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收藏后,可收藏每本书籍,个人中心收藏里查看

第121章 狐妖

谪仙 九月流火 5446 2024-08-16 09:08:24

李朝歌去京兆尹后,一路畅通无阻,很快就查到宋闻的身份和现住址。白千鹤问:“指挥使,我们这就去找宋闻?”

“不然呢?”李朝歌白了他一眼,“别想偷懒,赶紧趁今天完成任务,距离元日没剩几天了。”

白千鹤垂头丧气,被迫接受又要加班的命运。莫琳琅和周劭接受良好,他们按照京兆尹给出来的地址,往洛阳城东赶去。

梵音袅袅的佛寺内,白马寺主持跟在顾明恪身后,说道:“大理寺少卿,就是这里。”

大理寺的衙役熟门熟路上前,去搜集鸡圈里的线索。说来也是无奈,白马寺一年前就报过官,那时候被送到镇妖司,但是紧接着汾州就爆发了尸毒,李朝歌率人去汾州平乱,随后孝敬太子驾崩、先帝驾崩、太后摄政,大事一桩接着一桩,李朝歌腾不出手,白马寺丢鸡案就无限期延误下来。

白马寺的沙弥等了又等,直到最近偷鸡贼越发猖狂,已经严重影响到白马寺的生活,他们才忍无可忍二度报官。

这一次,案子递给了大理寺。本来这种事情派两个衙差过来就够了,但是顾明恪在证词中感觉到不同寻常的气息,于是今日他亲自来白马寺查看。

衙役在鸡圈中翻找。仅剩的几只鸡被偷鸡贼搞得高度紧张,它们察觉有人进来,又是害怕又是警惕,在鸡圈中扑腾着翅膀尖叫。鸡毛飞的到处都是,白马寺主持尴尬,说:“少卿,鸡舍味道重,少卿换个清净地方等吧。”

顾明恪摇摇头,对面前这幅景象视若无睹:“无妨,我在这里等着就好。主持,贵寺从何日开始丢鸡?”

“那可早了。”主持身边的小沙弥皱着脸,抱怨道,“从去年起鸡舍就陆陆续续少鸡,最开始我们没有发现,后来变成一天丢一只,鸡的数量明显对不上,我们才察觉到不对。去年报案后,我们派人天天守在鸡圈,偷鸡贼好像怕了,安分了好一阵,但是今年夏天又开始丢鸡,最开始是隔日丢,后面越来越猖狂,最近这几日天天丢鸡,有时候甚至一天丢两只。我们寺庙就算家大业大,也经不起这样损耗啊。”

大理寺的人听着都面露同情。顾明恪默然不语,若有所思。

鸡舍里的鸡似乎很害怕,扑棱着翅膀乱飞,场面一度非常混乱。顾明恪站在外面看,忽然他注意到什么,走到鸡舍边,俯身看向一个地方。

大理寺的人见状,纷纷围过去:“少卿,您发现什么了?”

顾明恪侧身,示意属下上前采集证据:“有血迹,还有动物毛发。”

“动物毛发?”属下吃了一惊,“竟然不是人偷的?”

大理寺的人很快将木刺上勾着的那缕细小毛发收起来。他们看着橘红色的细绒毛,惊讶问:“这是什么东西?”

“橘红色,莫非是猫?”

“谁家猫吃鸡?”

“是狐狸。”顾明恪淡淡打断他们的猜测,指着地面,说,“它身上有伤。顺着血迹和脚印,应该不难找。”

这桩案件一下子从贼人行窃变成动物犯罪。大理寺的人一边四处找脚印,一边嘟囔:“这是什么狐狸,这么能吃?该不会是只狐狸精吧,那这个案子就该归镇妖司了。”

