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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番外.重回校园

热心市民俞先生[娱乐圈] 云依石 6965 2024-11-15 11:20:40

同学聚会这个概念最开始是许沐世提出来的,这位一毕业就跑到美国去开火锅店的富二代同学最近回国,觉得虽然他们的专业有些“特殊”,但关系好的老同学见一面还是很可取的,想法一出便立即积极筹办起来。

沈俞被他在微信上骚扰了好多天,想着自己近期正在空档期,工作不忙,而许沐世成功组织起这个活动的可能性也不大,没多想就答应了。

不料一周之后,这个神奇的老同学居然真的组织起了活动,把聚会地点发到了沈俞手机上,直接写明时间人员,完全容不得他拒绝。

沈俞一边开车一边回忆自己的大学时光,最终不得不承认,是他忘了许沐世大学时就是一个十分热情喜欢团建的主,和班里级里甚至全校的同学都关系不错。现在看来哪怕毕业七八年他的威力也丝毫不减,居然可以这么短的时间里凑起一个他们这种专业这种工作的同学会。

许沐世定的地方是京影校园旁不远处的一个私人小沙龙,当年他们还在校的时候,这里就是学生们闲暇时间放松聚会的地方,留下了诸多美好回忆。如今多年之后再聚许沐世把地点选在这里,也算是有心了。

时值暑假京影附近并没有太多学生和游人,沈俞把车停在车位上,戴上口罩和帽子走进沙龙找到小包厢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人。

“大明星姗姗来迟啊。”一个长相很甜美的姑娘坐在角落里见他进来调侃道。

“曹萱,好久不见。”沈俞笑着打招呼。

曹萱是沈俞这一班的学生中除了他外现在人气最高的,主演了几部上星剧,算得上当红小花。哪怕是京影这样专业著名的影校,表演系每届教出去的学生中有那么两三个最终成名也是常态。

毕竟在这个圈子里想要红,不仅仅需要天赋实力,有时候还需要一些运气。

好在七八年后再聚同学们都已经年近三十成熟了许多,哪怕现在大家各干各的人气资源等方面都相差很大,也没有人表露出来别的心思,只当是一场普通的老朋友见面,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放松自己。

赴约而来的老同学加上沈俞一共有八个人,都是当年在班里关系不错的同学,成年人们聚在一起回忆过往聊聊天,很快便找回了当初青春岁月的感觉。

“说起来你们亏不亏心啊!”一个以前性子比较直的姑娘喝了点酒,突然一拍桌子,“当年明明都说好要做一个优秀到作品能在课堂上被老师当范例的演员的,现在再看看,你们都去干什么了?”

“禾云回老家做了生意,佳柒成了蛋糕师,许沐世这么多年没消息居然去美国开火锅店了?你们都快反思一下自己,对得起京影的教导吗?”

在场的同学都知道她是在开玩笑,纷纷笑了起来,被点名的陆佳柒把长发撂倒脑后故意回应道,“谁说我对不起母校的教导了,我是普通的蛋糕师吗?我现在可是网上大家公认的最漂亮的美女蛋糕师,是超级网红好不好!”

陆佳柒说的是实话,她当初毕业后一时间没有戏演到处碰壁,又觉得娱乐圈比自己想象的还乱,索性回家又学了蛋糕烘焙技术。谁知阴差阳错之下被网友拍下传到网上,因为不同于大多数网红的自然美貌和出众的气质深受好评,得了个美女蛋糕师的名号,现在也是粉丝百万的网络名人了。

“我就没有佳柒这么厉害了,在老家开了家超市,现在也连锁了三家分店了,可惜顾客又不可能因为老板长得帅就多给钱,想想我确实是对不起母校啊。”王禾云接着搭茬,绘声绘色的语气又逗得大家一阵笑。

反正都是年少时期知根知底的好友,谁不知道对方的几件糗事,开起玩笑来也没什么好顾及的。

“不对啊何灵。”笑着笑着许沐世却开口了,“你刚才说我们对不起母校,你自己也没当演员啊?”

