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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黄册攻防战

显微镜下的大明 马伯庸 18479 2024-08-07 22:06:31

前面说了,黄册脱胎于户帖。两者内容接近,但在很多细节上颇有不同。这些不同,不光体现在两者的格式细节中,也体现在两者的攒造流程上。

那么一册黄册,是怎么出炉的呢?

首先,造册之年,户部会提前半年备好标准黄册的格式,得到皇上批准后,分别下发地方。其次,地方官府会按照黄册样式进行翻刻。不过他们需要刻造的不是黄册,而是“清册供单”。

“清册供单”和黄册不太一样,它是一种针对单户的调查表格,用来搜集一户人丁、事产等信息,和户帖差不多。咱们可以把它理解成黄册的预填草稿。

接下来,官府会把印好的“清册供单”下发到里、坊、厢这一级,让现年里长亲自送到甲首手里,甲首再分别送到本甲的十户人家,一一填写清楚,一户一单,签上自己的名字作保,以确保真实性。

工作完成之后,里长会把本里的一百一十张“清册供单”合成一册,递交给当地衙门。

当地衙门收到辖区内所有里、坊、厢的“清册供单”之后,并不忙着合册攒造,先让户房官吏并算手、书手进行磨算复核,尤其还要调阅上一期数据来比较,看是否存在问题。

【注释】

算手、书手:在明代县衙中,除知县、佐贰、首领官等数量很少的朝廷命官之外,大量的日常行政事务是由各房、科中的吏书来完成的。吏书为吏员与书算的合称。吏员是由国家任用、在吏部注册、地位低于官的公职人员。书算,包括书手和算手,从百姓中佥雇,辅助吏员的工作。书手专司抄写事宜,关注文书之往来,如依稿善写刑名文书、赋役黄册等;算手则专司会计事务,如计算名目繁多的赋役折银等。

如果审验无误,衙门会重新排定下一期的里长、甲首和徭役排序,填成“编次格眼”,与确认的“清册供单”一起送回到相关的里。里长要把这些资料誊写成正式文稿,造出两本里册,一册黄封上缴,一册青封留底。

你没想错,每一里的黄册,由本里一百一十户自己掏钱攒造,朝廷没这笔费用。一直到州一级,才有专门的政府预算来造册。

朝廷虽然不掏钱,要求还挺多。

黄册的尺寸和户帖一样,宽一尺二寸,长一尺三寸。对于册内文字,书手必须以范本格式来抄录,字体尺寸都不许出错。字要抄在原册纸上,不许涂抹或额外浮贴,以避免篡改情形。弘治三年,为了增加作弊的难度,还把原来的小字楷书改成了大字楷书。

黄册的制造材质,得统一用厚实的绵纸,不得经过粉饰或漂白,因为那样容易让纸张变脆发黄。甚至连订册,都必须用绵索来穿起,不许使用糨糊。就算万不得已要用到一点,糨糊里也得掺入花椒,明矾等原料,以避免虫蛀。

不过黄册制造毕竟是个专业活,普通人干不了。在大部分情况下,里长们都是到官府指定的纸铺去攒造装订。

顺便提一句,其实我们现在能看到的黄册实物,属于真正意义的黄册并不多,大部分都是“清册供单”草稿。这些供单在用完之后,会送回个人家里,这才让极少部分文件逃过战火,幸运地残存到今日。所有的里册,都要汇总到州、县衙门。衙门要把这些数据汇总,单独造一个总册,里面没有每户细节,只记录各里的总数—户部特别指出要“本管正官、首领官吏,躬亲磨算”,同样一册黄封上缴,一册青封留底。

接下来,州、县衙门要把所有的里册以及总册送到府一级衙门。府衙也要单造一个分册,记录各州县总数,一并送到布政司。布政司亦要单造分册,记录各府的汇总数据,再与府册、州册、县册以及记录到每一户的原始里册一起呈递给户部。

一级一级汇总上去,户部最终拿到手里的,是几万本里册、几千本州县册、几百本府册和十几本司册。中枢决策者既可以看到任意一个地区的宏观数据,亦可以深入查到任意一户的状况。宏微两便,天下透明。与此同时,各级官府也都会层层留底,用青册来办理日常民政之需。

不过黄册呈递到户部之后,并不是直接运进后湖黄册库,它还有一道关要过。

朱元璋在推行户帖制的时候,曾经放出过狠话:“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他把军队作为独立会计师,对地方数据进行驳查,以避免各级官员在普查过程中舞弊。

他来自民间,深知弊情,必须核查这些黄册真伪。国初诸事未备,只好动员军队进行驳查。现在一切都走上正轨了,再找军队当审计就有点不合适了。

可不找军队,找谁好呢?

驳查是个专业活,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检查人员必须识文断字、精通算学,且具备一定的政务经验。更关键的是,黄册的数量太大了,这些检查员还得有足够的时间来干活。

大明哪个部委也没有余裕抽调一批精干官吏扑在这上面,正事还干不干了?

想了一圈,最适合干这个的,就是国子监。那些大学生都是被当成官僚预备队培养的,文化水平高,又闲得紧,正好拽过来当免费劳动力。

他们要做的“驳章”,从户部总册的数字往下查,层层验算,从司册至府册、州册、县册乃至里册,验算其旧管、开除、新收、实在的四柱增减。如果民间有飞走、酒派、埋没、诡寄、影射、团局造册等弊情,就靠这些名侦探来查出真相。

【注释】

飞走:即飞走税粮。据明人赵官所著《湖志》载,奸户豪民伙同里长、书手作弊,使用开多收少、有收无除、洒派各户、产去税存等手段,不知不觉间将税粮挪走,还让人无法查证。如有人将新开耕的地亩少报一些,以减少上交的税粮。田地买卖中,买主本应依例报税,把田地上的税粮从卖主名下开除出户,入到自己名下,有人便勾结书手作弊,拖延税粮入户的时间。有的富户勾结书手,在编造黄册之时,将自家应纳税粮拆分成合、勺,分酒于百户,待征收税粮之时,再积合、勺成升,积升成斗,积斗成石,而被酒者被蒙在鼓里,年年为之赔纳。也有的富人买了别人的土地,却逼迫卖家不能移税,使得卖家没有了田产却要继续交税,最终只能逃亡以避税。

影射:即影射差役。《大明律》列有“欺隐田粮”一罪,“诡寄田粮,影射差役,罪亦如之”。明人雷梦麟《读律琐言》解为,“诡寄田粮,影射差役,二句亦一串说。诡寄田粮,即所以为影射也。或诡寄于役过年分,或诡寄于应免人户,各图免差役,是犹纳粮而不当差者也”,即奸户豪民伙同里长、书

手作假,将田地挪到已经过了服役年份的人家,或者有优免徭役特权的人家,借此免除自家的差役。

一旦查出错讹之处—这简直是一定的,监生会把问题汇总成册,做成“驳语黄册”,里面开列某府某县某里的某项数据有问题,封面改一个“驳”字,并提交户部。户部会以尚书名义,把这个册子下发给相关衙门,责成半年内查实重修。这个重新改正的黄册,叫作“奏缴册”,经二次查验无误,才会进入黄册库内。

大明平均每期攒造黄册的数量是六万,一千两百名监生人均负责驳查五十本,也就是五千五百户的量。一天算一本,两个月即可完成,再加上查实、撰写驳语的过程,三个月可以大体完成,工作量不算大。

再说了,后湖一圈严密封锁,无人能近,办公环境非常幽静。监生们干累了,还能出去欣赏一下湖景风光,多美好啊。只见眼前烟波浩渺,水色潋滟,湖面似镜澄澈,半条船也看不到,想跑都跑不了…….

