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过,天气就飞快地暖和了起来。
文越五月初就得赶往外地,临走前把方恒送了过来,路昭见到小胖崽时,小胖崽肉眼可见地比一个月前胖了一圈。
“阿昭!”方恒看见他,高兴地朝他张开两手要抱抱。
路昭从文越手里把他接过来,顿时感觉像一个加大号的铁秤砣压在了手里。
他不好意思问胖崽这一个月是不是胡吃海喝了,只摸摸他的小脑袋:“宝宝这一个月是不是玩得很开心呀?”
小胖崽小鸡啄米点头:“宝宝开心!玩游乐园,吃好吃的!”
方曜看了看开心的小胖崽,又看看文越,无情地说:“方恒好像胖了很多。”
这一句话像当头一棒,狠狠击中了胖崽小小的自尊心。他鼓起了脸蛋,但也知道自己真的胖了,无法反驳,只能捏紧小拳头,生气地哼了一声。
文越笑道:“怪我,方恒一撒娇,我就心软了。”
说着,他又忍不住补充:“可是他真的好可爱,和方决小时候太像了,连贪吃都这么像,遗传和基因真是太神奇了。”
方曜:“……”
路昭:“……”
看起来,文越显然是把对爱人的一部分情感传导到了孩子身上,因此对孩子尤其娇宠。不过,他的爱人方决已是成年人了,即便被人溺爱纵容,他也知道自我控制——可方恒还做不到。
路昭忍不住说:“可是,文先生,小朋友太胖了,会影响健康的。他们这么小,并不知道自己控制饮食,得靠大人来给他们控制。”
文越认真听着,十分抱歉地说:“我也明白这些道理,可是方决不在家。平时只有他能管住方恒,我一个人真是控制不住心软。”
他捏了捏小胖崽肉嘟嘟的脸蛋:“方恒在这边,体重一直保持得很好,小路肯定付出了不少努力吧。我这一回来,给你增加工作量了,真抱歉。”
路昭连忙说没有没有。
然而,送走文先生,他抱着胖崽回屋,请方先生拿出秤来给小胖崽称体重,看着秤杆上的刻度,他就后悔了。
后悔没让文先生亲自来看看,他把方恒喂胖了多少。
方曜将秤杆搁下:“短短的一个月,胖了三四斤,赶得上小猪崽了。”
小胖崽坐在秤头竹篮里,不满地小声说:“宝宝不是小猪崽。”
方曜伸出一只手,拍了拍他圆滚滚的、把衣服绷得紧紧的小肚子,仿佛在拍一个熟透的西瓜。
胖崽羞愤地大叫一声,自己拱着屁股爬出竹篮,跑进屋里绕着客厅转圈,试图当场运动减肥:“宝宝不是小猪崽!宝宝不是小猪崽!”
路昭被小宝宝逗得扑哧一笑,笑完了,又小声讲:“方先生,不能这样说小宝宝啦,小朋友也有自尊心的。”
方曜点点头,思索片刻,又说:“方恒虽然也讲自尊心,但还算能屈能伸,被讲一句,只生气一会儿就过去了,这一点倒是很好。”
路昭说:“是啊,有的小宝宝特别敏感,一旦被大人教训了,会记很久呢。”
说完,他不由一愣。
自己好像就是这种人。
每一次犯错,都会在心里记很久,会反复地想起犯错时的情景和被人批评的那一句话。内心十分敏感脆弱,在乎别人的看法和评价,因此做事束手束脚,活得非常累。
方曜说:“这一点也是遗传方决。有适当的钝感,就不容易被扰乱注意力,就能集中精力做大事。”
路昭怔怔的,看着他:“适当的钝感?”
“人的精力有限,如果在胡思乱想上用得多了,在正事上就用得少了。”方曜看着客厅里绕圈的小胖崽,“只顾着琢磨人,不去琢磨事,终归干不成什么大事业。”
路昭一震,宛如被人当头棒喝,一下子咬住了嘴唇。
他不知道方先生是不是说给他听的,但他确实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偶尔也会因为想得太多,做出来反而不尽如意。
他看了看客厅中努力跑圈的小胖崽。
在这个方面,他好像连小宝宝都比不过。
这天晚上回到寝室,他便有些萎靡不振,洗漱完早早爬上床,把自己裹在被子里。
“你今天怎么睡这么早。”宋悦还在底下找小说,“不学习到九点半再上床吗?”
路昭蔫蔫的:“学不进去。”
宋悦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小说,走过来:“你怎么跟霜打的茄子似的,今天不是开开心心去打工了吗?发生了什么事?”
路昭小声说:“我好像被方先生讲了一顿。”
宋悦奇怪道:“方先生教训你了?他看起来不是那种严厉的人啊,难道你犯了什么大错?”