“我是没当演员,但我至少还在这个行当里啊。”最开始说话的何灵反驳,她现在是电视剧的制作人,真论起来其实并不比曹萱混的差。

“我不管,反正咱们这些人里就沈俞和曹萱在好好演戏了,其他人谁都别笑谁。”许沐世显然不能接受只剩跑到美国开火锅店的自己受批判,混不讲理地说道。

“对了阿俞,你怎么不喝酒啊?”许沐世突然发现放在沈俞面前的果酒对方一口没动,“放心我知道你的酒量,这个果酒度数特别低就像果汁一样,喝了绝对不会醉的。”

“我今天开了车,度数再低查出来酒驾就不好了。”沈俞只好苦笑推脱。

“怕什么,叫家里人来接呀,我都和我老公说好来接我了。”陆佳柒说到这里突然想到了什么,顿时大家看着沈俞的眼神都满是揶揄。

倒是忘了,这位多年不见的以佛系著称的老同学身上还有一个巨大八卦。

“好吧好吧,你说的有道理,我喝。”沈俞见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只好拿起面前的果酒喝了一口,然而喜欢凑热闹的老同学们显然不打算就这么放过他。

“说起来我最开始知道阿俞的事的时候他还没公布呢,在美国我的火锅店,我一进门——”许沐世说到这里止住扶额,那天尴尬而震惊的场面他到现在都无法忘却。

“怎么了怎么了?”何灵露出饶有兴趣的表情,催促许沐世说下去。

“没什么,就是突然近距离看见学生时代传说中的钟思陌,整个人都不好了。”许沐世最终还是没把撞见他们在包厢里接吻的事说出来,玩笑归玩笑分寸他还是知道的。

“对了,提到这个我想采访一下沈俞同学。”王禾云凑过头来,“我记得当年上学的时候我们里面最崇拜钟思陌的就是你了吧?虽然嘴上不说但把他的作品访谈甚至提到的书全部都翻过不知多少遍,多年以后和真人谈起恋爱,是什么感觉啊?”

“感觉?”沈俞笑了,明白这帮老同学没有恶意只是太过好奇八卦之魂熊熊燃烧,心情愉悦也乐得撒撒狗粮,“就是追星到最后和偶像谈起恋爱,偶像还比你爱他更爱你的感觉吧。”

“啧!”

包厢里顿时发出异口同声的嘘声,猝不及防被喂了一口狗粮的老同学们此时默契极了,不约而同地用表情和声音表达着对沈俞这一言不合秀恩爱的行为的不屑。

“你们问我的。”俞先生笑眯眯地又喝了口果酒,和钟思陌在一起久了,橘猫也学会了狐狸的小技巧。

就这样多年不见的一群老友边说边聊,边吃边喝,时间很快就到了下午六点多,陆佳柒惦记着家里还有孩子要照顾,何灵也工作繁忙,曹萱更是晚上排了通告,成人的世界里有太多身不由己,大家只好起身散了约定以后再聚。

沈俞之前同意喝酒是因为知道钟思陌这几天也很闲没什么事,可以来代驾载他回去,早在聚会中就抽空和钟思陌预约好了时间,来到停车场见人还没来索性低头一边玩手机一边等待。

“沈俞。”一道熟悉的女声突然从旁边传来。

沈俞条件反射般地抬头看去,原来是也来到停车场的陆佳柒。

“佳柒。”沈俞拉下口罩笑着打招呼,“刚分别又见面了,真巧啊。”

“是啊真巧,我老公把车开错地方了,我正打算去另一个停车场结果就看到你了。”陆佳柒停下脚步,“你呢,等钟导吗?”

“嗯,就快到了。”沈俞看了看手机上的消息说道。

“七年了啊。”陆佳柒突然说到,沈俞疑惑看去,见她的眼睛里满是感慨。

“今天要是没见到你我都快忘了。”陆佳柒摇摇头,“其实我大学的时候喜欢了你三年……结果没来得及告白就毕业了。”

“……”沈俞闻言愣住,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

“你别紧张,知道你有男朋友,我也是当妈妈的人了。”陆佳柒见状反而噗嗤一笑,“过去的早就过去了,就是今天想起来突然想说出来,就当是给过去的心结画个句号吧。”

“我的荣幸。”沈俞也笑了笑,真诚说道。

虽然他不知当年是不是太过榆木脑袋居然对这件事没有丝毫察觉,但陆佳柒一直都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好姑娘,能够被她曾经喜欢过,沈俞觉得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确实应该感到荣幸。

有时候并不是每段感情都需要回应,都会得到结果,更多的其实渐渐随着时间的流逝被遗忘在心底。但从喜欢你过的人来判断你是什么样的人,总归是有道理的。

被一个优秀的人曾经喜欢过,喜欢过一个优秀的人,哪怕没有回应与可能性,也不是一件多么见不得人的事。

陆佳柒大大方方地说完这些话后便离开了,年少时的种种情绪早已消散地差不多,只剩些许惆怅保留在心底成为珍贵的回忆。

沈俞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叹了口气,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几声轻笑。

“这么遗憾?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师兄?”沈俞急忙转头,看见从柱子后绕出来的钟思陌瞬间笑了,“你什么时候来的?”

