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习惯了路闻至存在,每天至少会碰面一次,一下子见不到了林逢时心里就有些微妙的,无关痛痒但却又切实存在的……不适应。
白日还好,店里生意红火,尤其是午后的某个时间段,有时候连吃饭都顾不上,更别提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了。
但是晚上回到公寓,安静下来之后就会觉得缺了点儿什么。
大概怕他一个人呆着无聊,第三天早上Alpha打电话叫他起床的时候问他喜不喜欢小动物。
“喜欢。”林逢时从床上坐起来,随手按下遥控器将窗帘打开,明媚的阳光瞬间充满整间卧室,下意识抬手遮了下眼睛。
应路闻至的“变态”要求,林逢时这几天晚上一直睡在路闻至的床上,不知道是Alpha残存的信息素的作用还是白天上班太累,睡眠质量比在寝室的时候好很多。
“那你更喜欢小猫还是更喜欢小狗?”
路闻至似乎正在刷牙,听筒里依稀能听到电动牙刷的声音。
“小狗。”
话音停顿了下,路闻至吐掉牙膏沫,漱了漱口,腻歪道:“什么类型的?活泼好动的还是安安静静的那种?”
他本来还想加一句“又或者是我这样的小狼狗”,但话还没说出口就先把自己油到了,果断放弃。
虽然不太懂路闻至问这个做什么,林逢时还是认认真真答了:“都可以,只要长得别太丑。”
“哦~”路闻至拉长了语调,轻笑一声说:“知道了,你喜欢长得好看的。”
“……”确实可以这样理解。
溜达着走到客厅,路闻至喝了口燕麦奶,“要不要养一只?”
林逢时想都没想直接拒绝,Alpha问他问什么,他说:“不想养,没时间,太麻烦。”
养狗的话每天都要遛,不然活动量不够就会拆家,而且还会弄得到处都是狗毛,还有就是狗粮比他的口粮都贵,开销太大。
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路闻至说:“昨天下午我去朋友那儿碰到了一条很特别的狗,不仅长得好看,还特别乖,不掉毛不拆家,能听懂大部分指令,最关键的是它好养,平时根本不用管,然后我就让他帮我买了一条,八点左右就会送去公寓。”
林逢时微微皱眉,掀开被子下床,为难道:“我真的没时间养,能退掉吗?”
他不太喜欢路闻至这种不跟他商量就做决定的行为。
路闻至手指有节奏的敲着杯口,沉吟了下说:“要不这样吧,等它到了你先看一眼,要是不喜欢的话我让李川晚上去抱走,可以吗?”
林逢时想了想,暂时只能这样了,“嗯。”
挂断电话,林逢时先去洗漱,然后去厨房做饭,一份是早餐,一份是午饭便当,还有一份上班的路上带给奶奶。
另一边,率先吃完早餐的路闻至回房换了衣服,甩着车钥匙下楼,顺便跟正在沙发上看新闻的母上大人打了个招呼。
“妈我走了。”
路母闻声回头,不放心道:“你外公年纪大了,别总带他出去瞎逛,要是让我发现你又带他去啤酒节,绝对饶不了你。”
路闻至的外公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但看起来也就刚过六十,平时穿着打扮特别时髦,乐于尝试新鲜事物,要不是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中草药味,很难将他与中医联系在一起。
老人家就爱跟年轻人呆在一起,一到小辈们放假就打电话让他们带着他出去玩,什么海上冲浪、音乐节、演唱会都去过。
去年这个时候路闻至带着他去啤酒节玩了一天一夜,回来之后睡了一天一夜,差点把家里人吓死。
“放心,肯定不去,我跟外公约好了去打高尔夫。”
路母轻哼一声:“这还差不多。”余光无意见看到路闻至手里比较突兀挂件,她偏了下头:“这钥匙上那是……”
“钥匙链啊。”路闻至单手插在兜里从容地下楼走到她面前,举起来给她看:“小刺猬,好看吗?”
“……”看着自家儿子那微微上扬的唇角,眼中一闪而过的炫耀之意,路母露出一个了然于心的笑:“男朋友送的?”
以她对路闻至的了解,这肯定不是他自己买的。如果是普通朋友送他肯定不会当宝贝似的天天带着,所以基本可以断定是他那位据说成绩很好、人也很好的男朋友送的。
“对。”
路母拿过来端详了半天,说:“不错,好看,我喜欢,能给我吗?”