顾明恪没有理会,只是让他们仔细找。

大理寺顺着蛛丝马迹,一路找到山下的小镇上。这是一个中等规模的镇子,距洛阳不远,山上就是白马寺,所以人来人往十分热闹,镇上商业也还算景气。

顾明恪循着气息走入一处街坊中。这里全是民居,巷道又长又细,四通八达,墙壁上挂着各种杂物,烟火气息极重。

好些百姓为了让自家院子大一点,悄悄侵占外面的路,一条巷子东凸一块西凹一块,创造出好些死角。顾明恪从外面走入,看到李朝歌藏在一个拐角后,静悄悄盯着前方的院落。

顾明恪心想,不久前他们才说过镇妖司,赶巧,这就遇上了。

顾明恪靠近,轻轻拍了下李朝歌肩膀。李朝歌吓了一跳,当即要转身拔剑。顾明恪手指按在剑柄上,无奈道:“是我。”

李朝歌惊魂未定地看着顾明恪,又看看他身后的人,没好气地收了剑:“怎么是你?”

“我也想问,你怎么在这里?”

李朝歌用胳膊肘指了下前方的小院子:“查案,等人。”

顾明恪抬头望向前方,顿了会,悠悠道:“这么巧,我们也在这里查案。”

李朝歌瞧着他身上的公服,再看看后面跟着的大理寺差役,不由挑眉:“你和我们该不会是同一家吧?”

“我本来不确定。”顾明恪收回手,不紧不慢道,“不过经你刚才指点,我正好找到了。”

大理寺的人看到少卿进入巷子后,情绪骤好,径直上前和盛元公主说话。他们识趣,远远躲在巷子口,不去打扰夫妻叙话。他们眼睁睁看着少卿轻轻拍人肩膀,引起公主注意后低声说了些什么,后来他想走,被公主一把拉回来。

大理寺众人啧了一声,不约而同感到一阵牙酸。

顾明恪本来想进去,被李朝歌强行拉住。李朝歌怀疑地盯着顾明恪,问:“你是不是跟踪我?”

“我还觉得你跟踪我呢。”顾明恪道,“今天早上你不是说要去找擅种牡丹的花匠吗,怎么来这里了?”

“这就是我们找到的人啊。”李朝歌轻轻指了下前方院落,“他们家的夫郎出去了,我怕打草惊蛇,就在这里等他回来。反倒是你,不在大理寺,跑到这里做什么?”

顾明恪示意自己身上的令牌:“我来查去年被某人拖了一整年的白马寺失窃案。”

李朝歌理亏,她轻哼了一声,依然警惕地打量着顾明恪:“种花的和偷鸡的恰好是同一家?顾少卿,最近你身上的巧合有些多啊。”

“不及公主。”顾明恪慢悠悠说道,“这一带多是做小买卖的市民,这户人家混迹市井,并无农田,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擅长种牡丹的花匠。公主,你该不会找错了吧?”

“说谁找错了?”李朝歌怒瞪,“就是你找错人我也不会找错。这户人家姓宋,有个表兄名杨华,曾经是远近闻名的种花高手。我特意从京兆尹查的,绝不会错。”

顾明恪本来神态悠然,听到那个名字,他的眼神突然冷肃起来:“杨华?”

“对啊,他的妻子牡丹,据称容貌美丽,性情温柔,宛如天仙下凡。”李朝歌盯着顾明恪的脸,不动声色问,“怎么,你认识?”

这时候前方突然传来说话声,李朝歌立刻拉着顾明恪躲到角落后。李朝歌握着顾明恪手腕,靠在墙壁上听另一边的动静,顾明恪不知道在想什么,竟然许久没有挣开。

宋闻回来了,他放下担子敲门,邻居出来瞧见他,笑道:“呦,宋郎回来了。你们家女娃病好了吗?”

“还没呢,郎中抓了药,丽娘正在照顾。”

“那就好。这是大蒜,能辟邪赶妖怪,咱们这一带夜里总有不寻常的声音,你也挂到大门上,说不定女娃一病不起,就是被妖怪作害呢。”

李朝歌看不到那几人的表情,只听到宋闻道了谢,这时候家门也开了,宋闻和邻居应酬了一句就进院了。

邻居不说还好,这样一说,李朝歌嗅了嗅,总觉得四周有一股若有若无的妖气。

李朝歌去拽顾明恪的袖子:“你有没有闻到异样的气味?”

