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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特别结案处理

应得的权利 凯特·曼恩 10663 2024-01-12 12:19:39

关于男性有权利得到性爱

蕾·弗洛赖克是明尼苏达州一位五十多岁的女性,一直在与咽喉癌抗争。截至2013年,她已经做了15次手术。她经常处于疼痛之中。但那天,她感觉胳膊疼。“我前一天铲过雪,所以心想:哎呀,我这是怎么啦?”她的声音有点刺耳。1

她让与自己关系时断时续的男朋友兰迪·瓦内特买了一些香烟和六箱Twisted Tea(一种温和的含酒精茶饮)。他帮她买来,把发票给她—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蕾的手臂上吊着用洗碗布临时做的绷带。蕾当场把钱付给他,并且答应做午饭给他吃,以示感谢。但兰迪不想吃饭,他想要和她上床。蕾不愿意,对他说:“我身体不舒服,我不想……”兰迪回答说:“哦,没关系的,宝贝,上次你吃了药昏睡后我干了你两次。”

蕾花了好几分钟才明白自己听到的是什么。“你不可以这么做,”过了好久她才反应过来,“那是强奸。”

没错,那确确实实就是强奸。2兰迪说的那个晚上,他们先是有过你情我愿的性行为。之后,为了止痛,蕾吃了止痛片,喝了两瓶含酒精的茶饮,然后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沉。在她睡着没有意识的时候,兰迪两次单方面实施了性行为—强奸了她。

蕾后来说,她觉得自己“遭到了背叛……整件事我没有发言权。我不知道他对我失去意识的身体做了什么”。3

在左思右想了三个星期之后,蕾联系了一个丈夫在执法部门工作的朋友,那位朋友给警长打了电话。在警官来到家里之后,蕾提议偷偷录下兰迪的坦白。警官说不可以这么做,说这是在设圈套—其实并没有这种说法。蕾还是这么做了,她在沃尔玛超市买了摄像机,把泰迪熊的肚子剪开,把摄像机藏在里面。她偷偷地录了两段对话,在对话中,兰迪承认了他做的事。第一段对话是这样的:

蕾:你知道我昏迷了,你那天在厨房里是这么说的。“宝贝,那天你昏过去之后,我干了你两次。”

兰迪:没有,我没说“昏过去”。

蕾:那你怎么说的?你怎么说的?我觉得你是没说“昏过去”,而是“昏睡”。

兰迪:我不知道,不是“昏……”,是的,对,我们在睡觉。

蕾:“昏睡”。

兰迪:睡觉。你在睡觉,你在睡觉的时候我要了你。

蕾:“你在睡觉的时候我干了你。”你是这么说的。

兰迪:对。

蕾:对。

兰迪:对,我是这么说的。

蕾不知道第一次录音有没有成功,所以第二天又约兰迪过来。他们一边吃比萨一边聊天:

蕾:兰迪,我睡着的时候你对我干那事,我肯定很丑,老天啊。

兰迪:你睡着的样子很美。别提了,不要再提这事了。你很美。

蕾拿着录音去了警察局。那天她的喉咙很不舒服,所以只能用嘶哑的声音低声说话,有的时候几乎听不清楚。但有一点她很清楚:兰迪在她服药之后,违背她的意愿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一个名叫迪安·谢尔夫的警探问她:“这就是你要报的案吗?”蕾回答说:“没错。”] 但谢尔夫警探一而再再而三地警告她:

什么事情都有当事双方,不管你怎么说,像这样的案子十有八九都是你说你有理,他说他有理。

一周后,谢尔夫把兰迪叫到警察局去,他们的对话非常友好。

谢尔夫:我昨天就告诉过你,我只是想和你说一下她说了什么,然后了解一下你这边是怎么说的。我并不想把你关起来或者做别的什么。你……不管你今天跟我说什么,你都不会有事,明白吗?没人指控你,你没有被捕或别的什么。只是……

兰迪:这真是件让人伤心的事。

谢尔夫:哦,我知道。谁也不想处理这种事,但我们必须处理。

兰迪:谢谢你。

谢尔夫:她报了案,而且……她提出了非常严重的控诉,说在她服药之后昏迷时你们之间有性接触,这是她的话。

兰迪告诉谢尔夫的情况基本上和他告诉蕾的一样:他在蕾失去意识时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他回忆说:“她当时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兰迪否认这是强奸,还说当时发生的事很浪漫。他后来补充:“这对我来说是件痛苦的事,以后还会持续让我痛苦。”他这么说是在拐弯抹角地希望得到对男性施害者的同情。

