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惜朝从来没想过,自己的人生中会有这样的机缘。
身为妓女之子, 生来便被烙印上了卑贱的奴籍, 甚至连要饭的乞丐都看不起他。明明满腹才学, 却因为出身而处处受限,无数的讥讽嘲笑, 仿佛他应该就此认命,落入泥泞。倘若他是庸庸碌碌之辈,或许会甘于平凡, 或许会就此认命。但是他知晓自己有擎天架海之才, 所以他不甘心, 不甘心坠入尘埃,不甘心成为他人随手可以弄死的虫, 心有青云, 永不放弃。
出生卑贱便努力考取功名, 盘缠不够便街头卖艺, 功名被革就到边关投军,不得赏识就将自己的心血之作四处发放。坎坷与荆棘挫不掉他的锐气, 风霜与雪雨磨不掉他的野心, 他自认自己从来不缺那份才华与能力, 他只是命不够好, 始终缺了一份机缘。
回到暂时下榻的客栈, 已是身心俱疲,点了一碗劣质的黄酒,不求喝醉, 只求暖一暖心口的不化的冰川。
后来,许多年后,顾惜朝回想往事,也突然觉得,机缘和气运这种东西,的确是没有什么常理可循的。
“请问,是顾惜朝,顾先生吗?”一个风流侠客一般的白衣公子走进了客栈,径直走向了角落里的他。顾惜朝回首打量着他,对方的衣着打扮像极了那些行走江湖的豪门公子,站在这间破落的客栈里都显得格格不入。
“在下就是顾惜朝,公子有事吗?”顾惜朝言谈温文,心中却暗自戒备,稍有不对,神哭小斧便会从他的袖中滑出。
白衣公子环视厅堂一周,复又看了他一眼,甚是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从怀中取出一封纸笺,随即开口道:“您著有一书,名为何?”
顾惜朝心中划过一个惊人的揣测,因为这微乎其微的可能,他狂喜得呼吸一滞。胸腔内的心躁动而焦灼,他的面上却还是不动声色的平淡,衬得他一身青衫广袖,越发风度卓然:“公子见笑了,在下的确著有一书,名曰《七略》。”
白衣公子微微颔首,又道:“可否将书中大意阐述一番?”
顾惜朝的心,忽而就定了。多年的夙愿一朝得成,他虽是狂喜,却更是冷静。等了这么多年,他不在乎一时半刻的等候,更不容许自己在心愿得成的前一刻行将踏错。他平缓了自己的呼吸,从容自若地笑着,道:“自然可以。”
在一个破旧客栈的角落,顾惜朝谈吐斯文地诉说了自己的思想与抱负,一展心中宏图,将多年以来的郁气化作智珠在握的话语与谋略,一朝倾吐而尽。白衣公子只是安静地听着,时不时微微颔首,虽不说完全听懂了,但约莫也全部都记住了。
“既然确定了您是顾惜朝先生了,那这封信,就能放心地交给您了。”白衣公子将手中的信笺推到了顾惜朝的面前。
顾惜朝微微一怔,原以为面前的白衣公子就是慧眼识珠的明主,没想到竟然是个跑腿的:“抱歉,请问您的主上是……”
“啊,我并没有什么主上,只是来替人送个信的。”白衣公子站起身,准备离开,却还是笑着安慰道,“这位大人的信可是很重要的,他指名道姓要找一个写了《七略》的顾惜朝,我便只好亲自来跑个腿了。虽然不知道他写信为何,但是顾公子乃是有才之士,能入得这位大人的眼,可比得了当今圣上的青眼都要强得多,毕竟这位大人能给你的可不仅仅只是高官厚禄啊。”
那人说罢,便轻笑着离去,姿态之洒脱超然,竟是没怎么将一国之主放在眼里。
那封信笺就这样摆在顾惜朝的面前,绕花银纹的信封,“顾惜朝亲启”五个子写得那样飘逸潇洒。
顾惜朝突然觉得口干舌燥,忍不住端起桌上的黄酒一饮而尽,喉咙辣刺刺的疼痛,才让他有了几分朦胧的真实感。
“花七哥、裴元大夫还有顾惜朝都答应了。”木舒整个人宛如咸鱼一样瘫倒在床上,一只手按着自己耳朵上的文字输入仪,一边码字一边跟系统吐槽,“我还以为裴元大夫要毒舌我一顿呢,没想到回复居然还挺温柔的,呜哇,跟他行医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嘛。”
说实在话,裴元在万花谷中的人缘一直很好,俊美儒雅,温文有礼,备受同门弟子的爱戴,桃花缘也一直有泛滥成灾的趋向。但是一旦涉及自己的本行,权威指数就不要命地暴涨,分分钟就能变成黑色外壳的哥斯拉,能止小儿夜啼不再是神话。
据说他平时的口头禅就是“叉出去,活人不医”呢。
#曾经被他治过的我原来是个死人。#
#抱紧滚滚瑟瑟发抖。#
花满楼、裴元以及顾惜朝会应承此事,木舒并不觉得意外。顾惜朝想要扬名,实现自己心中的宏图伟业;花满楼对“扶苏”这个身份本就心怀敬畏,信中言及希望以他的经历为原型,告诉更多的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善良的他自然不会不允;而裴元大夫淡泊名誉,也不屑做那钓誉沽名之事,但倘若他的故事以及一些医学的常识能够得到普及,帮助到更多的平民百姓,他也是不会拒绝的。
唯一让她拿不准的,就是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那个一门心思只想驱除鞑虏收复失地的红袖刀。他不缺名誉声望,不缺金银珠宝,甚至也没有那份普度众生的慈悲心肠。木舒一时之间想不出来,如何才能让这位风骨傲然的苏楼主答应让她写书呢?
