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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胜却人间无数 边想 4650 2024-01-11 09:27:34

沈放出国后其实当中回来过几次,那时候心智成熟了,也能理性看待一些事了,就想去找凌君则把话说开。无奈他既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凌娅的花店也早搬走了,疁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找个人却并不那么容易。沈放失望过几回,后来几年找人的心思也就淡了。

他对凌君则有愧,找到人无非就是想向对方说声“对不起”,让自己心里好过点。

如同年少无知时自以为是地伤害了别人,长大了懂事了,就想找到那个人跟他道个歉,得他一句原谅,也好两不相欠。

本来找不到人,这样一辈子也无妨,到老了至多想起来年轻时候干过的混事,叹息一声遗憾两句罢了。不曾想与凌君则十二年后毫无防备地再次相遇,沈放那想要弥补对方、总觉得亏欠了对方的心便都又死灰复燃了起来。

他当然知道俩人回不到过去,但仍想与对方冰释前嫌,做不了以前那样的好兄弟,起码也不要再留有心结。

只是凌君则态度冷硬,看起来却并不是那么好攻坚的。

沈放正盯着眼前的合同发愣,直到门口响起三声规律的敲门声才回过神。

“最近怎么样啊弟弟?”

沈放抬头看向来人:“哥,你怎么来了?”

胡嘉乐脖子里挂这个单反,一只手里拎着许多镜头和支架一类的东西,进到沈放办公室就迫不及待地将东西放到茶几上,之后伸展筋骨,连呼舒服。

“在附近拍片,正好过来找你吃个午饭。”

胡嘉乐现在是个小有名气的人像摄影师,开了个工作室,有时候沈放公司项目需要也会找他合作。

老宅拆迁后,昔日少年都各奔东西,沈放也是回国后这一年逐渐和钟憶胡嘉乐他们取得了联系。与沈放和胡嘉乐这两个单身汉不同,钟憶如今已经结婚生子,孩子都能叫叔了。

沈放他们公司楼下就有两家吃商务餐的地方,随便选了家人少的,两人坐下开始边吃边聊。

胡嘉乐搅着他那盘盖浇饭问沈放:“你妈最近怎么样?”

“挺好,前阵子出门散了散心,现在每天跟群老太太出去跳广场舞。”

冯女士当了半辈子的女强人,到老了终于做了回普通妇女会做的事,沈放一开始还颇为不习惯,不过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还会在微信上给冯女士所在的“开心果”舞蹈队拉票凑人气。

“这样不错,有事做,总比闷在家好。”

“是啊。”沈放无比同意。

他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国外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直到去年他爸爸被查出胰腺癌晚期。沈放知道后立马辞去那边工作飞回国内照顾父母,但病魔无情,精心的照料仍无法挽留亲人的生命,沈爸爸在他回国三个月后还是去世了。

冯桂枝不习惯国外生活,加上还有沈放外公外婆要照顾,就劝儿子留在国内发展。沈放其实也不放心把他们留在国内,于是并未多做挣扎就决定留下来自己创业了。

胡嘉乐忽然道:“你回去过吗?”

他问的没头没尾,沈放一脸莫名:“哪里?”

“苋菓宅啊,我上次去那里拍一组照片,真是大变样啊都认不出了,那几个商品房小区看起来都挺不错的,周围商铺也开了好多。”

沈放哦了声:“没回去过,我都不知道。”

“那时候跟我们仨玩的挺好的有个长得贼漂亮的男孩子你还记得不?我还脱过他裤子,那时候你跟人家挺好的,之后你出国了,我们搬家了,也没联系了,想想挺可惜的。”

沈放扒饭的勺子一顿,低声道:“凌君则。”

“对对对,名字一听就挺雅的,唱疁剧的!”

沈放接着道:“我前两天才遇见他。”

胡嘉乐瞪大眼,满脸诧异:“你遇见他了?他现在在做什么,还在唱疁剧吗?”

“嗯,开了个曲社,经营的不错。”

“他结婚了吗?”