“一两分钟,见你们在说话就没有打扰。”钟思陌丝毫没有偷听的负罪感,事实上他那时出现也确实会让气氛十分尴尬。

“我真的不知道这些事,而且刚才也就说了那么几句话。”沈俞急忙辩解,深怕钟思陌误会了什么,钟思陌却只是笑了笑上前牵起他的手。

“时间还早,要不要回学校看看?”

“好。”

钟思陌去年刚被聘请为京影的特约教授,出示身份后很容易就带着沈俞进了离此不远的京影校园。时值暑假傍晚校园里除了他们几乎没有别人,两人手牵着手走在欧式建筑风格的教学楼间,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末端近乎贴在一起,莫名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很熟悉吧?”沈俞一边看着四周这些年来几乎没有变化的熟悉风景一边问。

“对。”钟思陌捏了捏他的手,“不过其实我在校园里学习的时间不算太长,大一后就时常请长假外出拍电影了。”

“毕竟是当年闻名全校的大天才。”沈俞故意调侃。

“都是大家夸出来的。”钟思陌笑着摇头,牵着沈俞的手一步步慢慢走在漂亮的石子路上,突然开口感叹,“我以前真的是走得太急太快了,生怕迟一分慢一秒不能证明自己,虽然拍了不少电影取得了不少成就,却也错过了太多事。”

“没关系,以后我来监督你,绝对不会再像曾经那样了。”沈俞轻轻保证道,几只松鼠飞快从他们面前掠过,爬上了路旁茂密的大树。

“不过幸好没有错过你。”钟思陌突然想到了什么,笑了一声,“也幸好你还在等我,没有被别人给截胡了。”

“不是吧,师兄你这么小心眼,还惦记着之前陆佳柒的事呢?”沈俞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忍不住笑了。

“不是小心眼,对你我怎么担心都不为过。”钟思陌摇摇头,突然侧头吻了吻沈俞的脸颊,“我谢谢那位姑娘有眼光喜欢过我爱的人,但无论如何,你只能是我的。”

夕阳为这座占地不大却漂亮宛如童话的校园镀上一层金色,前方不远处的小湖水面波光粼粼,不知名的鸟儿不时在道路两侧的树木上发出清脆的鸣叫,夹杂着松鼠跑动跳跃的沙沙声一起传入耳朵。

沈俞牵着钟思陌的手一步步走着,突然感觉时光好像从来没有流逝过,他还是那个每天在这里上课学习生活,不知世事的少年人。而年少时始终错过的那场相遇,终究还是在多年后补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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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翻有金可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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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怀了豪门死敌的崽》/明明该搞事业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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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眨眼重生回十年前,还没来得及啪啪打脸搞事业,就发现自己怀了幼年版老男人的崽。

还没继承家业的老男人爹不疼娘不爱,有点可怜,又有点顺眼,看见别人欺负他,叶白沂一下子就撸起了袖子。

结果——

夏宸:叫爸爸不可能,你看叫老婆怎么样?

叶白沂:我原本以为自己拿的是起点打脸剧本,结果TM的成了海棠rou文?!

狭小昏暗的室内,夏宸看着眼前慵懒半披着上衣的青年呼吸急促。

叶白沂笑了笑,单手解开西服裤上的金属皮扣,指尖轻轻下滑,语气随意挑逗。

“少爷,想干我吗?自己来。”

“……”

夏宸的视线死死粘在眼前人平坦光滑的小腹上,度秒如年,眼睛都快红透了。

“你想死吗?”粗重的呼吸直击人心。

叶白沂噗嗤一笑,上前咬住这辈子小爱人的喉结,“那最好死在你身上。”

还不那么老练的小狼狗总裁攻×外表白嫩的老流氓兔子受

重生豪门狗血生子文,强强伪年上

大概是老流氓兔子受重生后整天吊儿郎,一边看上辈子气过自己的小狼狗的笑话,一边又不由自主地想保护他,等反应过来时已经被外白内黑的小狼狗叼进了狗窝里的故事。

*

金可番外

金可后来有时会想,如果十二岁那天她放学回家走了另一条路,如果她因为某些原因早些或晚些路过那个路口半小时,如果她没有为了一根棉花糖选择上前面试,她的人生会不会彻底不同。

