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平民走出家门,奥特利的大街上终于有人走动了,虽然人们看到士兵以后还是会绕路走,但至少不再把自己关在家里。
养殖厂的厂房也慢慢建了起来,每天都有新的进度,人们每天都能拿着粮食走,斯德丁和萨克德商人也闻风而来,在奥特利开了集市,池晏也让人把每天的工钱从粮食换成了铜币,商人们都有经验,他们来到奥特利之后就组建了商会,并且统一了物价。
商人们也学聪明了,他们没有固定一个价格,而是要求同一样商品,最高不能超过一个价,最低也不能超过一个价,商人可以在中间可浮动的空间里按照平民的消费能力自己调整,池晏看过他们写好的文书,觉得没什么大问题,就先给他们通过了。
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可以之后再添加。
现在最重要的是让奥特利这个城市重新变得有活力。
至少得让平民们觉得生活有奔头。
第一批运回了牲畜全是鸡鸭鹅,牛只有可怜巴巴的四五头,羊没买,池晏是鼓励平民们买羊在城边放的,不过看现在的样子,短期内是不太可能的。
平民胆子都小,让他们干活拿钱还好,让他们自己花钱去买羊,盈亏自负,多数都没那个胆子。
能稳当挣钱,就没人想去赌,不然商人也不会那么少。
建好的养殖厂开始招人了,原本的工人们自然要收下来,至于饲料,鸡鸭鹅吃虫子就行,牛和羊有草就行,所以最先处理的是鸡鸭鹅的饲料,又招了一批人专养虫子,去城外找生了虫子的地,然后把土挖回来,这些土里一般都有虫卵,不过这种虫子都得养在陶盆里,不能直接铺在房子里——哪怕是石板铺好的地,也不可能没有缝隙,要是这些冲在城里发展壮大,那可不是一件好事。
但这活不好干,所以给的工钱比照顾牲畜的还多,一时之间报名的人十分踊跃。
养虫子有什么?他们饿极了的时候,连虫子都是吃过的,在火力一烤,塞进嘴里也吃不出有什么味道。
虽然池晏也知道饲料不能这么简易,养虫子耗时耗力还不一定能收到多大成效。
可他也不知道怎么弄饲料——他以前听人说养猪给猪吃泔水,也肥,但是这年头哪有什么泔水,能何况鸡鸭鹅也不能当猪养。
所以他既然没办法,那就交给养牲畜的人好了,他们以后天天都要跟鸡鸭鹅打交道,总能找到能把它们养胖的办法。
池晏这段时间倒是每天都有野猪肉吃,野猪肉没有家猪吃起来香,毕竟野猪天天在外头乱跑,没什么脂肪,瘦肉太多,嚼起来还有些费劲,但池晏不嫌弃,只要是猪肉,那就是香的,有没有五花肉不重要。
并且他连猪头肉都没有放过,猪头肉炒一炒,又香又糯,就连克莱斯特都觉得好吃。
“估计还要半年才能步入正轨。”池晏给克莱斯特夹了一筷子猪头肉,然后又说,“我准备把这里的事先交给老鲍勃,正好也看看他的本事,我们五天后就去萨克德,正好回去看看,也有挺长时间没回去了。”
萨克德现在才是池晏大后方,是池晏的粮仓和聚宝盆。
池晏不可能让斯德丁生产糖和酒,商人越多,眼线就越杂,他不会觉得每个商人,甚至商人的仆从都对他忠心耿耿。
商人逐利而来,逐利而去。
他们能拉动经济,但同时也能毁掉经济。
池晏所依靠的,还是自己的“嫡系”。
他更相信从庄园带出来的人。
他也希望萨克德能成为一个如同庄园一样世外桃源。
人们不分三六九等,没有奴隶和主人,努力干活就有上升渠道,人们活的有幸福感,有尊严。
克莱斯特:“好。”
萨克德还有人数不少的魔族,这些魔族是负责保护萨克德安全的,现在萨克德还没有斯德丁那样的军队,但武力值不容小觑。
克莱斯特也正好去看看。
原本池晏只是准备在奥特利待两三个月的,然而他待了大半年,看到厂房成型,牲畜都被安置好了,集市也开了,人们也能正常工作消费,现在走也正好,他临走的时候把大部分人都留在了斯德丁,士兵也留下了一小部分。
这一小部分士兵半年换一次。
方方面面都安排好之后,池晏就只用等到时间前往萨克德,他在临走之前顺便跟过来做生意的乔什聊了聊。
乔什现在日子好过,他不用到处奔波,只需要从萨克德批发到硬糖和酒,然后转手去斯德丁卖给斯德丁的商人,来回要不了两天,货物屯多一些,挣得差价就很可观了,他还雇了不少人搬运货物,解决了不少工作岗位。
如今的乔什心里没什么事,日子过得很好,侄子虽然不擅长做生意,但是现在在城里也过得很好,天天跟那群长得奇丑无比的人勾肩搭背,俨然变成了兄弟,并且成功混入其中,每天一起巡城,看到打架殴斗就去制止,现在也从城堡混到了收入,养活自己没问题。
