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觉得其实死亡也是一种解脱和救赎吗?”
温热的清酒倒入杯中的时候,游书朗听到樊霄不经意的一句话。
“阔昆可”。
樊霄双手合十谢过游书朗,才执杯轻啜。他低沉硬朗的声线在讲泰语时带上了少许绵软。撒娇似的,尾音勾着笑意,像一根羽毛在人心上挠了一下。
游书朗爱男人,不得不承认,刚刚的那句泰语拨动了他一瞬的心弦。不是没听过其他男人讲泰语,却没有一个及樊霄讲得性感撩人。游书朗兀自笑了一下,为自己的一时失神。
“你刚刚说什么?什么解脱救赎?”他给自己也倒上了酒,捏着酒杯问道。
“没什么,只是还在感慨今天下午的事情。”
听了这话,游书朗执杯在樊霄的杯子上轻轻一碰:“敬你的壮举。”
樊霄摇头笑了一下,举杯:“也敬你。”
两个小时前,游书朗和樊霄还在医院,而医院三楼围栏外侧挂着一对母子。女人崩溃的撕嚎,似乎用尽了她全身的力气,拉着栏杆的手几次下滑,又费力的勾了回来,抱在怀中的孩子也从胸前一点点滑至腹部,让所有人的心再次提了起来。
“她应该坚持不到救援人员过来了。”游书朗敛着眉目判断。
樊霄挑了一下眉,问道:“消防员说女人掉下来不能救,孩子掉下来可以救一救,若是女人和孩子一起掉下来……怎么办?”
游书朗分明听到凉凉的语气,可看过去时,却只看到了男人脸上忧虑的神色。
他收回目光短而密的睫毛扇动了两下,沉声道:“为了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只能……”
话还没说完,便听到女人的一声惊呼,以及此起彼伏的抽气声。
再抬眼,女人已经被几个保安隔着玻璃围栏拉住,正在用力往里面拉拽。
也有人伸长胳臂去抱孩子,却因女人力竭松手抓了个空!!
“孩子!”所有人都在大喊!
未满百天的孩子在众人的目光中直直坠落,女人的惨叫从上方传来,听得人头皮发麻!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众人犹在震惊,离得最近的游书朗已经抓着衣服冲了出去!他的动作迅猛,松松拉着衣角的几个人直到衣服脱手还没反应过来状况。只有樊霄握得紧,被他一拉,被迫跟了过去。
樊霄眼中晦暗不明,双手抓着衣角,眼睛一直盯着游书朗。
游书朗仰着头,他已来不及计算位置,瘦小的孩子此时像一颗急速坠落的炸弹,破风砸了下来!
“天啊!”
“卧槽!”
“不要啊!”
众人齐呼,很多人的甚至捂上了眼睛!
砰!一声闷响传来,平日异常喧闹的医院瞬间静了下来……
呼吸声,沉重急促的呼吸声。游书朗在好似静止的时间中听到了自己粗重的呼吸声,他过度紧张后的脑子一片空白,目光所及,只有同样微微喘息着的樊霄。
打破安静的是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游书朗这才缓过神来,低头看向自己与樊霄身体之间夹着的孩子。
洪亮的啼哭声姗姗来迟,游书朗瞬间模糊了双眼。有医生迅速将孩子抱走去接受检查,更多的人涌过来表达由衷的赞扬。
游书朗是善于应付这种场面的,可今日却错一步躲在了高大的樊霄身后,他脑子空空一片,只记得身前的男人转过头轻轻留下的一句:“你哭了?”
十岁之后他便不曾流过泪,今天却败给了一声婴孩的啼哭。
白皙修长的手指环着陶杯,游书朗笑得很真诚:“为我们,干杯。”
两个人看起来志趣相投,酒喝得不少。游书朗难得有这么放松的时刻,靠在日式包房的墙壁上点了一根烟慢慢抽。
他惊讶于樊霄点烟依旧在用火柴,望着包装得花花绿绿印着泰国字的香烟盒,问道:“好抽吗,你这烟?”
樊霄将烟盒扔了过来,抬抬下巴:“试试就知道了。”
游书朗将手中的烟蒂按死在烟灰缸中,掐着酒杯干了一杯清酒才摸了那烟。
手指刚碰到打火机,便听到“唰”的一声响,樊霄划了一根火柴,隔着桌子将跳动的火光送到了游书朗面前。
火柴带着淡淡的火药燃烧的味道,古老的方式在现今用来,竟为点烟这种普通的事情添加一抹郑重。
游书朗隔着蓝莹色的火光看了一眼樊霄,才叼着烟凑了上去。
樊霄摇灭火柴,见游书朗吐了一口长烟,问道:“好抽吗?”