然而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只有一个被不知多少心灵鸡汤写到烂套了的已经发生的事实,那就是刚过十二岁生日的金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还未成名正在给第一部 电影选角的钟思陌,被一眼看中出演《青梅》,成为华夏电影史上最年轻的影后。

在绝大多数心灵鸡汤里,这个故事后面一般都会缀上互相成就,慧眼识珠,大胆争取之类的大道理,鼓励人们像成功人士学习他们为什么会成功。

事实上钟思陌有没有慧眼识珠金可不清楚,但她那天真的只是看中了试戏活动发给小孩的奖品棉花糖,想着一个自我介绍费不了十分钟时间脑子一热就站了上去,和大胆争取没有半点关系——如果说争取的是棉花糖的话或许还有点道理。

后来某天恰巧有空的时候,金可突然想起当年的事问过钟思陌,当初为什么会挑选自己出演《青梅》,毕竟她当初完全没有准备,与周围那群有备而来展示了各种才艺的小姑娘比起来似乎完全不像是来面试演员的。

“因为你有不属于你那个年龄的眼神和思维。”钟思陌想了想回答,“我原本怕青梅这个角色太难理解,打算找一个十四五岁甚至更大的女孩儿来出演。但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可以演绎她。”

“……”金可不知该如何回答,钟思陌这个人,看人总是准确到令人心惊。而结合听闻过的一些关于对方家世和幼年经历的传闻,这份洞察力更是带上了传奇的色彩。

金可和钟思陌不同,童年没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父母都是普通的国企职工,只是工作繁忙时常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久而久之金可就养成了一个人在阳台上静坐看着窗外思考人生的习惯。

现在想想,她确实从小就比同龄人早熟的多,这或许和唱歌跳舞一样,也是一种天赋。

钟思陌当年拍摄青梅的时候手头并不宽裕,虽然靠外祖父留下的遗产和学校扶持计划的资助不算特别拮据,但也没有富裕到可以大方挥霍的地步。

好在《青梅》本就是一部小投资文艺片,演员不多,也不需要什么大场景。钟思陌大致规划好事务后就带着剧组住进了取景地西部小城的一栋老旧招待所里,上下两层不到二十个房间,便装下了整个剧组。

金可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苏以琛。

那时候的苏以琛已经二十多岁小有名气,为了奖项和口碑经京影的老师介绍接拍了钟思陌的电影。他待人总是很温和,细心儒雅,与当年还很年轻气盛的钟思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那个不怎么完善的剧组里,他无疑给了金可最多的耐心和照顾,替她想到了所有别人可能没有注意到的事,一件件安排妥当。有时候拍摄比较危险猛烈的镜头的时候,也尽最大努力帮她分担。

苏以琛当年这么做的目的已经不可考证,或许是想立人设,或许是顺手为之在金可的记忆里被不断美化,或许是真的喜欢金可把她当妹妹一样看待。然而金可却因为这种种举动,在真真假假的电影剧情的影响下,飞蛾扑火般地爱上了他。

十二岁的年纪,心智介于孩童与少女之间,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成熟男人,一切心事都无法说出口只能慢慢发酵,她一向是个过分早熟的孩子。

后来拍摄结束,《青梅》上映后引发了令整个华语电影界震荡的轰动,钟思陌不可阻挡地将自己的名字刻进了华语电影史,连带着金可与苏以琛一起冲上高峰。

那届的金隼奖真是无比辉煌,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女演员全部出自同一部电影。金可穿着漂亮的小礼裙在数不清的闪光灯下笑得脸都要僵了,偷偷转过头去看向身旁的苏以琛,发现对方的眼底也满是欣喜雀跃。

真好啊,金可看着几个月不见的心上人想,只是他为什么变得这么客气冷漠,和想象中的不大一样了?