我所理解的同情男性施害者是指在性侵、性骚扰和其他厌女行为中,相比于和他地位相当或处于弱势的女性被攻击对象或受害者而言,男性施害者得到了过多或不恰当的同情。鉴于厌女症经常会涉及因为一个女人的“坏”行为而惩罚或责怪她,而这种“坏”行为是以父权规范和期望为标准的,你就能很好理解同情男性施害者其实是厌女症的另一种形式,是它的翻版,两者总是相伴相随的(尽管这非常不公平)。厌女症贬低女性,而对男性施害者的同情则保护了这些贬低女性的人,把他们美化成“好人”。

对男性施害者的同情,会导致对厌女症受害者和被攻击对象进行指责或者压根儿忽略她们的存在。如果大家把同情的重点放在施害者身上,她就会因为让人们注意到他的恶行而遭受怀疑和敌意。4她的证词也许因此不会被合理地接受,相反,那些同情男性施害者的人会为他找出没完没了的借口。

有一个令人瞩目的相关案件:19岁的布罗克·特纳性侵了22岁的香奈儿·米勒(1)。参加完斯坦福大学兄弟会派对后,在米勒喝醉酒失去意识的情况下,特纳对她进行了性侵。5虽然特纳在垃圾桶后面侵犯米勒时被当场抓住(两个瑞典研究生对他实施了公民逮捕(2)),很多人仍对特纳是强奸犯的可能性表示怀疑。6他的一个朋友认为,特纳的罪行“和绑架并强奸走到停车场取车的女性性质完全不同”。她在一份证明他品行端正的声明中写道:“那才是强奸犯,我确信特纳不是这样的人。”她认为,当时发生的事情是因为在“野营般的大学环境”里,“事情失控了”。她要求法官不要根据“一个除了自己喝了多少酒其他什么都不记得的女孩的证词”来判刑。很多人仍然用米勒那天喝了多少酒来作为判断这个案件的决定性因素。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指责受害者行为。7

另外一些人虽然没有指责受害者,却通过将米勒从这个事件中抹去姓名来表达对男性施害者的同情—这是一种我称之为“消除女性受害者”(3)的行为。很多新闻报道提到特纳高超的游泳技术,提到他因此失去的大好前程—但从不提米勒的前程。米勒这样描述特纳的很多支持者:

就算在判罪之后,他们还是相信他可以不受惩罚。他们坚定不移地支持他,拒绝承认这是性侵,只是称之为“糟糕的错误”“不幸的事情”。他们还说:“布罗克并不认为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者有什么特权……作为一个女人,我从来没有受到过他的威胁。”在他母亲长达三页半纸单倍行距的声明中,没有一次提到我。抹去一个人的存在是一种压迫手段,是拒绝面对事实。8

与此同时,特纳的父亲悲叹自己的儿子没了胃口,连烤肉架上刚烤好的肋骨牛排也引不起他的兴趣。特纳失去了“无忧无虑”“开朗随和”的天性,这让他父亲认为这件事非常不公平,而不是他儿子罪有应得。更让人震惊的是,这个案件的法官阿伦·佩尔斯基竟然愿意相信特纳家人和朋友有关他是个“好人”的说辞。关于之前提到的那位特纳的女性朋友说的话,佩尔斯基说,“我觉得这很可信,这可以证明,在这件事情发生当晚之前,他的性格是很积极阳光的”。同样,特纳的父亲把他儿子的罪行描述成只是“他二十多年生活中20分钟的行为”。

但我们知道,那些实施性侵行为的人往往是惯犯,所以假定特纳在其他时候品行端正可能是太乐观了。例如,在他的案件审理之后,又有人曝光说他曾经眼神挑逗地瞥着斯坦福大学游泳队的女生,对她们进行不得体的评论。9有两个年轻女性向警察报告,在斯坦福同一个兄弟会的另一次派对上,特纳对她们“动手动脚”,和她们跳舞时样子“令人害怕”—这发生在他侵犯米勒的前一周(但她们是在特纳侵犯米勒六个月后才报的案)。正如米勒指出的,这些事“完全消失在那些爱他的人及媒体所展现的形象之外”。《华盛顿邮报》甚至说他“品行无可挑剔”,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10

在人们表达了对他的同情,以及试图抹去她的存在之后,特纳仅被判处在县监狱服刑六个月,并且实际上只服了三个月刑(加上三年的缓刑)。佩尔斯基担心,如果刑期更长,会对特纳的未来产生 “严重影响”。11 可是,那个他伤害过的女孩,以及他今后可能伤害的女人们怎么办?

