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宗有剑仙,一剑封仙,一眼惊鸿。 混沌入侵,剑仙一剑扫千军,平万象,杀出盛世平安,却剑残身陨,死在了尸堆深处。 有传闻说,原本闭关不出的魔族圣君亲临战场,捡走了剑仙残剑。 世人皆惋惜感激,但百年之后,再无人提起剑仙。 世上再无剑仙,只余尘不染。 剑仙身死后,青山镇多了一个白发病秧子,穿着粗布麻衣,药罐酒罐两手抓,经营一家小药馆,只抓药,不医人,整日靠话本消遣度日。 在醉到深处时,他也会笑着和人说曾是天下第一人,有一把特好看的剑,随召随来。 对方好心劝他少看话本。 后来周围人才发现,这个病秧子,和魔族圣君在找的心上人十分甚至有八分相像。 一句话简介:病秧子也能折枝为剑,剑指寒霄。 ①1v1,he,受很强,依旧是写不腻的白毛(点头) ②文案截图于23.7.29 ③练笔+放飞,小白文,大白话,如介意请迅速逃离不要回头! ④如文案最上面,作者就好一口日常,如果介意请迅速逃离,能接受再入,感谢感谢! ⑤没什么好说的,给大家拜个早年吧! 完结文:《万人嫌他想开了》《从无限游戏回来后》等,戳专栏可见 下一本:《拯救反派进行时[快穿]》
开始阅读多年以前,刚入预备军团的凯文在春假受托照【殴】顾【打】一个熊孩子。 多年以后,“死而复生”的青铜军指挥官凯文重新回到王城,掌权者已经换了人。 好基友幸灾乐祸:“傻了吧,听说陛下七八岁那会儿你揍过他好几顿。” 凯文不以为意:“多少年的旧账了,肯定早忘了。” 奥斯维德:“你们所钦佩的这个人,对我来说,是童年阴影一样的存在。” 凯文一口红酒呛在喉咙里。 奥斯维德撑着下巴,漫不经心道:“可现在,我手握的力量已经在他之上了,该如何回报才好呢……” 凯文:“……………………………………” 问:少不更事的时候揍过一个熊孩子,如今熊孩子成了顶头Boss,我还能活多久? 答:吃顿好的,可以上路了。 注:异世扯淡风,勿考据,1vs1,奥攻凯文受,HE。
开始阅读某天,沈初霁意识觉醒,发现自己是一本书里的反派boss。 明明是个废人,仙门弟子却对他马首是瞻,和他一起成了主角飞升路上的绊脚石,最终惨死剑下。 沈初霁醒来后,将笑里藏刀的二师弟、猫嫌狗憎的三师弟以及阴狠毒辣的小师妹等等一众仙门弟子喊到了祠堂。 “看到匾额上的字了吗?从今以后,这就是我们仙门的宗旨,大声念出来。” 弟子异口同声: “摆烂。” “以烂为烂。” “我们没有要求,我们没有抱负,我们的人生只有吃喝玩乐。” “从今天起,佛系修仙,不杀生、不盗窃、不争夺。” …… 沈初霁满意点头:“不错。” - 修真界最近发生了件大事,抚云顶的弟子全疯了。 参加试炼时,别家弟子拼死拼活过关,他们在讨论试炼的老师哪个最丑; 秘境寻宝时,别家弟子寻找灵丹妙药旷世珍宝,他们在讨论秘境的果子真忒么难吃; 仙门大会时,别家弟子争做第一,这回他们没讨论了,在演武场为谁能拿倒数第一打了一架; …… “看来风光一时的抚云顶彻底没落了。” 世人皆是如此以为。 不久,传闻有人拱了抚云顶的大师兄——沈初霁。 第二日,抚云顶弟子上门讨要说法,和修真界数一数二的仙门弟子打得难舍难分,竟丝毫不落下风! 眼看战况一发不可收拾,主角险些死在自家弟子手里,沈初霁姗姗来迟,默了默: “……昨晚不是他,你们认错人了。” * 修真界还有一件怪事,至今无人可解。 抚云顶的大师兄——沈初霁,明明一无所长,却能被万人簇拥,立于万万人之上。 就连搅得修真界动荡不安、令无数修士闻之色变的反派天才二世祖,在他面前也乖得像只讨食的小狗。 疯批天才瞎搅和攻vs光风霁月咸鱼受 ps:攻不是本书主角,是反派