“进去看看就知。”顾明恪已经收敛好心情,他欲要离开,见李朝歌还靠在墙上,不断嗅四周的气味,他反手拉住她手腕,道,“别磨蹭了,一会回城该晚了。”

李朝歌和白千鹤几人分别躲避,现在目标已经回来,白千鹤几人也纷纷从藏身之地走出来。白千鹤一落地,就看到顾少卿握着李朝歌的手腕,李朝歌专心嗅周围的空气,任由他拉。

白千鹤默,他用力咳嗽了一声,道:“指挥使,现在还在办公差,公门形象还是要注意一下的。”

要不然一会百姓开门,看到两位领导手拉着手……对大理寺和镇妖司的名声不太好。

李朝歌其实没留意顾明恪拉着她。有了温泉针灸那一回,李朝歌对顾明恪普通的身体接触习以为常,何况这段时间两人住在一起,每日上朝还能结个伴,李朝歌早已见怪不怪。经白千鹤一说,她才意识到顾明恪握着她,李朝歌动了动手腕,顾明恪顺势松开。

他们两人站在门前,一瞬间恢复了威严肃穆的公门形象,李朝歌叩门,道:“有人吗?官府问话。”

官府这两个字的威慑力极大,里面似乎慌乱了一会,片刻后,大门细微地拉开一条缝,宋闻的脸出现在后面。他一眼就看到顾明恪身上的官服,吓了一跳:“官爷,我们小户人家,不知官爷大驾……”

顾明恪拿出大理寺的令牌,给宋闻展示了一下,从容不迫说道:“不必紧张,随便来问问话而已。可以进来吗?”

宋闻紧张地点头,官府的人站在外面,他敢不让进来吗?宋闻推开门,慌忙解释道:“官爷,内人不善言辞,小女体弱多病,如有怠慢之处,敬请海涵。”

顾明恪迈入宋闻家中。这是个普通的市井民居,院子只有一进,周围堆着各种家常用具和做小买卖的玩意,角落里养着一条狗。那条狗本来在窝里睡觉,听到有人进来,它忽的惊醒,绷直了脊背,对着门口狂吠。

似乎是被狗的声音吓到,屋里传来一阵小女孩的哭声。孩子哭声细弱,气息不足,听着就不健康。

李朝歌心道邻居说的不错,宋闻家女儿的状况看着确实不太好。她想起邻居说这一带夜里有不寻常的动静,李朝歌不动声色,暗暗打量四周。

宋闻见狗突然叫,女儿还止不住地哭,他又急又怕,一会呵斥狗一会哄女儿,忙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狗听到小女孩哭,飞快跑到窗户下。它嗷嗷叫了两声,似乎在安慰女孩,但身上毛发依然竖立着。它转过身,腰背弓起,仇视地盯着他们。

李朝歌心里轻轻咦了一声,她本以为狗见了生人,所以才不断吼叫,可是看现在的样子,这条狗颇通人性,而且,他的敌意好像是冲着顾明恪去的。

宋闻不住道歉,他高声呵斥狗,想要将狗赶回去。那条土狗挨了好几下打,依然守在门口不动,它喉咙里呼噜声不断,却远远趴在地上,不敢近前一步。

李朝歌回头,含笑看着顾明恪:“你这么不讨狗喜欢?”

顾明恪脸色素白如玉,他没理会李朝歌的调侃,极淡地朝地上的狗瞥去一眼,那只狗虽然龇着牙,却再也不敢发声了。

狗叫声停止后,屋里的小孩哭声也渐渐停息了。院中众人暗暗松了口气,白千鹤默默按耳朵,感谢这趟公差,他不要孩子的决心又强了一分。

宋闻也松了口气,赔礼道:“这只狗是捡回来的土狗,没受过教训,见人就咬。官爷莫要怪罪。”

顾明恪自然不会和地上那条狗计较。他眸光沉静,静静看向门口,一个少妇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倚在门边,怯怯地行万福。

“奴家见过官爷。”

