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剩下了最后三个月,却偏偏遇见了喜欢的人。
对于孟樱来说,这不可谓不残忍。
她去苦海寺,原本是想着了此残生的,已经离婚,失去了丈夫和未曾出生的孩子,不能返家,香铺早已被拆迁,身上只留下了一笔不是很多但还够用的钱。
离婚时,左晨旭给了她一笔钱,父亲那里,又让继母送来了一点花销,尤琦秀也算是对她说了一番推心置腹的话:“家里你还是别回去了,你爷爷嫌你丢了孟家的人,你还年轻,干脆趁着这个机会走得远远的吧,重新开始,幸好没孩子,也没拖累。”
她当然知道尤琦秀也不想她回家,回家了,父亲的财产是否还有她一份?继母这样精明的人,怎么会允许她去染指弟弟的东西。
所以她轻轻应了声:“好。”
她没有告诉他们自己快要死了,走到这一步,她宁愿做无根的浮萍,也好过再受人磋磨。
离开了青萍,她觉得自己终于自由了。
这个生了她,养了她的地方,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回来,但那有什么关系呢,她在这里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永别吧。
她给自己选的埋骨地,是苦海寺,大学时,她曾和朋友去过一次,暑假里,接天连叶的荷花震撼了她,梵音传唱,檀香袅袅,她没有见过比这更好的归宿了。
苦海寺接纳了她,她在这里拥有了一间小小的厢房,朝西,下午时分,会有阳光照进来,一整个房间都被红霞照得灿烂无比,犹如极乐世界。
她重新拾起了画笔。
以她的身体,已经见不到荷花开的时候了,所以,她开始画荷花,只凭想象。
从小到大,她虽然喜欢画画,可画出来的作品固然精致细腻,但总缺乏灵气,从不是上佳之作。
那几幅荷花图除外,或许人快死的时候,的确会有所悟,她觉得这样很好。
直到那一天,她遇见了霍云松。
他站在不远处,看她画画,没有上前来打扰,他以为她一直在埋头画画,并不知道她眼眶酸涩,几度落下泪来。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看一眼就够了。
过了两天,他们说上了话,不咸不淡聊了几句,她能看出他有心事,几度欲言又止,仿佛有什么要告诉她。
她并不在意。
后来,他像是决定不说了,只是陪着她说话,他告诉她,他的名字是霍云松。
“我叫孟樱。”她说,“你叫我阿樱好了。”
这个时候,她连“孟”的这个姓氏,都不要了。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能走得动,两个人时常在傍晚结伴去散步,她走得很慢,他一直陪着她,只是不敢来扶,他的眉宇间有太多思虑与考量。
孟樱对他有过好奇心,她想知道他是谁,这很不好,对一个人有了兴趣,就不能心甘情愿赴死了。
所以她没有问。
苦海寺的水池里,养着很多锦鲤,偶尔会有野猫蹲在池边捞鱼,孟樱总是很有兴趣得在那里看,偶尔拿鱼食喂锦鲤,看着一条条肥硕的五彩锦鲤围绕在她身边。
站得太久,偶尔会使不上力来,有一回,她踉跄一下,差点跌进水池里。
是霍云松扶住了她。
他的手心很温暖,愈发衬得她肌肤的冰凉,好像血管里的血都已经凝结成冰,可胸腔里的心脏跳得那么快,不必他人多言,她也知道这是一段姗姗来迟的感情。
他也许也是。
可实在太不是时候了,孟樱想着,开始对他说起自己的故事,一个小县城里的姑娘乏味而无聊的故事。
“或许很多年后,人家听我的故事,就好像是在听贾迎春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笑了笑,“我走到这一步,不恨任何人,这是我自己走的,能怪谁呢?”
“这不是你的错。”他说,“你只是运气不好。”
在孟樱这一生里,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只是,她运气不够好,她身边太多的人算计她,利用她,但凡是有一个能帮她的人,她可能都不会落到那个地步。
如果他能早一点醒过来,或许她的命运就截然不同了。
是他来迟了。
“运气这种东西是很虚无缥缈的,我也不算运气太坏。”她想,至少我在死之前,还遇见了你。
但这句话不能说出口,她只能说,“有时候早一点死,真的不是坏事,至少一切都结束了,虽然没有好的事,但也不会有坏事了。”
霍云松那时忍不住想,如果一个人觉得死都不算是一件坏事,那活着该有多痛苦。
或许她的一生在别人听来只不过是自作自受的无聊故事,但当事人在其中沉浮挣扎的痛苦,他们不会知道。
人们总是擅长高高在上去点评别人,但落到自己头上,未必能好半分。
再后来,她走不动路,只能躺在床上看书,连画笔都拿不稳。
“原本,我还想送你这幅荷花图的。”她轻轻笑了起来,“谁知道,实在画不动了。”
荷花图上,至少有一半的荷花还没有上色,只勾了线而已。
“没关系,我很喜欢。”
“那就留个纪念吧,我也没给别人留下过什么有意义的东西。”
“我会记得的,阿樱,”他握着她的手,“我会一直一直记得你。”
她看着他的眼睛,有情人眼里,爱是藏不住的,只要对视那一秒,就足以知道对方是不是也为你怦然心动。
可有什么用呢,太迟了。
她抽出手,微微笑:“记得我做什么,忘了我吧。”
七月里,她病得更重了,一天里很少有时间是清醒的,霍云松说:“我可以请到很好的医生。”
“不要了。”她把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我很疼,真的很疼,这样的日子,早一天结束都是好的,你不要把我留下,让我走吧。”
他情难自己,不禁问:“如果是我请求你留下来呢?”
