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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饕餮衔首金簪

吉祥纹莲花楼 藤萍 17724 2024-02-18 20:28:19

静夜啼鸦,月照西厢。

一只蛾子在月光之下飞舞,它飞进了彩华楼的走廊,那地上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它,它很快扑了下来。

走廊上反射月光的是一支金簪,金簪上花纹繁复,虽不过一寸有余,却雕为饕餮之形,饕餮口中尚叼有一颗极小的明珠。

蛾子在金簪上停了一下,扑打着翅膀又要飞起,却飞不起来了。它不住扑打翅膀,最终渐渐无力,静了下来,只偶尔触角一动,过了良久,再微微一动。

它被粘在了地面上。

粘住它的,是金簪下的一摊半凝的血。

金簪后有一具被挖了眼睛、砍去双手、鲜血淋漓的尸体。

【一、镜中的女人的手】

“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本公子和别人出门吃饭,总是能遇见美女,而和你出门吃饭,总是会遇到死人?”青天白日之下,彩华楼中,一位骨瘦如柴、衣裳华丽的白衣公子瞪眼看着另一位衣裳朴素、袖角打着补丁的灰衣书生,“你身上带瘟神是吗?还是在拜观音的时候心里想着如来,拜如来的时候心里想着关公,拜关公的时候心里想着土地公……”

那灰衣书生叹了口气,喃喃地道:“我只不过拜菩萨的时候想着你而已……”

白衣公子呛了口气,只听他继续慢慢地道:“何况我们也没有‘出门’吃饭,这里明明是你家的家业,”灰衣书生瞪了白衣公子一眼,“你当我不知道你每次请客吃饭,都上的自己家的馆子?”

这骨瘦如柴的白衣公子,自是江湖“方氏”的大少爷“多愁公子”方多病,而这灰衣书生自是江湖中大大有名的神医,号称能令人起死回生的吉祥纹莲花楼楼主李莲花了。

昨夜方多病约李莲花比赛喝酒,谁输了谁就在百里之内寻个美人来陪酒,结果酒还未喝,还未有人醉,彩华楼便凭空生出个死人出来。

“大少爷,这人真不是本楼的手下。你看我彩华楼上上下下百来号人,人人都在掌柜手里有底子,你看这人人都在,绝没有缺了哪个,所以走廊里那玩意儿,绝不是楼里的人,肯定是不知道谁从外面弄来,扔咱们楼里的,定是想坏彩华楼的名声!”彩华楼的掌柜胡有槐苦着脸对着方多病点头哈腰,“这万万不是楼里的错,这是意外,还请大少爷在老爷那里多说说……”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你楼里的人将哪位客官谋财害命,杀死在彩华楼走廊之中?”方多病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最好不是,否则本公子告诉老爹,说你管理无方,保管你吃不了兜着走。”

胡有槐心中叫苦连天,脸上强装笑容,连连称是。

“出去吧,这个……有我。”方多病挥了挥衣袖。

胡有槐如蒙大赦,急急而走。

方大少忖道:就连这等狗屁,十几年前都能在江湖上混出个什么“狂雷手”的名号出来,真是奇怪也哉……

李莲花看着脚下死状奇惨的尸体呆呆地出神,方多病不耐地道:“看看看,看了半天,看出什么门道来了吗?”

“这是一个女人……”李莲花喃喃地道,“不过我真没见过死得这么惨的女人……”

方多病长长叹了口气,“这女人一定被折磨很久了,双目失明,双手被断,虽然我不想承认,但她原来被藏匿的地方,很可能就在彩华楼内……受这样的折磨,跑不远的。”

伏在地上的女子穿着一条裙子,除了染血之外,裙子很干净,上身却未穿衣,半身赤裸,身材颇高,她双手齐腕而断,双目被挖,后脑流血,此外胸前双乳也被人切去,手臂之上伤痕累累,不知受了多少伤。但双手、双乳和眼睛的伤势早已愈合,可见此女惨受折磨绝非一天两天,恐怕也有经年的时间。

李莲花折断一节树枝,伸入女子口中微微一撬,只见她的舌头也被剪去,牙齿却仍雪白。若非双目被挖,这女子容颜清秀,并不难看,但究竟是谁将一位妙龄女子折磨到如此地步?这下手之人心肠狠毒,实是令人发指!