少妇身段窈窕,浑身素净,看年纪二十上下。她包着妇人髻,虽然容貌风流多情,眼睛却一直停留在孩子身上,举手投足间充满了母性温柔。而那个小女孩病歪歪靠在母亲怀里,五官水灵,粉妆玉砌,脸上却有股病气,面相看起来颇为凄苦。

小女孩刚刚才止了哭,此刻有气无力地抽噎着,她看到顾明恪,忽的被吓哭。她就像看到什么很可怕的东西一般,用力抱住母亲的脖颈,扑腾着要离开。

宋闻尴尬,连忙介绍道:“这是内子丽娘和小女,小女身体不太好,自生下来就怯弱又怕生。小女并非对大人不敬,而是大人官袍威武,气度不凡,小女被吓到了。”

小女孩本来就体弱,此刻被吓哭,声音又低又哑,听着就让人揪心。丽娘告罪后,抱着孩子到屋里哄。大理寺的人没当回事,他们腰上佩着刀,身上穿着深青色的官服,寻常百姓见了都要发憷,更何况一个小姑娘。唯独李朝歌,含笑看向顾明恪,慢悠悠道:“看来,顾少卿不止不讨狗喜欢,也不讨小孩子喜欢呢。”

顾明恪无奈地瞥了她一眼:“别闹,我们是来办案的。”

宋闻早就知道官府上门必有大事,听到顾明恪说办案,他的手都紧张地攥起来了。

“大人……”宋闻眼睛偷偷觑着,小心翼翼地解释道,“草民一家都是良民,平日与邻里吵嘴都不曾,实在不知道犯了什么案子。”

李朝歌不说话,她背着手,慢慢在院子里梭巡。过了一会,她怼了怼草堆,说:“你们家养狗,倒有不少鸡毛。”

宋闻紧张起来:“大人……”

“妖气很弱,你们掩饰的很好。”李朝歌回身,冷冰冰地注视着宋闻,“可惜你们忘了,镇妖司专职捉妖。”

屋子里传来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李朝歌也懒得和他们兜圈子,拍了拍袖子说道:“出来吧,那只偷鸡的狐狸精。白马寺摊上你们,也算倒霉。”

宋闻脸色铁青,连忙道:“大人,其实是我……”

“宋郎。”那个美貌少妇站在门框边,轻声打住了宋闻的话。她将襁褓放置在屋里,独自一人站在门边,身姿芊芊,我见犹怜:“宋郎,你不必替我顶罪了。是我。”

李朝歌毫不意外。她在门外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巷子里有妖气,只不过妖气很淡,等开门后,李朝歌立刻确认了。

混账大理寺,真的抢他们的案子。

“说吧,你是何来历,做了什么,统统如实交代。”说完,李朝歌看向顾明恪,警醒道,“回去后把卷宗给我送回来,这是我们的案子。”

“公然抢功,你倒好意思。”

“这里本就是我找过来的……”

丽娘张嘴,想要坦白,但是又不知道该不该打断。不是在审问她吗,为什么这两位大人打情骂俏起来?

丽娘惊疑不定地看着这两人,片刻后,小声问:“大人?”

李朝歌暗暗瞪了顾明恪一眼,收回注意力道:“行了,交代吧。”

丽娘最开始没有名字,宋闻见到她后,说她容貌美丽,给她取名丽娘,她才算真正有了身份。丽娘很喜欢这个名字,她是一只狐狸,资质不高,道行也不深,每日在山间游玩嬉戏,浑噩度日。有一天,她不慎踩中捕兽夹,后腿被铁钉牢牢困住。狐狸怎么尝试都无法挣脱,眼看天快亮了,她很快就要成为猎人手里的一道菜,贵族脖颈上的一顶狐裘,狐狸哀鸣,这时候遇到了早起上山的宋闻。

宋闻将狐狸放生,还说她皮毛美丽,难得一见。狐狸一瘸一拐逃出陷阱,跑走前,她回头,深深望了那个少年一眼。

狐狸驻足,不是报恩就是报仇。后来,狐狸努力修炼,终于能化成人形。她化形后悄悄来到人间,想找当年的少年报恩。少年已长成青年模样,狐狸日日跟着他,没多久被青年发现,再后来,成了他的妻子。

