却不屑一顾。
什么叫江湖规矩?
秦蔻的发言,的确惹到了那几个镖师,因为说评书显然在他们眼里是供人取乐的玩意儿,但叫一点红说,大家都是乙方谁比谁高贵呢=。=
况且,难道真的彬彬有礼,说话像抹了蜜一样的人,就能在江湖上受到礼待了么?那怎么可能,每年死在刀口之下的人,那可是有极多都是连武功都不会、一瞧见江湖人就唯唯诺诺、恨不得跪下来喊一声亲爷爷的普通人。
说到底,江湖上的规矩其实就一条,也是最简单地一条——那就是看谁的武功好。
谁的刀快、谁的剑利,谁杀人的技术更高超,谁的话就是规矩。
一点红自己就是个飞扬跋扈的主儿,雇主花钱要他杀人,得恭恭敬敬地请他,他不乐意出手时,谁都没法子要他出手,谁若是出言侮辱于他,那不好意思,管你是谁,拿命来吧。
这就是他的规矩,也就是秦蔻的规矩,该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收敛?收敛个屁!
桌上的其他人当然也是这么想的。
傅红雪在现代看着再纯良、再自闭乖巧,像是个沉默寡言的男大学生,他也是那个能在狂怒之下一刀削断人耳、把人压在桌子上一字一句地问“你服不服?”的残酷刀客;
阿飞喜欢吃薯条炸鸡,在家还会乖乖拖地扫地、抢扫地机器人的活干,但千万莫要忘了,在原书之中,他十八九岁第一次出场时干了什么。
——他要一个人,用五十两银子,买那人自己的命。
那人是个气焰嚣张的恶人,乃是在黄河一带作恶多端的“碧血双蛇”中的白蛇。阿飞初出茅庐,凡是都透露出一股一板一眼的、属于执拗少年的认真来,但他的认真却也透露出一种惊人的、冰块一般的残忍,因为他问的是:“你的脑袋值几两银子?”
白蛇哈哈大笑,狂妄地说:“我这脑袋价值千金。”
阿飞却是缓缓地摇头,就像是在给他猎的白狐狸皮估价一样,很认真、很中肯地说:“你只值五十两。”
之后的事情自然不必多说,他不多废话,一剑戳透了白蛇的咽喉,盯着白蛇的兄弟黑蛇,然后说:“他承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
这就是阿飞,阿飞当然也是善良正直的人,但他和现代人依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江湖里,杀人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或者说……想要保持不杀人,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迄今为止,也只有楚留香一个人做到了,花满楼杀人极少,不过有一次为了救人,他还是在情急之下杀了匪徒。
但他看上去也依然很健康、心态十分稳定,并不会因此陷入愧疚与内耗之中。
至于陆小凤……他上一个杀的人是南王世子,再上一个是他曾经的朋友,六扇门退休老总金九龄。
他看上去也依然很乐天,一天没事就打游戏,像个现代宅男。
秦蔻不懂这些,或者说,她在书中看到过,但感受不大具体,还是按照自己在现代的习惯吃吃喝喝、说话聊天,但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确有这个资本这么做,否则要他们干什么呢?
观光嘛,度假嘛,当然是怎么放松怎么来,至于这些不大愉快的事情,交给古代侠客们来挡住吧!
秦蔻的注意力此刻还完全集中在饭桌上呢。
太湖水浅、水质清,小型鱼类众多,银鱼乃是一种身长仅两三厘米的透明鱼类,与莼菜一同做成银鱼莼菜羹后,才被烹出了细嫩的白色,身形拱起,不仔细看,还当是小小的虾仁呢!
因为小,所以肉质极其细软滑嫩,浑身上下,只有一根鱼脊骨撑着身子,然而这截骨头也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咬断的,只有那么一丝丝聊胜于无的阻力,甚至还为这软滑的鱼肉增添了一点新鲜口感,与滑溜溜的莼菜同煮,便是一碗柔美的、惬意的羹汤了。
没错……就是这个,她小时候吃的毫无疑问就是这个!