等等,干吗要跑呢?因为实在太苦了。

后湖驳查黄册,绝非想象中那样度假式办公。对可怜的监生来说,不啻噩梦。

弘治十七年(1504年),国子监祭酒章懋这样描述监生们的工作状态:“缘彼处冬月苦寒,夜不灯火。夏月盛暑,又多蚊纳。兼以土地卑湿,水泉污浊。监生到彼,多致疾病而死者。”

再看十几年后的正德十二年(1517年),南京户科给事中易瓒在一份奏疏里说得更详细:

“白昼,严锁各号,不容出入;黄昏,黑聚一室,不见灯火。酷热苦寒,并无休息。加以湖療袭人,湿气侵体,致疾者十常八九,幸免者百无一二。近日,监生邬凤病故湖上,虽暴染之于平日,实出感发于一时。暴露数日,直待开湖,方得装回,罔不伤心。诸生过湖,如蹈汤火。劳苦万状,不能尽著

瞧瞧,白天只能蹲在一个小号里干活,晚上为了防火,还不能点蜡烛。夏天热冬天冷,蚊虫叮咬、湿瘴之气密布。而且湖禁森严,你别说病了,就是病死了,也只能暴尸岛上,等每旬开湖之日才能把尸体运走。

这不是正德年才有的规矩。早在永乐十一年(1413年),监察御史张翼就上书皇帝,说岛上负责驳查的监生多有生病,能不能破例离岛送医?永乐的批复是:“但有病的,不要他过来,着太医院带药,就那里医治。”

可见湖禁犹如天条,谁都不得违反,病人都不能通融。

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之下,监生们还得认真干活。一旦出现驳查欠详、扣算欠精的失误,轻则责罚,重则拿问。

能请假喘口气吗?也行。

《南雍志》里记了两件事。一件是在洪武年间,临到驳查日子了,监生张振上书皇上,说今年轮到他们家当里长了,可家里除了他没有壮年丁口,请求归乡应役,朱元璋批准了;然后到了永乐年间,监生饶观也碰到和张振一样的情况,上书向皇太子请假,归乡应役,很快也得到了批准。

国子监的学生非要请假,没问题,您得自个儿去跟皇上或者太子说去—皇上日理万机,脾气还不好,你的请假理由是否充足,自己掂量吧。

环境差,工作多,假难请,按道理薪酬应该少不了吧?

对不起,没有,纯属义务劳动。你们这些大学生在国子监里求学,已经享受国家补贴了,每个月有原米养活,凭什么还要钱?

那没有酬劳,总有功劳吧?对不起,功劳也没有。

当年朱元璋为了锻炼监生,定下规矩,要求他们在各衙门实习历事,“实历”至少要做满一年。监生历事考核里明确规定,一年期满,考官要根据监生的实习表现,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可以委以重任,补授实缺;中等可以随材任用;下等要回校重学。

对监生来说,这一年的实习履历非常重要,决定了他未来在官场的位置。

这个“实历一年”的时间,绝不是你随便混混日子就能攒满的。首先,你得在朝廷指定的部门干活,比如六部、通政司、都察院、大理寺、五军都督府,甚至锦衣卫;其次你得负责具体实务,比如抄录文书、查核仓储、清丈土地、监修工程、随御史出巡观风等等。你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工作时间才能折算进“实历”。

可惜的是,驳查黄册这项任务,却不能折算“实历”。

这事可以理解。你想,驳查黄册十年才一次,一次才三个月,而且每次活动要动员一千两百个监生。如果这也能折算实历的话,一次驳查,差不多整个国子监的学生都涨了三个月“实历”,考核制度还有什么意义?

但对监生个人来说,可就惨了。你忙活的这三个月,是没法写入实历履历的,还得去别的地方干满一年,才能授官。

因此后湖驳查这件差事,对监生们来说,只有苦劳—事实上,官府正是把驳查归为一种特殊的徭役。徭役,不就是白干嘛。

好在从洪武到永乐这段时间,皇帝对国子监很重视,很多官员从这里直接选拔。监生们有上升渠道,朝气蓬勃、前程远大,驳查这点辛苦活,忍忍也就过去了。

可随着时间推移,形势越发不妙起来,因为大明迁都了。

永乐帝把首都迁到了北京以后,国子监本部也随之北上,称北雍,南京国子监沦落为陪都分校,称南雍,影响力大幅降低。而后湖的驳查工作,总不能让北京学生千里迢迢南下吧?还得南京国子监出人,这就有点入不敷出了。

更麻烦的是,在永乐之后,明代科举制度日渐成熟,成为官员来源的主要渠道,从国子监选走的官员越来越少,监生地位一落千丈。监生们别说得不到好的官职,甚至连“历事”都很难获得机会,只能年复一年地滞留在国子监里,看不到未来。

宣德年间,国子监淹滞人数将近五千人,年纪最大的甚至超过五十岁—距离永乐北迁这才多少年?驳查条件恶劣一如既往,大环境和政治待遇却每况愈下。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监生参与的积极性大幅下降。

洪武、永乐以及后面的洪、宣两代,驳查监生基本能保持一千两百名。在此之后,监生数量一路骤减。正统七年(1442年),降到八百名。景泰二年(1451年),降至六百零八名。到了成化十一年(1475年),南京户部上书抱怨,说他们征招八百名监生查理黄册,过湖的居然只有两百余名,其他的全跑光了。

这可奇怪了。国子监的管束那么严格,上课迟到都得挨板子,监生们怎么逃呢?千万不要低估人类逃避劳动的主观能动性。

南京国子监为了节约成本,少发点廪米,曾经想出一个奇葩政策,叫“依亲读书”,让学生们回自己家去读书,学业时间照算—可以理解为函授课程。

监生们脑子转得快,算算快到驳查之年了,纷纷提出申请,主动回乡依亲读书。等到国子监要调人过湖驳查的时候,傻眼了,兔崽子们全回去“依亲”了,还得一个一个往回拽。

放出去容易,拽回来就难了。监生们赖在家里,什么理由皆有,什么生病啊,奉亲啊,迁葬啊,送幼子明,这里面最好的借口,就是至亲病故。大明以孝治天下,赶上父母亡故,以首辅之尊都得丁忧归乡,守制三年,我们这些穷学生更得遵从礼法对不对?

就算父母健在,祖父母万一有亡故的,我也得一体孝顺不是?七大姑八大姨有一个没了,考虑小时候人家还给过我糖吃,我伤心过甚,自愿守制,弘扬大明孝治精神文明,国子监你好意思学圣上夺情吗?