路闻至假笑一声,说:“不能。”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气了?”
Alpha挑了下眉,眼珠转了两圈,漫不经心道:“要不我把他带回来您问他要?”
母子俩同款挑眉,路母将钥匙链还给他:“别,你们只是在谈恋爱阶段,又不是谈婚论嫁。虽然我和你爸对他挺好奇的,但是你就这样把人带回来考虑过人家的想法和感受吗?”
路闻至摸了下鼻子,不可否认,母上大人说得很有道理,“那等什么时候我们开始考虑结婚了我就把他带回来。”
听自家儿子这意思是想跟人家结婚,路母对他那位男朋友更加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能让她儿子这么挑剔的一个人产生了想跟对方结婚的念头。
“你……有照片吗?”
Alpha笑笑:“有。您想看?”
路母抬头看着他,这不是废话吗,不想看的话她会问吗?
他们家相处模式一直都是这样,轻松自在,偶尔还能互相开几句玩笑。
面对母上大人的请求,路闻至面露难色,摇了摇头说:“不行,在没有征得他同意之前我怎么能贸然把他照片给您看,这样不好。”
“……”路母嗔怪地瞥了他一眼,“对了,我们医院的蒋医生和她的团队针对你这种情况研究出了新型药剂,你抽时间去试一下,要是有效以后你易感期就不用那么难受,也不会让别人难受。”
路母是外科医生,因为路闻至的原因经常和医药科室的打交道,跟蒋主任关系还算不错。
“尤其是你男朋友。”她着重强调。
路闻至把要是揣进兜里,“这您就多虑了,他虽然是Omega,但似乎对我的信息素免疫,先前我意外临时标记了他,他既没休克也没有呼吸困难。”
听到这里,路母不自觉皱起了眉,“怎么会……我跟你爸都受不了你的信息素。”
正常情况下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相互之间不会对彼此的信息素有反应,但路闻至情况特殊,她和他爸闻久了也会头疼犯晕,因此路闻至易感期的时候他们也不敢靠的太近。
“除非……”路母神色有些不对。
路闻至见状不由得皱眉:“除非什么,您别卖关子好吗?”
“除非他的腺体遭受过不可逆转的创伤,又或者完全摘除了腺体。”
路闻至愣了下,“腺体可以摘除?”
就算可以,当时他咬破林逢时腺体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腺体液流出,所以他的腺体还在,不过他后颈处有一个不太容易发现的疤。
兴许他的腺体受过伤。
莫名的,Alpha心脏抽痛了下。
“从医学角度来讲,腺体可以摘除。三年前,有Omega跟我们医院签署过摘除腺体实验协议,但手术不太成功,只切除了一部分。”重重地叹了口气,路母又说:“那场手术,我做的。当时签署协议的那个Omega才18,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
……
七、八月份是帝都最热的时候,天气越热人越容易犯困,因此兢兢业业地打工人们中午都会点上一杯咖啡。
林逢时所在的那家咖啡店刚好位于商业圈,中午十一点之后迎来客流量高峰,外卖订单也不断,一直到下午两点顾客才渐渐减少,林逢时这才有时间吃午饭。
“你好像很喜欢吃辣的东西。”
员工休息区,新来的女店员坐在林逢时对面吃麻辣烫。她也是学生,马上大二,而且还是Alpha。
因为刚来没两天,很多操作都不熟练,店长就让林逢时带她。因为林逢时比较有耐心,虽然不太爱说话,但脾气稳定,长得也好看,还会做饭,所以对他产生了好感,有点儿想追他。
“嗯。”
“我听说这附近有一家串串特别好吃,又麻又辣,等哪天下班后有时间我们一起去尝尝?”
林逢时咽下嘴里的青椒肉丝,面无表情道:“没时间。”
“啊?”
林逢时看了她一眼,淡声说:“我要回家遛狗。”
女店员愣了下,“你还养狗呢,我也想养,但我妈不让。你养的什么品种的狗啊,可爱吗,会掉毛吗,有照片吗……”
“萨摩耶,可爱,不掉毛,没照片。”
林逢时到底还是没让路闻至把狗退了,因为那只狗他确实喜欢。不仅会摇尾巴求摸头,会哼唧蹭腿,还非常听话,也不会乱叫。关键是它不吃不喝,干净卫生,只需要偶尔充下电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