开始阅读严子书穿越后,成为某古早狗血虐文里的主角攻……的助理。 这角色冷静、自持、尽职,几乎照着他的样子量身打造,却是个下场惨淡的炮灰。 原剧情中的严助理,因为暗恋主角攻傅为山,夹在他和主角受纪晨之间,百般挑拨离间,到了最后,自己却被主角受的善良感化,为其挡枪而死。 即便面对这样的结局,严子书本着敬业精神,依然按部就班走剧情。唯一的变数是那个城府深沉的反派BOSS傅金池。 身为傅家私生子,傅金池本应在对付主角攻的过程中,也迷恋上主角受,不知为何,却向严子书伸出了手。 有那么一刻,严子书想要回握住他干燥温暖的掌心。 只是情场沉浮,人心难测,谁是真心,谁是假意? 傅金池笑得温和:“不过是一场成年人的游戏,我还以为你玩得起。” 严子书略略欠身:“承蒙傅先生抬举。” 傅金池玩世不恭,以给主角攻傅为山添堵为己任,本想抢走他捧在手心里的“真爱”小白兔,却又发现,似乎撬走对方那个冰山美人助理,是更有挑战性的一件事。 不知不觉,自己却一头栽了进去。 后来他眼睁睁看着严子书身负重伤,缓缓向后,倒进海里。 那人带着一贯平静镇定的表情,口型似乎说了一声“保重”。 那日天降暴雨,傅金池跪在甲板上,此生从未有过的狼狈。 严子书完成剧情后,得以更换身份,开始新的生活,然后才发现,满世界都在发了疯似地找自己。 其中包括那个曾经意气风发、野心勃勃的傅金池。 斯文败类攻vs冷清美人受 阅读提示: 1.作者狗血爱好者,有非典型火葬场,1v1,HE 2.受头脑理智,不会为虐而虐,剧情跟着逻辑走
开始阅读宋时意穿书了。 书中与他同名同姓的主角,是宋家遗落在外的二少爷,在十八岁时被宋父接回家中。 这是他地狱生活的开始。 自此他被家庭无视,被豪门少爷欺凌。 被推出去为弟弟顶罪,白白受了三年牢狱之苦。 男朋友视弟弟为心中月不忍亵渎,就拿他来当替身。 还强逼他换肾给弟弟。 但没关系,作为本文的圣母心男主角,他当然是要原谅啦。 弟弟拉着交际圈里的少爷们一起欺凌他,还到处造谣他是私生子?没关系,他忍。 父亲偏心,大哥冷漠?没关系,他忍。 男朋友动不动红眼犯病?没关系,他忍。 忍到最后,他成功打通大团圆结局。 当男朋友终于想开接受了他,周围人的态度也随之转变。 在最后的婚礼上,弟弟笑嘻嘻地揽着他祝他新婚快乐,大哥和父亲站在一旁满脸欣慰。 随着礼炮的响起,参与过欺凌他的少爷们纷纷鼓掌起哄。 红毯的尽头,曾经拽着他的头发骂他痴心妄想的爱人朝他伸出了手。 穿进书里即将继承这一切的宋时意:? 不好意思,他选择平等创死所有人。 - 秦家这一任的家主,神秘莫测,又手段狠绝,令所有人都闻之色变。 但偏偏是这么一个人,却自愿收起所有的爪牙。 陪伴在宋家那个赫赫有名的小疯子身边。 tips: 1.双向救赎 2.双洁
