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场shoegaze,来了三支乐队,都是英国的,”梁逍解释道,“时间是中秋节假期第二天,您站在最前面一排。”
叶季安立刻就想起来了。这事儿在他脑海里本身就挺深刻,毕竟他能有幸抽得空闲出去听现场的机会实在是不多。
而且那三个乐队……其中有两个都是他跟梁逍感兴趣的。
印象中场地是天坛西边的一个小酒馆,他喝了半瓶很苦很香的督威三花,演出从晚上九点一直晃到了将近午夜,之后又安可了两三首,地铁没了,出租车打不到,一辆开往市郊的末班公交,他一直坐到终点站,后来又跟着高德地图骑了半天共享单车,等他回到自己的卫星城仿佛天都快亮了。
之后就感冒了小半个月,开会都挡不住他咳嗽流鼻涕,丢脸得要命,谁知道该怪出了太多的汗还是吹了太久的凉风。
“当时你呢?”叶季安停止回忆自己的苦逼朋克经历,抬眼问道,“你也在前排?”
“在中间,离前辈不太远。”梁逍推了推他的脸颊,好让他面朝演出台而不是呆呆地盯着自己,只见热场乐队已经拎琴盒走人了,一个高高瘦瘦白发垂肩的男人走到中央位置上一声不吭,挂着琴随意踩着效果器,一脸丧气的样子,叶季安认出来,这是主唱。
随后陆陆续续的,五个人上齐,全都是长头发高个子眼圈乌黑一脸丧气,说了声hello就专心调音,没有任何跟听众互动的意思。叶季安和梁逍都笑了,这乐队就是这种要死不活的感觉,要是上来就喜气洋洋热火朝天,他们简直要怀疑进错了场子。
“那会儿九月底……你刚入职一个多月!”叶季安抓紧时间说。
“是啊,和前辈还不熟。”梁逍笑。
叶季安也笑,他已经开始捂汗了,也把西装外套脱了下来,想学梁逍那样把它很酷地随手搭在一边肩膀上,反手那样拎着,却怎么做怎么别扭,甚至萌生出把袖子系个扣绑在腰上的愚蠢想法,“碰上我肯定吓一跳吧,”他赶紧把衣裳老老实实地搭在小臂上,企图通过说话来缓解心里那点谁也不知道的尴尬,“出来玩遇到同事,倒了八辈子霉。”
梁逍却陡然认真起来,“我只是有些惊讶,我也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注意前辈的。”
“是在意。”他又纠正自己的用词。
“就因为看到了我的文身?”叶季安撞撞他的肩膀。
“当然不是。”梁逍也撞他。
“那是因为什么?”
“过一会儿再说啦!”梁逍不肯看他,再看台上——好一堆鼓点砸下来,演出开始了。
叶季安曾经是比乐手还疯的人,尤其刚上大学那会儿,乐队走了他还能跟一帮狐朋狗友在酒吧里蹦到后半夜,哪怕音响里放的是吉祥三宝,他也能把胳膊挥起来,把跨给扭起来,做酒吧里最靓的仔。这也就越发显出他如今体力的退化,六首歌过去了,大概也就是刚过大半场,他已经开始觉得自己离歇菜不远。
人都在他周围胡乱蜂拥着,后面的把他往前面挤,前面的又因为跳跃拍手等大幅度动作而不断扩散,人人手肘顶着手肘,肩膀擦着肩膀,上面每每砸一波重低音,下面这人堆就呈波状拧来拧去一回。跟唱声也像吼,像口号,混着尖叫爆发在耳边。所有人都太激动了,叶季安也叫,因为他也激动,酒气像跳跳糖似的在头脑里爆炸,但那些红的白的还在胃里晃来又晃去,头疼也从太阳穴蔓延,一双腿包在西裤里,他就觉得自己的糖跳得不畅快。小臂上的西装早就挂不住了,他攥在手里,攥得全是褶子,老腰和老腿也开始软,叶季安仍旧不想接受自己需要歇一歇的现实。
梁逍倒是全程相当淡定,他不跳也不扭,更不发泄似的乱嚷嚷,只会在每首唱完之后抬手鼓掌,身段和神情都端正高雅得像是在金色大厅中刚刚听完一段歌剧咏叹调。但他确实又并非无法欣赏这些音乐,相反,正如他在家听CD时的模样,他看得全情投入专心致志,连眼睛都不带眨的,直到叶季安牵上他的手腕要拉他pogo,他才猛地回过神来。
“嘿,不是要带我蹦迪吗?”叶季安刘海都散了,汗湿了一些,贴在额头上。
梁逍回握住他,十指相交地抬到半空,在这一室躁动中迅速跟上他的节奏,目光却贴在他脸上,比方才看台上还要直勾勾,仿佛周围的动态都是假的,都是静止,他唯一能看见的就是叶季安的的脸。
“前辈累了吗?”