银鱼与鸡蛋同炒,上一道银鱼炒蛋,算是一种极其家常的吃法,秦蔻吃过很多炒鸡蛋,比如说最简单最搭配的西红柿炒鸡蛋、韭菜炒鸡蛋,也有在彩云省吃到的茉莉花炒蛋,秦蔻觉得比起彩云省人,她的口味可能还是同江南人更合得来一点吧……
再来,便是仙灵灵的素菜,秋天姑苏的时令蔬菜,就是大名鼎鼎地水八仙,油焖茭白、荷塘小炒、桂花糖藕、茨菇香干,另有海量的桂花味甜品填充饭桌,桂花酒酿小圆子、桂花鸡头米、桂花赤豆糊、桂花绿豆汤……陆小凤好像是怕秦蔻吃了这顿再没下顿似得,洋洋洒洒点了一大桌子,七七八八地摆着。
还有两碟桂花糕。
这两碟桂花糕还不大一样,一碟四四方方,白白嫩嫩,显然是蒸出来的;另一碟切成薄片,被煎得两面微黄,吃起来蛮有嚼劲的,花满楼解释说,这一种桂花糕是用糯米混着粳米蒸的,质地偏硬,一般都是拿来煎的。
秦蔻:外地人长见识.jpg
不过这满满一桌子桂花……
……真是甜品地狱。
一点红显然很乐于待在这个地狱里。
他爱吃甜的,口味上又是传统中式甜点的口味,西式的蛋糕、蛋挞什么的偶尔尝尝鲜,到了糕饼、赤豆糊这一类的东西时,就能一个人干掉一大堆。
秦蔻总是怀疑他这么吃甜的会胖……经常没事就很警惕地环环他的腰身,捏捏腰侧……毕竟秦王好细腰嘛,这一把劲腰要是消失了她会很难过的。
崇尚极简生活,且对美食没有太大兴趣的傅红雪对什么菜都是淡淡的。
此刻回到了古代,虽然并不是他所在的时代,但江湖是共通的,他自然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这气息是由酒、刀光上的金属味和血气所组成的。他并不害怕这些东西,只是……
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对江湖毫无概念的秦蔻,他不得不暗自警惕。
因此,傅红雪的习惯又回到了从前,左手稳如磐石地握着刀,刀藏在桌下,放在腿上,他只用右手慢慢的,一口菜、一口饭的吃东西。
阿飞呢……阿飞吃东西非常快。
这个事秦蔻都观察过好多次了,阿飞吃饭的那种快还不是狼吞虎咽的那种,既快,还能做到充分咀嚼,绝不囫囵咽下。
不过今天,秦蔻还观察出了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说……阿飞不喜欢吃鱼,因为鱼要吐
刺,影响他的吃饭效率。那条清蒸白鱼上来之后,秦蔻还给他夹了一块,阿飞皱了一下眉,认认真真地挑起了白鱼中细嫩的小刺。
他还发表了一番关于人类的咽喉为什么那么脆弱的抱怨。
秦蔻就多问了几句,才知道他小时候见过被鱼刺卡到喉咙最后死掉的人。
山林之中,肯定是有猎人出没的,阿飞见过,也有面熟的猎人,那人曾觉得他一个小孩子在山林中衣衫褴褛着狩猎,实在可怜,因此分他肉吃,阿飞瞧都没瞧他一眼,只硬邦邦地说了一句“我不受人恩惠”,就走掉了。
这人经常在山林中出没,后来却再不来了,阿飞心中觉得不妙,下山去找,才听人说起,这人因为吃鱼被大刺卡住了嗓子,什么吃馒头、喝醋,各种法子都用尽了也取不出来,最后咽喉肿得一口都吃不下去,慢慢病死了。
阿飞顿了顿,转身上山。
他想了想自己,又想了想母亲,觉得如果是他们吃鱼刺卡住咽喉的话,可能连吃馒头、喝醋这种法子都用不上……所以他后来一般能吃上的时候,都不会选择下河去抓鱼。
这还真是……
秦蔻叹了口气,摸了摸他的脑袋。
不过银鱼他就很喜欢了,这种比虾还要小,嫩滑如里脊一样的小鱼对人完全没有一丁点的威胁,也得以让阿飞好好地体会一番美食。
吃到最后,还有黄焖河鳗。
这道菜很费功夫,鳗鱼肉丰腴饱满、鼓鼓胀胀,鱼皮滑嫩,苏式的浓油赤酱裹在上头,比之秦蔻吃惯了的照烧鳗鱼味道好得多,主要还是因为这是新鲜河鳗现杀的,酥软入味,就算是最后上来,秦蔻早吃饱了,也忍不住多夹了几块。
还有一道盛在白瓷小盅里的甜点,乃是用杏子细细切碎做果酱,上头浇着莲子鸡头米糖水,顶上铺着杏脯肉、撒着糖桂花,极富巧思,也难怪临江仙是姑苏城中的名楼了。
这么一套河鲜、素菜、糕饼、甜点的组合拳下来,秦蔻早葛优瘫在椅子上,喝口清嗓子的茶水,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朋友们聊聊天,休息休息,再说下午的行程。
陆小凤这个本地人就顺势说起了姑苏的面。
都说西北是有面食崇拜的地方……老S省的食物碳水含量完全超标,
隔着一道壶口瀑布的另一个S省,那更是面食的宇宙中心,把面玩出了花样。但其实姑苏的面也不差的,就上午这么一走,路过了不下十几家面馆,在现代,秦蔻还听说过当地每年还会评选什么“姑苏十碗面”。
不过现在……
秦蔻赶忙制止:“别说了!下午饿了再说!”
