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王妃回来了!”
侍卫马不停蹄赶来通报。
“啪!”
军营中的拉美西斯猛地起身, 大步流星往外走。底比斯城离交战地方太远, 消息处于半闭塞的状态,他并不能很确切、准时地知道琳琅的情况。
尽管姐姐在出征之前曾一再强调,没有接收到她特殊信号之前, 一切按兵不动。
父亲在半个月前就回来了, 并告知一个令他震怒的消息。
——姐姐在赫梯帝国当人质。
拉美西斯一瞬间气疯了。
她想深入敌营, 可为什么要用自己做诱饵?
她把自己的安危置于何地?
拉美西斯坐立不安, 立即想冲到赫梯把人夺回来,但他又想起琳琅的劝言, 忍下了冲动, 派出一批探子去观察动向。
探子还没回来,人却到家了。
拉美西斯要亲眼确认她没事。
“等等,殿下, 王妃吩咐过了, 明日见您!”侍卫不敢拦人, 只能在后头一边追一边喊。
“为什么要明日?”对方转过脸,表情不太和善。
二十五岁的拉美西斯二世是个俊美非凡的年轻人,身形高大, 双腿修长, 他强悍而敏捷,如同荒野上的凶残掠食者。
拉美西斯完美继承了祖父的好战血统,浓眉似剑,鼻梁挺拔, 扬着一股势不可挡的锐气。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闪着汗珠,像是涂抹了一层乌油,筋骨结实而分明。
侍卫呐呐地说,“王妃说有些累了,想要今晚修整好再拜见殿下。”
拉美西斯表情缓和,像个小男友似的甜蜜叨唠起来,“姐姐也真是的,就这点小事算什么。人没事才是重要的,她不让我见她,难道想要我彻夜为她担忧失眠吗?我知道她是不舍得的。嗯,所以我还是得亲自走一趟。对了,你有点烦,先别跟着本殿下。”
说着抬脚就走,衣摆飞扬,背影潇洒得很。
听了一耳朵恩爱的单身侍卫:“……”
令拉美西斯讶异的是,琳琅不在两人共同的寝宫,而是第一时间去了卡纳克神庙的净湖。
“殿下,您不能进。”守门的侍女截住了人。
“为什么不能进?”拉美西斯不耐烦扬眉,今天怎么一个个都没什么眼色,非要在他路上拦着?
“王妃在里边呢。”侍女得了主人的吩咐,“王妃说了,她今日不想见您,您先回去吧。”这话比侍卫要直白多了,丝毫没有给一国王子的面子。
拉美西斯歪了歪嘴角,这个侍女真有意思,还仗着女主人的尊崇身份嚣张起来了?
他愿意把姐姐供在头上,由她驱策,不代表其他无关之人也能践踏法老之子的威严。
拉美西斯打了个响指。
侍女被侍卫挟持住了,只能眼睁睁看人走了进去。
净湖位于神庙的日升之地,水草丰茂,隐约传来一股芦苇清香。
拉美西斯的视线落到了湖里。
湖水偏绿,宛如一块玲珑剔透的翡翠,于是湖畔边那一抹象牙白就愈发显眼了。
这水妖系了轻纱,披着一头湿漓漓的长发,海藻般柔软绮丽浮动着。她双臂枕着一片茂草,抵住额头,像是陷入沉睡。
直到有人将她唤醒。
“……拉美西斯?”
对方体温极高,冰冷的湖水也难以平息那股躁动。
“是,是我,姐姐。”
拉美西斯从后头挨着她,他穿着衣服就下水了,本想将人轻轻抱上去,没想到还是惊醒了她。对方的腰间挂着黄金宝石,由于拥抱的姿势,锋利的棱角免不了勾刮到琳琅的肌肤。
琳琅皱了皱眉,想要摆脱这种束缚的状态。
“姐姐,我好想您啊……”
青年的掌心相覆,握着琳琅的纤手,微微低下头,脸颊情不自禁贴着她手背的肌肤,只觉又软又绵,美妙极了。
拉美西斯不喜欢喝羊奶一类的东西,因为软绵绵的,实在是太腻了。现在挨着王姐这双美丽的手,他稍微有些改变想法。
“拉美西斯,这里是神庙。”琳琅想要抽回手,“你不可放肆胡来。”
她试图转身,用手来抵住他的肩膀,拉开两人的危险距离,而他黏得太紧,就像淤泥里的一团海藻,缠着脚就动不了。
“嗯,我知道。”他头也不抬,俊美的脸庞埋进了她的鬓发之间,如同撒娇的幼犬,含糊道,“神……今天休息,不会知道的。姐姐我想您,您让我好好闻闻您的味道,我得记着……就让我把您的气息永远记在嘴唇上,好吗?”