就算是在国子监上学的学生,也可以装病,装病不行的就花钱请人冒名顶替,没钱的就干脆逃跑。最终留下来等着应役的,都是必须靠每月发放原米过活的赤贫书生。

国子监能说什么?只能含泪去想别的办法。可也没别的什么办法。

弘治七年(1494年),南京国子监请求北京国子监支援,调一些南方籍贯的学生到南京。北京国子监的反应很冷淡,你倒霉关我屁事啊?最后好说歹说,北雍挑了几个歪瓜裂枣送了过去,虚应一下而已。

南雍一看北雍靠不住,又想了一个辙,动员举监生。

明代国子监的学生分成官、民两种。官生是官员子弟,叫荫生;民生则分成贡监生、例监生、举监生几种。贡生是各地选送来的优秀学生,例生是自费入校的学生,举监生则指那些通过乡试获得举人身份,却在会试失败的人。有些落第举人会选择暂时在国子监内读书,在里面自成一派。

过湖的监生,一般都是从贡生里选。人家例生、荫生要么出了钱,要么家里有官身,用不着干驳查这种辛苦活。举监生好歹是举人出身,也不用干活。到了成化年间,责生人数实在凑不够,国子监决定把举监生也算进驳壹队伍。举人们闻言大怒,我们是何等身份,岂能跟那群贡生为伍,太辱斯文了,便开始大闹。

官司一直打到了户部,最后户部判说:“举人与岁贡所入之途虽异,及其到监,均为监生…况查无举人监生优免事例。”于是举监生们也只能老大不情愿地去了后湖,但是…人还是凑不够。

人不够,黄册却不会少,结果必然是工作时间无限拖长。

从宣德年开始,驳查黄册的时间越来越长,从三个月拖至半年,半年拖至一年,乃至两年三年。到了正德五年(1510年),驳查工作已经拖延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那一年,南京户科给事中向皇上这样诉苦道:“正德七年攒造在迩,今改驳之册未完,攒造之册复至。新旧相仍,事务冗促。册本浩綮,遽难查对。”

这封奏疏的意思是,上一期的黄册还没驳查完毕,眼看下一期新册就要来了,咋办?

上一期黄册是弘治十四年造,十五年送审;下一期是正德六年(1511年)攒造,七年送审。也就是说,从弘治十五年到正德五年,前后足足驳查了八年时间,….

但也不能怪国子监。

圣国子监。这一期参与驳查的监生一共是三百五十人,大半是老弱病残,能干活的不过半数,还时不时会跑散一大片。这种士气,叫人家怎么提高效率?

到了正德十二年,终于有一个叫唐鹏的监生勇敢地站出来,上书朝廷说了实话,明确指出黄册效率低下的原因是监生待遇太惨,请求改善。

他的诉求是,恳求朝廷把驳查的工作时间算入“实历”。

在正德年间,就连国子监授官都已名存实亡,这些监生孜孜以求的,居然还只是“折算实历”这么点待遇,实在是太可怜了。

唐鹏的请求,得到了当时南京户部的支持,相关官员也纷纷上书,表示再不改善,这活真干不下去了。这次朝廷终于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开会议了几日,最终拿出了一个办法:

“过湖查理黄册监生三个月满日,准作实历事三个月……比例准历,以均劳逸。”看着从善如流,可仔细一琢磨,实在太过分了。

按照这个规定,监生在后湖的工作时长,确实可以折算成等长实历,但三个月封顶。如今一次驳查动辄数年,监生干得再多,也只算三个月工分,其他时间还是白干。

可想而知,一线驳查人员的士气,会变成什么鬼样子。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大明朝廷的衮衮诸公,难道都是白痴吗?

读史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不要轻易把古人当白痴。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历史,和当时人的视角不同,获得的信息亦不同。如果设身处地去想,就能明白,很多看似愚蠢的举动,自有其逻辑和动机。

比如“过湖监生”的待遇问题,是从宣德之后开始凸显。这一段时间,正是大明士绅集团开始发展壮大的阶段。根据《大明律》,这些士绅可以减免税赋徭役,比起自耕农经济上天然具有优势。他们又可以通过科举等渠道,在政权里取得话语权。

最终这个利益共同体在中枢则为高官,在乡里则为缙绅,以士林为纲网,以族亲为身基,形成一个能与皇帝抗衡的集团。

这个共同体的天性,是利用经济和政治上的优势去兼并土地,攫取利益。正如海瑞说的那样:“以故富者辄籍其产于土大夫,宁以身为佣佃而输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献。故士一登乡举,辄皆受投献为富人。而士大夫既谢失势,又往往折入于暴贵者,以兼并为固然。乃豪强大有力之人,视田宅所便,收之莫敢不与。”

驳查黄册的根本目的,是查清人口、田亩,与这个集团的利益天然背道而驰。他们即使没有刻意去阻挠,也肯定不会主动去改善。

更妙的是,让国子监驳查黄册,是洪武爷定下的规矩。虽然国子监的地位今不如昔,但他们大可以用“祖制难违”的借口,拒绝改革,任谁也说不出个“不”字。

当然,这并不是说真有那么一两个幕后黑手,在斗室里算计着如何破坏黄册制度的阴谋。具体到个人,不乏明智的官员上书要求变革,但作为一个利益集团或阶层,大多数成员都会下意识地在方方面面做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举动。这些力量汇聚到一起,形成所谓的“潮流”或“时势”,谁逆了潮流,谁阻碍了时势,就会遭到反噬。

驳查监生的遭遇,不过是这股政治力量在水面上造成的一点点微澜罢了。

黄册驳查就像是一个战场。一群苦不堪言的士兵身处低矮简陋的战壕,长官漠不关心,后方补给时断时续—一偏偏他们的责任又特别重大。

因为驳查工作要面对的,是一大群无比顽强而又无比狡黠的劲敌。

中国自古有两股力量始终在纠缠对抗。一股力量来自中央,千方百计想要搞清楚基层情况;另外一股力量则来自基层,千方百计不让中央知道实际情况。

尤其是一涉及钱粮徭役之事,人类的想象力和智慧是无穷的。上头有多少条政策,下面就有多少条对策。汉代搞“案户比民”,民间就敢“舍匿虚田”;隋唐有“大索貌阅”,民间士子就敢“冒籍取解”;宋代搞“衙前差役”,老百姓就会“析居避役、鬻田减户”。

【注释】

案户比民:汉代法律规定,百姓年十五至五十六之间,每年缴纳一百二十钱,叫作算赋;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每年缴纳二十钱,叫作口赋税。通常每户农家,应服徭役的男丁约为两口,为了不耽误耕作,就要以每人一月三百钱的代价雇人代役,叫作更赋。若想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有完备的户口登记册,还必须进行户口调查,掌握人口年龄的变化。户口调查即案比。每年的八月中秋之际,将一县居民集中到县城,观其面貌、形体以查验其年龄是否属实,登记在人口簿册上,即为“案户比民”。

舍匿虚田:舍匿,窝藏、隐藏之意;虚田,即土地的实际亩数多于名义亩数的部分。百姓有意将多出的田亩数隐藏不报,以免多交税粮。

大索貌阅:大索,即清点户口,登记姓名、出生年月与相貌;貌阅,即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加以核对。貌阅的制度渊源可追溯到汉代的案户比民。隋文帝年间,为改变户口隐漏严重、国家赋税减少、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中央下令在全国各州县大索貌阅,凡出现户口不匹配的情况,地方官吏都要被处以刑罚。此次貌阅,还要求堂兄弟以下亲属同族而居者必须分立户口。此制度为后来的唐朝所沿袭。

冒籍取解:唐代科举制度规定,士子应在本地参加府试,获得解送资格。若要离开本籍,到其他府州参加府试以取得解送资格,再到京师参加全国性考试,即为冒籍。类似于现在的高考移民。科举制度初设之时,此类现象很少见。但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省试登第人物与发解诸州的比例出现失衡,士子为了增加登第的机会,冒籍取解的现象逐渐多了起来。如我们很熟悉的大诗人王维,就没有参加本籍贯蒲州府的解试,而因其善弹琵琶曲,博得某位公主的欢心,获得了京兆府的解头。