“一定有人妥善地处理过她的伤。”李莲花喃喃地道,“但如果给她治伤的是个好人,为何她还要逃出来?可见……”

“可见说不定给她治伤的不是菩萨,而是要命阎罗。”方多病道,“这下手的人不管是谁,真是恶毒残忍至极!死莲花你定要把这恶魔揪出来,然后把这些零零碎碎统统移到他身上去试试滋味如何?”

李莲花道:“胡有槐已将彩华楼里里外外都查过一遍,若非他是恶魔的同谋,就是这女人藏身的地方非常隐蔽,闲杂人难以发现……我看那胡有槐相貌堂堂,年方五十,前途无量,不像是什么喜欢割人肉挖人眼睛的人……”

方多病翻了个大白眼,“这有谁知道?你和他很熟?”

李莲花连连摇头,“不熟、不熟,只是凭看相而言……”

方多病嗤之以鼻,“既然是你看的相,那定是错得不能再错了。”

两人一边闲扯,一边细看尸体。李莲花以手帕轻轻拾起血泊中的那只蛾子,方多病却拾起了那支小小的金簪,“这是什么玩意儿?饕餮?”

李莲花将蛾子轻轻放入草丛,回过身来,一同细看那金簪,“这个……饕餮,真的是很罕见的图案,只有青铜铸具喜欢用这种恶兽的纹样,用在金簪上寓意必定奇怪至极……还有这粒珠子,你见过饕餮口里含珍珠吗?”

方多病凉凉地瞟了李莲花一眼,“不幸本公子小时书虽读得不多,但也知道饕餮口中含的是人头……”话说了一半,他突地微微一震,“这珠子是代替了一颗人头?”

“我想……大概是……”李莲花皱眉看着方多病手中的金簪,“这东西古怪得很,我看你还是找个地方把它收了,万一其中有什么杀人割肉挖眼睛的鬼,晚上爬了出来,岂非恐怖至极?”

方多病将金簪高高提起,“这东西虽然稀奇古怪,却是价值不菲,绝对不是彩华楼之物,我看要么是凶手的,要么是这个死人的。”他笑得很开心,像丝毫不怕鬼,“我想这种古怪的东西,在金器行里想必很有名,是既有故事,又容易找的。”

李莲花钦佩地看着他,赞道:“你真是聪明至极,那个……我对金器不熟……”

方多病笑得越发狂妄,“哈哈哈,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方大少对什么不熟,就是对金器最熟,哈哈哈……”

李莲花叹了口气,喃喃地道:“但当要你请客的时候,你却未必肯说和它很熟。”

之后彩华楼封楼歇业,方多病和李莲花被安排在彩华楼最好的房间里休息。方多病不久已和城中各家金器铺掌柜、老板约好明日午时翠莹居见面。

夜里,明月当空,皎亮异常。

方多病刚刚吃过晚饭,吃下了他平生最满意的一只大虾。那虾全身透明,比寻常所见几乎大了五倍,彩华楼的厨子将它剥壳挑去背线,冰镇之后,佐以小葱、蒜蓉、辣椒末、橙肉和少许不知名的酱汁下酒,生吃。那滋味真是令他满意至极,若不是凭空出了件命案,他定会对彩华楼印象好极。

李莲花正在洗澡,水声不住响着。方多病有时候想不通,同样是男人,为什么李莲花洗个澡就要洗这么久?记得几年前他还闯进过他澡房一次,想看清楚李莲花是不是女扮男装?可惜李莲花货真价实是个男人,非但是个男人,而且还是那种浑身上下有许多伤疤的那种很男人的男人。

“春风拂柳小桃园,谁家红妆在花中间……”方多病哼着不知哪里听来的小调,躺在床上跷着二郎腿。李莲花的房间本安排在隔壁,可怜死莲花怕鬼成性,定要和他同住,幸好彩华楼的厢房既宽敞又华丽,加摆一张小床不成问题,否则——哼哼!