“警察说:马里兰州少年校园枪手显然是因为相思成疾。”这是美联社的新闻标题。报道描述了17岁男孩奥斯汀·罗林斯枪击了他的两个同学—其中一个是他的前女友杰琳·威利。一天后,女孩被宣布脑死亡,并且停止使用机器维持生命,这就使罗林斯成为杀人凶手。有人抗议这个新闻标题带有同情色彩的措辞,但类似标题很快蔓延开来,被很多重要新闻机构使用,包括美国广播公司、微软公司门户网站和《时代周刊》。12

《洛杉矶时报》上的新闻标题这样写道:“得克萨斯州校园枪手杀死一女孩,该女孩母亲称,女孩曾拒绝其求爱并在班上让其难堪。”13 17岁男孩迪米特里奥斯·帕戈西茨后来坦白,他开枪杀死了10个人—包括莎娜·费希尔,一个拒绝过他的女孩。据女孩的母亲萨迪·罗德里格斯说,莎娜“和这个男孩的问题有四个月了”,“他一直在追求她,而她一直拒绝”。14据说,帕戈西茨不断施压,莎娜实在忍无可忍,就当着班级同学的面拒绝了他,还说了些令他难堪的话。一周后,他开枪杀了她,连同其他七个同学和两个老师。

帕戈西茨的家人发表了声明,说他们“和其他人一样,也为发生的事情感到震惊和迷惑”。他们还说:

我们感谢圣塔菲高中其他学生发表的公开评论,他们描述的就是我们所知道的迪米特里奥斯:一个聪明、安静、可爱的孩子。我们从媒体报道上了解的和我们所爱的这个孩子似乎完全不是一个人。15

这些想证明枪手“可爱”的话也许让他的家人满意,可是这些话会产生严重的误导,在受害者的身体致命伤上又撒上了一把让他们精神痛苦的盐。

澳大利亚前国家橄榄球联盟运动员罗恩·巴克斯特把汽油泼在车上然后纵火,杀死了分居不久的妻子汉娜·克拉克和三个年幼的孩子—阿利娅、莱安娜和特里。巴克斯特在事故发生后刺伤自己身亡。但最初的一个新闻标题是,“前国家橄榄球联盟运动员罗恩·巴克斯特与三个孩子及分居的妻子命丧布里斯班汽车大火”16; 另一个报道该事件的照片说明文字上写道,“前国家橄榄球联盟明星罗恩·巴克斯特是一个喜欢玩闹、疼爱三个孩子的父亲”17。警探马克·汤普森说,他对发生在澳大利亚昆士兰的这些事件“持开放态度”。 澳大利亚媒体评论员贝蒂娜·阿恩特在推特上发文说:

昆士兰警方能够对这一事件持开放态度并等待合理证据,包括巴克斯特也许是被“逼急了”的可能性,他们值得赞扬。且看那些不由分说的愤怒。女人用刀捅死丈夫,驾车将孩子开到水坝里,女权主义者会给她们找借口辩解,而现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却马上就说这个男人代表了所有男人身上的邪恶暴力。警察能够不被她们牵着鼻子走,需要多么大的胆量。18

阿恩特于2020年被授予澳大利亚勋章(类似于大英帝国勋章的荣誉),理由是她“作为社会评论员,为社会提供了重要服务,通过支持男性促进了性别平等”。19

对男性施害者的同情经常严重歪曲男性暴力侵犯女性的行为事实,有些时候这种行为是针对儿童的。20同情男性施害者的人会运用想象,把残暴的谋杀推断成可以理解的冲动行为,或者是逼不得已。运用想象,把另一些罪行,比如强奸,变成简单的误会和酒后乱性。

在蕾·弗洛赖克的案件中,兰迪·瓦内特自始至终没有因为自己供认不讳的罪行而被捕,或受到谴责,或被起诉。21迪安·谢尔夫是审问过蕾和兰迪的警探,他在当地做了近30年的副警长后退休。记者马克·格林布拉特在谢尔夫的家里对他进行了采访,问他为什么没有逮捕兰迪:

格林布拉特:受害者说兰迪在她睡着或昏迷的情况下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谢尔夫:嗯嗯(表示肯定)。

格林布拉特:她没有同意那么做。

谢尔夫:是的。

格林布拉特:这是犯罪吗?

