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潋初,顶级豪门沈家二少爷,沈是我的姓,拽是我的命。
我坐拥亿万家产,身边美人无数,纵情声色,引无数人折腰。
我多才多艺,是高等学府榜一校草,吹拉弹唱样样在行。
我名下豪车别墅无数,出生便是人生赢家。
但是……
叶柏洗漱完,发现沈潋初还在睡觉,只能过去戳戳他的脸蛋:“早八要迟到了。”
沈潋初把自己缩成一团,哼哼唧唧:“莫挨老子。”
可惜。
高傲如我沈二少,也要为早八折腰。
沈潋初被人从被窝里挖起来,怨气比鬼大,咬馒头像是在茹毛饮血。
在叶柏眼里,就是一个有耳朵有尾巴的可爱小恶魔,头发毛绒绒,眼睛半垂,脸蛋还泛着粉,整个人软乎乎的,很好rua。
叶柏揉揉他的头发:“杨老师的课,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盯着你呢。”
沈潋初臭脸,被叶柏拉着,游魂似的走进教室。
杨老师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本来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是身体硬朗,是学校专门返聘回来的,杨老师和沈潋初的外婆他们是好朋友,所以对于这个小辈格外“关照”。
眼看小孩要朝后躲,杨老师伸手拦住:“沈潋初,坐第一排,这。”
“……”毁灭吧这个世界。
这种要睡不能睡的滋味过于难受,沈潋初整个人灵魂出窍,好在杨老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过分苛责。
下课,叶柏准备离开,才发现沈潋初撑着头睡着了,他知道这人最近迷上了游戏,但不知道他如此沉迷,叶柏挠一挠他的下巴:“下课了,回宿舍睡。”
重新站到阳光下,沈潋初懒懒地伸一个懒腰,仰头看见万里无云,湛蓝如一颗蓝宝石的天,他在看天和阳光,旁人则看着阳光描绘过的容颜,白t黑裤,简单而干净,碎发融进细碎温暖的阳光里,和光同尘。
“天气这么好,我想上天。”
“?”
沈潋初拍拍叶柏的肩膀,歪头朝他笑,食指和中指并拢,由眉心划到耳侧然后松开:“我要逃课,走了。”
潇洒又自在。
叶柏轻轻按住肩膀,温热的触感还残留着,像是冬日里的一根火柴,他只是想:今天估计,又见不到沈潋初了。
一个小时后,沈潋初换好装备,从柔软的草坪跨进直升机,强风扬起沈潋初的头发,让人想起风里柔软而坚韧的草,黑发扬起,就露出攻击性极强的眉眼,像是一副浓墨重彩的画,明明只是黑白的宣纸,却包揽山河万千。
跳伞服是紧身的,和他的身材完美贴合,安全带绕过肩膀,胸前和大腿,无端染上色气,沈潋初接过教练手里的护目镜戴好,高挺的鼻梁由阳光打上侧影,让人想起日照金山,牙齿浅浅地咬住下嘴唇,松开时留下一个小小的凹陷,他伸手撩开勒住的碎发。
气质像是在世界之巅,大雪茫茫一片雪白之处,如神剑出鞘一般盛开的玫瑰,帅气而艳丽,干净而逦迤,带着鲛人的诱惑,又兼并狼的桀骜,浓墨重彩又超凡人间。
李程是来陪沈少爷的,坐在一侧,直升飞机的声音极大,他眼里却只有一个人影:帅到头皮发麻。
真该让网络上那些天天到处吹神颜的人看看。
教练是一个外国肌肉男,五官深邃刻板,一丝不茍地检查完雇主的装备,示意可以开始了,
他们凌驾于一切之上,俯瞰辽阔的大地,沈潋初伸手,流水似的风从他石缝里穿过,他给教练比了一个ok的手势。
松手,他坠入一望无际的自由里。
自己好像缩小成了一个点,融进辽阔的世界中,是风的声音,还是世间万物的声音。
肾上腺素在飙升,沈潋初只是伸开双手,有种世界在他手中的感觉,风猎猎作响,被云遮档的阳光终于在这一刻刺破一切,用灿烂绚烂的光,为她的孩子插上翅膀。
落地处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坪,沈潋初落到实地的时候,还有种不真实感,风将头发吹得七零八落,取下护目镜,然后撩一撩头发,黑色制服的侍者靠近给他取下装备。
爽了。
缓一缓,两人走回休息的地方,沈潋初打开手机,是齐靖宇的三个未接电话,他现在还在兴奋阶段,手机在手里转个圈,说实话,他最近对齐靖宇有了点厌烦,可是又挑不出对方的错处。
不过也就是一点,还能接受。
将手机扔进侍者手里,揽过李程:“吃饭去。”
李程自然看见了他的手机屏幕,电话备注毫无新意,就直截了当的全名,三个未接电话,瞧着沈潋初也没有回拨的意思。
按照一般的情况来说,沈二少准备换男朋友了,不过,如果对方是齐靖宇的话,估计会纠缠地久一点?