嗒的一声轻响,方多病蓦然坐起,看向左边——左边传来的声音。

他的左边并没有什么,梳妆台一个,墙上挂有铜镜一个,梳妆台下黄铜脸盆一个,椅子一张,并没有什么会发出嗒的一声响的东西。方多病诧异地看着那梳妆台。那台上空空如也,并没有什么东西。今夜住的不是女客,女子梳妆的器具掌柜的都收了起来,更没有什么好看的。他看了半天,不得甚解,躺下身去继续哼那小调,“那个红菱唇啊手纤纤……”

嗒的又一声轻响,方多病整个人跳了起来。这不是什么风吹草动天然的声音,更不是什么机簧暗器转动的声音,这声音两次发出的地点不变,但强弱有别,就如是一个人——是一个人用手轻轻摸了摸梳妆台上什么东西一样。

方多病瞪着那梳妆台——依然什么也没有,连鬼影都没一个!正在他打算冲进澡房把李莲花揪出来一起查看的时候,目光突然一抬,霎时他目瞪口呆,脸色青紫,一口气吊在咽喉中几乎没昏死过去,“鬼啊——”

那挂在梳妆台上的那面铜镜之中,有一只手,正在镜中轻轻摸索。那手的动作就如手的主人看不见也听不见这世上任何声音,却正在努力要穿过那面薄薄的铜镜,自镜中穿到人间来一般。

镜中的世界,岂非就是无声的?

当啷——方多病惨叫一声,澡房中一声震响,好像摔碎了什么东西,李莲花略微打开了澡房的门,迷惑地探出半个头来,“那个……鬼在哪里……啊——”他猛然看见那只镜中的手,瞠目结舌,呆了半晌,“那真不是你的手在动?”

方多病僵硬地站在镜前,浑身冷汗淋淋而下,竟然挤出一个极其难看的笑脸,“你几时看见我的手有这么小?这是只女人的手。”他抬起手来对镜子挥了挥,那镜中也有影像晃动,但看得最清晰的,还是镜中那只白生生、纤美柔软的鬼手,在不断摸索、移动。

约莫过了一炷香时间,那只手渐渐隐去。

铜镜清晰地照着房中的一切,那诡异绝伦的一幕就如从来没有发生过,如烟一样轻轻消散。

第二天。

“饕餮衔首金簪……恶名鼎鼎的珠宝之一,”啸云庄的何老板拈起那金簪,“各位请看,这是真品,饕餮的两只角有一只缺了一角,口中珍珠乃是光泽明亮的夜明宝珠,不过时日久远,这颗珍珠已经很黄。”

望海楼的毕老板道:“听说每次这支金簪出现,都会出现离奇可怖的惨案,次次都事关人命,最多一次听说有三十三人同时毙命,所以珠宝行内人很少有人敢收藏此物。”身边玩月台和数星堂的费老板和花老板不住点头。

方多病干笑一声,“不知道这饕餮金簪出现时死的可都是不穿衣服的女人?”

何老板奇道:“不穿衣服的女人?当然不是。听说第一个因为这金簪死的是打造这金簪的金匠,传说这金簪本是九龙之形,采意龙生九子,结果簪子造成,金匠过于劳累猝死,簪子落入熔炉,熔去八龙,只余一只饕餮。”

“过于劳累而死,也不算什么惨案,”方多病道,“猝死乃是世上最美妙的死法。不过各位见多识广,博学多才,可曾听说因为这金簪而死的,有什么不穿衣服、被挖去眼睛舌头的年轻女人?”