谢尔夫:可以算。对,是犯罪。我不应该说可以算,这是犯罪,但有没有其他构成要件证明他犯罪?

格林布拉特:如果嫌疑人承认他在对方睡着时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你还需要什么证据呢?你需要更多的证据吗?

谢尔夫:哦,是的。他们两个人,受害者是一种说法,而嫌疑人说:“不,不,不,我没有那么做。”这就是你得到的证据。没有别的……没有其他物证或证人可以证明这个案件。我们审问过,但没有物证,他们各有各的说法,我们有录音。

格林布拉特:我想请问,警察先生,什么叫各有各的说法?他承认和一个他认为醉酒昏迷的人发生了性关系。这叫什么各有各的说法?

事实上,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各有各的说法的事,但在这个案件中这并不重要,在很多类似的案件中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相关的利益冲突,即使是在对事实没有直接争议的情况下:(她)声称的和(他)否认的之间没有冲突。在有些案件中,比如在这个案件中,他也许就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并没有人对他采取什么行动,我们会看到,在有些人的眼里,他也许甚至还会被当成她的受害者。上面的采访还在继续:

格林布拉特:在你看来,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说服你在性侵案件中实施逮捕?

谢尔夫:有时候要很多证据,有时候不需要……这需要就事论事。

格林布拉特:嫌疑人当着你的面承认,还录了音,这……

谢尔夫:我不想和你辩论法律。我决定不逮捕他,他没有被起诉,事情就是这样。我后来就去办别的案子了。我不知道还能告诉你什么。

在早些时候,这位警探这样评论自己的理由:

谢尔夫:并不是说没有已经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但这个案子没有足够的合理依据能实施逮捕。他们各有各的说法,而且报案离事发已经隔了一段时间,他们当时是你情我愿的关系。这样的案子不能抓人。

可能有排除了合理怀疑的证据,但没有合理依据,我们应该注意到这种说法前后不一致。对于判罪来说,排除了合理怀疑的证据要比合理依据作为证据的标准高得多。22

采访是这样收尾的:

格林布拉特:这不就是一个女人被认识的人强奸了的案件吗?

谢尔夫:哦,是的,这是可能的,但我敢打赌,如果我们去收集一下调查过的这类案件,看看有多少人被起诉了,很有可能只有极少数人被起诉了。不管是什么原因,事实就是如此。还有,这要取决于检察官和法庭,我们有这套完善的体系。23

检察官托德·韦布说,他们拒绝起诉兰迪·瓦内特的原因之一是这个案件的受害者“不能证明发生了什么,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并不奇怪,毕竟她被侵犯时是失去意识的。谋杀案的受害者更不可能为所受的伤害做证,但检察官还是会在他们缺席的情况下继续推进案件。

另一个检察官吉姆·阿尔斯特德认为,把摄像机装在泰迪熊肚子里录音对兰迪不公平,他中了“圈套”。在被问到蕾为什么要做伪证陷害他而不是努力走司法程序时,阿尔斯特德回答说:“也许她在接受社会救济。”又或许她撒了谎,其实她是非法使用了毒品—他的这些说法都没有证据。

在同情男性施害者、抹去女性受害者和责备受害者这些问题上,什么样的可能性都会有。所以我们认为,强奸涉及的不仅仅是个体的坏人,也涉及那些惯犯,他们在一个同情男性施害者的社会体系里有了成为惯犯的可能,他们得到了保护甚至鼓励。