沈潋初不说,他也装作不知道。
另一边,齐靖宇刚刚开完会,处理完事务的他准备和沈潋初一起吃个午饭,三个电话都没有接,盯着那三个红名,齐靖宇给沈潋初的备注是潋潋,后来被某人强制性改成“宇宙第一帅哥小初”。
他莫名想起那天晚上,视频里烂熟的红色和泪眼朦胧的眼尾,敛下的眸子里乌压压一片,他敏锐地察觉到自己小男朋友联系他的频率在降低,沈潋初一贯是这样的阴晴不定。
有时候会很粘人,像一只闲不下来的小狐狸总想坏心眼地去闹饲养员,好让饲养员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有时候又会冷淡得不行,厌烦到看整个世界都不顺眼,这时候只能小心翼翼地哄。
全世界只有一个沈耀能管住他。
齐靖宇没有放在眼里的情敌,只有一个沈耀,被称为是他的宿敌的沈耀,即使是亲哥哥,依旧让他嫉妒。
他在小朋友心里的地位跟沈耀毫无可比性。
捏一捏眉心,他终究是没有再拨打一次。
“沈少爷和李家少爷在一块,没有其他人。”
“闵愈那边呢。”
“暂时没有动静。”
闵愈。
秘书规矩地站在一边,感受到风雨欲来的气势,只是一瞬,又看见齐总拿起桌旁的文件翻翻看起来。
……
晚上,酒吧,酒水间。
矮胖男人恨铁不成钢:“你知道那位是谁吗?你看不上王总,看不上李总,那位你总该看的上了吧。”
“沈家,你知不知道沈家是什么概念,人家沈二少指缝里稍微流出来一点油水够我们这些人花上八辈子,不求你攀上人家,你露个面,让人家有个印象。”
“你也不看看你什么样子,当今乐坛哪个不是有实力的,出头的能有几个,要是沈二少多看你一眼,你就出头了!我也不骗你,沈二少和盛世娱乐有关系,那可是盛世,到时候你想要什么没有。”
“我签你四年,整整四年,一点水花都没有,你除了一张脸还有什么啊,你所引以为傲的才华在人家眼里就是狗屁,今天你不去,咱们以后也就都别见面了。”
矮胖男人狠狠剜一眼面前的少年,嘴里又不清不楚地骂几句,留下一句:“你好自为之。”
隐藏在黑暗里的少年垂着头,手指揉进桌子上的一团衣物里,他叫明玉,名字看起来金贵,却是一个穷苦人家,从小和奶奶相依为命,音乐天赋还不错,为了赚钱被坑着牵进一家黑心娱乐公司,卖命四年,一直火不起来,最近公司有了其他想捧的人,他自然也就被雪藏。
但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奶奶在家里晕倒,查出癌症,他没有办法,终究还是妥协了经纪人的拉皮条要求。
沈二少……
脊背微微颤抖,半晌后,还是妥协了。
他需要钱。
包厢。
小胖在唱死了都要爱,撕心裂肺像是刚刚被人甩掉,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沈潋初窝在沙发衣角无语地捂住耳朵,顶层包厢里也不过二十几个人,还是带上公子小姐们的伴一起算,而这群京圈金字塔顶端聚在一起的原因,只是因为沈二少的一句:
“好烦啊,想蹦迪。”
包厢里闹得正欢,开门这点小动静自然也没有人发觉。
明玉一身修身的侍者服,悄无声息地环视四周。
“沈二少,你去了一看,最显眼最贵气的那个。”
经纪人轻蔑的声音还在耳畔,他本是不信,世界上的有钱人如此之多,多是气宇不凡,怎么会如此笃定?,抬眸,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那个“最显眼最贵气”的人,经纪人说的分毫不差,只要一眼,即使在金银堆里,你也能一眼找到他。
明玉有片刻愣神,复杂的身世也让他见过许多人,或是眼睛长在头顶的富二代,或是满身铜臭的暴发户,或是一丝不茍的上层人士,却从来没有一个像这般,如此震撼人心的。
他只是坐在那,眼神有几分散漫,手上戴着一只手表,搁在女孩的肩上,指骨修长,指节分明,那应当是一柄罕见的金表,却只是陪衬,衬得那只手白得似雪,身边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不过看得出来,女孩和她很熟,穿着打扮也很出挑,应当是同一类人。
浪漫不羁,不掺杂丝毫下流。
片刻愣神,有人注意到他。
实话讲,他长得不错,一面就被娱乐公司签下,看的是他的脸,而不是唱功。
公子哥看他的眼神有点轻佻,像是看什么商品一样,带着戏谑,仿佛在说:又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
明玉早对这样的眼神视作无物,却依旧感到一丝难堪,是为什么?可能,是黑沟里的老鼠,在仰望阳光时的自惭形秽吧。
他垂下眼睛,尽量挺直腰背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