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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Chocker

摇滚之王[英美娱] 十三木 3104 2024-05-05 10:21:18

威廉趴在沙发上,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公路骑士》的成功带给他自信,他的灵感源源不断。

“我又写了两首歌。”威廉说,“埃迪你帮我看看?”

爱德华正在书桌前计算账单,听闻威廉的话,他立刻放下手里的工作走过来。

他接过乐谱翻看,果然是两首新歌,一首叫《彻夜狂欢》,一首叫《与我共舞》。

“《彻夜狂欢》的风格和《公路骑士》很像,是吧?”爱德华立刻看出这点,“而《与我共舞》不太一样,是一首温柔的情歌,甚至不太摇滚。”

“是的,”威廉说:“这两首歌曲的灵感都来自‘午夜’的客人。我想为他们写首歌。”

爱德华立刻联想到商业上的意义:“这样适合跳舞的歌很好卖。”

毕竟这个时代娱乐项目很匮乏,许多人最大的休闲方式就是在舞厅或是酒吧里跳舞。

“那这两首歌你觉得哪首比较好?”威廉问。

“我觉得都很好,但如果你问我接下来发哪首的话,”爱德华给出了他的建议,“我觉得还是选择《与我共舞》。”

“为什么?”

“它的风格与《公路骑士》截然不同,可以向乐评人展示我们多样的创作能力。而且它非常浪漫温情,能够在公众那里挽回一些我们乐队目前的道德风评。”

毕竟他们现在的风评已经与街头混混无异,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也是飙车党中的一员。

“好吧,那就《与我共舞》。”威廉点点头。他只关心一件事:“《公路骑士》赚了多少钱?我们这次可以在录音室里待多久?”

不愧是威廉,赚了第一桶金后,想的还是拿来录歌。

爱德华说:“足够你用,你这次想录多久录多久。除开这个,你还能攒下一笔钱。”

威廉欢呼一声:“太好了!我们能用多轨录音机吗?”

“当然。”

“能……”威廉小心翼翼地试探,“雇一个录音室乐手吗?”

爱德华哭笑不得:“雇几个都行。”

“哇,爱德华,我觉得我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威廉,这是你第一次自己挣到钱。你就没有想过吗,除了用来录歌,你剩下的那部分钱想要怎么花?”

“怎么花?”威廉被问住了,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沉思许久。

威廉至今仍和爱德华挤在一间小卧室,两三套西装来回换,袖口都磨毛了,以前定制的皮鞋有些挤脚。

但他左思右想,想不出用钱的地方:“我想有一台自己的钢琴,但是现在能去布里茨先生家里借用,其实也还好。”

“想不出来,”威廉冲爱德华笑,“那就请你帮我存起来吧,我想用的时候再找你要。”

爱德华无奈地叹气:“你啊,如果没有我该怎么办?”恐怕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不过没关系,反正威廉有他。

爱德华在心里暗暗发誓,他要让青鸟乐队成为商业上最成功的乐队,让他们有钱到不用考虑钱的问题。让威廉永远做一个不问俗事的天才。

“嘿,伙计们!”此时乔尼和迈克尔回来了,乔尼正兴奋万分地挥舞着一份报纸,“你们猜这是什么?”

威廉读着标题:“《旋律制造者》。”

这是音乐刊物的鼻祖,在乐迷心目中有着独一无二的地位。

“没错,那你猜猜它的头条是谁?”乔尼故弄玄虚。

迈克尔倒是不卖关子,直接夺过报纸,展开给威廉看。

【青鸟乐队——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

加粗的黑体标题非常有冲击力。

爱德华却第一眼注意到报纸头版上的黑白图像:“这是我们的照片?他们哪里得到的?”

照片非常模糊,经过黑白印刷后就更加看不清楚,只能看到四个戴着墨镜的模糊人影。

“应该是我们之前在‘午夜’表演时被偷拍了,没想到当时会有乐迷拍照。”毕竟这个时代有照相机的人是少数,会用宝贵的胶卷拍一支名不见经传的乐队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只能说《旋律制造者》的记者神通广大,居然真能搞到一张他们的照片。

好在这张照片不够清晰,他们还戴着墨镜,不可能有人透过照片认出他们四人。

“这期《旋律制造者》已经卖疯了。”乔尼说,“这份还是我好不容易抢到的。”

显然,购买这份刊物的歌迷全是为了那张珍贵的照片。

《旋律制造者》吃到了甜头,NME也按捺不住。正在这时,它的实习记者托尼撞了大运,居然真的获得了采访青鸟乐队的机会。

“我给你们联系了NME的专访。”理查德说,“就在明天。你们记得准备一下,拾掇拾掇自己的外表。”

NME在乐迷心目中的地位与《旋律制造者》不相上下。但是它更关注小众、另类的歌曲。

上个月他们还默默无闻,和普通乐迷一样把这些音乐刊物奉为圣经。今天他们登上了《旋律制造者》的头版,还要接受NME的专访……

“可别飘飘然,”理查德说,“NME只是派来一个实习记者。他会怎么写你们可不好说,也许会把你们从头到尾批判一遍。”

理查德偷换概念,只字不提这名记者对采访机会的渴求。他觉得在这个时候应该适时打击一下乐队,以防他们膨胀。

爱德华确认:“他同意签保密协议?同意不带摄像设备?”

