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崇其实醒得很早。
这几年带团基本都得早起,生物钟早就养成了。他第一次醒的时候天还没亮,感觉身边有个人动了几下,但宿醉把意识拽回了睡眠里,他又睡了过去。
第二次醒的时候是九点半。
他揉着额头坐起来,看到穿戴整齐的宁宇坐在床尾,膝盖上有电脑,戴着耳机在看视频。手里还在玩什么东西,但眼睛盯着电脑,看上去很专注。
阿崇静静看了对方一会儿,在宁宇看不到的地方,认真地打量这人挺直的背。
如果一个人看上去总是有序又整齐,阿崇心中总会有些不快。就像面前的宁宇,没人看到的时候都要端端正正地坐着,活像马上要去哪里面试一样。连抽烟也要抽出一种雅痞文静的感觉,浑身都写着一种出身不错,条件上佳的优越感。
也是一种距离感。
虽然知道这不是装的,但阿崇不太喜欢这种感觉,这种人相处起来会累得慌。
只是阿崇这人也奇怪,不喜欢从不说出口,更不会把厌恶上脸,他喜欢隐在暗处观察这些形形色色的陌生面孔,从人们的小动作和目光里认识世界。
这感觉很像是躲在幕布后面,看着台上的演员表演悲欢喜怒,他是旁观者,也是局外人。
阿崇从小生活坏境就很复杂,云龙混杂的社会关系和朋友圈,渐渐让他学会从一个人讲话的方式、穿着打扮、举手投足的小动作里大致判断出对方的家庭出身和性格。
而宁宇嘛,这几天相处以来,阿崇觉得这是一个长得不错、但脑子有些一根筋的小男孩,不属于那种‘有趣的人’。
他看了会儿,看得开始无聊,才拿起柜子上的水喝了一口。宁宇终于听到动静,他把耳机摘下来,把电脑合上放好。阿崇这才看清楚,宁宇手里的,是一个魔方。
以往睡过一晚后第二天和对方见面,阿崇还会好脾气地跟对方聊聊天,开开玩笑,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睡后环境。
但不知道是因为昨晚的酒喝得不太舒服还是怎么,这会儿看见宁宇,阿崇居然感觉自己没什么力气装模作样了。他非常想把宁宇穿得整整齐齐的衬衫和牛仔裤都撕开,不要这么安安静静地站在自己面前,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
宁宇表情有些不自然,他大概没有处理过这种情况,阿崇心想,或许是害羞了。他觉得自己放松了些,问了句:“起来怎么不叫我?”
对方看了他一眼。
别的感觉没有,反正阿崇是被看得心头一跳警铃大作很不舒服,那眼神宛如新婚之夜第二天早晨小媳妇看自己老公的那种眼神,反正就……瘆得慌。被一个长得完全不母的男人这么看,这感觉更是出奇诡异。
宁宇酝酿了下,才道:“……你饿了吗?”
如果是往常,阿崇可能会很油地回一句‘肚子不饿,但有别的反应’。但今天他被宁宇这架势搞得有点放不开,想了下,才说:“还行吧,不算很饿。”
“我起了没事做,去吃了点东西,又拿了点……吃的上来。”说着宁宇就从桌子上端了个餐盘来,他先是往床边铺了张毛巾才把餐盘放上去,“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拿了些冷了吃也不影响味道的,你垫下肚子。”
这番操作着实是让阿崇有点傻眼,他也只能在对方的目送下去洗漱,然后回来乖乖吃早餐。
宁宇把牛奶抬起来递给他,阿崇才问了句:“……你上哪儿买的?”
“就一楼早餐自助,我吃了带回来的。”
阿崇带团住过这么多酒店,也没听过哪家酒店自助早餐能让你把盘子也端回房间,送早餐是套房才有的服务。他问:“他们让你带上楼?”
“不让,说没有这个规定。”宁宇还是直愣愣看着他,“我跟服务生讲了很久,给了他1000铢,然后……”
阿崇一口三明治差点噎住:“……1000铢?”
宁宇点头。
嘴里的早餐不香了。阿崇干巴巴嚼了两下:“你还不如把这个钱给我,我可以不吃,宝贝。”
阿崇其实觉得‘宝贝’这两个字尤其恶心,然而以前交往过的蛮多人喜欢听,每次这样喊别人,得到的一般都是一个吻。他觉得自己说这两个字的时候应该很没感情,也很怪异,但是这样喊,对方似乎会很开心。
但是宁宇看上去不高兴,他问,“你是不是还没记住我的名字?”
“我记得啊,但我就想喊你宝贝。”阿崇感觉自己开始掌握语境,就接着逗他,“你不喜欢我这么叫你?”
