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买菜做饭,孟樱给了他一个零钱袋:“去买今天和明天的菜回来,不许超过,如果买的不好我就赶你走。”
霍云松忍着笑接过来:“好的,我去买菜了,你还要不要买点其他的?”
“不要。”孟樱看了看天色,雨不知什么时候就停了,“菜场就直走在第二个路口左拐,过红绿灯那边就到了,你不认识就问路吧。”
“好。”
霍云松前脚刚走,孟樱就接到了陶柏的电话:“亲爱的Sakura么么哒,你在干什么呢,画儿画好了没有?”
孟樱对于他的不正经很是无奈:“还没呢,你急着要呀?”
“不急,我就问问你开始画了没有,咱们走得可是高端定制的路线,怎么可以随随便便交工呢?”陶柏是孟樱的大学同学,家里做瓷器生意,专门为有钱人家定制各式各样的瓷器。
据他所说,买家里要求低一点儿的仅仅是对花纹装饰诸多挑剔,如果是懂行的,那就连烧瓷的用哪里的土都要讲究,好在后者少之又少,多半都是跟风,连五大名窑都说不全。
可再不懂行的人对于花样总是看得见的,按照陶柏的说法就是:“一个个花样贼多,有个老女人还问我能不能镶金丝,我去,这审美我也是跪了啊!”
为了满足这些行外人挑剔的眼光,他在开除了无数设计师后,拉上了孟樱合作:“你有技术我有资本,做成一单我给你分红啊!”
他家里做了几十年生意了,公司有口碑有人脉,孟樱和他合作只需要专心画图就能赚到不菲的抽成,从大学开始和他合作也有两年时间了,两个人也从纯粹的工作拍档变成了生活里的好朋友。
陶柏总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不是我妈拦着,我真想娶你算了,万一有人挖我墙角呢”,但这句话孟樱也就听听而已,陶柏性格虽然好,但家世却在省城里也排的上名号,他母亲是日本知名财团的千金,怎么看得上她这样的小家碧玉。
“Sakura,这牡丹你就笃悠悠慢慢画,就怎么富丽堂皇怎么画,买家老有钱了。”陶柏在电话那头嚷嚷,他是中日混血,说话的时候是中日文混合也就罢了,偏偏还要带点儿方言,怎么听怎么搞笑,“这年头人有钱了还不满足,非要有文化不可,你说你三十年前还是土地里刨食的农民,现在学人家世家大族干什么。”
孟樱就笑着说:“他们学,我们好做生意呀。”
“这倒是,而且这样的傻多速多来几个才好,一个个都学京城那几家的做派,我生意也别做了。”
两个人说了会儿正事,陶柏就问:“怎么了,刚才听你接电话不开心啊,是不是还没招到人,不然我给你招一个,我这儿大学生多得是。”
“人家大学生肯到我这里的呀?”孟樱也不瞒着他,“刚刚来了一个人,我觉得挺奇怪的。”
陶柏精神一震:“怎么,看着不怀好意?赶紧报警啊!”
“也不能说不怀好意,就是他这样的人会来我这样的小店里怪奇怪的。”孟樱托着腮说,“我看到身份证了,叫霍云松,网上查了一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
陶柏咦了一声:“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过。”
“你听过?”
陶柏仔细回忆了一下,一击掌:“想起来了,小时候我见过,他们家之前好像出了点事儿啊,哎,那个人是不是高高白白帅帅的但是没有我帅的那种?”
孟樱忍俊不禁:“都什么和什么呀,到底怎么回事,你真的认得呀?”
“现在当然不认得了,好多年没见了,听说一直在外面读书,前两个月刚回来,还没来得及见个面呢,就出事了。”陶柏虽然没有刻意打听,但这件事也算是一桩新闻了,“他们家原本也是做生意的,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牵扯进了官司里,家里所有资产都被冻结了,他爸坐牢了,继母才二十八岁,立马卷了家里的钱和情人跑了,就剩他一个。”
这样的事情离孟樱太遥远,她轻轻啊了一声,不知道怎么说:“他妈妈呢?”
