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久没回巴黎,切莉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宏伟典雅的建筑、红瓦白墙的公寓、圆形广场、常出现在各地明信片上的凯旋门、布洛涅树林等等。相较于幽静的小镇,她还是更喜欢巴黎这样奢华的大城市。
但回来以后,发生了一件小事,让她有些食不下咽。
两天前,埃里克带她去歌剧院看了一场圣迹剧。她看得昏昏欲睡,哈欠连连。为了不让自己当场睡着,她开始打量包厢里的仆妇,意外发现这位妇人有些眼熟。
一分钟后,她认出了这个仆妇——居然是她以前的公寓里在一楼干活儿的那个小姑娘。
切莉诧异极了,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这小姑娘今年才十九岁,现在站在她面前的却俨然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臃肿妇人。
她的面色又白又黄,颧骨上浮着两团不健康的红晕,眉毛稀疏,嘴唇干裂。她穿着一条宽松的、洗得发白的围裙,却仍然不能掩饰变得很宽的髋骨——据说,这是生孩子的代价。每一个生育后的妇人,都会拥有这种滑稽漫画似的体型。她的手指又短又粗,像十根粗糙的胡萝卜;指甲尽管认真清洗过,却始终残留着一些不洁净的污渍——切莉知道那是为什么,她以前干体力活儿的时候就是这样,无论怎样也洗不掉指甲缝里的污泥。那段时间,她跟其他人说话时,总是握着拳头,生怕对方看见她肮脏不堪的指甲。
切莉咬着嘴唇,盯着仆妇看了又看,还是很诧异——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就在这时,圣迹剧结束了。圣徒被辱骂,被诽谤,被残忍地钉在十字架上;血流成河;但他仍然谅解了把他押上十字架的民众,朝他们露出宽容的笑容。整部剧在这样荒诞却神圣的场面中落幕。
临走前,切莉忍不住问仆妇:“你……还记得我吗?”
仆妇看她一眼,有些惶恐地说:“您真是高看我了。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认识您这样的人物。”
她这样的人物?
遇见埃里克之前,她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感情骗子,除了长得漂亮,没有任何本事。哪里称得上“人物”。
“你真不记得我了?”切莉说。
仆妇摇摇头,小声说:“夫人,您认错人了。”说完,她绕过切莉,仔细而麻利地收拾桌子、地毯,更换烛台里燃烧殆尽的蜡烛。她的左脚似乎有伤病,站立的时间稍长,就必须踩在右脚上歇一会儿。埃里克在跟一位作曲家聊天,切莉插不上话,只能站在一旁,盯着仆妇发呆。
从搬进那幢公寓起,她就害怕跟一楼那个挺着大肚子干活儿的小姑娘扯上关系。可真当她们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后,她心里又很不是滋味。
她觉得这小姑娘的命运不该是这样,但该是哪样,她又说不出来。
她只在调情的时候显得伶俐,真到了用脑时,她的头脑不一定比这小姑娘聪明。
他们从歌剧院的后门出去,又看到了那个小姑娘,还有她的丈夫——一个戴着猎鹿帽、满脸忧郁的男人。他戴着长围巾,脸庞、双手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细嫩,一看就是从来不干脏活累活的人。
他扯着小姑娘的围裙(看上去像极了小姑娘的儿子),可怜巴巴地恳求她再拿一些钱出来:“我明天要去见主编,想买一件体面的外套……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如果再过不了稿,我就去码头搬货物。”小姑娘叹了一口气,掏出两张皱巴巴的五法郎纸币。
回到家以后,切莉还在想那个小姑娘的事情。
尽管她绝无可能沦落到那么凄惨的境地,但她和埃里克的相处方式,她越想越觉得像小姑娘和她丈夫的相处方式。
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她和小姑娘的丈夫都别无所长,都没有工作,都习惯向伴侣要钱。小姑娘的人生被她的丈夫毁了,她像虔诚的圣徒一样,将自己的血与肉献给了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而她虽然不至于毁了埃里克的人生,却也对他的人生毫无益处。
切莉为自己的思想转变感到震惊。最开始,她和埃里克在一起,是因为他能给她提供奢侈舒适的生活;后来,她对他恋恋不舍,是因为没人能媲美他的体贴与细心;而现在,她居然开始思考如何回报他的爱——过去二十二年里,她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成为贵妇,也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沦为乞丐,但从来没有想过回报那些男人。
她可能真的很爱埃里克——不,她就是很爱埃里克。
“不管怎样,我得先给自己找个爱好,”她想,“不能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我的嗓子好像还不错,《魔笛》里夜后复仇那一段,很多人都唱不上去,我却能扯着嗓子喊上去……也许,我能成为一个歌剧演员?”