正闹心着呢,房间门却突然被轻轻叩响,传来了无双门下女弟子叶煦风的声音温温传来:“小庄主,有人找你。”
“诶!”木舒赶忙起身整理自己的衣着,匆匆忙忙地将长发挽起,才打开屋门疑惑地问道,“有人找我?”
“是的,刚刚来到桃花岛的两位娇客,说是小庄主的旧识,希望一见。”叶煦风的辈分低了木舒一辈,年纪却跟叶知秋相仿佛,对木舒这个跟师弟师妹大不了多少的师叔十分关怀宠溺。此时见她发鬓微乱,不由得一边抬手替她梳理绾发,一边笑着说道,“是两个和小庄主差不多大的姑娘,一个是唐门弟子,一个似乎出身明教,如今已是在前头等了。”
木舒心口一悬,暗道莫不是唐晓鱼已经寻到了三阳绝脉之体了?但是纵使欢喜异常,也只能暂时按捺住激动的情绪,微微笑着道:“啊,是之前认识的朋友,很可爱的女孩子,许久不见了,也不知晓她可还安好。”
木舒披了件衣裳,乖巧地任由师侄替自己绾好了发髻,才急急可可地朝着正厅的方向赶去。
唐晓鱼觉得自家堂主最近真的是病得不轻了,莫名其妙就把她丢到了金国让她去收集一些稀奇古怪的药物,自家未来婆娘疑似劈腿也不闻不问。原以为他们之间是死情缘了,没想到他突然千里迢迢赶来了金国,当时她和碧翠丝都快闯进蒙古部落了,眼看着黑玉断续膏即将到手,却突然被他一把揪出来,说叫她去守着未来的少夫人查探到底有谁要害她。
唐晓鱼听完,整个人都险些裂掉了,她虽然擅长收集消息,但是哪有查探这种事情的经历?可偏偏堂主说得万分诡谲,言及曾有人操控叶家七小姐的神智,意图取而代之,宛如那借尸还魂的神鬼故事一般可怖。向来喜好新奇事物的唐晓鱼把持不住诱惑,在分堂里调出了叶家七小姐的资料,顺着堂主给出的线索,竟真的发现了些许不对的地方。
叶家七庄主,叶木舒,四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高烧不退,醒来后性情大变,与之前判若两人。五岁那年经历了方宇谦一事,重伤难治,险些早夭,醒来后其性子又是不同,再次变得温顺和软了起来。不加深思就看不出不妥,只会让人觉得是幼童年纪太小,心性难定。但是倘若顺着阴谋的方向去理解,反而处处都是诡秘疑点,令人心生寒意。
于是唐晓鱼爽快地答应了堂主的条件,来到了桃花岛,比起担忧那个只有数面之缘的七庄主,她更好奇这替换他人魂魄的技艺到底出自何人之手,又有何所图?当然,若能真的绑架一个少夫人回去,她就不信堂主以后还敢欺负自己。
#堂主你好烦啊,我家傻哥儿都没有你烦人。#
面无表情地在心中将自家哥哥与混球堂主吐槽了一遍,唐晓鱼听着靠近的脚步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小鱼,找我有事吗?”伴随着女子温柔的话语,一只手也轻轻拍抚着她的发顶。身为逆斩堂中的杀手,唐晓鱼每次都要用尽自己全身的自制力,才能确保自己不会因为一时失手而弄死了面前这个柔弱的少女。
随同唐晓鱼一同前来的碧翠丝很安分地将自己埋在白色的斗篷里,举止娴静,一语不发。来桃花岛之前唐晓鱼反复警告她,不管是藏剑山庄大庄主也好,桃花岛黄药师也好,那都是中原一等一风雅的名士,她要是在他们面前闹出什么丑事,可就当真贻笑大方了。
碧翠丝受自家教主的影响,对中原文化多有渴慕之心,一方面不愿丢了明教的脸面,一方面又并不知晓“风雅”二字真正的含义。
然而此时见一少女从后堂走来,言语绵甜温软如那绿洲碧水,察觉到她的视线,那少女偏首望来,展颜一笑,一刹那间便让碧翠丝想起了明教往生涧内悠然绽放的芦藜花,和死亡之海中生长的狼毒花大相庭径,芦藜花就像往生涧一样安宁美丽。
碧翠丝一双猫儿似的眼眸一瞬不瞬地注视着少女,只觉得她一举手一抬足都那样好看,就像小巧洁白的芦藜花一样可爱。
#噫,好可爱的小姐姐!#
#想把、我的、小鱼干、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