“不行。”她轻轻笑起来,“这辈子,我不会为任何人留下了,下辈子吧。”
他微微垂下眼睑,忍住那一闪而逝的泪光。
“说点开心的呀,云松。”她的手指触碰着他的手心,“我已经很难受了,你知道吗,我想起我小时候吃过的很多东西,但是我连一粒米都咽不下了,我都这样了,说点开心的事吧。”
他拍了拍她的手背:“等我。”
他取了一张琴来。
琴声很美妙,她听完却笑:“很好听,可我不懂音律的,你弹的是什么?”
“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孟樱怔了怔,欲言又止。
他假作不知,云清风淡地借了别人的典故:“张约斋镃,性喜延山林湖海之士。”
孟樱明白了,她弯唇一笑,没有想到他会那么说:“银丝供呀?”
《山家清供》里有那么一个有趣的故事:
张约斋镃,性喜延山林湖海之士。一日,午酌数杯后,命左右作银丝供,且戒之曰:“调和教好,又要有真味。”众客谓必脍也。良久,出琴一张,请琴师弹《离骚》一曲,众始知银丝乃琴弦也。调和教好,调弦也;要有真味,盖取渊明琴书中有真味之意也。张中兴勋家也,而能知此真味,贤以哉!
这里的银丝供,自然不是菜,但却被记进了菜谱里,成为了一件风雅的趣谈。
她说咽不下饭粒,他便弹琴一首,这琴声不能饱腹,却能悦心。
临死前一天,她仿佛有了预感,问他:“荷花开了没有?”
他往窗外看了一眼:“只有花苞呢。”
“那看来我是看不见了。”她说,“我死后,把我的骨灰葬入荷塘吧。”
他说:“好。”
“不要为我报仇,不值得。”即便不问,她也隐隐感觉到他不是寻常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为她复仇轻而易举。
可是,有什么仇呢?如果前半生不堪的遭遇,能够换来这三个月的平静相守,那也是值得的。
她早就不恨不怨了。
他不愿意欺骗她,所以只能微微笑了笑。
之后,孟樱病逝,他如她所愿,将她的骨灰葬入荷塘。
三个月后,他在苦海寺出家。
后来,陶柏在每年荷花盛开的时候来这里悼念她,每一年,他都在荷塘边烧掉一首悼词。
第二十年,他烧掉的是松尾芭蕉的俳句:
塚も動けわが泣く声は秋の風。
悼君我悲恸,
化作秋风萧瑟声,
坟冢也惊动。
而他呢?晨钟暮鼓,欺骗的不过是世人的眼睛,人人都以为他看破红尘,实际上每天夜里,他都会梦见她,六根不净,出家只不过是为了蒙蔽有心人的眼睛。
他的心,从来没有离开过尘世。
曾见仙人海上来,遗我朱樱栽高台,
少年慕恋不知起,欲效刘郎常徘徊。
仙人辞去二十载,红叶三千沉碧海,
晨钟暮鼓欺世人,夜夜梦魂访蓬莱。
第二十一年,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回到了霍家,那一年,他二十五岁,孟樱二十岁。
两年后,他到了青萍。
今年已经是他们结婚后第五个年头了。
那一天深夜,孟樱从梦里醒来,霍云松揽着她睡得正熟,她轻手轻脚起来,披上睡袍,走进书房里。
天光乍亮时,霍云松找到了她,大为讶异:“阿樱,你怎么起来的那么早?”
“睡不着了。”她搁下笔,轻轻吹干墨迹,“梦见了很多荷花,就画下来了。”
霍云松顿时怔住,这幅荷花图……不就是前世她没有画完的那一幅吗?
“阿樱……”他惊疑不定地看着她。
她却恍然不觉,清浅地微笑:“好看吗,送给你吧。”她把画的边角都压齐整,“画的时候精神,现在好困。”
她拉着他的手,“我们回去再睡一会儿。”
霍云松被她拉着走了几步,突然停住脚步:“阿樱。”
“嗯?”孟樱转身看着他。
霍云松把她拉进怀里,捧着她的面孔,深深亲吻她的唇,激烈的唇齿纠缠后,他听见孟樱轻声笑了起来:“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
是没什么,只不过,那一刻他突然意识到,或许被振灵香带回来的,并不仅仅是霍岱的灵魂。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