路昭摇摇头,把今天的事情给他复述了一遍。
宋悦摸摸下巴:“是你自己对号入座了吧,方先生只是发表一下感慨。”
路昭说:“可是他不怎么喜欢发表感慨的。他就是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有感慨,自己心里知道就够了,所以我经常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一旦他讲出来,一般都是他认为,这个有必要让别人知道。”路昭撇撇嘴,“所以,他大半是讲给我听的。”
宋悦咂咂嘴:“你们这跟打哑谜似的,有话不能直说吗。”
他看看路昭:“你也是,他既然没有直接对你说,你瞎想什么呢。”
路昭一愣。
他不自觉的,竟然又陷入了“琢磨人”的常态。
他太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了,方先生只是说了一句可能与他靠边的话,他足足揣摩了大半天。
也许方先生真的只是单纯发表感慨,又或许方先生是想叫他学一学胖崽身上的“钝感”。
可无论是哪一种,如果他自己不在乎、不去想,这根本影响不到他——甚至他可能根本都不会对方先生这句话产生什么联想。
他真的太容易把精力分散到胡思乱想上了。
而因为他一整天的胡思乱想,到了晚上就疲惫不堪,连书也看不进去,耽误了学习这件正事。
路昭沮丧地把脸埋在了枕头里,拉起被子蒙住了头。
“怎么啦?”站在他床铺前的宋悦伸手来拉他的被子,“别难过啊。别说他不一定是在说你,就算他说你了,那又怎么样,被说一句,又不会掉块肉。”
路昭在被子里发出闷闷的声音:“你说得对。”
他从被子包里露出一双眼睛:“我以后要向你学习。”
宋悦一愣,忍不出乐了:“向我学习?我可是班上倒数前几名,你要是向我学习,孙教授可得气死了。”
路昭摇摇头:“不是说成绩向你看齐啦。你有很多优点的,嗯,有很多观点也很前卫。”
宋悦好整以暇抱起双臂:“说说看,说详细点,我喜欢被人夸。”
路昭想了想,说:“第一个,是热水瓶和被子。”
他这床新絮的棉花被蓬松柔软,盖在身上比以前的旧被子不知道好多少,可惜,他在冬天快要结束时才舍得花了三十元钱去打这床新被子。
钱最终是花掉了,可因为没能早下决心,白白挨了一个冬天的冻。
热水瓶也是一样,因为是冬天的一样必需品,所以早买早享受。
路昭说:“你很早就叫我去打床新被子了,说不要去买二手的被子,里头的棉花旧了硬了,用不了几年,花这个钱不值得。而新被子还能用很多年,就算我毕业找工作了,想要大被子了,也可以把棉花拆了,添一些重新打。”
宋悦接过来:“对啊,可是你那时候就觉得旧被子能凑合,还便宜,非要买这个旧的。”
他伸手拍拍路昭身上盖着的新棉花被:“能负担得起好的,就要一口气买下好的。不要犹犹豫豫,买这个那个当它的替代品,好东西是替代不了的。”
“到最后,你还是会去买这个好东西。”宋悦说,“因为见识过了它,你怎么还会看得上那些替代品呢?”
“买回来能用很久的东西,就算贵一点也值得,用不了多久的东西,再便宜也不划算。”
路昭窝在被子里点头。
宋悦捏捏他的脸蛋:“还好你还能听进去话,有的人偏不听这一套呢。”
路昭被他揉了好一会儿脸蛋,含糊不清地说:“还有……钝感。”
“什么感?”宋悦挑眉。
“是方先生讲的,就是不要太在乎细枝末节的意思。”路昭说,“他说,人的精力有限,如果在胡思乱想上用得多了,在正事上就用得少了。”
“这倒是真话。”宋悦说,“你看你的方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关心的人和事,其他一概不在意,多洒脱。就是因为这种性格特质,他才能专注做研究吧。”
路昭认同地点点头。
“不过,说起这个,”宋悦凑过来,“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理想的工作是什么?”
路昭被他问住了。
他努力想想自己接触过的,比较体面的工作——第一个是方先生,但是研究所只招理工科学生,自己进不去,还有一个是徐先生,据宋悦透露是在部队,但自己这体格也没法入伍。
再就是宋悦的哥哥宋兴、还有白淑他们一家人,都是做生意的商人,这个倒是可行,但他的本钱太少,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生意。
还有就是在新民书店上班的店员,以及老家的林老师,这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十分稳定,旱涝保收,社会地位也很高,一直都是受到普遍追捧的“铁饭碗”。
可是这些,对于路昭而言,都是“糊口”的工作,谈不上理想。
他好像从未思考过“理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