那天颁奖典礼结束后,钟思陌发觉了金可的不对劲,专程留下金可想劝劝她,金可却只是抿唇摇头一言不发。钟思陌自己曾经就是个典型的问题儿童,明白这样的孩子一旦心里认定了什么事就不会改变,只好叹气劝她不要冲动,往后的人生还很长很长。

人们总是喜欢少年天才的剧本,如果这个天才容貌出众又出生普通更是再好不过,如钟思陌所料的一样,金隼奖之后金可很快便被舆论推上了神坛。

大家好奇喜欢推崇着这个拿了天才剧本的女孩,完全不在乎这些之下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苏以琛也借助《青梅》事业更上一层楼,很快便取得了更多更好的资源,对金可的态度也十分奇怪,既疏离又亲近,似乎摆出了拒绝的态度又总是在不经意间撩拨一下,给人丁点希望。

总之《青梅》上映的头几年里,苏以琛所有的访谈和活动里,提到演技必提青梅,提到青梅又必提金可,让他们一直在大众的视线里绑定在一起。直到后来苏以琛发展地越来越好,代表作越来越多,金可才和青梅一起被遗忘在了老旧的录像里。

后来很久之后,一切都尘埃落定,金可才偶然听闻,苏以琛的态度转变是因为钟思陌终于看不下去私下发出了警告,然而当年不知情的她却实实在在地伤心了许久。

苏以琛和金可按照他的喜好留了十年的及膝长发以及维持了十年的温婉面具一起,成了她根深蒂固无法逾越的执念。

她甚至忘了自己最初为什么会爱他,只是习惯性地觉得自己该爱他。

直到时光在这畸形的关系中不断消磨,曾经早熟的女孩成长为惊艳众人的女人,曾经少年意气锐不可当的导演愈发成熟稳重遇到了自己命定的爱人,获封天王的苏以琛也突然官宣结婚了。

金可在得知消息的那一瞬间是难以置信且极其难堪的,仿佛自己这些年的所有都如同笑话一样,甚至第一次冲动地接下了当天的一个慈善活动,打算在所有媒体面前说出曾经的一切,完成自杀性地报复。

幸好那场活动中她恰巧遇到了沈俞,这个最终俘获了钟思陌的青年有着令人心静的莫名力量,使她最终决定放弃那个不成熟的报复计划,帮助沈俞解决撞衫问题。

后来金可无数次庆幸着自己那天的悬崖勒马,因为如果真的鱼死网破的话,她就没有机会遇到张北霍了。

金可一直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除了在苏以琛的问题上一直纠缠看不清楚外,其他事她都明了于心。因此在剧组和张北霍相处不久她就意识到了一件事——这个男生喜欢我。

金可用男生这个词带指比她还大了一岁的张北霍,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却十分准确。这个军人退役的大男生有着与娱乐圈格格不入的天真,什么事都写在脸上,毫无心机热烈坦诚地让金可羡慕又害怕。

她已经在常年的阴暗中把自己活成了一只背着厚重壳子的蜗牛,再也不敢沾染任何一件与感情相关的事。

然而为了拍摄进度,她又不可能真的把事情弄到不可收拾使钟思陌难办,只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接受着他小心翼翼自以为毫无痕迹的示好,心中百味陈杂。

直到那天在美国,剧组休假张北霍自告奋勇地陪她出门逛街,路过一个小巷口时突然窜出几个流氓斗殴险些打到低头看手机的金可。

张北霍在一瞬间把她护在身后,利落地解决了小流氓后不顾自己擦伤的手掌,第一时间转过头来查看她的情况,想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又看到自己沾了灰尘和血迹的手掌,默默收回伸到一半地手臂,讪讪低头。金可的心突然狠狠地揪了一下。

那天之后金可默默想了很久很久,不对劲到某个已经顺利携手心爱之人的导演实在看不下去,出言提醒。

“该出手时就要出手,这个要是错过了,可是要后悔一辈子的。”

他倒确实是该出手的时候一点都没犹豫,最后顺利美人在怀。金可摇头笑笑,最后在波娜的刺激之下终于下定决心,在话说出口的那一刹那仿佛放下了萦绕心中十年之久的枷锁,连眼中的夜空都更加宽阔高远了。

原来没有什么事是真的迈不过去的坎,只是你还没有遇到那个可以带你走出来的人而已。

不爱笑的好姑娘多年之后也终于如那位年轻气盛的导演所言,遇到了真正值得的人。

金可后来又留长了自己的头发,没有曾经那样及膝的长度,也不是刻意剪短仿佛在证明什么。漂亮的黑发自然垂在腰际,是她最喜欢而张北霍也真心赞扬的模样。

*

金可小姐姐的故事也讲完啦,好姑娘最终都会有一个好结局!

最后大家别忘了石头的短篇新文记得去领红包呀~

还有一章结婚番外俞先生也就正式完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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