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百叶窗后, 仔细打量这三个人。男孩穿着条纹针织衫,深灰色长裤,戴着黑色耳机, 正在摇头晃脑地听歌。羊毛卷背着亮粉色的单肩包, 满脸不耐烦地看了看手表,跟同伴抱怨道:“这婊.子每次都这么拖拖拉拉的, 要不是看她有点小钱,能帮我垫付有氧运动的报名费, 我才不愿意搭理她。”
另一个女孩穿着荧光绿背带裤,棕色皮肤, 戴着透明框眼镜。她似乎以羊毛卷马首是瞻,讨好地说道:“不要生气了,莉莲。你要是真看不惯卡罗莉娜,等会儿我们进鬼屋后,把她的丑态拍下来,洗成照片寄给同班同学, 让她意识到没有时间观念的严重性。你说呢, 布莱克——喂,别听歌了!我问你这个主意怎么样。”透明眼镜扯下男孩的耳机。
布莱克冷淡扫她一眼:“别烦我, 我又不玩鬼屋。我是来找卡罗莉娜要钱的,她答应送我最新款的随身听。”
“天啊,那个超级贵!”透明眼镜捂住嘴,又惊又羡地说道,“卡罗莉娜对你可真好。”
“因为她在追我。”布莱克露出一抹自信又讽刺的笑容,“丑女想追帅哥,当然得付出昂贵的代价。”
听到这里,我第一反应是, 难道他们不知道我能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吗?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在三楼的卧室,而他们在一楼的花园,怪不得敢肆无忌惮地说我的坏话,因为按照常理,我不可能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但我确实听见了,还听得特别清楚……难不成我有什么特异功能?
先不管这三个人,我转身走向梳妆镜。
镜中的女孩一头毛躁的金发,雀斑满天星般洒落在鼻梁两侧,嘴唇略厚,因为胸部比同龄人挺翘,她有一些含胸驼背。
看见这张脸孔,我更加确信,这不是我的身体。
但如果我不是卡罗莉娜,我又是谁呢?
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出答案。
这时,楼下再度传来催促声。我想了想,拿起梳妆台的梳子,用力将毛躁的发丝梳顺。然后,走向衣柜,挑了一条黑色连衣裙,套上过膝半筒袜,用皮带和金属扣固定住。
18岁的女孩已经有了不少化妆品,我一眼扫过去,几乎是一瞬间,就想起了这些东西的用途。用刮眉刀剃掉眉毛多余的杂毛,我在脸上拍了一层薄薄的粉底,遮住眼下的青黑,接着,勾出浓黑上翘的眼尾,用口红抹出两片绛红嘴唇。不知是卡罗莉娜的底子不错,还是我的化妆技术太好,这么一修饰,竟有了几分我以前的模样。
……等下,我以前长什么样子?
“卡罗莉娜,你再不出来,夏令营我们不带你了!”
“对呀,快下来吧!布莱克都在等你呢,你的架子也太大了吧!”
“这婊.子真不知好歹,等会儿一定要给她点教训。”这句话是用私底下聊天的音量说的。
不知为什么,我完全不在乎即将到来的教训是什么,也不知我哪里来的底气。
我随手拎起一个挎包,打开卧室的房门,走下楼。在客厅里忙活的黑人保姆看见我,震惊得手里的抹布都掉在了地上:“我的天啊,小主人,您今天也太漂亮了!”
“谢谢。”我答道,“有喝的吗?”
奇怪,我对保姆的态度自然得可怕,似乎经常被人侍奉一般……我失去记忆前,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刚煮的黑咖啡。”保姆将马克杯推到我的面前,“外面那些人是你的朋友吗?”
我喝了一口,不自觉皱紧了眉头。难喝极了,又苦又涩,不是我喜欢的味道。一般我对什么东西表现出明显的不喜,立马就会被换掉。保姆却像没看见般,迟迟没有动作。看来我以前的生活条件比这儿好,至少仆人的素养要高很多。
我放下马克杯,用小拇指勾走桌上的钥匙串:“谁知道呢,我把他们当朋友,但他们似乎只当我是钱袋子。我走了,晚上不一定回来。”
保姆愕然道:“你明知道他们没安好心,还要跟他们出去?”
我回过头,对她微微一笑:“因为我也没安好心。”
玄关的柜子上,有一副墨镜,我顺手戴在了脸上。走出去,那三个人已等得极不耐烦。透明眼镜提议道:“要不我们不等她了吧?”
羊毛卷听见这句话,立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她:“不等她,来回的车费谁出?住宿费谁给?你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妈妈是洗衣工,你觉得你出得起这些钱吗?”
透明眼镜臊得脸颊通红,眼睛已经湿润,却还是讨好地说道:“我错了,你别生气……我也是为你好嘛。”
羊毛卷翻了个白眼:“为我好?为我好就乖乖等着,怪不得你妈只能在干洗店打工。女儿这么弱智,当妈的肯定也聪明不到哪去。”
布莱克插着裤兜,垂着头,一直在听歌,对她们的争执视若无睹。
我看见透明眼镜眼中压抑着愤懑、不甘和屈辱,原来她并不是心甘情愿当羊毛卷的狗腿子。
我走了过去。但不知是否变化太大的缘故,他们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还在不耐烦地看向三楼。我只好摘下墨镜,说道:“我来了,走吧。”
整个小花园瞬间一片寂静。
羊毛卷睁大双眼,上下打量着我:“你……你是卡罗莉娜?”