狐妖生命漫长,凡人的一生对他们来说微不足道,她完全可以陪宋闻过完这一生后,重新回山野修炼。可是丽娘在人间待久了,越来越不舍,她想和宋闻生一个孩子,一个有他们两人血脉的孩子。

但是生产对妖精来说是一个大坎,尤其宋闻是凡人,一旦生了孩子,丽娘就会元气大伤,妖力无法再进一步。可是丽娘依然执迷不悟,她放弃了修为和长生,只为了生一个孩子。丽娘为此吃了很多苦头,然而人妖相恋终究于世不容,丽娘拼尽性命生下来的女儿,一出生就气息奄奄。

女儿没有继承任何妖力,而且天生体弱,比正常的凡人小孩都不如。丽娘偷偷抱着孩子回去找山狐族长,族长见了,说这个孩子活不长,最多两年就会夭折。

丽娘不信,她死缠烂打,终于从族长嘴里磨出了办法。丽娘每日用自己的血喂养孩子,将自身的精元渡到女儿身上。孩子有丽娘的精血供着,身体果真慢慢好转起来。

但是丽娘却吃不消了,她日日放血,没多久就瘦的骨架嶙峋。丽娘垂泪,哀哀道:“奴自知不容于世,不敢害人,只是想长久陪着宋郎和小牡丹而已。奴放血后实在体虚,只能靠进食补充气血。可是左邻右一花舍生活都不容易,家里若丢了鸡禽,恐怕日子就过不下去了,奴没办法,想着白马寺家大业大,香火旺盛,应当不在乎一两只鸡,便偷偷去白马寺里偷。去年牡丹身体转好,不需要我日日放血,我便没有再去打扰佛祖,可是没想到今年,她的病情又加重了……”

看样子小牡丹是他们女儿的名字。丽娘掩面痛哭,宋闻看着妻子纤弱的身体心疼,用力抱住她的肩膀,说:“我早知她是妖族,但那又有什么所谓?我只恨我无能,不能保护好妻子女儿,还要连累妻子受苦。”

土狗围绕在主人脚下,呜咽悲鸣。

夫妻两人哭成一团,院子中其他人看了,也不好受。莫琳琅不由想到了自己母亲,她心情沉重,欲言又止地看向李朝歌:“指挥使……”

丽娘如她所说,并没有害过人命,来到人间也只是想报恩。这样的一个妖怪,他们要收走吗?

李朝歌叹了一声,说:“你们先别哭。我有些话要问,只要你们如实相告,我就饶了她。”

宋闻大喜过望:“真的?”

李朝歌冷淡点头:“真的。”

她又不是那些迂腐的和尚道士,见了妖一定要打死。只要妖怪别犯事,李朝歌也懒得管。

得到了李朝歌的保证后,宋闻大喜,哆嗦着手指给丽娘擦泪。李朝歌等他们情绪平复的差不多了,才问:“你们的女儿为什么叫牡丹?”

丽娘声音低低的,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女儿出生那一天,我们家周围的花全开了,连花圃里枯萎已久的牡丹都重新恢复生机。宋郎见她粉妆玉砌,冰雪可爱,就给她起名牡丹。”

听到“牡丹”这两个字,土狗压低身体,摇着尾巴刨土。李朝歌目光盯着这两人,平静反问:“只是因为这个?”

宋闻停顿了一会,如实道:“还有一道原因。草民有一个表兄,自小亲厚,但是六年前表兄失踪了,这些年我四处打听,没人知道表兄下落。我为了纪念兄嫂,就给女儿起名牡丹。”

土狗在地上低叫,顾明恪神情淡漠到极致,李朝歌目光明亮,容色摄人,红唇微微启动:“牡丹是谁?”

“我的表嫂,表兄杨华之妻。”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抽30个红包~

目录
目录
设置
阅读设置
书架
加入书架
书页
返回书页
反馈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