衙前差役:衙前,产生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时期的一种重难差役,由武人充任,负责看管和运送官物。到了北宋时期,衙前役主要由乡村上户轮流承担,服役范围很广,职任繁杂,包括押送漕粮、搬运盐席、送纳钱物、主典库务、采购货物等等,给乡村上户造成很大的负担。后来,因难以承役而逃亡非命者,比比皆是。

析居避役、鬻田减户;析居,即分居、分家之意。政府征发差役,以丁口即资产而定户等,不同的户等承担不同难度的差役。往往愈重愈难的徭役都会归上等户轮流负担,面临倾家荡产的危险,故高户成为人们的大忌,于是想方设法减少人口和家资,或父子、兄弟分居,或寡母改嫁,或弃田与人,以降低户等,避免重役。鬻田减户,卖掉田产以降低户等,避免承担重难差役,是析居避役的一种手段。

不说别人,那位“凿壁偷光”的鸡汤代表人物匡衡,他在朝堂上直言进谏、刚正不阿,一退休回家,就利用地方土地档案的疏漏,偷偷侵吞了四百多顷地。可见人类的天性是很诚实的。

明代的情况也并没什么不同。当年周铸前往浙西清丈田地,地方上的富户就纷纷把自家土地转到仆人、佃户以及亲戚家名下,以此减少赋役—还有个名目,叫作“铁脚诡寄”。地方上对抗中央的花招,可多着呢。

朱元璋搞出的这个黄册、里甲与鱼鳞三位一体之法,别看纸面上的设计颇为完美,落实到执行层面,仍有无数漏洞可钻。驳查驳查,驳的是舞弊隐匿之情,查的是版籍疏漏之处,正是为了减少民间干扰,尽量让中央掌握最翔实的数据。

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在编造黄册的命令同时,特意警告说:“所在有司官吏里甲,敢有团局造册、利敛害民,或将各写到如式无差文册故行改抹刁蹬不收者,许老人指实,连册绑缚。害民吏典,赴京具奏,犯人处斩。”

反着一读,就知道民间舞弊的情况从国初就非常严重,非得皇帝亲自提醒不可。那么,下面的人是怎么作弊的呢?

咱们还是拿之前出现那个休宁县人王叙,虚构几个例子来讲讲。先从最简单、最常见的情况说起。

比如在洪武十四年,王叙家的黄册记录是一家四口,父亲、儿子两个丁口,外加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当年年底,他老婆一口气生了仨儿子,人口增至七人。到了洪武二十四年,又要造黄册,王叙可犯愁了。丁口多了,负累也多,得想办法藏匿人口。

他提着四斤猪肉,买通了甲首。在造册时,甲首帮他报了一个假数字,只说是新增男丁两口,全家六口人,瞒报了一口。

这样在洪武二十四年黄册上,他家人口的四柱是:旧管四,开除零,新收二,实在六。这个数据被汇总到休宁县,一路上报国家。

又过了十年,到了永乐元年(1403年)。靖难之役虽然惨烈,但各地黄册该造还得造。这次王叙没钱贿赂甲首,家里孩子也已长大成丁,没法瞒过别人耳目,只好老老实实把所有人口都报上去了。

数字送到后湖进行驳查,某位监生负责徽州档案,他磨算了一下,觉得休宁县的人口数字不对,个位数有偏差,前后差了一个人。他一路再往下细查,发现其他乡的数字都对得上,只有里仁乡差一人,这么顺藤摸瓜,直到翻开了二十七都第五图的黄册。

他调出洪武十四年、二十四年的第五图黄册,与永乐元年的黄册四柱做对照,立刻发现了症结所在。洪武十四年王叙家户口“实在”四人,洪武二十四年“实在”六人,永乐元年变成了“实在”七人。从这个记录看出,王家添丁的节奏应该是:洪武二十四年“新收”了两人,永乐元年“新收”了一人。

可实际黄册里的“新收”这一项,只有洪武二十四年记录了“新收”两人,永乐元年“新收”为零。数字对不上。

不用问,肯定当地有瞒报情节。于是这位监生提笔,把这一条写在另外的驳语册子上,注明理由和数据来源。户部拿到驳语,一路下发到休宁县,要求查实第五图王叙家在洪武二十四年的勾当。结果,王叙和洪武二十四年那个现年甲首,都因此而面临惩罚。

四柱之法的作用就体现在这里了。你作弊作得了一时,却很难每次都作弊。四柱之间,数字增减彼此关联,前一期黄册与后一期黄册,数字增减亦有关联,只要有一次数字对不齐,就会被驳查发现。就算你手眼通天,能把县里的青册都涂改了也没用,因为上面还有州里和府里的青册备份。你就算真能把这一串青册都改了,后湖还存有最权威的黄册。

你要是能把后湖黄册也改了……这么神通广大,你干脆直接造反好不好?

这是一个最简单,也最容易被查出的案例。比这隐蔽巧妙的舞弊手段,还多得很呢。

正德年间有一位江西巡按御史唐龙,曾详细描述过地方上的作弊手法:“江西有等巨室,平时置买田产,遇造册时,贿行里书,有飞洒见在人户者,名为活酒;有暗藏逃绝户内者,名为死寄;有花分子户,不落户限者,名为畸零带管;有留在卖户,全不过割者;有过割一二,名为包纳者;有全过割者,不归本户,有推无收,有总无撒,名为悬挂掏回者;有暗袭京官方面,进士、举人脚(角)色,捏作寄庄者。”

为了便于理解,咱们接着拿王叙家举个例子吧。

假设他们家在正德年突然发财了,一口气买了两百亩地,成了大地主。王叙不是官身,又没考中举人,没法减免税赋。等到要损造黄册了,王家赶紧找到甲首、里长,请他们设法遮掩。

等到县衙把清册供单送下来,里长开始一一填写诸家情况。他故意把王家的两百亩地,分出去五十亩,分别写在五十户贫困人家名下。

这五十户穷人不识字,平日里都是甲首、里长代填,就算拿清册供单给他们检查,也是睁眼瞎。只有到了交税时,这些穷人会奇怪,怎么交得比往年多一点?里长瞪着眼睛说上头官差要求的,我有什么办法?反正平均每户只多交一亩,不算太要命,没人敢深究。于是,这五十户人家就稀里糊涂地替王家扛了五十亩的税赋。

这种把自家田地偷偷分在诸人名下的行为,叫活洒,又叫飞酒、洒派等等。可王家觉得还是不满足,希望能进一步减免。里长说了,也没问题。

本管里一年前发生过一次疫病,结果张三、李四、赵五三家死光光了。按照规矩,里长要把这三户人家列入“开除”,意思是这三户已经绝了,其名下田地荒废,自然也没法交税。里长把王家的三十亩地,偷偷挪到这三户人家名下,自然也省下赋税之苦—此谓“死寄”。

那三家旁边是朱六一家,也感染了疫病,家里死得只剩下一个老头。甲首充满同情地把这一户划为畸零带管,从此不在一百一十户正管之列。里长看准时机,把王家的一个小儿子,列在这老头的户下,打着分家的旗号带过去十亩地—此谓“花分子户”。

可王叙仍旧觉得不满足,他说能不能再减免?里长说这就不是我能做主的了,得往上找人。然后里长带着他,找到县衙户房负责黄册和鱼鳞图册的主事,看有什么办法没有。

主事收了贿赂,一拍脑袋,有主意了。

明代土地交易,如果是两人私下买卖,签的地契叫白契。这个交易上报给衙门,由官府验证后盖印,才算具备法律效力,叫红契。

主事告诉王叙,你不是从杨七那儿买了五亩地吗?你们俩先签个白契,别着急上衙门办手续,先留在他名下。这样衙门里没记录,黄册和鱼鳞图册自然也不必改了—此谓“全不过割”。