“我是。”
“我不信,我不信。”羊毛卷飞快地摇摇头,“你肯定是她的姐姐,卡罗莉娜没有你这种气质的。别开玩笑了,快让真正的卡罗莉娜出来。”
“她是卡罗莉娜。”一个声音在羊毛卷身后响起,是想让卡罗莉娜买最新款随身听的布莱克,“卡罗莉娜没有姐妹,就算有,眼角的痣也不可能一模一样。”他走过来,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不得不说,他确实很帅,一头半长的金发犹如阳光般闪耀,蔚蓝色眼睛,嘴唇棱角分明。只是,我对这张帅气的脸蛋毫无兴趣。重新戴上墨镜,我转头看向羊毛卷:“你们说的鬼屋在哪里?”
布莱克僵在原地,饶有兴趣的神色消失得一干二净。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似乎无法相信对他迷恋至深的卡罗莉娜,会忽视他的主动搭讪。
羊毛卷愣了愣,说道:“是郊外的一栋废弃别墅……很多人都在那里看见了幽灵。”
“幽灵?”我问。
“是啊!”生怕插不上话般,透明眼镜快速地接话道,“你知道学校的骷髅乐队吗?他们的吉他手曾去那里探险,结果吓得癫痫都发作了,要不是有人及时发现,估计他已经被吓死了。回来以后,那个吉他手变了个人似的,经常胡言乱语,说自己看见了骷髅……”
一时间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我压低了声音,缓缓说道:“……骷髅?”
与此同时,一个陈旧的画面在我脑海中闪过。我穿过长廊,走到尽头的卧室,推开两扇沉重的房门。卧室很暗,很冷,没有开灯。一个低哑冰冷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出去,莉莉。我控制不了自己。”
我却无视他的警告,径直朝他走去。
时值严冬,落地窗外雪花飘扬,雪光镁粉般明亮。男人坐在窗边,一条长腿支起,手臂搁在膝盖上。他穿着剪裁精致的灰色大衣,里面是黑衬衫,身材高大挺拔,手掌、手腕和脚掌却不是正常人的模样,而是森白恐怖的骨头。
按理说,我应该害怕,应该逃跑,但不管是失去记忆的我,还是回忆中的我,都没有产生恐惧的情绪。我走到他的身边,半蹲下来,搂住他的脖子,轻笑着说:“你知道你这样子像什么吗?”
他低垂着头,头颅也是骷髅的样子,动了动下颌骨:“像什么?”
“像想被姐姐安慰的大男孩。”我扣住他的下颚,笑了一声,倾身吻了上去。寒风灌进窗户,雪花飞舞着、旋转着,降落在我和他的中间。他做不出表情,只能怔怔地望着我。
我吻了吻他的眼洞,轻声说:“我们在一起多久了,有一百年了吧……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还觉得我会讨厌你这样子?我喜欢都来不及。”
说着,我扣住他的骨掌,亲吻着他白森森的骨指:“我喜欢你,埃里克。”
他在黑暗中轻颤了一下。
我顺势握住他的肩膀,欺身压上去,迫使他直视我的眼睛:“我爱你,你呢。”
我听不见他的呼吸、心跳,也看不见他的表情,却能察觉到他已经动情。这是相处一百多年的默契。正要再接再厉,让他的负面情绪彻底烟消云散,这时,手腕被他握住,他另一只骨手插.进了我的头发里,扣住我的后脑勺,然后反客为主,将我压在了地板上。
“我也爱你。”因为没有发声器官,他的声音沙哑、冰冷、不带任何感情,我却听见了浓烈如火的眷恋与爱意,“……姐姐。”
就像是将灵魂献给了恶魔,我纵容了他一切粗鲁与野蛮的行为。他的手掌始终寒冷如冰,却给予了我比夏日阳光还要炽热的温度。他没有双唇,亲吻的力度却丝毫未减,比狂风暴雨还要密集急切。最后,他拉下了我裙子的拉链,把手伸了进去,在我耳边哑声问道:“可以么,姐姐。”
我忍不住瞪他一眼:“……你说呢。”
他低低地说道:“我怕你生气。”动作却一点也不像怕我生气的样子。即使在骷髅的状态下,失去了最重要的器官,他依然拥有让我大汗淋漓的魔力。热汗沿着额头滑落下来,滴进了我的眼睛里。我浑身发热,情不自禁仰起头,承受他过于强势的侵略。眼前雪光闪过,脑中只剩下一个画面:他用两根手指揉碎了淡黄色的花蕊,接着,把手指放进了自己口中。
……
……
“卡罗莉娜,卡罗莉娜,你在想什么?我们决定出发了。”羊毛卷的声音将我拽回了现实。
我回过神,脸颊、耳根已通红一片,连忙掩饰性地戴上了墨镜。
回忆中的骷髅是谁……我、我……我为什么会和他做那种事情……
是我以前的爱人吗?
我能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很有性格的人,却没想到自己竟然有性格到这种程度,连爱人是骷髅都不在乎。
回想起记忆中,骷髅修长却冰冷的手指,有那么一瞬间,耳根滚烫到发麻。对了,这些人要去的鬼屋,好像出现过骷髅。会是我记忆中的……爱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低调低调。
这章依然掉落20个红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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