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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织梦师(11)

位面小书店[系统] 少年梦话 3777 2024-07-31 10:01:52

在经过短暂的黑幕后,大屏幕的画面明亮起来了。

年轻男人放大的清俊脸庞出现在了屏幕上,镜头经过短暂的震动终于稳定下来,显然是他在用DV自拍。

“大家好,我是乐景。”

这个简短的自我介绍立刻让在场的众人发出一声轻呼。

霍思骞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那张熟悉的脸。他曾经在很多老视频上看到过这张脸,可是如今再看到这张脸,他还是控制不住感到激动。

“当你们看到这个视频时,属于我们的时代应该已经快要落幕了。”视频里的乐景微微仰头,双眼闪闪发亮,嘴角露出一个骄傲的笑容:“我要告诉你们我现在将参与一场伟大的文艺沙龙,在那里你们将见到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们。”

霍思骞深吸一口气,心脏嘭嘭直跳。

视频一黑,再次亮起来时镜头里就猝不及防出现了一个文雅娴静的女人,她看着镜头的双眸盈满了惊讶。乐景的声音从画面外传来:“苗苗,对未来的观众们说几句话吧。”

女人怔了下,然后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我叫路苗苗,一个作家。over……什么?梦想?”

女人歪头想了想,眼中突然闪过一丝调皮的笑意:“我的梦想是活到一百岁。”

霍思骞震惊的目光在镜头里的那个青春靓丽的女人和台上满脸皱纹的干瘪老人之间来回游移,难以想象她们竟然是一个人。

打从他从教科书上看到路苗苗的照片起,她就是一个满脸褶子的慈祥老太太了。这样说起来可能有点奇怪,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路苗苗也年轻过,并且看起来还如此美丽。

路苗苗怀念地看着屏幕里那个年轻的自己,一眨眼都过去65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她都已经快忘记自己年轻时的模样了。她也没想到她当时如此草率的说出了自己的梦想。而这样草率的梦想竟然真的实现了。

她真的活了一百岁。

早知道梦想会实现,她当初就对乐景说出另一个梦想了。

——有生之年,唯愿你我山水永相逢。

今天,已经是他离开的六十周年了。老人垂下双眸,遮住了盈盈泪光。

而视频还在继续。

“我叫莘于恩。画家。”瘦削的男人眼中永远有着神经质的躁郁:“梦想?我的梦想就是把自己的画展开遍全世界。”

“我叫弗朗西斯·大卫·菲茨杰拉德。你们应该看过我的作品《人间天堂》,我是一名作家。”金发碧眼的俊美男子操着不熟练的普通话说道:“我的梦想?”他叉着腰,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的梦想是环游世界。”

“我叫桑青。貌似是个很有名的作家。梦想啊……”黑发女人挑起眉想了想,神态中有种漫不经心的懒散劲儿,然后对着镜头举了举酒杯:“我的梦想是让我那个混账老爹给我道歉!”

“我叫科林·杜恩。”青涩的年轻人对着镜头露出一个羞涩的微笑,用口音很重的英语回答:“我的梦想是有朝一日能获得缪斯文学奖。”

“我叫中村悠空,笔名太宰治。不是什么有名的作家。”苍白瘦削的年轻人即便在笑着,眼中也是浓到化不开忧郁:“我的梦想是能做一个幸福的人。”

“我叫周木,作家,代表作《狂人日记》,我的梦想是……”

“我叫李良,抽象派画家,我的梦想是……”

“我叫奥古斯丁……”

“我叫……”

一张又一张年轻的面孔出现在屏幕中又很快消失,一个又一个年轻的梦想装点在时光中闪闪发亮。

那时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踌躇满志,那么意气风发,那么勇敢天真。

而在以后的岁月里,他们化作众神,在人类的星河中华美璀璨。

霍思骞凝视着台上那个含笑哭泣的老人,心里涌现出一股巨大的悲怆。

她现在是枚干瘪的果实,但是她也曾经在春天开放着。

在最后一名大师做完自我介绍之后,屏幕视频视角一转,乐景再次出现在了镜头里。

“我叫乐景,经纪人。”青年笑容明媚,眼神宛如蓬勃欲出的朝阳:“我的梦想是能够亲眼见证黄金时代。”

