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疏珩残疾在身,总是深居简出,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颜。
但是婚礼毕竟是一生很可能只有一次的大事,又是外公和母亲为他精心操办的,他不可能不出来见人。
来的宾客都是沈家和云家的朋友——云家虽然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危机,但毕竟人脉还在,因此在场的也算是b市有头有脸的人物。
可就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主角之一却消失了。
云彦早上说自己有些困倦,想要补觉,这一休息就好久没出来,再去找他,人就不见了。沈家人只能一边装作若无其事的安抚宾客,一边抓紧时间派人寻找,云家父母更是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在心里将这不成器的儿子剐了一万遍。
沈疏珩此刻在别墅一层某个房间的窗边。
他坐的笔直,像一尊雕塑,一动不动地望向窗外。
他的手放在轮椅的扶手上,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出近乎透明的惨白,没有一丝血色,让人忍不住猜测,他的血是不是像他的神色一样冰冷。
透过窗户看着草坪上神色各异的众人,面色阴沉,眼中透出一抹讥讽。
他的助理也像是雕塑一般静立在他身侧,只是时不时看一眼手机,透露出他内心的些许焦灼。
忽然,手机“叮咚”一声。
助理赶忙看向亮起的屏幕,松了口气,对沈疏珩道:“云少他们回来了,已经到了门口。”
沈疏珩终于收回目光,点了点头,驱动轮椅出了房间,助理连忙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后,继续报告着那边传来的信息——
“沈少,老于说云少的礼服有些脏了……”
“让他去换。”
“是。”
距离原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婚礼还没有开始的迹象,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渐渐觉出不对来,窃窃地交谈猜测,表面上却笑盈盈地颇有耐心。
有一些宾客确实很有耐心——如果主角一直没有出现,那可就有好戏看了。
而另一些则不断截住在人群中穿行忙碌的沈母询问情况,沈母笑着解释,神色中却有难掩的焦急。
正在他们猜的起劲的时候,却忽然看到沈疏珩独自驱着轮椅出来,探讨的声音不由小了好几度,生怕被这个煞星听见。
王家的长孙——不,应该说沈家的长孙,他脾气不好,这是人尽皆知的事,今天婚礼出了状况,谁知道他会不会发什么疯。
沈母见到儿子出来,立刻笑别正在交谈的客人,走到儿子身侧小声问道:“怎么样?人找到了吗?”
沈疏珩点点头:“让他去换衣——”
话还没说完,他就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从不远处向他飞奔而来,兴奋地像是一只见到了主人的大狗。
他未说完的话就这么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眼睁睁地看着少年跑到自己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单膝跪地,将一大捧花塞到了自己怀里:“送你!”
原本正在交谈的客人们看到这一幕,纷纷转过身来看他们,现场很快变得一片静谧。
而沈疏珩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机械性地接住那捧花。
他怔怔抬头,就看到少年笑盈盈地看着自己,那笑容比天上的阳光还要晃眼,却又没有让他觉得刺痛,因为那眼中又带着丝丝缕缕的柔情,像是藏着一片深邃星河。
少年只和沈疏珩对视了片刻,就脸红着低下头来,挠挠头发,小声说:“对不起……把礼服弄脏了。”
沈疏珩的目光这才落在他的礼服上——在洁白细腻的布料上,一点点痕迹都很是显眼,这里一片泥泞,那里一片草青,袖口还沾着些湿漉漉的气息,连脸上都有浅浅的一道泥印子。
可是这一切,放在眼前的少年身上,却让人联想到山野间的蓬勃朝气,让人很难心生反感。
“我……我……”少年支支吾吾地开口:“以前都是你送我东西,我还没有送过你呢……”
他终于鼓起勇气,抬起头来,再次看向沈疏珩,有些忐忑地说:“我一直都想送你一些什么,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外公以前说你不常出门,我就想,把山野间的新鲜气息摘下来送给你……今天一早想到之后,我就偷偷出了门,可是没想到,却在山里迷路了……你不要怪我好不好?”