在社会体系缺陷这个问题上,同样是什么样的可能性都有。不仅仅是警察以情况特殊为由拒绝实施逮捕,检察官拒绝起诉。在美国的很多司法管辖区,强奸案件通常都以所谓的“特别结案”(4)为由来解决。2018年,《调查报告中心》编辑部的记者联合ProPublica(5)和Newsy(6)的记者对此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调查。他们依据《信息自由法》提出申请,要求获得110个主要城市和县的资料,最后只成功获得大约60个地方的档案。他们发现,在几乎一半的城市和县,警察都以“特别结案”为名了结了大多数强奸案。24

据费城性犯罪组负责人汤姆·麦克德维特警官称,这种做法适用于,或者说只是为了适用于以下类型的案件:“你了解该犯罪行为,你可以证明该犯罪行为发生了。你有受害者,你知道这个人在哪里,他们是谁。但检察官不想起诉,或者受害者不想推进案件。”25一位司法部门官员证实,“特别结案”就应该是特别的,只适用于在有了充分证据可以逮捕,但由于某些原因而无法实施逮捕的情况:例如,嫌疑人已经死亡或被监禁,或者是受害者拒绝合作。26在杀人案件中,“特别结案”通常只占大约10%,这意味着大约90%的已结案件都是以逮捕方式结案的(当然,这代表还有相当大比例的案件没有结案—“未解决”或成为悬案)。27

但在强奸这个问题上,很多警察机关似乎是在违反他们自己的政策。在一桩记者们从头到尾跟踪的强奸案中,虽然那位被强奸的年轻女子下定决心要彻查到底,但最后还是做了特别结案处理。强奸取证包(7)显示,她身上的伤痕和瘀青与她报案时描述的性侵行为相符。她积极配合警察,而且不断重申她希望得到正义。警察确认了她指控的人(这个人坚持说所指控的性侵是两厢情愿的)。在报警两年后,这个女子突然收到一封信,告诉她案件在两周前已经结案了,特别结案处理。她无能为力: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一切都结束了。28

与此同时,很多城市和县都有很高的结案率,对实际逮捕的结案和特别手段的结案不做区分。因此,特别结案有可能会影响公众对警察效能的看法。

强奸案件特别结案的比例非常高,这一现象对很多人来说也许是新闻,但至少在自由派的圈子里,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强奸取证包未被检测的问题。最近检测的大约一万份之前未被检测的强奸取证包(是在底特律警察局仓库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鉴别出817个强奸惯犯。韦恩县检察官基姆·沃西称,全国范围内有大约40万份未检测的强奸取证包,现有的证据表明,这些强奸犯在被逮捕之前平均强奸了7—11个人。沃西解释说:

全国有很多司法管辖区……发现了这些未检测的取证包,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们说,这些不是发生在他们值班的时候……[但]我不知道怎么会有人能眼睁睁看着这样的问题还这么说。如果我们讨论的是杀人案,不会有人这么说,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但因为是性侵,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很容易就把它遮掩过去。29

另一个令人警醒的现实是:在之前没有检测的强奸取证包中,大约86%的受害者是有色人种—主要是女性。正如沃西所言:“你不会找到太多金发碧眼的白人女性[取证包未被检测]……她们的取证包被区别对待,她们的案件已经解决……不幸的是,种族在这里还有很多情况下都是核心问题。我们知道全国的刑事司法系统都是如此。”30

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这种冷漠,这种充满敌意的而且有针对性的冷漠?我们难道不认为强奸是极其恶毒、极其可怕的犯罪行为吗?是的,抽象地说是这样。可是为什么在现实中,我们面对某些受害者时,却拒绝把某些作恶者绳之以法呢?

一个既简洁易懂又合乎逻辑的解释是,我们认为有些男人有权从某些女人那里获得性。人们经常认为,和地位相当或处于弱势的女性有恋爱或婚姻关系的白人男性,或者是曾经有过这种关系的白人男性,有权“占有”她。31除非有人帮她说话—这个人必须是一个有权势的男人,而不能是女人或有色男性,至少通常是这样。那些最有权势的男人被认为有权在性方面“占有”任何人,而且几乎不会有什么恶劣影响。想想布雷特·卡瓦诺的案子;想想唐纳德·特朗普,在他当选总统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女人证据确凿地指控他性侵。32再想想现在臭名昭著的杰弗里·爱泼斯坦案件,他是著名的银行投资家和金融家,八十多个女孩指控他对她们进行了性虐待,其中有很多还是未成年人。他被指控在他的棕榈滩岛豪宅里调教和性侵这些女孩,让她们为他按摩,然后抚摸她们或手淫,有时候还强奸她们。在2019年之前,他所承担的后果可以忽略不计。33