王叙还从郑八那儿买了十亩地,刚给其中的一半地办了红契。主事说另外一半先别办了,你跟郑八说一声,让他还接着耕种,定期给你交租子就成—此谓“包纳”。

王叙说:“我还有几十亩地,没买卖过,这咋办?”主事说这也好办,你假装把一部分田地卖给刘九,或者从高十那儿买田的时候收田不收粮,补个假手续,把零头一抹,叫“有总无撒”—一这个“撒”,是撒数,在明代财政术语里是小数的意思—这种手段,叫“悬挂掏回”,也叫“虚悬”。

户房一般会有专门的书手和算手。书手负责善写档案记录,算手负责计算,把账簿调整做平。这些人都是当地人,家里世袭做这桩勾当,彼此之间关系密切。由这些亲自接触账目与档案的人配合,天衣无缝。

后湖驳查的时候,监生不可能去询问每一户的具体情况,他只看里册数字有无出入,只要比对无误,就直接核验过,王叙这么操作,可以安全过关。

有人可能要问了,这明显对卖家来说不合算,怎么会答应?再说如果卖家反悔怎么办,王家和他们之间都是白契,并不受法律保护啊?

很简单明,打到他们服软为止。

王叙家有两百亩地,钱一定不少,他们随便找十来个护院闲汉,往杨七、郑八、刘九、高十家边上一站。四户人纵然不愿意,也只能忍气吞声,否则在本乡无法立足。白契这种东西,虽然法律上没效力,可被拳头大的人拿在手里,一样管用。

这就是血淋淋的地方生态。

尽管利用了种种手段,王叙家的田地还是不能全部避税。他继续贿赂主事,把自家二十亩上好的水田,在档案里全改成盐碱地,直接算改了土地等级,原本是重则,这下子变轻则了—此谓“埋没”。王叙觉得不放心,又托人在京城找了一个本乡籍贯的进士。那位虽未释褐授官,但已有资格享有减免赋役的特权。他把自家五亩田地托献到人家名下,就不必交税了—此谓“诡寄”。

王叙想了想,光是避税赋还不成,徭役也挺讨厌的,得想办法避免。

按照大明规矩,每一户人家,都要按照丁口数量分等,多者上户、中户,寡者下户。上户派出的应役丁口,要比中户多,中户又比下户多。

在各方有力人士的帮助下,王叙先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分出去,分列在不同甲里。一个大家分裂成三个小家,户口等级立刻就从上户变成中户了—此谓“挪移”。

可王叙仍旧不死心,又缠着里长,在黄册上硬把自家的“中户”改成“下户”,让服徭役人数字进一步变少。里长说改好办,但每一里每年应役人数是固定的,你改成下户逃过去了,我怎么办,总不能拿自己家人填吧?

两人琢磨了一下,里长大笔一挥,把本来丁口极少的高十家,从下户改为上户了。

高十一听不干了,我家里一共就俩壮丁,本来一个应役一个耕种,勉强度日。现在您给我改上户了,两个都得去应役,那家里不就完蛋了吗?

要知道,官府的徭役可不光是十年一轮的正役,每年各种杂泛之役和临时之役十分繁重,基本上应满一年得脱一层皮。

里长压根不搭理他。高十要去县里上告,可县里直接驳回了一想告状,先跟你们里的乡老商量去。可乡老和里长是穿一条裤子的,高十站在原地,陷入了无边的绝望。

这时王叙笑嘻嘻地过来,说你家田地反正也没人种了,不如卖给我。高十哪里肯卖,可不卖家里就要饿死了,只能忍痛交割,自己别无选择,只得沦为佃户。

王叙不光逃了徭役,还得了良田,贪心更炽,连下户的徭役都干脆不想服了。他又一次找到户房主事,把本里黄册涂抹一番,把应役次序给改了。

咱们前面说了,里甲应役是十年一轮,每一年都有一甲轮到徭役。王叙家本该是乙年服役,被主事一改,和丁年服役的刘九对换了一下。刘九想也没差别,就同意了,乙年去应役。结果到了丁年,主事又改了一次黄册次序,把王叙家改回乙年,刘九赫然还得服一次役。

刘九大惊,想要抗辩,可想到高十的遭遇,只能忍了。王叙家就这么舒舒服服地埋没土地、避开了税赋徭役,把负担飞酒给了其他贫困人户。

这个故事虽然是虚构的,可在大明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万历二十五年,宜兴知县秦尚明愤怒地说:“十五之中,上户诡为中户,中户诡为下户,甚者上户竞等下户,而下户更过之。以贫民而代富民之役,奈何能均。”

“奈何能均”四字,当真是触目惊心。张萱在《西园闻见录》里感叹道:“田连阡陌者诸科不与,室如悬罄者无差不至。”正是这么一番景象。

王叙的故事还没完。

他家坐拥大批良田,又不必有负担,财富迅速积累起来。他主动修桥梁、铺民道、立祠堂、开私塾,偶尔周济一下穷人、资助一下读书人,很快就在乡里树起权威。他把家里多余的银钱,放给别人做高利贷,破产的郑八、刘九、高十都不得不来找他,收益比田租还高。

靠着殷实家底,王叙的儿子再不必操心农稼,专心读书,很快考中了状元,在朝为官。王叙家的社会地位再拔高一层,可以光明正大地免除赋税徭役了。而且王家所有的佃户、奴仆,都算作王家私产,不入黄册。郑八、刘九、高十的孩子们,不得不过来依附。

等到王叙的儿子告老还乡,已成显赫乡宦,且与其他官场中人联络紧密。一代一代下来,遂成势力。在王叙的发家历程中,我们看到:从甲首、里长、乡老这些自治体成员到衙门胥吏,沆瀣一气,和地方富户勾结在一起,把黄册、鱼鳞图册当成私有之物包办,不断把负担转移到赘户身上,形成一整个链条上的腐败,分摊风险和利益。

这在大明有个专门的名目,叫“团局造册”,现在也有个类似的词,叫“窝案”。在大明历代朝廷文书里,几乎都反复提及这个词,饬令各地严查,可见“团局造册”之猖獗。

严格来说,“团局造册”不算一种作弊手段,而是一切作弊手段的前提。大部分手法,都得靠“团局造册”才能实现。

朝廷对此井没有什么好办法,因为基层不是直管,他们所拿到的数据都是间接的。

比如,你是个现代人,民政局想搞清楚你的户籍情况,一家几口,是否结婚,不用找任何人求证,电脑里随时调得出来;但如果回到古代,你有几个娃、几亩地,县里老爷不可能亲自下乡一户户去数,只能靠里长、甲首、乡老、粮长这些地方自治团体代理人来收集、具保和上报。

换句话说,只要你搞定这些代理人,上头很难查证真伪虚实。

不过这种“搞定”本身很昂贵,底层百姓无法负担贿赂成本,只有王叙这样的乡绅、豪强以及富户有能力做。有钱人越哭越富,穷人却根本没有哭诉的渠道。于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诚如顾炎武所言:“富户操羸以市于吏,有富之实,无富之名。贫者无资以求于吏,有贫之实,无贫之名。州、县皆然。”

除了之前讲的那些,这些人还有很多手段,比如虚报死亡、隐漏资产、改换户籍、虚报灾荒、捏甲做乙、浮收税粮。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干不出来的。每一个手段背后,都是大量利益输送。

甚至连黄册本身,都有大利可图。

黄册的攒造,朝廷是不出钱的,由各地官府筹措资金,这笔钱自然也会摊派到基层百姓头上。很多明代县志里都有记载,一县黄册攒造的总费用,正常来讲多则百两,少则五十两—注意这“正常”二字。

百姓并没有议价权,官府说收多少,就只能交多少。官府大可以找他们收取两百两,一百两造册,一百两落入自己囊中,又成了一条生财之路。

我说的这个假设,价格其实还保守了。

万历二十年有一位黄册库官员途经河南,出于职业习惯,打听了一下当地的黄册业务,吓了一跳:“闻民间有言,军、黄二册加派纸价,至千两之外….大县不过二三百里,小县仅数十里。一里造册一本,每本不过一二百页(叶),纸价几何,而动派千金耶?此非积猾之冒破,则为有司之垂涎耳!”