少年的语气直率的可爱,满是少年青涩而热烈的心思,又带着些撒娇的意味,让人觉得,这样的美少年,就算是犯了些什么错误,也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云彦慢慢说着早已准备好的台词,可没有人知道,他的内心正在翻涌着怎样的惊涛骇浪——
沈疏珩怎么长得这样好看!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眼前人:额头光洁坦荡,睫毛纤长细密,鼻梁高挺,让五官显得极为立体,甚至连下巴的弧度都那么好看。
他的面部轮廓明明是硬朗的,神情和气场也冷肃到让人觉得难以靠近,但是那眼中却透着一抹忧郁,让人觉得柔软到心疼,微微下垂的睫毛和稍稍上扬的下巴显得无比骄矜,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起来,都是那么赏心悦目。
纵然云彦曾在娱乐圈中见惯了各色美人,却依然觉得,眼前这张脸,堪称顶级。
云彦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那么多年,却从来没有恋爱过,人人道他云彦眼高于顶,却不知道,他也曾在心里偷偷描绘过自己梦中情人的样子。
如果那个模糊的容颜具象化,就该是眼前这个人的样子。
眼前的这个人,长得没有一寸不合他的心意。
再次回顾原著,云彦觉得那个狗逼作者一定是脑子有坑。
俞朗的容颜描述的天上有地下无的,他今天见了,觉得不过如此。
而沈疏珩如此绝色!竟然没写!一句都没写!!!
每次写到沈疏珩出场,作者写人外貌时的花式彩虹屁就仿佛失了效,从来都是“他沉着一张脸”,“他神色如冰”,“他皱紧了眉头”,“他一脸苦涩”……可没写一句他好看啊!
原著误我,原著误我。
枉费他还怕自己面对沈疏珩那一张阎王脸什么都说不出来,做了那么久的心理建设。
要早知道沈疏珩长成这样,他一定策马奔腾地回来!
只是看着这张脸,他就可以吹出一万字的彩虹屁——
“……我知道,这捧花不及你送我的任何一种名贵,甚至不如这里布置的那些花精致。它在山间路边随处可见,但是它的盛开代表着我对你真挚而热烈的爱。”
云彦目光温柔,落在沈疏珩的脸上,赞美的语言如泉水般流出——
“在我的眼中,世间没有一种花草能配得上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深深沉沦其中,你是我心目中的阿多尼斯在人间的具现,你是鬼斧神工的英俊性感,万般星辰都汇聚在你的眼眸,每次看到此它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沉沦……”
“每每望向你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仿佛已经盼望了千百年,只是默默祈求你能回眸看我一眼……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么致命的吸引力!”
沈疏珩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沈疏珩一向理智先行。他的理智告诉他,自己应该起一身的鸡皮疙瘩以表达对这种庸俗表白的唾弃,然而他想象的情况竟然没有发生,他只觉得自己心脏剧烈地跳动。
他忍不住皱了皱眉,甚至想伸手按按胸口,觉得自己怕是病了,有点心律不齐。
然而,手刚刚抬起来,就被云彦一把捉住。
沈疏珩:“……”
少年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青草编织的戒指,一只放在他的手心,一只捏在手里,眼神中满是羞涩:“所以,我决定送你这些最平凡的、随处可见的东西,因为我知道,富贵不是永恒,但真心隽永,无论将来是贫穷还是富有,就算我们一无所有,一文不名,我也愿意在每一个清晨,都为你献上一束刚刚盛开的鲜花;就算没有钻戒,两个青草编织的戒指,也能将我们的心连在一起!”
“所以……”少年踌躇了一下,神色变得紧张,接着向他投来热烈的眼神:“你愿意,让我为你戴上这枚代表我心意的戒指吗?”
“……”在众人的灼灼目光下,沈疏珩沉默许久,最后艰难地点了点头。
一个庆幸地笑容立刻在少年脸上绽开,少年握住他的手,将手指间的戒指缓缓地套在他的无名指上。
……有一点点大。
……不过这不重要,咳。
少年笑得心满意足,又将自己的手伸出来,放在沈疏珩眼前。
看着那圆润白皙的指尖,沈疏珩觉得自己的心律不齐好像更严重了一些。
他捏起手心里的那枚草戒,面无表情地捏住少年的无名指指根,将戒指套了上去。
还没来得及收回手,就被少年反手握住——十指相扣。
沈疏珩:“……”
整个现场鸦雀无声,所有的宾客全都定定地看着眼前眼前的场景,有人洒了手中的酒,却毫无所觉。
他们看着那对新婚夫夫互相凝望的样子,只觉得温柔的电流与火花几乎具现化——
在场的少女们甚至捧着心口,在心底疯狂尖叫——
这是什么神仙爱情!!!
……
……
……
与云彦对视三秒之后,沈疏珩终于回过味儿来,面色沉了沉。
而此刻,云彦的目光也有了些微妙的变化。
云彦:感动吗?感动的话放我一马?嗯?
沈疏珩:……呵。
所以,他到底是娶了个什么妖精?
作者有话要说:沈疏珩:我觉得我被绑架了,可是我没有证据……
云彦:(扯扯他手上的草戒)不!你有!这就是我绑架你的证据!不如我们来一场斯德哥尔摩之恋?
沈疏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