对于那些以各种方式被边缘化的女孩和女人—无论她们是黑人、跨性别者、残疾人或是其他人,强奸她们的男人常常会逃过惩罚,这个比例非常高,这使得她们的强奸取证包没必要检测。其结果是,取证包会失效,与此同时失效的是她们获得道德关怀、获得正义的权利。“得知我终于可以讨回公道,我真是太惊喜了。”15年前,特蕾西·里奥斯被人引诱进亚利桑那州坦佩市一间没有人的公寓,在那里遭到了强奸,她的强奸取证包一直没有被检测,直到15年后。她说:“我已经对这个体制丧失了信心,我认为他们根本就不关心。”34

强奸里奥斯的人被判七年徒刑,现在还在监狱中。但这样的结果太少见了。从理论上来说,强奸犯是可以被判终身监禁的,但现实是,即便证据确凿,那个强奸你的人却仍然可以逍遥法外。你还有什么价值?除了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外,还能有什么?

当然,我并不是说,强奸犯就一定要被判终身监禁(和我的很多自由派同人一样,我要极力抵制这个观点)。35我这里只是要指出,对某些肇事者的放任不管和双重标准给某些受害者带来了深深的痛苦。不管我们认为正义是什么(我们的看法可能是对的,也更有可能是错的),有一点很清楚,在绝大多数的强奸案中,正义并没有得到伸张。RAINN(全美反强奸、反虐待和反乱伦网站)提供的数据显示,只有少于0.6%的强奸案凶手会被监禁。36这个比例与包括袭击和暴力伤害罪、抢劫罪等在内的类似犯罪类型相比,实在是太低了。37

强奸文化还有一个方面常常被忽视,那就是我们所面对的可悲的少年犯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问题既不能用监狱系统解决(姑且不论对于其他案件来说监狱是否有效),也不能通过一般的道德责任感解决。这些犯罪者常常年龄太小,至少还无法完全为自己做的坏事承担责任。38

罗克珊·盖伊在她令人震惊的自传《饥饿》(Hunger)中写到了在少女时期残暴轮奸她的几个少年。“他们还没有成年,但已经知道怎么伤害女人。”几十年来,她没有提过那次被强奸的经历,更别说写下来。最后,在这本书里,她痛苦地回忆道:

我记得他们的体味,他们方方的脸,他们压在我身上的死沉死沉的身体,他们的汗臭味,他们四肢惊人的力气。我记得他们很享受的样子,一直在大笑。我记得他们对我充满了鄙视。39

现在,在遭受这一创伤之后,作为一个黑人,一个自认为肥胖的女人,她遭遇了各种各样的边缘化,遭遇了来自方方面面充满敌意的沉默。

我在第一章里指出,厌女症是女性由于父权势力而面对的敌意,并不是男人们在内心深处感受到的敌意。考虑到这一点,男孩(通常是青少年)对女孩实施的性侵犯应该算是厌女行为,这是显然的。有人认为,此类案件中的肇事者自身也许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厌女症和强奸文化的受害者,因为厌女症和强奸文化把有害的行为灌输给那些因为年轻而不懂事理,或者甚至是因为年纪太小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从而对他们造成精神伤害。即便如此,他们的所作所为仍然属于厌女行为。

这和我们应该从“MeToo”运动中吸取的教训密切相关。这个由塔拉纳·伯克(8)领导的运动持续了十多年,从2017年10月开始,像艾莉莎·米兰诺这样的明星也参与帮助推广。随着一个又一个有权势的男人被曝光为性侵者,我们很可能急于得出结论:人们的态度终于改变了,我们终于严肃对待他们的不当性行为了。但还有一种可能:肇事者们发生了变化。明显的因素是他们变老了,这让人们更容易把他们描述成“肮脏的老男人”—尽管这种说法让一个年龄歧视短语听上去显得更有权威,而不是让人想到一个更可悲的形象。值得注意的是,从晚期资本主义的角度来看,和年轻的挣钱者相比,老人也往往更没用了,他们的保质期已经快到了。所以,在有些此类案件中,处理他们比处理年轻的肇事者要容易得多。