“应该……没有。”

他在凌君则手上没见到戒指,而且他……不喜欢女人的吧。

胡嘉乐兴致盎然地提议:“有空我们几个重新聚一聚吧,都十几年了。到时候我给大家拍张照片,小时候我们就缺了这么张照片啊!”

沈放心说都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来,但嘴上还是回道:“行,我跟他提提!”

两人吃过午饭后胡嘉乐又到沈放办公室坐了一会儿,聊了聊最近接到的几笔单子和各自的生活趣闻,大概两点多的时候胡嘉乐说下午还有个活儿就起身告辞了。

办公室只剩沈放一个人后,他重新拿出之前放进抽屉的合同,甲方那边已经签好字盖好章了,剩下只要快递给凌君则就行。

沈放手肘撑在桌上,十指相叉,满脸深沉。

要不还是亲自送过去吧,以示郑重。

考虑了将近十分钟,他骤然起身。

“Ada,我要出去一下,有事打我电话。”沈放穿好外套风风火火就出了公司,惊呆一众员工。

员工A:“我去我就说他肯定谈恋爱了。”

员工B:“可怕的爱情,竟然能改造工作狂!”

Ada身为总经理秘书,自然不会在背后乱说老板八卦,高冷地瞥了眼众人:“很空吗你们?”

一群人闻言立马作鸟兽散,复印的复印,去茶水间的去茶水间。

等沈放理智回笼的时候,他已经拿着合同站在了凌君则的片玉社门口,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这条马路是疁城有名的老洋房一条街,沿街都是有百年历史的老洋房,不过大多现在都不住人了,改对外出租。

片玉社所在地是幢砖红色的老洋房,从院外往里看能看到尖尖的顶和栅格状的窗户。沈放按了按门铃,一会儿大门边开了扇小门,出来了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姑娘。

“你找谁啊?”

沈放冲她晃了晃手里的快递壳子:“我是来送快递的。”

小姑娘将他从头打量到尾,明显不信:“你骗我,哪有送快递的穿得你这样的。”

沈放笑了:“快递员就不能注重个人穿着了?你要是不信可以进去问问你们的凌社长,问他是不是在等一个快递,我保证你还会开门让我进去的。”

小姑娘看了他一会儿,让他等着,将门关上进去问人了。

沈放站在门口轻松自在地把玩着快递壳,等着对方重新给他开门,这一等,就等了十几分钟。

期间他站在门口抽了三根烟,来往路人纷纷对他行注目礼。又等了会儿,实在等不下去了,他将第四根烟塞回烟盒,终于忍不住拿出手机拨打了凌君则的电话号码。

“喂。”

沈放耐着性子道:“凌先生,我现在在你们曲社门口,你能给我开个门吗?”

“哦?你来做什么?”对方似乎想要用他那冷淡的语气表现惊讶,但沈放一听就知道他是故意的,他明明就知道他等在外面!

“送合同。”

“为什么不用快递。”

“这样才能显出我的诚意。”

“把合同从门缝里塞进去就行。”

“我还想请你吃饭。”

“不……”

在他要毫不留情地拒绝之前,沈放先发制人:“凌先生,我们现在是工作伙伴,我要求和你吃一顿饭了解下曲社的运营情况,也不过分吧?”

凌君则当真思索一番,可能也觉得他在理,于是道:“你进来吧。”

挂了电话过了几分钟,那个红衣服小姑娘就又出来了。

“我说你还会给我开门的吧。”沈放冲她笑。

小姑娘翻了个白眼,让开一条道。

沈放进了大门,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竟然有个相当中式园林风的院子。小桥流水,还有个凉亭,虽都是缩小过的,但也别有一番韵味。

小洋房正门口顶上横了块有些破旧的牌匾,上书“片玉社”三字,落款沈放看了眼,发现是凌君则。再看那三个字时就越看越眼熟,越看越是以前帮他写过作业的字迹。

小姑娘以为他是看字看呆了,就说:“好看吧,我师兄书法可好了。”

“你师兄?”沈放对这个称谓有些好奇。

“对啊,我是他师妹。”

沈放问:“你也是传习院出来的?”