一千两造价的黄册!

贫穷和善良,生生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有如此花样繁多的作弊手段,接下来的发展,不难想象。豪强乡绅勾结里甲胥吏,肆意涂抹黄册,欺瞒中枢,在中间环节榨取利益,并大肆侵占自耕农土地。

如果社会有足够的流动性,情况还不算精糕。比如宋代不抑兼并,但商品经济发达,户籍宽松,老百姓尚且有别的出路。可大明的治政原则,是把民众在原地死死钉住。这时候你再搞土地兼并,那真是要人命了。

其结果就是,下层百姓负担越来越重,限于户籍逃无可逃,而朝廷所获得的税赋却越来越少。反而是盘踞中间的这个利益集团,吸血吸得大大肿胀,形成血管里的一个梗阻。

当这些梗阻遍布全身时,大明也就差不多了。

海瑞海刚峰做过知县,对底下这些弊情一清二楚。他有篇文章,专论里长之弊:”(里长)凭势作威,当大役而有壮丁之重派,应卯酉而有连累之诛求。或混扶甲首,以显售其奸诡之谋;或妄开甲干,以阴行其贿赂之术。有钱者遍为回护,善柔者不行扶持。事兼利己,则同甲首作弊以欺府县;事止利己,则假府县名色而剥甲首。百计取钱,无心抚恤….”

除了民户的种种作弊之外,其他户籍同样问题多多。

前面说了,大明户籍除了民籍,还有军户、匠户、灶户等职业户口,他们的黄册是单独册立,并由各自主管部门管理。比如军户就有专门的军黄册,归兵部负责。

理论上军户可以免掉一部分徭役,可还有大量临时性的杂泛差役,无法免除。更惨的是,他们是军户,还必须去应军差,这负担就更重了。

比如说吧,每一户军户,都要出两个壮丁去卫所服役,一个作为正军战兵,一个作为辅兵余丁,后者在军营里劳动来养活前者。除此之外,家里还得留一个继丁,平时从事生产养家。一旦军中的壮丁跑了或者死了,这个继丁就得进入军营勾补。

勾补的规矩特别狠,如果你家里没有成年壮丁,就得把孩子登记入册,还有个专门的名目叫“幼丁”。更有甚者,大明要求军人不得本地服役,入卫补伍都得去外地。这一路上的盘缠给养,也得军户来承担,更不用说还要受清军官和各级长官的盘剥勒索之类了。

负担如此之重,军户所享受的福利却十分微薄。按照洪武年的规定,民户有两丁人口,就能担任小吏,而军户要五丁,而且最多只能让一人为生员,上升通道颇为狭窄。

其实军户也算良籍,可以参加科举,历代军户出身的内阁大佬不少,比如张居正、李东阳、高拱、赵志皋、王家屏等等。而且在整个明代科举中,军户在庶吉士的比例也颇高。不过这些都是军户中的官员阶层或富户,一来家族扩大,有足够人手;二来有钱,供养得起读书人。

对绝大部分底层小家小户来说,光是应付勾军就已经竭尽全力,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上头大概也明白军户的状况,所以严令禁止离籍转户,军户子弟不得过继、不得入赘。没办法,真放开了,估计人早跑光了。洪武年间,就有数万军户违亡;正统三年(1438年)有一个统计,当下在逃军士的总数已高达一百二十万人—天下卫所才多少人?可见军户生活之苦。

这些军户最大的心愿,就是转成民户,洗脱这些限制。虽然《大明律》严禁如此行事,但法律归法律,架不住地方上的花样百出。

咱们再虚构一户人家举例,姑且叫张大吧。

张大家是军籍,籍在休宁县附近的新安卫,家里五口人。他实在受不了军户之苦,就偷偷联络了当地第五图的里长,央求入民籍。

里长带着他找到休宁县户房的书手,送了二两银子。户房这位书手大笔一挥,给第五图的里册里多加了一个户口,将张大家的四口人都移到这个户口之下。

然后张家到卫所那边,报了个全家死光,只剩一个张大的老母亲。于是在军黄册里,这家人只能挂去畸零户,没法应役了。等到张大的老母亲一病故,这家人在军黄册里彻底绝了,直接列入开除。张大一家,则洗脱成了民户,幸福地在当地生活着。

罗二也是军户,很羡慕张大的境遇。可他家里没钱,找不到落地的民里。他一咬牙,带着全家连夜跑了,一路从徽州跑到江西南昌府,谎称是流民,置买田地,就地落成民籍。因为古代通讯不发达,没有全国数据库,原来的卫所纵然知道他跑了,也无可奈何。

军户毕三也动了心思,可他不想离开原籍,只好另外想办法。他眼看要去远卫所充役了,就把自己大儿子入赘给近卫所的朋友,这样至少有一人不用被勾补入卫。他临走之前,恰好老婆又生了个小儿子,赶紧过继给附近的民户家—这些都是违法的,可黄册总是人写的嘛,使钱下去,总能解决。

等把这两个孩子都安顿好了,毕三就在充役的半路上失踪了,据说是被盗匪杀死,死无全尸。军中一查,他家里没有任何壮丁勾补,也只好作罢。毕三偷偷跑去一处寺庙出家,法号“三无”,混了个度牒返回家乡,堂而皇之地还俗,以佃户身份附籍在先前过继了小儿子的民户家里。

经过这么一番眼花缭乱的操作,他们全家终于洗成民籍,再不必受勾军之苦了。还有一种绝妙的办法,叫“挪移”,对,乾坤大挪移的挪移。

比如说吧,张二一家,本来属于饶州千户所的军户,生活很痛苦。张二纠集了同甲的几户人家,贿赂也罢,胁迫也罢,硬是把这一甲的所属,改到了建阳卫。

饶州离建阳不远,但是两者分属江西都司和福建都司。这么一改,饶州千户所便不能从张二家抓人充役,人家是建阳卫的。而建阳卫呢?可能压根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就算知道,也不可能派人跑到江西地面上来执法。

两边都管不看,张二这一甲十户,就可以高高兴兴地在夹缝中生活下去了。类似的逃亡方法还有很多,充分展示了军户的无边智慧和怨念。

朝廷深知其弊,可也没好办法,只能反复要求“都司、卫所、将应勾军人逃亡年月逐一造册呈报兵部,转发其各司、府、县清军官。凡遇册到,将所清军黄册籍磨对相同,行拘原逃正身,或应继人丁”.