但这并不是说性侵者通常到了老年或是中年才为非作歹。通过自陈问卷测量法(9)可以了解到,典型性侵者的第一次犯罪通常发生在青少年时期。40不仅如此,即使是在对未成年人犯下的法定罪行做出必要的特殊处理后(这导致很多案件充满道德复杂性),少年犯在性侵者中占的比例仍然很大—最近的估计显示,这个比例在美国占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这些罪犯绝大多数是男性,和年长的罪犯情况一样。41

“MeToo”运动期间成为新闻标题的大多数案件在一定程度上都证明了这一点。目前对凯文·史派西和哈维·韦恩斯坦的指控(分别)可以回溯到20世纪80年代早期或中期。那时,史派西应该差不多是24岁,韦恩斯坦大约30岁。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们很容易想象他们就是性侵者;我们在年老的他们身上看到了他们的受害者向我们描述的丑陋往事。

然而,当一个女人站出来指控30岁的英国演员爱德·维斯特维克在三年前强奸过她时,推特上普遍的态度是:他那么年轻帅气,不可能是性侵者。后来又有两个女人做证指控维斯特维克,但不知道为什么,仍然有很多人觉得这些指控“听上去不是真的”。警察以缺乏充分证据为由撤销了指控。看来维斯特维克的年轻俊美和白人血统,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权最终取得了胜利。他仍然是大家眼里的金童,因此(或者说是因为?),他仍然是好莱坞的摇钱树。

我们已经知道,厌女症不需要以所有女性为目标,它经常针对那些按照父权规范和期望被看作“坏女人”的人,她们的错误行为会受到惩罚,不管这些行为是否真的错误。但对这个问题我们也不能简单化,否则就会有错误的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在我的讨论中有足够的空间承认一个明显的事实,即厌女症几乎可以针对或伤害任何女性,无论她个人有什么符合女性规范的“良好”行为。一部分的原因是,女人常常被作为某个“类型”女性的代表来对待,会因为这个群体的任何错误行为而受到指责或惩罚。另一部分原因是,厌恶女性的攻击行为可能源自各种形式的不满情绪(例如,男人由于受到资本主义剥削而不满)。这种不满可能会发生错位—简单地说,就是他们会去欺负身边那些弱势的人,而这些人经常碰巧都是女性。如果一个女性因为生活在历来都是父权至上的世界里而面临这种错位伤害,在我看来她仍然是厌女症的受害者。在这样的世界里,男人们一直以来都得到社会的许可去“宣泄负面情绪”,而且还将继续拥有这样的权利。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厌女的社会结构所产生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了其原来的目的,因此也会惩罚广大女性,远远超出原来打算惩罚的对象或是首选的对象。

不管怎么样,那些公然蔑视父权规范和期望的女性(以及那些只是被认为这样做的女性),发现自己可能会受到厌女症的报复,而我们应该了解她们在哪些方面会遭到报复。厌女症的第一条规则是,你不能抱怨受到这种待遇。

在最为恶劣的例子中,女性会因为成了或声称自己成了厌女症的受害者而受到惩罚。即使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她们的确受到了伤害,她们还是会遭受系统性的怀疑和恶意攻击。42例如,2009年,华盛顿州的一位年轻女子告诉警察,她被人用刀胁迫,遭受了强奸,结果反而是她被罚款500美元,理由是她报了假案—但后来事实证明,她报告的案件完全属实。事情到了2011年才真相大白,因为那个强奸犯的小腿肚上有个特别清楚的蛋形胎记,他后来被附近地区的另一个受害者指控强奸。43

2009年至2014年间,英国有一百多名女性因提出虚假的强奸指控而被起诉,莱拉·易卜拉欣就是其中之一,她因妨碍司法公正而被判处三年徒刑。她对自己被性侵的说法从未改变过,她的母亲和律师都证明,几乎从一开始她就被怀疑了。44

2018年末,澳大利亚演员杰弗里·拉什的案件成为头版新闻。他被舞台剧联合主演埃琳·琼·诺维尔公开指控性骚扰:他把手伸到她的衬衫里,抚摸她的后背,不停地摸来摸去,还给她发“对你的思念超出了社交范围”的短信,里面有流口水(或者也许是喘气)的表情符号。诺维尔还指控拉什在表演《李尔王》最后一幕时触碰了她的胸部。尽管诺维尔提供了性骚扰的确凿证据,她还是没能得到信任。45最终杰弗里·拉什得到了近200万美元(相当于290万澳元)的诽谤赔偿金。46