小姑娘摇摇头:“不啊,我和师兄一起在我爷爷那边学戏。”

沈放又问:“你爷爷是谁?”

“我爷爷是谷云尧,曾爷爷是谷晓川,我叫谷裳。”小姑娘似乎颇为骄傲,说着还挺了挺并不明显的胸`部。

前两天才刚被人科普过前两个名字,所以这次沈放没再丢脸地问出谷云尧和谷晓川是谁这种蠢问题。

“你唱旦角的吗?”

“我唱坤生,就是女小生。”谷裳一路领着沈放在迷宫一样的洋房内部穿梭着。

“那你很厉害啊。”

“我师兄才厉害。”语气里满满都是对凌君则的崇拜。

两人来到凌君则的办公室前,谷裳敲了敲门,探了个头进去:“师兄我人带来了,先去排练了哈!”说着留下沈放蹦蹦哒哒离开了。

沈放在她走后推门而入,先环视了圈办公室,发现布置的十分雅致,一桌一椅都充斥着旧时文人的清韵。

说是办公室,其实更像是书房。

特别是凌君则的书桌,一整张老榆木的,又大又宽敞,能摊很多东西的样子。此时他正站在桌前,低头专心运笔书写,笔锋流畅,一气呵成。沈放其实有点想凑过去看他在写什么,但又怕惹对方不耐,只好找了把椅子远远坐着。

他没事做,打量完了家具,唯有去打量此间主人。

凌君则少年时美得有些凌厉,往往让人有种难以亲近之感,现在倒是没那么多棱角了,整个人气质都温润不少,如同一块质地优良的璞玉,历经岁月,终于被雕琢成了无处不美的完美艺术品。

艺术品光看也是让人赏心悦目的,而且这无关男女。

沈放盯着对方瞧了老半天,从眼睛欣赏到鼻梁再到嘴唇,连修长有力的手指都不放过,终于看得凌君则受不了抬起了眼。

他虽然什么都没说,但眼神已经说明一切——大写的嫌弃。

沈放干笑着问:“……你在写什么?”

凌君则将笔搁到笔枕上,吹了吹自己写的字,看差不多干了,就拿起来冲沈放抖了抖。

——百忍成金。

“……”沈放不知道他写这四个字是不是另有深意,不过就算有他也只当看不懂了,“写得挺好。”

凌君则将字放下,朝沈放伸出一只手:“合同拿来。”

沈放马上递上合同。

凌君则坐下,打开右边抽屉,从里面取出公章等物,当着沈放的面就把合同处理好再将其中一份还给了他。

“时间差不多了,走吧。”看了眼时间,凌君则从椅背上取下外套,也不管沈放,径自向门口走去。

沈放快步跟上:“我知道有家不错的私房菜馆,不如去那边吃吧?”

“嗯。”对方没有异议,与他一同出了片玉社。

私房菜馆有点偏僻,要穿过大半个繁华的市区,两人出来的时候又差不多到了下班高峰,因此路上有点堵。

车里没人说话,实在安静地有些让人坐立不安,沈放就打开了收音机。

女DJ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嗓音柔美煽情:“我们每个人都有青春年少的时候。无论是小时候吃过的盐水棒冰,打过的弹珠,还是暗恋过的那个同桌的人,现在想来会心一笑,都将成为往后岁月中不时与后辈说起的美好回忆。青春是疯狂,青春是肆意,青春是甜蜜,青春是苦涩,让我们来领略一下青春的魅力……”声音渐隐,音乐声响起,缥缈灵动的女声唱起陌生的歌谣。

沈放本来因为堵车和车厢里的寂静而略显窒闷的心情也随着响起的歌声稍稍缓和了点,听着听着觉得这歌挺好听的,就想认真听听歌词回去搜歌名。

忽然坐在旁边一直看窗外的凌君则转过头看了眼收音机,伸出手一下掐断了女歌手未完的演唱。

车厢重归寂静。

沈放忍了忍,没忍住:“怎么按掉了,你嫌吵吗?”

