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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你想跟我分手?

魔都战力排行榜总共十个人。

第一名秋陨,第二名叶阳,第九名谭杰,都被陆宇给干掉了。

第八的风雷剑圣在冷家自己手里。

只要南宫铃运用好第三的修罗战斧陈威和第五的五行神棍夏有才。

将另外几人逐个击破,也不过是迟早的问题。

要知道,现在的南宫铃可是一个拥有系统的女人。

这段时间直播基地日常生活,直播兽潮战争,让她直播间的在线人数一度突破了五百万。

所以林锋和叶阳这两个主角死后,除了陆宇之外,她就是整个魔都最强的。

或许魔都会有一些没在排名榜上的世外高人。

但正如陆宇所说,拥有系统的南宫铃,面对陆宇之外的任何人都有一战之力。

所以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在陆宇干掉叶阳的第二天,陆宇也没有做别的,直接带着两个女人回南市。

这个世界充满了危险,也充满了机遇。

陆宇在这个时间段,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当然不可能只在一个地方偏安一偶。

去寻找那些可以让他变得更强的机遇,才是他这个反派应该做的。

不过离开之前,他跟陆明远和蒋丽华夫妇谈了很久。

然后又将陆子峰叫到了跟前,并扔过去一套金色纹路盔甲。

“陆子峰,这个给你。”

看着陆宇扔过来的那套黄金色盔甲,陆子峰一脸懵逼。

“卧槽,玄冥重甲??你把这个给我,你穿什么?”

“我有这个……”

陆宇扬了扬自己手中的黑色腰带:“我们身材差不多,你穿这个应该挺合身的。”

“这……多不好意思。”

“少来,叶阳那把刀也给你吧,把你那把白银长刀给我。”

“嘿嘿,这个可以有!”

听到这话,陆子峰眼睛放光,赶紧将之前那把刀拿了出来。

陆宇也不在意,将装备一股脑的换给了他。

杀了叶阳和秋陨之后,他们身上的高级武器装备,自然就归陆宇所有。

他将两人基地储存的物资和人口给了南宫铃,将叶阳的刀给了陆子峰,将秋陨的刀给了李忠。

至于战甲??

变异的重甲,虽然防御力很高,但比寻常的重甲可要重多了。

而陆宇本身又属于速度型的觉醒者,所以穿重甲会影响他的移动速度。

液态金属战衣就不一样了。

不仅非常轻巧,还是叶阳从暗金箱子里开出来的,防御力可以说并不比玄冥重甲低多少。

最重要的是,它还能自动修复。

所以这套黑色的金属战衣,比玄冥重甲更适合陆宇。

“陆宇,我们走吧!”

苏清月过来挽着陆宇的手,有些不舍的说道。

苏国富是她目前唯一的亲人。

而她知道自己这次离开,一时半会不会再回魔都,所以他跟自己的爷爷道了个别。

“嗯,爸,妈,我们先走了!”

“臭小子,路上注意安全!”

“对,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我这两个儿媳妇,你得保护好她们,要是她们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回来我拿你是问!”

“妈,我才是你儿子吧?你不应该让她们保护我才对??”

“你还需要保护吗?”

“当然需要,我都准备从今天开始吃软饭了……”

“你这臭小子赶紧给我走,我没你这么不成器的儿子。”

“哈哈哈……”

在一阵欢声笑语中,陆宇,苏清月,乔曼莉,卡洛琳,一行四人带着五只战宠踏上了前往南市的旅途。

陆宇之前的黄金狼蛛被叶阳给杀死了。

但他可以利用深渊召唤,将他们当废品一样的回收。

黄金狼蛛的尸体,再搭配上叶阳,秋陨和他们那些部下的尸体一起献祭。

虽然最后得到的还是一只蜘蛛,这只蜘蛛也没有突破暗金级,但它已经属于暗金高阶生物。

而且比黄金狼蛛的生命力更加顽强。

地穴蜘蛛,暗金高阶,全身上下都是灰色的。

不仅可以释放更猛烈的腐蚀性毒素,还有个可以钻地恢复伤势的能力。

“陆宇,我们先去哪?”