“拉美西斯,你再不住手,我要生气了——”
他充耳不闻。
手上忽然碰到了一个粗糙的东西。
拉美西斯疑惑了下。
他一头扎进水里,睁开了眼,看到她没有轻纱遮掩的腰间隐约多了一道疤痕。
是伤痕。
“哗啦啦——”
水花四射。
琳琅被他溅了满脸的水珠,不由得露出嫌弃的表情,正擦着眼睛,就听见对方惊怒的声音,“谁弄伤了您?”
来了。
“没什么,是我不小心……”她蹙着眉,微微为难。
拉美西斯小心翼翼注视着她的神色,手上动作愈发轻柔,然而俊美脸庞上却是一片乌云密布,满目阴鸷,“是赫梯那群混蛋干的?”
“拉美西斯……”
她正要解释,对方将她抱了起来,动作十分强硬,不给她半分拒绝的机会。
拉美西斯亲力亲为,替她擦干了头发,又伺候着穿好衣服,显然是十分熟练。他的旖旎心思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了,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灭了那些伤他姐姐的狂妄家伙,他一根手指头都不舍得碰的人,他们也敢放肆?
他将琳琅送到寝宫,又雷厉风行离开。
琳琅第二日见他的时候,这人竟去了军营,同时以第一主帅的身份发表战前宣言。
拉美西斯十岁就进了军队,十五岁跟着塞提一世四处出征,从小锻炼过人的体魄与强悍的意志。到他二十五岁这一年,幼童成长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伟岸男人,棱角分明的脸庞褪去了少年时期的青涩。
那双猫儿似慵懒的琥珀眼眸收起了散漫,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势在必得的勃勃野心。
天生的上位者。
主帅冷血而残忍地宣战,“赫梯欺我埃及已久,此战一出,不胜不归!若有逃兵,我拉美西斯二世永不轻饶,必剥尽他最后一扇血骨!”
“我等誓死追随主帅!”
底下群情激昂,呐喊之声直冲云霄。
拉美西斯见到了台下的琳琅,她的表情透出不赞同的意味。
等发言结束,他来到了琳琅身边。
“拉美西斯,你太冲动了。”她叹了口气,“出战的决定太突然也太鲁莽了,你都没来得及细致部署,万一军情混乱……听姐姐的,再等些时间……”
“嘘。”
他抬起一根手指,漂亮而笔直地竖在了唇畔,做了噤声的姿势。
“姐姐,你曾说过,我与你一体同心。可是你更应知道,他人伤你一分,便是伤我十分。我岂能坐视这些猖狂之徒,轻慢您的尊贵之躯?”
“可是……”
“没有可是。”
他强硬地,又不容置疑地下了命令。
“您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用犹豫,只需守着埃及,等我凯旋。”
拉美西斯伸出手指,指腹温柔拂去她唇边的发丝,低笑道,“您唯一要烦恼的,就是凯旋之日,如何当着父王、大臣、子民、俘虏的面,赏功臣一个第一等的吻。”
敢伤他的神,他定要那些家伙在血与火之中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西元前1278年,卡迭石之战提前爆发。
赫梯帝国并不明白这个被他们打得灰溜溜的国家为什么强势了起来,也许是因为埃及换了一位更加年轻的统帅?
在赫梯将军们的眼里,年轻也代表着经验不足。
一只小雏鹰有什么好顾虑的?他们还担心这个小可怜儿毛都没长齐,指不定飞着飞着就摔死在悬崖上了呢。
他们毫不客气嘲笑着对手,并不知道让他们屡战屡胜的指挥官已经挂掉了,只剩下一位惊慌不已的祝福公主。在军队跑来倾听她的意见时,赫梯公主强忍着慌乱,她从一团乱麻的脑海中试着找出一条能看得过去的“战略”,“不如,不如找两个人,装作投靠他们的样子,然后诱敌深入……”
在神日复一日洗脑下,赫梯的军官们早就为公主马首是瞻,自然不会质疑她,迅速吩咐了下去。
等人兴冲冲走了,赫梯公主像一滩泥般软了下去,内心充斥着恐慌与不安。
那天她去了大祭司的帐篷,结果被人捂住了嘴,关押了一天一夜。等她再醒过来,那个女俘虏不见了,大祭司也不见了!她前前后后都找了几遍,就是不见人!
她起先还生气,后来就成了恐惧,没了大祭司,以后打仗怎么办?万一败了,她完全不敢想象父王会怎么看她!
她现在只能祈祷大祭司快回来,或者祈祷埃及那个主帅是个有勇无谋的大傻子,闭着眼踩进她的圈套。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祈祷起了作用,那个年轻的埃及主帅竟然真的相信间谍,只带了一个阿蒙军团深入腹地!