游书朗刚想点头,顿了一下又摇头,笑道:“抽不惯,一股胭脂的味道。”
以游书朗的处世之道,一般是不会博人面子的,尤其像敬烟这种小事,被问到口感如何,他向来会回“不错”。
可今天,他竟然对着只见了两面的人说了实话,这让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可能是这个人曾和自己一起救了一个孩子,他想,也可能是只有他看见自己哭了。
真是矫情,游书朗自嘲地笑了一下,将略有无聊的想法抛开,
蓦地,包房中响起电话铃声,游书朗拿起自己的手机一看,是陆臻。
他打算起身出去接听,樊霄却示意他留下,男人在他的肩上轻轻一拍,低声说道:“我去下卫生间,你别劳动了。”
对于樊霄的体贴,游书朗有些受用,平日都是他体贴别人,如今受到照顾,滋味倒也不错。
陆臻刚刚下班,他是一名平面模特,名不见经传,在圈子里没什么名气。不过他去年才大学毕业,入行时间尚短,还对未来充满希冀和幻想。
陆臻性格活泼跳脱,与沉稳严谨的游书朗正好互补,两个人三年前相识于游书朗公司举办的一次推广活动,还是大学生的陆臻是活动邀请的众多模特之一。
工作时的游书朗很有魅力,处事从容、张弛有度,又不缺乏决断力。轻轻松松掌控全局的男人,让未经世事的陆臻一见钟情。
追求游书朗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陆臻足足用了半年的时间。这曾让自小就受人追捧的陆臻十分沮丧,可直到今日他都在庆幸自己当初没有放弃,因为确定关系后的游书朗太过温柔体贴,从他身上陆臻享受到了被恋人珍视的所有快乐。
樊霄回到包房的时候,游书朗的电话还没结束。
男人嘴角擒着微笑,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掐着他用“胭脂”来形容的香烟。声音含糊低哑,话到尾音,又暧昧地勾起,琥珀色的眸子里盛满惑人的笑意。
见樊霄回来,他简单向对面说了几句,似乎对方又在撒娇,他轻笑了一下,低声哄了声“乖”,然后结束了通话。
樊霄眼角跳了一下,看向游书朗的目光直白露骨,他浑身散发着不爽的气息,墨色的眸子幽深暗炙,翻滚着未明的情绪。
坐在榻榻米上,他垂着眸子,直到听见游书朗问“怎么了”,才翻起眼皮笑着说:“你和你女朋友感情真好。”
又是那副随和亲切的模样了。
“真羡慕你能找到灵魂伴侣。”他喝空酒杯中的酒,自顾又倒了一杯。
游书朗笑着说道:“灵魂伴侣?没那么夸张。”
“你很爱她?”樊霄似乎很喜欢这个话题,追问道。
游书朗怔了一下,他不是将感情挂在嘴边的人,因为性向的关系,也并未与谁聊过这个话题。
“嗯,是的。”他回得敷衍,打算快速翻篇儿。
樊霄却似一个老朋友一样长叹:“唉,看来只有我还是孤家寡人啊。”
游书朗弹了弹烟灰,不以为意:“肯定是你太挑了。”
樊霄也不反驳,笑着认下:“也有这个原因。”
可能是气氛太轻松,又可能酒意蒸腾了起来,游书朗放弃克己,不算走心的问道:“樊先生,想找个什么样的?”
日料冷食居多,现在只有寿喜锅还冒着热气。樊霄收起笑容,目光隔着不算丰沛的水汽,直直的看向游书朗。
“我看你女朋友就挺好。”他说。
蓦地,两下无语。
樊霄在游书朗的眼睛里看到了淡淡的不悦和疑惑,直到男人握着酒杯的指节慢慢压白,他才再次绽开笑容:“我是不是表达有误?不常说国语现在总是闹笑话,我是说,你女朋友一定很好,我相信你的眼光,如果她有姐妹可不可以介绍给我认识?”
这个解释有点牵强,至少游书朗目前为止没有听过樊霄因为说话闹的笑话,除了这次。但他想不出其他原因来解释心里再次出现的异样感觉,所以只能相信这是一次口误,并非具有针对性的挑衅。
他举杯,淡淡的说道:“真是遗憾,他并没有姐妹。”
饭局结束,两个人都有些微醺。在日料店门口告别,叫了代驾各自上了车。
车门关上,游书朗微醺的醉意便退得干干净净,这是他处世哲学,与人对饮,对方醉了,自己却还保持清醒,是一种能力上的压制,也是不合群的表现。没有人喜欢你记住他们丑陋的醉态,除非你也醉了。
因而,只要不是商务宴请,要求游书朗必须清醒的情况,参加酒宴时,他一般与对方保持同样的醉酒程度,比如今天,樊霄微醺,他便微醺。
而另一辆车上的樊霄,此时也全无醉态。昏暗的环境里,只亮了一盏车顶灯,光线自上而下打在男人轮廓分明的脸上,将凸起的眉骨和鼻梁照亮,眼睛却陷于幽暗的阴影之中。
“查一查游书朗的女朋友是谁?”同样藏在影子里的唇角勾起,“我想我应该谈一场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