画面最终在青年的笑容上定格,然后慢慢染上了破旧的老时光,成为泛黄的老照片。然后老照片掀开,一张又一张的照片出现在了大屏幕。

白发苍苍的路苗苗坐在自己的百岁寿宴中笑的安详;老态龙钟的莘于恩在南极举办自己的谢幕画展;满脸褶子的菲茨杰拉德和马赛人对着篝火纵酒狂歌;穿着皮夹克的桑青平静地参加了父亲的葬礼;中年科林·杜恩举着缪斯奖女神像笑容隐约能看出年轻时的羞涩……

一张又一张的照片飞快自屏幕上闪现,照片的主人或老或少,或男或女,他们不约而同都有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

鸦雀无声的广场上隐隐有低泣声传来,就连霍思骞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虽然他们或多或少都实现了梦想,可是他还是忍不住心酸难过。这种情绪来的莫名,就连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终于,最后一张照片也从大屏幕上消失了,大屏幕重新恢复成一开始的黑暗。

……已经结束了?

霍思骞怅然若失的看着黑暗的屏幕,心中涌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路苗苗也怔怔的看着暗下来的大屏幕,那些如梦似幻的时光和回忆在她的回忆中好像蒙了一层纱,她甚至都有点不敢相信不知不觉她已经活了那么久了。

……怎么就过去那么久了呢?

不知为何,她突然想起了年轻时读过的一句佛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啊……

台上的老人侧过头凝视着黑暗的屏幕,表情是老年人患有的呆滞木纳,只有透过那双闪烁着水光的眼睛,霍思骞才明白她心中远不如她表现出的那样平静。

就在台下人群隐隐开始骚动时,暗下去的大屏幕突然又亮了。

斯文俊雅的乐景站在台上,下面是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

这个场景莫名有点眼熟。霍思骞怔了怔,立刻就想起来这是哪个场景了!

是黄金时代十周年之际,乐景在记者会上辞职的视频。

“我宣布,辞去黄金时代CEO的职位,并将名下的股份转让给公司签约所有的文学家和艺术家。”

面对着一片哗然的台下记者,年轻的乐景笑的肆意又开怀,眼神骄傲地宛如少年:“这是我们的黄金时代,若干年后自会有公义的冠冕为我们留存。”

“以后还会有黄金时代吗?当然会有。人类文明本来都是螺旋向上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螺旋,以后一定会有更多的黄金时代。”青年抬眼看向镜头,一瞬间锋芒毕露,眼神桀骜得宛如狮子:“但是无论是哪一个黄金时代,都无法抹去我们此时的光辉。”

……

“能够亲眼目睹黄金时代,这是我的梦想,现在已经实现了。所以,再见了。”青年收起浑身的棱角,看向镜头的眼神涌动着温热的勉励和期待:“这个世界是我们的,但是终究是你们的。我等你们创造下一个黄金时代,那时我一定会来共襄盛举。”

霍思骞只觉得能听到全身动脉里热血呼啸而过的声音,心脏宛如一台强力的马达,孜孜不倦地向全身供应着沸腾的热血。

下一个黄金时代吗……

少年怔怔地看着早已停止播放视频的大屏幕,脑海里突然有只孱弱的小芽破开思想的禁锢,扭动着芽叶认真且新鲜地看着这个崭新的世界。

这个稚嫩的小芽会在未来开花结果,长成苍天大树。

未来的大文豪霍思骞有幸在十七岁那年亲眼目睹了上个时代辉煌的残影,从而坚定了他一生的道路。

而那,又将是另一个故事了。

此时的他,还只是一个被前辈们刚刚唤醒的懵懂的孩子罢了。

属于他的时代,还要等很多很多年。

……

路苗苗的目光又一次在场下众人的脸上划过,依然没有从中发现那张熟悉的面孔。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提起精神对台下观众说出了她最后的来意:“在我们共同的恩师、伯乐、挚友、兄弟乐先生离去后,我们曾想过为他写上一本回忆录。由每个人写出他们和乐景之间的点滴,然后再由最后一人把它们规整,集结成册。”

“我和朋友们有过约定。谁活到最后,谁就是那个打扫现场,整理回忆录的人。”