赫梯的将军们笑得更轻蔑了,原本他们还忌惮四大军团的联合战力,如今主帅孤勇前进,而他们早就在卡迭石城堡埋有伏兵,以逸待劳,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在天然的优势面前,赫梯大军更不把埃及放在眼里,他们甚至请出了他们宝贵的赫梯公主站到城堡上,好好欣赏这场“精彩演出”。
旌旗猎猎,烟尘滚滚。
黄金双马战车上,年轻俊美的埃及统帅头戴蛇冠,一柄长剑抵在双脚之间,站姿挺拔,宛如壁画里神圣庄严的战争之子。
赫梯公主远远看着,微红了脸,但一想到他接下来的下场,不由得咬了咬唇。
在两军对峙的紧张氛围中,拉美西斯二世反而弯下腰,轻轻抚摸了下黄金雄狮与白虎的脑袋,仿佛父亲在嘱咐着不省心的儿子,“等会进食记得吃干净点,骨头别卡到牙齿缝里,让姐姐知道了,又要说我没照顾好你们。”
赫梯指挥官是赫梯国王最出色的儿子哈图西里,听见这一句,冷笑不已,“我赫梯士兵勇猛无敌,宰一两头牲畜还是绰绰有余的,不劳阁下费心了。”
拉美西斯二世站起身来。
“我这次来,不为别的——”
剑出鞘,直指卡迭石城。
“赫梯伤吾之神,下地狱忏悔吧!”
冰冷剑面映出一双嗜血的眼。
拉美西斯将计就计,先以阿蒙军团引出对方的主要战力,再以两大军团双翼包抄,至于剩下的赛特军团?哦,他们用不上了,既然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趁着前线打仗,直接去捣了赫梯帝国的老巢,令他们措手不及。
十月,埃及大败赫梯。
十一月,埃及大军荣耀凯旋。
在底比斯城最辉煌的神庙前,年老的法老接受了献俘,欣慰看着他终于独挡一面的幼子。也在这最光荣的一日,五十岁的塞提一世告别了他挚爱的埃及,在王宫中永久闭上了他的眼。临终前,法老用一双枯槁粗砺的手,在掌心上缓缓交叠着大女儿与幼子的手。
老人微笑着,不再说一句话。
拉美西斯接替了法老之位,在二十五岁之际,一跃为十九王朝的第三任大帝。
同年,这位年轻英俊的法老在扫除赫梯外患后,以无可匹敌的姿态统一上下埃及,成为远近闻名的第一君王。
此时,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第一君王正陷入深深的苦恼与纠结中。
“姐姐,这衣服我看都差不多,不用一件一件试了吧?”
拉美西斯需要在上埃及与下埃及分别举行加冕仪式,除了特定的白色鹰王冠与红色蛇王冠,他仍需要搭配数套庄严而不失仪度的宴会服装。琳琅之前结婚的时候被这小子折腾得够呛,自然要好好“回报”他。
“不行,像这种大事,怎么可以随便呢?”她严肃着,又给他挑了一件墨绿色菱形腰衣。
拉美西斯可怜兮兮睁着一双琥珀色的眼瞳,试图用此收买她的铁石心肠。
然而琳琅立场坚定,不为之所动,硬让他乖乖试了一天的王服。
作为王后,琳琅自然也要出席上下埃及之王的加冕典礼。
这天埃及晴空万里,人群拥挤,一条平坦大道直通神庙大门,两旁伫立着镀金的狮身公羊石像,它们忠心耿耿守卫着法老的威严。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掠过女王方尖碑,越过厚重的塔门与莲纹的圆柱,引领着新的王者去觐见苏醒的神灵。
琳琅被弟弟法老紧紧牵着走进加冕的神殿。
两人宛如连体婴儿般亲密,他难得霸道,不允许她离开视线半步,他要姐姐亲眼看见他戴上红白王冠。
权势、财富、声望,没人比他更高。
底下是喧闹沸腾的人群,正午的太阳照得神庙灼灼生辉,四处是错落的光影,将柱壁上的浮雕与彩绘衬映出一种更为神秘、绮丽的光彩。
“姐姐。”
听见呼唤,琳琅转过头。
年轻俊美的法老捧着她的脸,琥珀色的眸子浮动着柔情,在她的额头上郑重落下誓言之吻。
“我,已经是埃及的法老,我可以给你一切你所想要的。如果是合理的,那么你要一,我给你二。如果是不合理的,我也可以做一个不明事理的君王,满足你。我愿在我最深爱的埃及,与最深爱的你,共度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