“死了呀,怀孕的时候老公带小三进门,气死了呗。”陶柏一撇嘴,“听说霍家本家治家很严,到这边就烂成这样了,切。”
孟樱突然对自己之前恶劣的态度感到愧疚:“这样啊……”
“哎,我就随便一说,指不定同名同姓呢,不过如果是他也不稀奇,听说他们家是被人搞了,他要不就躲出国要不就躲乡下,不过挺惨的,大少爷当了那么多年……”陶柏话还没有说完,孟樱就听见脚步声,往外一张望发现是霍云松回来了。
她不知怎么的有点心虚,压低声音匆匆说了句“我有事先挂了微信联系”就把电话给挂了。
在霍云松走进来的几步中,她咬着嘴唇,只觉得心扑通扑通乱跳,为自己偷窥了别人的秘密而面红耳赤,虽然说任是谁看到这样一个人来她这样的小店里面试总会觉得奇怪的,可现在想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都有难言之隐,何必咄咄逼人非要追根究底呢。
霎时间,她就决定把这件事藏在心里,绝对不会主动说出来叫他难堪。
可主意很美,她却不是一个能很好掩饰自己想法的人,霍云松一回来就看出来她的态度有所改变了。
她现在对他温和了很多:“东西放这里吧,我带你去看一下你的房间。”
霍云松佯装没有发现,但心里已经有所猜测,孟樱所有的社会关系他都一清二楚,包括她有一个叫做陶柏的朋友,他所知道的“霍云松”,此时此刻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他刻意安排,可真的追究起来,他其实什么都不曾说过,一切都是别人妄自揣测罢了,有趣的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的话要远比他刻意解释令人信服得多。
现在的孟樱恐怕已经接受了他对“霍云松”的设定安排,对于他身无分文来到这个小县城的目的不会有太多的疑虑。
以及,这样坎坷的身世,多多少少也会引起她作为女性的同情与怜悯,寒冰化冻,一旦开始,就再也结不成冰了。
孟樱不晓得一切都是他的安排,她对于自己定下的苛刻要求有点后悔:“你身上有钱吗,我可以预支给你一点工钱。”
他温柔地应下来:“好啊,我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孟樱预支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霍云松只收了一张钞票:“我没有要花钱的地方,去买些生活用品就够了,这些就请老板娘帮我收起来吧。”
“毛巾牙刷吗,不用买了,我有新的。”孟樱赶紧给他找出新的洗漱用具来。
霍云松接过:“我一会儿再收拾,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饭吧。”
“我去吧。”孟樱有点难为情,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苛刻的坏老板,霍云松笑着问,“你不是在画画吗,我去吧。”
说罢不容分说把她拉回了工作室,甚至替她换了笔洗里的清水才离开。
他今天买菜的时间已经晚了,晚市上的菜已经没有早晨新鲜,幸好他下午在锅里看见还有半碗鸡汤,正好拿来与野菜一起做汤羹。
他出生在世家大族,前世二十多年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世界各地的珍馐都轻易尝遍,自己更是从来不进厨房的,连一碗面都不用自己下。
可后来的二十年,晨钟暮鼓,青灯古佛,所吃、所住、所穿都只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为不沾荤腥,野菜就成了常吃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就想过,如果孟樱还活着,那么就算是粗茶淡饭,布衣旧书,隐姓埋名一辈子都是好的。
他现在做的,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月里,田地里的野菜正好,早市没赶上的农民们下午也有卖新摘下的野菜,他买了马兰头,可以和豆腐干切丁后清炒,如果有春笋更佳。
他也买了蓬蒿,《红楼梦》里晴雯说蓬蒿无论是炒鸡肉还是炒肉丝都油腻,所以不如做汤。先用火腿汁点豆腐浆,在把鸡汤倒入锅内煮沸,然后一勺勺舀起豆腐浆在汤内凝结成花瓣。
这是他头一次做,第一次做坏了,他也不气馁,俗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既然他前者能做好,没有道理后者不行。
等荷花一瓣瓣成了型,就把蓬蒿的嫩尖部分摘下,与豆腐一同放入鸡汤中,再加盐、绍酒、姜汁,火上烩熟,就是一道清雅的蓬蒿尖烩荷花豆腐。
她中午还剩了一道油豆腐嵌肉在碗柜里,热一热就好吃了。
“吃饭了。”他的声音打断了她的作画,孟樱小心翼翼地将笔搁在了笔架上,她的牡丹图已经有了雏形。
吃饭的地方就是正厅,普通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就是一张八仙桌,待客吃饭均可,八仙桌是上了年纪的老东西,可木头质量好,几十年了还坚固得很。
霍云松先给她盛了碗汤:“喝汤暖胃。”
“呃,好。”孟樱要接过来,正好碰到了他的手指,她最初没有在意,以为自己接过了碗后他会松开,没有想到他的无名指直接勾住了她的小指,孟樱像是被烫了一下似的抽手,恼羞成怒地看着他。
霍云松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把汤碗放到她面前,看到她的表情还关切地问:“是不是烫到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懊恼地低下头去:“没事。”
“那就好。”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