宁宇嘴张了张,犹豫了下,才说:“……不是不喜欢,只是有点奇怪,我爸妈都没这样喊过我。”
也看得出来,一看就是打小很独立的男生。阿崇哦了声:“那你爸爸妈妈对你不好啊,怎么有这么个儿子都不当宝贝啊。”
按正常的对话模式,或许宁宇应该说‘男孩子没必要’‘就那样吧’随便敷衍几句,这段对话到此为止,但宁宇却说——
“也不能说对我不好,我就是觉得……我对他们来说挺可有可无的。”
阿崇也只能嚼着苹果问:“怎么可有可无了?”
宁宇皱了下眉,一边讲,一边低头玩手里的魔方。
“我爸以前办厂,做汽车零件,后来开公司,反正一直很忙。我妈就……我跟她没什么共同语言,她不太了解我,似乎也不想了解我。以前我以为是因为她不喜欢小孩儿,直到她再婚生了我弟,我才知道她只是不太喜欢我。就……我也不是觉得委屈啊不公平之类的,他们没亏待我,但我们关系很陌生,我爸只叫过我宁宇,我妈叫我小宇,虽然是亲人,说话也总是客客气气的。”
阿崇看宁宇垂着的眼,心想你也是绝了,昨晚跟我打了炮,第二天起床来跟我聊你的家庭创伤,我难道要给你一个亲亲抱抱说宝贝别难过了以后你就是我的宝贝吗?你怎么能对一个旅途中遇到的人随随便便推心置腹?
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后,阿崇发现自己有点烦。
宁宇还补了句:“家人给我的概念很模糊,我也没有过那种,被人需要,被人记挂的感觉。”
所以呢?阿崇内心毫无波动。对于他而言,去感同身受另一个人虚无缥缈的悲伤是做无用功,而且这也不是跟宁宇适合谈论的话题。
可阿崇有种奇怪的感觉,宁宇想表达的不是自己很可怜,而是说:他有点孤单,他还想要一个答案。
“我这样跟你说吧。”阿崇放下杯子,“如果你能把自己排在人生的第一位,凡是多想着让自己痛快,那就没那么多烦恼了。这年头,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既然难念,那你就别强迫自己去读,把自己过开心了比什么都强。对吧?出来玩,开心点。”
说完他看宁宇还是没个笑,阿崇有点烦了,把餐盘拿开,说了句:“来,让我抱一下!不要不开心!”
宁宇啊了声,还没来得及反应,下一秒就被阿崇一把扯进了怀里,得到了一个牛奶和苹果味的吻。
和阿崇接吻的感觉很好,他始终在意对方的感受,但又一直把握着节奏,循序渐进地抽走对方的呼吸。第一次清醒着和一个男人接吻,他脑子想的居然是:阿崇嘴里好甜。
他很舒服,像是踩在云上。
然后下一秒,在这气氛很适合…的此刻,阿崇突然——往宁宇嘴里吹了一口大气……
暧昧的气氛全都没了,再转头去看阿崇,对方一脸笑意,似乎很满意对方上了当。
等宁宇双颊都被吹得鼓了起来他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而阿崇已经放开他开始哈哈大笑了。
“不要那么呆啦!哈哈哈你真的是,性格跟长相差别好大!”阿崇扯了扯宁宇的脸颊,“开个玩笑,你笑一笑行吗?”
然而宁宇愣了会儿,居然煞风景地对他说:“你整天笑,真的很开心吗?我感觉你是在表演,你其实不是很开心。”
这话说得阿崇懵了很久。
他嘴角一点一点地扯下来,对宁宇说:“没有吧,宝贝儿。”
宁宇还是盯着他:“我觉得你这人还挺装的。”
阿崇终于感觉自己来了点兴趣:“能让别人笑是本事,你管我是不是真正的快乐呢,我要靠这个挣钱呢。我说,我这么费尽心思地逗你,你就跟我扯这些呢?”
宁宇摇头:“我的意思是,我想让你也开心一点,这几天看你带团每天这么……看着你挺累的。”
这话阿崇有点接不下去。
他想了会儿,才说:“不说这个了。你今天想去哪里玩,我带你出去逛逛啊。”
宁宇大概也没想到阿崇会岔开话题,他怔了下才说:“你先吃,吃完我们再说吧。”
之后就是一阵漫长的沉默。
宁宇低头心不在焉地玩魔方,时不时抬头看阿崇一眼,阿崇只能假装认真吃早餐,回避身边这人的目光。
养过狗吗?阿崇觉得此时宁宇这时不时瞟过来的目光,非常像蹲在主人边上等着投喂的大狗。
如果要说喜欢的类型,那宁宇还真算不上是阿崇很喜欢的那款。宁宇不太喜欢笑,不讲话的时候感觉看上去有些呆板,而阿崇喜欢体型偏小可爱点的小男孩,宁宇长得有点偏攻了,可坏就坏在他脸长得真不错,身材也很好。
只能说是见色起意,惹到个不好应付的主了。
“好玩吗?”阿崇指了下宁宇手里的魔方,没话找话说,“哪来的?”