凌君则重新将视线调到窗外,轻轻“嗯”了声。

沈放没法,只能不再作声,一路维持死一般的静默直到到达那家有名的私房菜馆。

馆子因为地处偏僻,消费较高,因此人不是很多。服务员问了人数后将他们引到了二楼,那里被拦成了一间间私密的小隔间,路口垂着美观的珠帘,整个环境相当的静谧。

点完菜后,服务员问:“两位要喝点什么?”

不等凌君则说,沈放就抢答道:“茶,红茶!”

凌君则看了他一眼,转而对服务员道:“给这位先生上一壶金骏眉,我要一罐百威。谢谢。”

沈放简直目瞪口呆:“你喝酒?”

凌君则:“我不开车。”

沈放揣测了一下,对方意思大概是:既然不开车,为什么不能喝酒?

道理他都懂,但是凌君则喝酒?

“以前你都是烟酒不沾的。”

凌君则哂笑一声:“你也说是以前了。”

沈放一噎,觉得自己又作死了。

上菜速度很快,沈放点的都是一些清淡的菜色,多以蒸煮为主,他自己是不忌口的,但还是要顾忌下凌君则。

“今天我哥还提起你了,说什么时候我们四个聚聚。

“你不知道吧,钟憶已经结婚了,儿子都四岁了,胖得不得了。

“我哥现在是摄影师,小有名气,开了个工作室,改天我让他给你们曲社拍组照片,做个宣传……”

整顿饭都是沈放一个人在说,为了避免冷场,他只好不停搜肠刮肚地找话题。

可能是快词穷了,再也找不到谈资,沈放短路的小脑一阵发力,问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问题。

“你结婚了吗?”

操,要完!问出来他就后悔了。

沈放见凌君则筷子一顿,开始有些慌了。

还好对方没发飙,只是抬起头看他,凤目微眯着反问:“你觉得呢?”

“应该没、没吧。”沈放一紧张就结巴的毛病又犯了,而且只对着特定对象犯。

凌君则只要了一罐啤酒,倒在杯子里慢慢地喝着。他不太像是爱喝酒或者享受酒精乐趣的人,因为每喝一口杯子里的液体,他都要片刻之后才咽下,并且还会浅浅地蹙一下眉。

他将最后一口杯中酒喝完,才缓缓道:“没有。”

“我也没!”沈放就刚才那几分钟出了一身细汗,这会儿放松下来都觉得热了,“不过我妈一直在催我,说什么男人到了三十就该成家立业了,都快被她烦死了。其实不结婚也挺好,自在啊,你说是吧?”

凌君则沉默地看着他。

“……”沈放,“吃菜,吃菜!”

我`操我在干嘛?

沈放都要给自己跪下了,怎么绕都绕到枪口上,还能不能行了!

一顿饭吃得有惊有险,沈放身心疲惫,买完单就说要送凌君则回片玉社,但对方却另说了个地址,让沈放将他送去那儿。

沈放一开始觉得这条路有点耳熟,等到了地方才知道为什么耳熟。

那竟然就是十几年前苋菓宅所在的那条街区!

“靠路边停下吧,我到了。”凌君则让沈放在一个商品小区大门口停下。

沈放木愣愣地靠边停了,等听到开门的声音,忙不迭追问:“你一直住在这里吗?”

如胡嘉乐所说,这片变化很大,但仔细看的话沈放还是能看到一些熟悉的景物的。

他心情复杂万分:“凌君则……”

“和你无关。”凌君则半开着门,一只脚已经踏出了车,“沈放,我们只谈公事,不论其他,记得吗?”说着他弯身下车,独自往小区大门走去。

沈放隔着一层车玻璃目送他进入小区,之后在漆黑的车厢里坐了许久。

他想到什么,拿出手机搜了几个关键词,接着将手机蓝牙与车里的音箱对接。

陌生又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还有那些听了让凌君则万分不适的歌词。

“……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别太快冰释前嫌……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我们要互相亏欠,我们要藕断丝连。”

沈放将歌调成单曲循环,之后听了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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