开始阅读高傲的神明一旦怀上凡人的孩子,就会自动抹除关于凡人的所有记忆。 于是脑袋空空、法力微微的茶神白清语,面对儿子的询问:“爹,我有娘吗?” 白清语挠挠脸蛋:不知道欸。 据说城里教育好,为了让儿子拥有更好的教育,白清语决定效仿隔壁的泥水匠,带崽进城务工。 好心人给他介绍了一份豪宅保姆工作,薪水不错,还能带崽。 就是男主人脾气坏,嘴巴挑,很难伺候。 * 贺任沅三年前掉崖失忆后,性情大变,一点就炸。 新来的保姆顶着一张老实人的脸,在他阳台上晒尿布、把花园改成菜园、还养鸡……贺任沅每天都要大发雷霆。 豪宅里其他人战战兢兢,等着白清语被辞退。 三个月过去……贺任沅替保姆的儿子开家长会。 贺任沅开完家长会回来,陷入沉思。 怎么人人都觉得这是他亲生的崽? * 贺任沅爱喝茶,白清语浑身茶里茶气,他游过的泳池,贺任沅一天能游三次! 白清语:我真是好茶! 贺任沅:“……”
开始阅读冷酷不耐烦后真香攻×软萌笨蛋可怜受 1. 江淮从小就比别人笨一点,是别人口中的小傻子。 他这个小傻子,前世被家族联姻给了一个人渣,婚后两年被折磨至死。 重活一次,再次面对联姻的选项,他选择了看上去还行的“那个人”。 在同居第一天,他就后悔了。 2. “那个人”位高权重,谁都不敢得罪,要命的是,他脾气暴躁。 住进那人家中第一天,他打碎了那个人珍藏的花瓶。 那个人冷眼旁观,“摔得好,瓶子是八二年的,您这边是现金还是支付宝?” 同居半个月,那个人发烧,他擅自解开了那个人的衣襟散热。 那个人冷冷瞧他,“怎么不脱你自己的?” 终于结婚后的半年……他攒够了钱,想离婚。 那个人漫不经心道:“好啊。” “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明天我就把你养的小花小草掐死。” 3. 后来,曾经为求自保,把江淮给献祭的江家人发现——江淮被养的白白胖胖,而江家日渐衰落。 想接江淮回来,“那个人”居高临下,目光阴翳。 “谁敢把主意打他身上,我要他的命。” 4. 江淮离婚无门,只能按捺住等待时机。 与此同时,他发现,自己的肚子竟然大了起来。 那人哄反胃的他吃饭:老公喂好不好? #老婆真香# #离婚是不可能离婚的,死都不离# 【阅读指南】:攻受双初恋。 【高亮】:每当一条抬杠的评论产生,就会有一只作者君抑郁一次,发言前浅浅控制一下吧~
开始阅读杀伐果决·疯批但爱老婆太子攻×心狠手辣·病弱但能打王爷受 晋越两国隔江对峙多年,摩擦不断,都想灭了对方做天下霸主。 南越新帝登基不久,野心勃勃。恰逢万寿节各邦来贺,临安城内意外不断,似有阴谋潜滋暗长。 为替兄长分忧,端王萧元景主动请缨,渡江深入敌都,破解晋贼密谋。 由于兄长忧思爱护过甚,萧元景不得不与随行暗卫约法三章。 不得过问本王的决定。未经传召不得出现。不必将本王的行踪时时汇报回去。 结果还未抵达上京,就在阴沟里翻了船,叫人算计当头敲了一棒,醒来时彻底失了记忆。 — 晋太子梁承骁,性凉薄,喜弑杀,暴虐无道,是上京出了名的鬼见愁。 某日与人饮酒时着了道,正巧撞见了狼狈逃避至此,单手持匕首,衣衫单薄的纱衣美人。 梁承骁一挑眉梢:还有这种好事? 失去萧元景的音讯后,暗卫把上京翻了个遍,终于在东宫中找到了和晋太子同进同出,姿态十分亲密的主子。 暗卫:…殿下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数月后,越帝在临安等得心急如焚,终于忍不住传信问:进展如何? 暗卫:快了快了 越帝大喜:到什么进度了? 暗卫:快到太子妃了 越帝:??? —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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