更可笑的是,为了怕军户做手脚,还特别要求,军户子弟不得参与军黄册的编造。就连驳查,都不得用军户出身的国子监生。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军民,想要在户籍上做手脚,无论手段如何,最终都指向同一条路—篡改黄册;而无论改什么内容,最后都会落实到一个最现实、最技术的问题—如何篡改黄册而不被人发现。

一般的手法,在黄册上直接填入假数据即可,手段无外乎挖改洗补。

反正黄册都是手填出来的,在上头直接走墨改字即可。实在改不过来,索性挖下一块,重新把别纸补缀上去。还改不过来,拆下绵索,抽走旧页,补入改页。只要大家提前说好,上头无从追究。

用墨改字的情况,在民间极为猖獗。以至于弘治三年的时候,有官员专门上书,建议以后编造黄册,不光要给地方一个标准字体,还得规定字号。把字写得大一点,容易检间,就没办法洗改了。

修改原册的麻烦在于,得经得起层层检查。上级有可能没查出来,也可能查出来,你为策完全,不得不一级一级往上贿赂。

顾炎武专门谈过这个作弊技术:“填于红图不可改矣,则改于黄册;印于黄册不可易矣,则公为洗补。不得于小里,则货都总妄坐于小里;不得于都总,则货县总妄坐于都总。”

因此,有聪明的不去贿赂主官,直接去找具体经办小吏下手,甚至有人胆大包天,连小吏都不用找,去找运输队。

黄册攒造完成之后,会一步一步转送至县、州、府、司以及中央后湖,中间要经历数次转运。你只要事先买通解送人员,在半路开箱子直接改册,连给官员的贿赂都省了。真是胆大包天。

不过别忘了,黄册里有四柱之法,可以查到过往一切数据。你光是伪造了一期之数,前后对不上,终究是个隐患。哪天碰到个认真的驳查人员,可能就会东窗事发。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很简单,修改旧档。把历史改掉,大家便不会知道你现在的猫腻了。

虽然黄册库戒备森严,难以混入,可不是有句话嘛:“只要思想一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大利当前,胥吏们也是绞尽脑汁,奇技百出。

咱们试举几个比较奇葩的例子。

按照后湖驳查的流程,监生会把发现的问题做成驳语黄册—后来改成浮贴在原黄册内,户部会将其打回原籍,勒令修改。修改完成之后,再呈递上来,监生根据驳语检查,发现切实修改无误,再入黄册库。

很快有聪明人发现了其中的漏洞:监生在二次驳查的时候,只会复查驳语相关的条目,其他内容不会再看。

于是他们就发明了一招极巧妙的“声东击西”。还是举例说明。

王叙家新得了两亩田地和一头黄牛,这两项事产需要列入新一期的黄

册。王叙想把它们瞒下来,可急切间只贿赂了里长,没买通县里的算手和书手。

里长宽慰他说,别着急,有办法。

等到开始攒造里册,里长老老实实地把这两项写进去,丝毫没有作弊。不过他把另外一项数据,王家的丁口,故意少写了一人。

里册递了上去,层层呈递到后湖,很快这个疏漏被驳查监生发现。监生在原册上贴了一条驳语:“查某里某甲王叙人户本期丁口虚减一人,查理与旧册实在不符,驳回本管实核重造,不得迁延云云。”

这本里册被层层掷回到第五图。里长拿着旧册,重新造了一本新的,诚实地把丁口数补回一人,然后偷偷抹去了王叙家的两亩地和一头牛。

册子被再次送到后湖,监生拿着驳语记录一看,嗯,不错,丁口数确实改正了,至于其他内容,上次已经审核过一次,不必复查了。

就这样利用流程上的漏洞,王叙家篡改的记录得以顺利进入库房。以后一旦田地起了什么纷争,去查旧档,则再也看不出什么痕迹了。

此非笔者妄缩,且看两个真实案例:

成化十八年,在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的五贤乡,出了这么一个案子。当地二十九都的里册交上去,驳查人员发现,该都的第一里第一甲有一户,叫谢得安,户籍似有涂抹痕迹。比照之前的黄册发现,这家伙本是军籍,却改成了民籍。

驳查大笔一挥,贵成原籍重造。等到二十九都把重新改好的黄册再提交上来,驳查监生一看,谢得安已经删掉了,便准备批准入库。可这人恰好很细心,觉得这本黄册页数似乎变多了,随手翻了一下,不由得大惊:这本新黄册里,居然多了谢亚兴等十一户人家。

再一看,这十一户人家,也是和谢得安一样的军户籍。

很明显,这是一起大规模“军户逃户入籍”事件。他们先推出一个军户谢得安吸引敌人火力,然后在新册里偷偷把其他逃户做进去。若不是这些人太过贪心,一次篡改了太多户籍,说不定驳查根本无从发现。

同期还有个案子,这次的发生地是山东济南府章丘县明秀乡。

官道之上,乡里设有一连串驿站。根据交通工具的分类,这些驿站可以细分为船站、马站、牛站、驴站等等。每一处驿站,都有专门的站户,他们世世代代都要在驿站服务,也属于职业户的一种。站户的生活状况很惨,负担奇重。他们也无时不思念着改换户籍。

在这一次的驳查中,监生发现明秀乡的第九里第五甲有疑点,有王九住等三户人家,本来是驴站户,却赫然改成了民户。

这本册子,立刻被监生驳回重造。等到新造黄册再次送回后湖,监生发现王九住等三人被抹去,可又加了阚长等十二户驴站户偷偷摸摸进了民籍。

这个声东击西的手法,和宜兴县的办法几乎一样。

当然,大明朝廷也不傻。这两件案子让他们意识到规则上的漏洞,及时加以补救。

从弘治十二年(1499年)开始,有疑点的黄册不再驳回重造,只把问题项单独开列成总册下发。地方只需将问题项进行改正,单造一页送至后湖。驳查人员审核无误以后,将改正后的单页补进原先的黄册中,并附页说明改正缘由,用印标记。

如此这般,才算是堵住了这条路。

于是劳动人民又发明了一个更叹为观止的办法。

不是说旧档难改吗?那么只要设法让旧档彻底消失,就没问题了。虽然后湖戒备森严,人很难进去,但不代表别的东西进不去。

这个手段,得从黄册的制作工艺讲起。

大明朝廷有规定,黄册的封皮册壳硬纸,必须使用黄色或青色。这个黄纸,是用黄檗汁浸染而成。

黄檗树是一种芸香科的落叶乔木,可以入药,也可以用于染色。将黄檗第二层树皮进行熬煮,只要把纸浸入液体之中,便能染成黄色。更绝妙的是,黄檗树皮里富含小檗碱,对于杀虫防蠹有奇效,印出的书可以经久不坏。

早在晋代,著名道士葛洪便已用黄檗制造黄麻纸来印制道经。他也因此被尊为染坊业的祖师。

不过这种染色方式成本很高,古人往往不会把每一页书都染黄,而是将黄麻纸制成护书,夹在书本里,也有驱虫效果。

朝廷要求黄册封面染黄使用黄檗汁,是出于保护纸张的考虑。可是这些册子的制造费用不归朝廷管,每一个里得自己掏钱去造。

很多人舍不得用黄檗这么昂贵的染料,偷偷改用石黄。

石黄属于矿物染料,价格低廉。先将石料打碎,再研磨成细小颗粒,最后碾成粉末状。在制作黄册的时候,把这些粉末和水调好,直接抹在纸面上,就像是涂上一层胭脂似的。不光是黄色,其他矿物颜色也可以如此上纸。这种上色方式被称为粉饰。