众人骇然相视。何老板当先脸色惨白,“原、原来此次金簪出现,竟是要挖人眼睛、割人舌头……方公子,在下这就告辞,在下从未见过这支金簪,金簪之事还请方公子另请高明、另请高明……”当下几位老板纷纷告辞,离去之势若逃狐之兔,又如避猫之鼠,甚至和那离弦之箭也有那么三两分相似。

方多病用筷子将那金簪远远夹起,嫌恶地将它放回八卦镇邪木匣之内。过了片刻,他瞪眼看着那金簪,长长叹了口气。

待他回到彩华楼的时候,李莲花却不见了。方多病在满楼上下到处找了一遍,又差遣胡有槐派人上下再找了三遍,也没看见李莲花的影子。方多病心中大奇,要说被鬼抓了去,现在可是青天白日,何况那见鬼的金簪在自己身上,为何鬼会找上他?要说不是被鬼抓了去,那死莲花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吃饭时间,方多病吩咐彩华楼的厨子做了一桌山珍海味,再开了一坛子美酒,点着炉子在旁边温酒,自己拿着扇子扇啊扇的。果然未过一炷香时间,就见李莲花一身灰衣,慢吞吞地自走廊那边出现,满脸喜悦地在酒桌边坐下。

“你这人真的很奇怪,”方多病叹了口气,“我记得我在醉星楼煮过一碗素面,你那狗鼻子也闻得到追来了;我在闻天阁吃百蛇大宴,发了请帖请你,你却不来,后来等我请客请完了蛇都吃光了醉也醉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你非要我请喝茶;有一次我在牛头镇吃臭豆腐……”

李莲花连忙道:“吃饭时间只宜吃饭,不谈俗事。”

方多病瞪眼道:“我有说请客吗?你到哪里去了?半天不见人影。”

李莲花持筷文质彬彬地夹了一块鸡脖子,“我去……到处看看,彩华楼内这许多花花草草,的确是美丽至极。”

方多病呸了一声,“我去见了各家金铺的老板,听说那支簪子上附着许许多多恶鬼,少说也几十条人命。”

李莲花吓了一跳,“有这么多……”

方多病悻悻地道:“就是有这么多。如何?你在楼里看那具死人,看出什么名堂没有?”

“名堂……名堂就是彩华楼里没有人认得她,她却死在厨房外面……”李莲花喃喃地道,“挖去眼睛、割掉舌头,显然都是困住她的一种方法。如这世上真的有鬼,为何非要困住她一个人?”

方多病抓起一只鸡腿,咬了一口,“她明明死在走廊,哪里是死在厨房外面?”

李莲花道:“那条走廊是从厨房出来,通向花园,我猜她从厨房跑出来,沿着走廊往外跑,不知如何伤了后脑,就此死了。”

方多病道:“杀她的人多半不会武功,那后脑一击差劲至极,若不是她倒在地上流血不止,半夜三更没人救她,十有八九也不会死。”

李莲花叹了口气,“嗯,但你又怎知不是她看不见,摔了一跤把自己跌死的?”

方多病为之语塞,呆了一呆,“说得也是,不过厨房里怎会凭空多了一个活人出来?”

“厨房我方才已经看过,”李莲花一本正经地道,“厨房里灶台两个而已,架子不少,橱子太小,水缸太潮,米袋太脏,菜篮太矮……”

方多病忍不住道:“什么水缸太大、菜篮太矮……”

李莲花眯起眼睛,“你那具死人既高又白,裙子如此干净,那些碗柜水缸米袋菜篮什么的怎么装得下?”他突然一怔,喃喃地顺口接着道:“你那具死人……”

“我那具死人?”方多病勃然大怒,“本公子除了和你吃饭之外,从来没撞见过什么死人!分明是你命里带衰,瘟神罩顶,那是你那具死人还差不多!”

李莲花却抬起头来,呆呆地看了方多病好一会儿,突然露出个羞涩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道:“等一下,我突然想到一样……那个……重要的东西……昨晚你那具死人……哦,不,那位凄凉可怜的小娘子的贵体,你差遣胡有槐把她藏到哪里去了?”

方多病被他那羞涩的表情吓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怪叫一声,“你想干什么?那个、那个万万不可!我断不会让胡有槐告诉你那死人在哪里!”莫非死莲花不爱他貌美如花的小姨子,却是因为他那个癖好特殊……喜好女尸?我的妈呀!老子若让你找到那死人,老子就不姓方!