吃饱了饭去超市都恹恹地什么零食都不想买,怎么可能会兴致勃勃地接着谈论吃的问题啊。
此时此刻,一楼大堂之中的方桌子旁、木条凳上,也已坐满了人。
姑苏水网密布,江南运河绕城而过,使得这座灵秀水乡成为了南面的航运中心、交通枢纽,因此此地南来北往的商人极多,在这个武林的时代、武侠的时代,商业与武林人士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故而待在这座城池之中,实际上可以听到最新的江湖消息。
而“临江仙”又是一间极出名的酒楼,汇聚在这里的消息,实在是多得要命。
秦蔻撑着头,饶有兴趣地听着。
六扇门退下来的捕头金老总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这件事已经过时了,有一个人正谈起这事儿,结果桌上的人一个个表示——这都多久之前的事情了,你的消息也太落后了!
那么,现下最新的消息是什么呢?
那自然就是那九月十五,紫禁之巅的事情了。
剑神西门吹雪与剑仙叶孤城的巅峰对决!
……被取消了。
这可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其实秦蔻清楚其中的内幕,就是陆小凤暴起,直接杀了南王世子,把这场声势浩大的造反摁死在了摇篮里,同时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对决就在那个院子里进行,观众只有陆小凤一人,胜负也已然分了出来。
西门吹雪在与叶孤城的决斗之中,似乎悟出了什么,当时他久久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手中的剑,而后返回万梅山庄,闭关去了。
叶孤城似乎也悟到了什么,但他并不急着回白云城去,飞仙岛在极南之地,他鲜少离开,这一次来了京城,就打算慢慢游览着回去,顺便还把西门吹雪之前的出门遛弯活动给捡走了——那就是一路追杀作恶之人。
啊这……
这也挺好的。
最起码对陆小凤来说,自己的两个朋友不再想着你死我活,各自都又想明白了剑道之路上的一些关窍,也从一些有的没的政治斗争中脱离出来,实在是好极了。
只可惜,这江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和陆小凤一样这么好心、这么善意。
早在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定下决斗之约的那一天起,关于他们二人的胜负,便成了江湖上最如日中天的大赌局,有些人干脆为之赌上了自己一辈子的财富,这狂热的程度,简直好似是一群豺狼在盯着两个人决斗要流出的血。
现在,决斗悄无声息地取消了,赌局不了了之,赌得极大的人不必参与这样一场豪赌,冷静下来之后也松了口气,但庄家却连一厘都赚不到,其恼火程度可想而知。
于是消息汇聚在了临江仙里,那就是鱼龙混杂、假九真一,有说叶孤城怕了的,有说西门吹雪避而不战的,有说西门吹雪的老婆难产的、还有说叶孤城中了唐门奇毒,只能等死,不能决战的。
最后一个说法被当即推翻,有人立刻指出,前不久还看见叶孤城在路上顺带着当良好市民,路见不平,一剑杀了太行八虎的呢。
听墙角的秦蔻:“……”
秦蔻扭头问一点红:“这什么太行八虎,不是之前那几个走了的镖师杀的么?”
一点红说:“他们杀的叫太行五虎。”
秦蔻:“……”
秦蔻:“……太行山上怎么这么多虎,这外号起的不觉得太雷同了么?”
陆小凤耸了耸肩,吐槽道:“一般都是路匪,没念过书,不识几个字,就喜欢起这种虎啊豹啊的外号,太行山上起码前前后后有一百八十只老虎当过路匪,东北虎自然保护区里都不一定有这么多。”
他还顺便锐评了一下:“而且一般他们都很菜。”
秦蔻:“……”
秦蔻:“fine。”
也算是一种独特的江湖景观吧。
吃饱喝足,连茶叶都喝了两盅,秦蔻陷入了一种饭后困的状态之中,一个接一个地打哈欠,大家就打算先去百花楼休憩,等下午休息好了,再出门去玩耍。
但谁也没想到,就是走在路上,他们居然还能听到有人蹲在路边商量着准备暗算陆小凤。
一只无辜的陆小凤正巧路过。
不过因为他把自己的胡子刮得是干干净净的,这几个人居然没认出来,继续在正主面前大声密谋。
陆小凤:“……”
人在路上走,阴谋从天上来啊。
陆小凤板着脸,干脆在旁边的茶摊上买了一碗茶并一碟花生瓜子,一面磕一面听他们打什么坏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