老人脸上的笑容是看破世事的从容:“从前年起,我和桑青就开始进行回忆录的整理工作了。前些日子桑青也去了,我们这些老家伙终究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之前因为没有把回忆录整理完,我一直不敢死。昨天我终于把回忆录整理完毕,可以安心死去了。”路苗苗松下肩膀,脸上是如释负重的笑意,她调笑道:“老而不死是为贼,死神已经把我遗忘太久啦。”

霍思骞看着台上挂着淡雅笑容的老人,突然明白他之前那股莫名的伤心是怎么回事了。

他在为目睹一个伟大时代的终结而悲伤。伟人大师就是拥有这样的魔力,他们是时代的定海神针。他们的离去会给社会带来持久的震荡,会让民众宛如失去指明灯般惶恐不安。

……

午后,路苗苗躺在走廊的躺椅上昏昏欲睡。上午的那场演讲好像耗去了她所有的气力,她现在只想好好的大睡一场。

清风吹拂,庭院的树叶哗哗作响,像骤急的雨,像翻滚的浪,像无数人欢笑着拍着巴掌。

朦胧中她似乎感受到了一个人推开院门,走到她身前站定。她费力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青年清俊宛如初见的面容。

“是……你?”她惊喜地低声叫道,吃力的抬起头,贪婪地端详着他的面容:“你回来了。”

乐景蹲下身,握紧老人树皮一般粗糙的双手,轻声回应道:“嗯,我回来了,我来见你了。”

“这些年,我过得很好。”路苗苗说。

“嗯,我知道。”

“我婚姻和美,儿孙满堂,一生恣意。”路苗苗说。

“嗯,我知道。”

“我写了很多书,去了很多地方。”路苗苗声音越来越低。

“嗯,我知道。”

“可是……我一直,一直,没有停止过挂念你。”

“……嗯,我知道。”

路苗苗的视线越发模糊,青年的面容也慢慢晕开,最后只剩下那一双寒星般孤冷的双眸。

她突然笑了。

此生今已惯,再会永无期。

唯有心头恋,缠绵到死时。

万物难为有,无常似尾花。

空蝉如此世,幻灭若朝霞。①

罢了。

此生能遇到这个人,已经是不可复制的奇迹了。

“最后,能见你一面……”路苗苗闭上眼,声音低不可闻:“已经……很好了……”

2083年10月12日下午三点,缪斯文学奖得主,传奇文学家路苗苗在家中无疾而终,享年一百岁。

同年十二月,路苗苗先生的最后遗作——有关传奇经纪人乐景的回忆录《发现金子的人》出版。

……

乐景从书店走出时,外面正在下雪。

这是今年的初雪。

他抱着怀里的书,呼出一团白色的雾气。

雪白的雪花落在崭新的书皮上,晕开一层水迹,微微模糊了封皮上‘发现金子的人’几个黑体大字。

“我觉得路苗苗喜欢你。”维克多甩了甩尾巴,抬脚在雪地里踩下一个又一个梅花印。

“……不算喜欢。”青年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笑容微微伤感:“只不过是年轻时的憧憬罢了。”

“因为得不到,所以越发惦念。”青年抬步向等在街角的凯恩斯走去,清冽的声音飘散在北风中:“此生今已惯,再会永无期。”

风雪纷飞,彻底盖去乐景留下的脚印。

天地间除了凛冽的风雪,再无其它。

作者有话要说:

①此生今已惯,再会永无期。

唯有心头恋,缠绵到死时。

万物难为有,无常似尾花。

空蝉如此世,幻灭若朝霞。

这是日本平安时代初期的女诗人小野小町的诗作。小野小町是日本家喻户晓的女诗人,被列为平安时代初期六歌仙之一。

今天我们领着姥姥回老家了。

姥姥说她八十五了,活不了几年了,趁她还活着,要回乡看看。

路上妈妈和姥姥有这样一段很平静的对话。

妈妈:大喜的妈妈的还在吗?

姥姥:早几年就不在了。

妈妈:小冷家的呢?

姥姥:也不在了。

妈妈:小萍家的一定还在!

姥姥:没有,前几年就去世了。

回答这番话时,姥姥的表情一直很平静,带有一种老年人特有的对死亡的麻木。

也就是在那时,我突然想起了小野小町的这首诗。

此生今已惯,再会永无期。

下个世界就写末法时代乐景被误认为洪荒大佬的故事吧233333

无逻辑,苏苏苏爽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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