“还行,这首不是你说最喜欢的——”
“您的脸色很不好,”梁逍握了一把他的腰,“身上也没有力气。”
叶季安还想狡辩,却被梁逍一把拽上,直接往后走,一路混混沌沌的,他也看不清什么,只知道梁逍全身都透着“不由分说”这四个字,先是把他挡在后面给他开路,似乎又觉得这样不够,干脆搂上他,几乎要把他护在怀里,好让他走稳,好让周围醉的醒的蹦的扭的全碰不上他。叶季安有点天旋地转,他的脚步确实是虚浮的,被领到后场的吧台前,他屁股挨上高脚凳,撑着自己往上一坐,终于松了口气。
隔着不远,还是能看到台上的乐队,乐声也照旧在耳边,就是少了一点声量,多了一点周围人的闲谈。叶季安见梁逍在自己旁边坐下,没有离开的意思,酒在胃里烧出的辛辣就缓解了些许,“确实,”他轻轻扯了扯梁逍的袖口,像是想把人扯近一点,“年纪大了。”
“是前辈今天喝了太多酒。”梁逍还真就挪近了椅子,两人膝盖碰着膝盖,他叫了杯加冰块的薄荷水,推到叶季安面前,“喝一点。”
叶季安乖乖啜了啜吸管,口腔里清爽的感觉让他脑袋也镇静了不少,“没想到你看现场是这种类型,我以为比我二十多的时候还猛呢。”
“想吐吗?”
“不至于,还没喝到那份上,我这酒量也算拼出来了。”叶季安想靠在他身上,最终还是没有,只是往桌面一趴,“歇会儿再战。”
能感觉到一只手搭在颈后,又开始顺着脊梁捋,力道和速度都相当有分寸,却捋得他整个人麻酥酥的,叶季安舒坦地枕着自己的手臂,侧脸看过去,吧台的灯光是红色的,梁逍的微微蹙着眉头,眼里也闪着红光,很明亮,“说说吧,你怎么就,看上我了。”叶季安又去捉他的手。
梁逍笑了,手一握上,他的笑意就转深,“因为您——表里不一。”
“哈?”叶季安一下子就坐直了。
梁逍安抚地拍拍他,慢慢地说,“我要用那个词,说来话长。前辈还记得吗?六年前你去过一次纽约,公司在几所学校开招聘会,其中就有我的学校,那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嗯,我当时……”叶季安有点诧异,模糊地回忆着,“主要是打杂,整理表格什么的。”
“是啊,我去的时候前辈正在挨骂,”梁逍捏捏他的指骨,目光还是相当温柔,“后来我也交了简历填了表,其他人好像都很欢迎我,只有您在我去到其他摊位之后,追上来,劝我留在学校,不要本科毕业就急着工作,说这样可能会几年后才发现选错了道路,也有可能会在公司受欺负,你要我不去考虑外因,想清楚自己到底喜欢怎么做。”
叶季安心说确实,我好歹也是国内top2本硕毕业还考了两个关键的证,我刚入职那会儿不也是天天夹着尾巴当孙子,现在又好到哪儿去了?只不过是能碰点专业性强的工作,工资翻了几倍工作量也翻了几倍。那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一个抱有理想的小孩冲上来栽跟头呢?他虽然不记得自己当时劝过这样一个青涩大学生,却能一下子捡起当时的心情。
只听梁逍又道:“那段时间其实我过得很烦,我觉得我被罗曼骗了,又觉得对不起他,严重地伤害了他,恋爱这种好事,在我这里怎么只能带来双面的痛苦啊,我就卡在这个死胡同里,失眠也开始了。”他坦言道,“家里一直催我回国,我想回又不想回,最终我决定留下来继续读书,现在想一想,也许有前辈的原因,一个陌生人,他在关心我,没有问我要什么,只是不想看我犯错。这让我觉得这个世界很神奇,好像必须要去相信了。”
叶季安抱上他的肩膀,在颈侧蹭了蹭自己的额头,“我不记得了。”
“我知道。”
“我就好……我好生气!”叶季安咬了咬嘴唇,他觉得自己词不达意,“为什么我就忘了呢?”