“……我之前在机场等的时候无聊,逛了下,在一家店里面买的。”宁宇说,“我以前还挺喜欢玩魔方的,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玩。”
阿崇挑眉:“哦,你现在心情不好?”
宁宇怔了下,“没有。”他下意识要放下那个魔方,阿崇又说:“你到底会不会玩这个啊,拼半天也没见你拼好。”
“我会啊,”宁宇连忙说,“但是……”
“别但是,会就拼一个给我看看。”阿崇打断他,看了一次时间,“来,给你记时。”
听完宁宇哦了声,低头就开始迅速转手上的正方体。
阿崇其实也没真记时,他点开了微信回复团里游客的求助消息,什么问手机店哪里有啊,打车多少钱合理啊,都是些琐事。
打字的间隙他偶尔抬头看一眼宁宇——奇怪的事情出现了,阿崇发现这人耳朵红了,手上的魔方越转越慢。
他看得狐疑,就凑过去看。宁宇正好把绿色那面最后的一列转上来,从阿崇的角度看,这个魔方的六个面应该都拼好了。
但宁宇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动作。他有些欲盖弥彰地把阿崇看不见的那一面压到了手心里,然后才抬起手掌,给阿崇看这个魔方。
阿崇盯着他看了几秒,似笑非笑地问:“你藏什么?”
宁宇应该不太会说谎,他避开了阿崇的视线:“……没有。呐,你看,我拼好了,挺快的是吧。”
说完他就要收回手里的魔方,阿崇先他一步拿起了那个魔方,去看被宁宇压在手心下的那一面。
那一面是白色的。但奇怪的是,宁宇在那一面上写了字。九个小方格,每个小格子里他都写了一个数字。
阿崇皱着眉从左往右一排排地念下去,“0、6、2、7、0、2、1、6、6……”
每念完一个数字宁宇的脸色都难看一点。
念完阿崇抬头去看宁宇闪躲的眼神,“……你写我电话号码干嘛?”
他用手指擦了擦,发现擦不掉那些数字,像是烙上去似的,也不知道拿什么笔写的。
宁宇这次不止是耳朵,脸也快红了。他犹豫了会儿,才说了句:“……不干嘛。你睡觉的时候,我无聊就拿签字笔写了。白色那面太干净了,我无聊,就随便写写。”
阿崇看宁宇的神色,心里咯噔一声,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大概是错觉,应该没有这么夸张……不至于这么纯情吧?
但如果有第三个人在这里,那个人或许会大声地告诉阿崇:宁宇正在加载爱上你的进度条,目前数值已达66%。
“……可惜魔方只有9个小格啊,我的号码是十位数。”阿崇随便打乱那个魔方,还给宁宇,“差一个数。”
“不差。”宁宇说,“最后一个数是9啊,每一面9个小格,我看到这一面,就知道最后一个数字是9。而且我记性很好的,特别是有关数字,无论是把这个魔方打乱多少次,我都能记住你的号码。”
“宁宇。”阿崇突然叫了他一声。
“啊?”
“你三天后会回国,我是常住曼谷的。”阿崇语气有些沉,“你来这里是来玩的,该找乐子找乐子,什么好玩就玩什么,别记挂太多,遇到什么也太当真。我不知道你是……第一次,但以后你就明白了,这事儿挺普通的。你年纪小,我才跟你说这些话。”
讲完后阿崇开始后悔。一是后悔为什么要睡个雏儿呢,后续粘粘糊糊的烦人得很。二是后悔……好像说得有点直白,宁宇看上去有点懵,不知道是不是在难过。看着挺实诚一男孩儿,也不知道想不想得通。
宁宇愣了会儿,才收起了那个魔方。
他似乎没太在意了,对阿崇说:“我很清醒啊。我知道的,接下来的三天我会认真地喜欢你,然后我会忘记你。”
他声音有点紧,似乎是在说给自己听。
阿崇听完就笑了,他回:“对啦,你是聪明人嘛。”
聪明人?
聪明人不会做糊涂事?难说。
阿崇刚说完那句话,宁宇就把那个魔方丢进了垃圾桶。
那个时候宁宇也自信满满地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忘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