理查德点头:“没错。”

爱德华舒了一口气,微笑起来:“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谢谢你,理查德。”

“就算被骂也好,天哪,那可是NME!”乔尼是NME的忠实读者,他此时紧张地团团转,“怎么时间这么紧?我得去做个发型……”

“你们好好准备吧。”理查德在便条上写下一个地址,“明早九点记得到这里。”

“这里是?”威廉问。

“是我的公寓,暂时借给你们用。”

“不行,”乔尼充耳不闻地站起身,“时间紧迫,你们都跟我走。”

“干什么?”迈克尔不耐烦地问。他刚刚和乔尼从街上回来。

“我得给你们设计形象……这是我们乐队第一次在人前亮相,我们要有一个统一的形象。”乔尼咬着指甲,“来不及找专业人士,就让我代劳吧。”

“啊?这有必要吗?”威廉懵了。

爱德华却赞同乔尼的观点:“费用可以从我们之前的盈利中支取。”

两票赞同,没有反对,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乔尼拉着他们去理发店做造型,还带他们跑到大街小巷的服装店里,将各种稀奇古怪的衣服在他们身上试来试去。

到最后,威廉筋疲力尽,他靠在一家化妆品店里的软沙发上,茫然地瞪着天花板,心想:原来搞乐队还要搞这些?

此时乔尼正拿着一支眼线笔给他描眼线。

迈克尔在一旁评论道:“娘兮兮的。”

“才没有,是你的审美太差。”乔尼不屑地向迈克尔送白眼,“爱德华你看,威廉真的很适合眼线,不是吗?”

爱德华看了看,不得不承认乔尼是对的。威廉心思纯粹,眼睛显得稚气。而乔尼的手真的很巧,只是一条眼线,立刻掩盖了威廉的幼稚,终于看着像个成年人了。

乔尼又取来眼影和修容,给威廉化了个完整的妆。他刻意往成熟的方向化,威廉的精致五官在他手下经过悉心修饰,竟然显出几分冷艳。

总之就是从谁都能欺负的样子一下子变得非常不好惹。

“太神奇了,”爱德华说,“完全变了个人。”

“男人有必要化妆吗?”迈克尔说,“从来没听说过男歌手化妆。”

“胡说八道,”乔尼反驳,“埃尔维斯就化妆。而且彩色电视迟早要普及,到时候不化妆怎么上镜?”

威廉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形象,他只知道粉底糊在脸上真是难受。他活动着脸上的肌肉:“乔尼,好了没有啊?”

他五官一开始活动,那凌然的形象立刻破功,变得好笑起来。

“不!威廉,别笑!”乔尼痛不欲生地抓着威廉的肩,“求你了!”

威廉板起脸:“这样?”

“对,”乔尼说,“你保持这个样子就好。”

爱德华和迈克尔都盯着威廉看,他们不得不承认,经过乔尼的修饰,威廉真的脱胎换骨,简直像是个好莱坞明星。就连店员都挤在旁边围观,边看边啧啧称奇。

可是当乔尼的眼神转向爱德华的时候,爱德华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

“我只是个吉他手,就不必了。”

迈克尔更是威胁性地捏着拳头。

乔尼只能满怀失落地暂且放过他们。

随后,乔尼给他们每人都买了一件皮衣。

“毕竟要符合《公路骑士》的主题。如果有一天要去巡演也可以穿。”乔尼这么说。

他为威廉选的是一件紧身皮夹克,V型领口自然地敞开,威廉摸了摸脖子,感觉凉飕飕的。

“别动。”乔尼扶着威廉的肩膀,左看右看,“好像缺了点什么?”

他很快就发现了原因:“你的脖子有点长。”

威廉的脖子又细又长,配着V领黑色夹克,一节雪白的脖颈立在那里,过于醒目。

乔尼转动着首饰支架,那些琳琅满目的项链几乎都为女性设计,不太适合威廉。

最后他摸到一条皮质项链:“有了!”

他将这条稍长的皮质项链在威廉的脖子上比了比,又拿起一条挂着金色星星吊坠的项链看了看。最终付款把它们都买了下来。

一回到公寓,他就打开缝纫机。说实话,威廉还挺怀念缝纫机的声音。他在绿墙最初几年,经常躺在306的窗台上,一边听乔尼用缝纫机做衣服,一边抄乔尼的作业。

他这才意识到,之前为了省钱,乔尼甚至买不起布料。为了他们的乐队,每个人都牺牲了很多。

乔尼不知道威廉的联想,他急着兑现神来一笔的创意。他飞快地完成手下的工作,然后叫来威廉:“小威尔,快来试试这个!”

和当初一样,威廉习以为常地走过去当他的模特。

乔尼将一个古怪的皮质项链环绕在他的脖子上,扣上搭扣。

这条项链比通常的项链要短,所以它没有垂在胸口,而是类似于一个环绕在脖子上的项圈。

威廉晃了晃脖子,伸手摸了摸,项圈前端有一个金属吊坠。

乔尼的眼睛很亮:“我的感觉没错,你真的很适合chocker。”

这种紧紧环绕在脖颈上的饰品,在历史上被许多上层阶级女性喜爱。但那些chocker大多装饰着华贵的珠宝,并不像乔尼设计得这样简洁。而且威廉从未见过男性戴这种饰品。

只能说乔尼的想法非常大胆。

“怎么样,威廉,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发声不受影响吧?”

威廉转动着脖子,尺寸刚刚好,皮革很柔软,佩戴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他走到镜子前,这才看清这条chocker上坠着一枚金色的星星。他摸摸这颗星星,说:“乔尼,你有没有想过你其实是个天才呢?”

“什么?”乔尼有点害羞。

“你在艺术设计上天赋超凡,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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