“没事,没事,这都无关紧要,”梁逍也回抱住他,稳定的一副胸怀,就这么兜住他的混乱和醉意,“然后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邮箱和脸书,前辈就回去继续打杂了。我当时只是觉得您是个烂好人,但是,又过了几年,我发现一个脸书账号隔几天就会发一句想死,其他什么内容都没有,我才想起这是招聘会上认识的前辈。”
“就是一年多之前吧,我准备回国工作的那段时间。”梁逍又补充道。
叶季安下意识缩了缩脖子,鸵鸟似的把脸埋在人家肩上,不肯抬起来。也不能说是晴天霹雳,但确实,这感觉就好比一场裸奔,还是在梁逍眼皮子底下,还是在自己全然不知的时候。同学和同事都没有玩脸书的,至少没人说要加他,他早年注册也只是闲得无聊,后来干脆当作垃圾桶用来吐苦水——一年多之前,正是叶季安最想死的时候,拿出去大半存款给养母治病,房贷要把他直接压扁,升职更是遥遥无期,他每天都觉得自己完了。
然后他想死,琢磨怎么死,不发那两个字从而夸夸其谈一下,他觉得自己就真的要死了。于是他用一种自以为保险的方式发泄,被看了个透。
“然后你就觉得我是一个过得惨兮兮,每天想死又不敢死的,烂好人呗。”他撩起眼皮瞧梁逍,天知道他觉得眼眶很酸,很想被摸一摸。
梁逍真的摸了上来,还捋他的眉毛,摇了摇头,“然后我就回国工作了。好巧,面试的时候前辈也在,我觉得很亲切,是我爸爸常说的那种缘分。后来我观察前辈,干练,温和,谦虚,沉稳又可靠,从外表来看简直完美,是女孩子想嫁的类型,根本不会有谁怀疑您对生活的信心,”他用心把叶季安看着,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地传入叶季安耳中,“谁知道我会在自赏摇滚的现场看到您的文身呢,衬衫脱了,只有一件紧身T恤,文身一直到小臂。您看起来很开心,是真的开心,那时候您很自由。”
“哈哈,我那是很奇怪吧……确实是表里不一。”叶季安又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了,音乐还是那么吵,那么吵,他能听见心脏在怦怦地跳。但他靠在梁逍身上,他又迷惑了,这心跳到底是谁的呢?
“很矛盾,也很迷人。那天我就明白了,前辈其实是个很厉害的人,热心的一面,厌世的一面,圆滑的一面,自由的一面,这些全都看见的就只有我吧,所以您是不同的,我也是不同的。我想,还藏着多少呢?我能看见吗?如果看不见,我是不是就要疯了。”梁逍这样说着,浓浓地看着他,手掌覆上他的后背,“我是幸运的,就连前辈的每个文身在哪里,我都知道。”
叶季安往前错了错身子,贴上他的唇角,“我不信。”
“要信。”梁逍吻着他说。
“你都不敢看我,”叶季安咬他,声音里带着轻微鼻音,“我脱了上衣,你都不敢抱我。”
梁逍则耐心极了,还是那样抱着他,证明起自己的绝对了解,“这里是枪花,”他揉揉叶季安的左胛,“这里是Dream Theater,有一长列字母,”他又碰上叶季安的脊沟,像是依照字母的位置一下一下地按,“还有这里,是Pantera,您最喜欢的那支。”说着,温度已经滑到腰窝了,就在扎得紧紧的皮带上方,它不急着往里探,但你又不能说它完全没有进去的念头,因为,每一次柔顺踏实的抚摸,每一下浅尝辄止的掐揉,都好像挑起一根弦,悬在空中撩拨。
“一共十九个乐队,左臂四个,右臂五个,后背和腰,有十个,如果前辈的腰粗一点,就能把右边多的那个文上去了。”梁逍沉声问,“还要听吗?”
叶季安则在他手下微微打着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身体的烫已经可以隔着衣料摸到,他从高脚椅上滑下来,把自己挂在梁逍身上,像是誓死不松开,就要永远这样紧紧贴着,“卫生间,在哪边啊,”他小声道,是冲昏了头脑,还是深思熟虑,此刻似乎都不重要了,强大的音墙和pogo的人群也比不上拍在他身上的浪,他磕磕绊绊地摸上梁逍的腰带,用小指勾上,“陪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