“先去挂机修炼一下再说。”

“挂……挂机?”

“呵呵,就是躺着升级……最主要的是,我想先抓两只可以载人的飞禽,这样去南市会更快一些!”

……

陆宇为什么要先去南市?当然是想要先去解决那只尸王了。

这玩意一直神出鬼没的,但他可从来没有忘记。

如今魔都的事情已经解决差不多了,陆宇除了解决他还能干点别的什么?

没有!

所以去南市,不解释。

不过陆宇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他准备抓两只飞禽前往南市的时候。

平行世界,燕京城!!

黄昏,路边摊。

一个年轻人,拿起桌上的啤酒往喉咙里猛灌了一口。

秦风,男,今年二十四岁,无业游民一个。

大学毕业之后,被残酷的现实毒打了一顿。

他上的是三流大学,学的也是计算机专业,毕业之后成为了一名房产销售!

虽然专业不对口,但这也很正常。

因为大部分人毕业之后,找的工作都跟自己的专业对不上口。

秦风自然也不例外。

销售是当今社会上最好找的工作之一。

底薪低,员工收入全靠提成,各行各业都需要。

可是在进入这个行业之后,秦风才发现这行并没有那么好做,尤其是对男生来说。

他成为房产销售两个多月的时间,一套房子都没有卖出去,最后理所当然的被公司解雇了。

而跟他一起成为销售的女朋友冯静静却被留了下来。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静静,我们一起离开这座城市好不好?我们不干了,一起回老家!”

秦风突然拉起冯静静的手,轻声开口说道。

由于喝了酒,他的脸色有些涨红。

冯静静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但脸上还是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秦风,你在说什么呢?我们不是说好了要一起在这个城市打拼的吗?”

两人的老家在同一个地方,这是他们能成为情侣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这个陌生的一线大城市里,能遇到一个老乡是多么的不容易。

冯静静长的很不错,秦风当然也还可以。

所以他们在一个老乡聚会上认识之后,就直接在一起了。

到现在已经有三年的光景,可以说相互之间知根知底。

只是听到冯静静这话,秦风却炸毛了。

“我的确是说过这话,但这里是哪儿?这里是燕京,是我们夏国的首都!”

“多少年轻人怀揣梦想来到这座城市?但大城市的生活,跟我们这样的小人物有什么关系?”

“静静,我好累,我真的好累!”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当一个人从学校踏入社会的时候,很容易进入一个迷茫期。

不知道该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

能坚持下来,都是强者。

坚持不下来的,有可能这辈子都碌碌无为。

秦风有句话说的没错,这个城市很精彩,但跟他这样的小人物没有关系。

当你累死累活工作一个月,发现自己的工资连偏远地段一平米地砖都买不起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做绝望。

不得不说,这很悲哀。

但夏国的国情就是这样,谁也没有办法。

“你累了,那你就回去吧!”

“那你呢?跟我一起回去吗?”秦风用希翼的目光看着冯静静,很期待她的回答。

只是听到这话,冯静静的脸色却有些不自然,并下意识缩回了自己的手。

“对不起,秦风,我……我想留下来。”

她的声音很小,小到近在咫尺的秦风都差点听不见。

父母辛辛苦苦的把她拉扯大,好不容易才让她考入了首都的大学。

家乡熟悉的亲朋好友,都觉得她是混大城市的人。

这个时候,让她回去?

开什么国际玩笑?

哪怕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冯静静都不想回去。

“果然如此,果然如此啊!”

听到冯静静拒绝跟自己走,秦风眼中带着冷意:“冯静静,你想跟我分手对不对??”

“我也不想这样,但人总要面对现实的!!这个世界是很残酷的,你如果适应不了就只能被淘汰!!”

“秦风,你给不了我想要的,我也不是你心目中的那种女人,与其我们在一起相互折磨,不如我们相互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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