乍一看,石黄粉饰和黄檗染黄井无区别,但驱虫效果天差地远。除了染料质地,朝廷对于黄册的装订方式也规定得特别细致。

最初黄册是用糨糊,每一页的右侧刷一条浆子,逐页压实,形成一册。明代的糨糊多用鱼鳔或树胶熬制,可民间嫌麻烦,大多是用米、麦、菱藕磨碎成粉,加酸酒进去加热而成。这种淀粉质地的糨糊,加固效果还行,但特别容易招虫子。

所以朝廷在弘治年间下了一道命令,要求装订方式改成线装,即在纸上钻孔,用细棉线穿扎起来。如果一定要用糨糊,就必须掺入明矾、花椒末等物,以防虫蠹。

这些要求很科学,可惜却不实用。每一期送来的全国黄册有数万册,你让管库的人怎么检查?就算有精力检查,也没有技术手段来分析每一本的染料和糨糊成分。

这个破绽,很快也被地方给利用起来了。比如说哪位胥吏想要作弊篡改,就先攒造一册黄册,数据完全真实,绝无作弊,但在装订时,会在石黄粉末和糨糊里掺入蔗汁、蜜水等物。

这样一来,封面和书脊会变得颇有甜味。而纸张的天敌衣食虫—古称素鱼—最喜欢吃糖类及淀粉等碳水化合物,看到这盘大餐端上来,焉有不分而食之的道理?

这种册子的蛀蚀速度远胜别本,不出数年,好端端的一本黄册便会化为一堆粉末,原始记录荡然无存。这时地方上再施展些手段,便不用怕驳查来打脸了。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黄册库官员上书诉苦,说:“先年法例严明,人知畏惧,纸张无粉,俱堪经久收贮。近年……吏胥、里书人等玩法欺公,故将粉饰纸张损造,面糊壳面装订。尚未及数年之间,虫蠹易生,蛀蚀腐烂,以致无凭查考,希图日后作弊,狡猾百端。”

瞧瞧,洪武年、永乐年的老册子,至今已经一百六十多年,尚算完整;反而是近年来的新造黄册,蛀蚀速度极快。尤其是南昌府的分册,经常一县黄册全数蛀蚀无存:“纸张如粉,灰末成堆,都图丁缠(产),蛀蚀腐烂,难以辨认。但经一揭,纷纷而碎。”

这一招能杀书于千里之外,无声无形,可谓是黄册中的刺客。

朝廷也知道这些弊端,每一次攒造黄册,都反复强调不得粉饰、要用绳编,可是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当然,也有人嫌这个周期太长,急不可待。怎么办?还有个简单粗暴的办法:直接买通管册小吏下手。

正德五年,后湖爆出了一起大案。

在江西南昌府的丰城县,有一个当地人叫陈季三,他爹叫陈质,曾经谋夺了邻居熊思明上好的塘田,为此贿赂户房,偷偷篡改了地方上的青册。到了陈季三当家的时候,熊思明家里闹将起来,嚷嚷着要查个明白,要去开后湖黄册库查验。

陈季三自然不肯吐出到手的肥肉。他一打听,得知从洪武年间开始,每十年就会有一份档案留在南京后湖。他爹陈质能改地方档案,可改不了中枢黄册库。如果苦主要调后湖黄册比对,肯定会露馅。陈季三冥思苦想,被他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

他先买通了押解黄册去南京的负责人,请求队伍多耽搁几天,然后自己先一步跑到南京城。陈季三在南京城溜达了几圈,很快就和一个叫高景清的后湖黄册库匠搭上了线。

高景清的日常工作是晒册,即定期把库房内的黄册拿出去在太阳下晾晒,以防潮防虫。这份工作在洪武年间还算轻松,可到了正德年间,黄册累积数量已经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即使每天轮番晾晒,一年到头也不得休息。

更惨的是,后湖环境太差。每十年来一次的驳查监生都叫苦连天,更别说这些常年居住岛上的杂役。他们“不谙调摄,致生寒虐等病…抱卧日久不痊”,一旦生了病,只能坚持到过湖之日才能去看医生。

晾晒工作繁重,银钱少,工作环境又特别恶劣,这让高景清很是郁闷。当陈季三提出请他帮忙,还捧出一大把白花花的银两时,他立刻就动心了。

这个忙,其实特别简单。

由于高景清的工作性质,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接触到贮藏的黄册。陈季三希望他进入洪武二十四年和永乐元年这两期库房里,把南昌府丰城县载着自家先祖情况的里册摘出来,毁掉塘产部分。

高景清收下陈季三的贿赂,将这两期黄册的相关页数扯下烧毁。这样一来,熊思明再想打官司,便查无可据了。这份塘产,从此便舒舒服服地坐实在陈家名下。

这件案件怎么被揭发的,史书上并没有说。从只言片语的线索推断,应该是高景清扯下这几页纸,本欲烧毁,奈何后湖不得动明火,他只能趁休假时带出去。结果在过湖时,巡检例行搜身,在他身上搜出这些黄册纸页。

后湖给事中何亮、主事毛骙得知这件事,不敢隐瞒,急忙上报。朝廷对这件弊案实在是怒惊交加。怒的是,这些升斗小民居然敢对中枢黄册库动心思;惊的是,后湖管理如此松懈,此前到底发生过多少类似事件?

如果一个普通百姓都有胆量、有能力对中枢黄册动手脚,只怕这大明要完。

天子雷霆震怒—不对,正德皇帝对这个应该不关心,雷霆震怒的估计是首辅李东阳。于是陈季三、高景清各自枭首,一个脑袋挂在了江西布政司的黄册库前,一个脑袋挂在了后湖黄册库前,公开示众,以儆效尤。

江西布政司黄册库的主官和属员,因此也被提问惩戒。而后湖黄册库的两个主官,本也该受罚,但这件案子是他们自己举发,侥幸免罪。朝廷还责成江西巡按御史王士昭重审田产案,把塘田断回给熊思明。

朝廷痛定思痛,考虑到后湖杂役确实生活艰苦,决定稍微改善一下。每次开湖特许应天府派遣医师两人,登岛巡诊。用何亮的话说:“庶恩泽普及,而生命赖以全活;晒晾不误,而册籍得以保护。”

类似的翻墙案子,在黄册库的历史上屡见不鲜。陈季三过于倒霉,摊上被抓。没被抓的,不知还有多少呢。

前文所说的种种作弊手段,还只是大略分类,往细了说还有更多手段。总之,无论朝廷想出多少条防弊之术,民间总能迅速想到与之对抗的办法。上头三令五申,寄希望于严办严查,下面却总能利用人性的漏洞。

大明近三百年的时间,黄册对抗始终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正德年有一位经历过数次驳查的官员史鲁,他曾经哀叹说:“承平日久,弊伪渐滋。中间埋没、诡寄、不明违例等项,一次多于一次,一年甚于一年。牛毛茧丝,不足以喻其繁;条分缕析,不足以语其劳。”

“牛毛茧丝”四个字,当真是这场黄册攻防战的最好比喻。那一道道作弊手段,正是缠绕在堑壕之前的铁丝网,密不透风,滋生孽长,一处被摧毁,立刻就有好几重围堵上来。这些铁丝网把大明的阵地遂渐切割成一块块零碎的孤岛,截断流向,使之无法互相支援交通。

而负责驳查的土兵们坐困愁城之中,既无支援,又无补给,面对着层层密布的铁丝网束手无措。他们该怎么办才好呢?

一个最人性的回答是:要不…咱们投降吧。

于是,后湖黄册库最荒诞的一幕,就这么徐徐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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