日子好,心情好,乔什老树发新芽,跟一个逃难来的女人结了婚,组建了家庭,两人还收养了几个孩子,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收养的孩子都小,养了一年以后,已经改口叫爸爸妈妈了。
“我想起以前的事,就以为以前的日子就是一场梦。”乔什坐在池晏下首,他现在还是不敢直视池晏的脸,余光也不敢,就看着自己的腿,脸上的笑倒是十分真诚,“我妻子还让我准备了给您的礼物。”
乔什送的礼物是一匹棉布。
乔什有些不好意思:“我妻子喜欢织布,家里也有仆人照顾孩子,她早上就会去纺织厂织布。”
池晏笑着说:“这是好事,有自己的事情做很好。”
乔什挠挠后脑勺:“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
“我的老朋友之前托人从圣城给我送了一封信过来。”
乔什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就是一张折起来的羊皮纸。
然后他双手呈给了池晏。
池晏伸手接过,展开羊皮纸看了起来。
这封信的前两行是问候老朋友,后面才是重点。
圣城里,王室和圣院的矛盾已经白热化了,也就是说,商人和大家族都必须站队,他们要选择一边上贡,否则就会被两边暴力蚕食,圣城是这个国家最富裕的城市,但现在,平民已经没有购买能力了,王室和圣院像两座大山一样压在他们的头顶,从他们的口袋里掏钱。
有平民想要出城,逃离圣城,去投奔在其他城市的亲戚。
但他们根本走不出圣城的范围。
大家族要从平民手里掏钱,但凡是逃走的,都会被大家族的人抓住,把他们洗劫一空。
洗劫完了以后还要把人丢回圣城。
那这一家人就只能去死了。
逃了的人都这个下场,圣城的平民也就只能继续在圣城待着。
商人倒还好,如果是某位贵族信任的商人,在得到文书以后可以出城,毕竟圣城也是需要物资的。
所以乔什的老朋友在信的末尾问乔什能不能收留他,他可以想办法弄到文书,反正圣城他是待不下去了。
乔什:“我还没有给他回信,不过现在就算送信过去,他估计也很难收到了。”
乔什的手放在膝盖上:“大人,圣城现在都这样了,他们打起来是必然的事,我们是不是要早点做准备?”
乔什不懂打仗的事,但他知道一旦打起仗来,大商人有得挣,他们这些小商人就不好过了,流离失所可能都是小事,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财产没了也正常,就怕连命都丢了。
更何况他也知道池晏是圣院派下来的领主,到时候肯定是要听圣院的,圣院让池晏搜刮粮食,抓人当兵,难道池晏还能说不吗?
所以他才想探一探池晏的口风,如果池晏准备老老实实听圣院的话,那他就必须给走了。
什么都不如命重要,更何况他现在有妻子有孩子,一个家都扛在他肩上,不能走错一步路。
池晏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其实这几年圣院的影响力小了很多,池晏把三个城的圣院都捏在手里,每年还是会出粮食,让圣院派人运送过去,粮食少的可怜,但运到了,哭哭穷,数数这几年的灾害,圣院也说不出什么。
而且池晏现在已经不怕圣院了,他有粮食,有武器,还有人。
如果真到了跟圣院兵戎相见的时候,他不一定会输。
现在的情况已经跟他只有一个庄园时不同。
他只有庄园的时候,唯恐圣院找他麻烦,庄园只有那么点大,人口就那么多,打起来不管对方如何,他肯定是吃亏的。
池晏喝了口水,冲乔什笑了笑:“别担心,让你朋友过来吧。”
“我对圣院的忠心,圣院是知道的。”池晏眼睛微弯。
“圣院和圣灵,不会跟它忠实的信徒计较,你说对不对?”
乔什表情呆滞,但很快如梦初醒,他低着头,恭敬道:“是的,大人。”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此刻的池晏,跟他以前认识的领主不是同一个人。
更成熟,也更可怕。
像一头幼虎,正迫不及待地想试一试自己利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