2006年,七位黑人同性恋女性因为反抗性侵和性骚扰而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袭击她们的男人名叫德韦恩·巴克尔,他想要搭讪,却被断然拒绝,因此恼羞成怒。(其中一个女人试图制止他,对他说:“先生,我是同性恋!”)他威胁要“把她们当异性恋强奸”,结果双方打了起来—到底是谁先动手还存在争议。巴克尔后来扯了其中一个女人的头发,还想勒住另一个女人的脖子。在接下来的四分钟打斗中,巴克尔被一把厨房用刀刺伤,不得不送到医院抢救。他向《纽约时报》描述,自己是一个“针对直男的仇恨犯罪的受害者”。同时,那些女人被媒体描写成像“狼群”一样残忍的“女同性恋杀手”。最后,七个女人都被指控重罪,罪名包括聚众斗殴和谋杀未遂。其中有三位最后承认犯了袭击罪,剩下的四位(后来被称为“新泽西四人组”)对控诉提出抗辩,但以失败告终。她们被判三年半到十一年不等的徒刑。47她们的支持者认为,她们唯一的罪名就是自我防卫。

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男性来说—特别是那些拥有特权的男性,因为厌女行为甚至是强奸行为而被问责,对他们来说常常是例外情况,而非普遍现象。相比之下,对很多女性来说,特别是那些除了性别因素,还受到其他因素(比如种族、阶级、性倾向和身体缺陷)压迫的女性,不仅那些强奸或虐待她们的人常常可以逍遥法外,这些女性自己也许还会因为抗议不公平的现象而受到惩罚。48

至于我在本章开始时提到的那个案子,总算有了一个比之前稍微让人高兴—但还绝对谈不上是完全让人高兴的结果。通过民事诉讼,蕾·弗洛赖克最终从兰迪·瓦内特那里获得了5000美元的精神赔偿金。在得知案件审理的结果后,蕾和她的律师与一些朋友在一家热闹的酒吧里庆祝。他们的对话如下:

朋友:干杯!你想要说点什么?

蕾:我讨回了公道。

朋友:你胜利了,耶!

蕾:我讨回了公道!我太高兴了,我太高兴了。我讨回了超出期望的公道。

她称之为“讨回了公道”,而他还在提出抗辩。在庭审之后,兰迪还在网上发了蕾裸露上身的照片。在明尼苏达州,这种行为被称为报复性色情,是可以判刑的。49我们拭目以待,看看他会不会因此受到惩罚。

* * *

(1) 香奈儿·米勒于2019年出版了《知晓我姓名》(Know My Name),以受害者的身份实名讲述了这一事件。

(2) Citizen’s arrest,指的是由公民而不是执法人员实施的逮捕。

(3) herasure,由her(她)和erasure(清除、抹掉)组成的新造词,表示把女性受害者从事件中抹去。

(4) exceptional clearance,指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执法部门无法控制的因素使该机构无法逮捕和正式指控罪犯,这类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罪犯死亡(如自杀或被警察或公民正当杀害);在查明罪犯身份后,受害者拒绝与检方合作;罪犯在另一司法管辖区犯罪,并因该罪行被起诉而拒绝引渡。

(5) 总部设在曼哈顿的一个独立非营利新闻编辑部,为公共利益进行调查报道。

(6) 美国的一个网站,提供“新闻懒人包”的新闻业务。它由专人收集当日新闻,把同一条新闻的不同报道来源组合起来,由一位漂亮的主持人播报,制作成两三分钟的短片。它能帮助普通人在最短时间内全面了解最热门新闻。

(7) rape kit,是指性侵案中用来收集和保存DNA及其他物证的法医学工具。

(8) Tarana Burke,她是服务于弱势女性的纽约社区的组织者,提出了“#metoo—”[我也是(受害者)]口号。2018年4月,她获得《时代周刊》2018年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的荣誉。

(9) self-report measures,指的是任何依靠参与者报告自己的行为、思想或感觉的数据收集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研究者可以获得不容易观察到的信息,但缺点是参与者的报告可能不准确或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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