切莉决定让埃里克教她唱歌。
——
她又在玩拙劣的勾引把戏。
用完晚餐,埃里克将腿上的餐巾扔在餐盘上,走向三楼的乐器室。她的餐盘里明明还剩几块小牛排,却和他一起放下刀叉,跟了过来。
他没有管她,打开乐器室的门,坐在书桌前,继续写之前没有写完的曲子。
她如同一个轻飘飘的芭蕾舞者,跑过来坐在书桌上,故意在他的面前跷起两条腿。他几乎能从她轻薄的裙摆上看到两条紧实的蜜黄色大腿。
“去换条厚一点儿的裙子。”他不自觉攥紧钢笔,冷冷地命令道。
“等下就去换。”她眨巴着眼睛答道。当她想要一条漂亮的裙子,一根昂贵的项链,一次路线由她决定的旅行,就会露出这个狡黠又惹人怜爱的表情。
他看她一眼,低头继续写作曲,却早已经忘记下一个音符的位置:“说吧,找我什么事。”
“你觉得我的嗓音怎么样?”她晃着腿,抢走了他的钢笔。
“很好。”
“好敷衍,不能具体一点儿吗?这么说吧——”她眯起眼睛,娇媚地咬住了钢笔的笔盖,“你觉得,我有没有可能成为歌剧演员?”
他的第一反应是,这又是一个阴谋,就像她打算逃跑前,撒娇让他去买野草莓一样的阴谋。
至于,她的嗓音怎么样,有没有唱歌天赋,谁知道呢。假如他没有爱上切莉,也许会找一个芭蕾舞女或不起眼的歌剧演员当傀儡,用催眠手段把她捧成举世闻名的当红名伶,让世人知道,他虽然面目可怖,却拥有非同凡响的才华。但现在,他只想当一个有家室的普通人。
他没有立刻否认切莉的天赋,而是问道:“为什么想成为歌剧演员?”
“我不想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了——还记得今天给我们领座的那个女孩吗?”
他摇摇头,完全不记得。
他只记得他们从歌剧院后门出来时,她朝一个胡须刮净的猎鹿帽男人望了好几眼。
“我认识她,她是我妈妈朋友的女儿,今年才十九岁。十九岁就老成那样了,多么可怜!”她蹙着眉头,激动得唾沫四溅,“我去打听了一下她的近况(他冷淡地想:“她打听这种事干什么?”),她丈夫是个穷困的作家,稿费还不够坐公共马车,完全靠那女孩养活。女孩干完领座员的活计后,还得去咖啡馆接他回家,因为他太瘦弱了,总是被抢,她得去当他的保镖……”
说到这里,切莉深吸一口气,想要总结一下胸中的义愤之情和打算改过自新的愿景,却因为词汇过于贫瘠,想了半天,都没能想出华丽的辞藻,只能干巴巴地说:“我想说的是……这样不好。我不想变成她丈夫那样的人。”
“逻辑完美的谎言。”他淡淡地想,“她撒谎的本事又进步了。”
“然后呢?”他问。
“我觉得……你不要笑,我觉得总是花你的钱不好。(“很好,她是如此厌恶我,厌恶到连我的钱都不愿意花了。”他想。)健康的夫妻关系,应该是夫妻二人一起付出才对。你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房子、家具、私人马车……都是你买的,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回报你什么。这样不行,我想为你做点儿什么……”后面她还说了什么,他渐渐听不清了。她厌恶他到不愿意花他的钱的事情,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心。
等他回过神时,她已经开始幻想成为歌剧演员赚钱了:“……你教我唱歌,说不定我就像娜娜那样一曲成名,反过来养你了呢!听说她唱功很差,能出名是因为有一张漂亮脸蛋儿。我长得不差,肯定也可以。”
娜娜出名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因为她出演《金发爱神》时喜欢挑.逗观众,还同时和好几个有权有势的男人有染。
一想到切莉宁愿成为这样的女人,也不愿意花他的钱,他的头脑就微微眩晕。
退一步讲,就算她想成为歌剧演员,不是因为想成为下一个娜娜,也不是因为想当交际花,能同时和好几个男人有染——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绝不会是她口中的“想要回报他”。
他再清楚不过,他们之间的爱情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上——她离开以后的六十多个日夜里,他回想了无数遍他们相遇时的情形,最后发现她第一次看向他时,眼中的光亮并不是聚焦于他的面具,而是他手腕上的钻石手表。
她别想用这种粗劣的情话骗过他。
“不可能。”他拿过她抢走的钢笔,冷漠地否决了她歌剧演员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