李莲花看了他一眼,一本正经地道:“万万不是你想的那般,总而言之,我要尽快找到那个……小娘子的贵体,确认一件事。”

方多病浑身鸡皮还没消停,一口咬定那具女尸早已被胡有槐送进了棺材铺,如今已是板上钉钉,埋入了地下,墓碑都已直了,便请李莲花不必妄想。

李莲花无奈,只得作罢,改口道:“呃……厨房我刚才已经看过,绝无可能藏下那贵体,那贵体又……那个不穿衣服,四周又不见衣服的踪影,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从厨房东边的那条小路过来的,穿过厨房,跑进走廊然后跌倒、流血而死。”他向着厨房东边指了指,悄声地道:“那里。”

方多病顺着那方向一看,顿时汗毛直立——李莲花指的方向,正是彩华楼最好的客房。天字第一至第九号客房,而他和李莲花昨晚正是入住天字五号房,位居正中。

昨、昨夜镜子里的那只女人的手……莫非正是那具女尸的冤魂,正在招人为她伸冤?

定了定神,方多病看着满桌的美酒佳肴,胃口全无,满脑子思索今夜要到何处去睡方才安全?李莲花说完了“那具贵体”,倒似心神甚爽,举起筷子就欣然开始吃饭,吃了两口嫩鸡,又为自己倒了一杯温酒,先对嫩鸡大加赞赏,从鸡头的两三根短毛到鸡爪的鳞片无一不美,又对酒水不吝辞色,从酒缸到酒缸上封的那块泥皮都是妙不可言。

【二、天字四号房】

那夜酒宴的结果自然是方多病大怒而去,李莲花醉倒酒席,总而言之,两人谁也没去住彩华楼天字第五号房。第二日一早,李莲花头昏脑涨地爬起来,居然还回房洗了把脸,洗漱洗漱,换了身衣裳才出来,所以他面对着一夜未归的方多病,姿态分外怡然,只恨身上不能生出二两仙气,以彰显他与方多病层次之高下、胆量之大小。

不过方多病上上下下打量着李莲花穿的衣裳,越看脸色越是奇异,接着便万分古怪起来,“死莲花,你这是……这是你的衣服?”

李莲花连连点头,这自是他刚从房里换出来的衣裳,童叟无欺,绝然无假。

方多病满脸古怪,指着他的衣角,“你、你什么时候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李莲花低头一看,只见身上一袭灰衣,衣上绣着几条金丝银线,也不知是什么花纹,顿时一呆。

方多病得意扬扬地道:“你向谁借了套衣服?穿在身上,冒充昨晚回了见鬼的客房——可惜本公子目光如炬,明察秋毫,嘿嘿嘿嘿……”他拆穿了李莲花的西洋镜,等着看他尴尬,却见李莲花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不住拉扯身上的衣裳,顿时奇了,“你做什么?”

“天地良心,这衣裳真是我从屋里换的……”李莲花浑身不自在,酒醉醒来昏昏沉沉,他匆匆换了件外衫,也没看得仔细,但这万万不是他的衣服。

方多病吓了一跳,失声道:“你从我们屋里穿出一件别人的衣服来?”若是如此,昨夜那屋里岂非要有第三个人在?

李莲花忙忙地把那外衣脱了,也不在乎穿着白色中衣就站在厅堂里,舒了口气,拍着脑袋想来想去,轻咳一声,慢吞吞地道:“我可能是……误入了天字四号房。”

天字四号房在天字五号的隔壁,门面一模一样,只是昨夜天字四号房内似乎并无住客,又怎会凭空生出一件灰色镶金银丝的长袍出来?莫不是之前的客人遗下的?若是遗下的,彩华楼又怎会不加收拾,就让它搁在那里?方多病十分奇怪,摸了摸下巴,“天字四号房?去瞧瞧。”

彩华楼的天字四号房和天字五号房的确是一模一样,并且楼里并不挂门牌,极易认错。两人回到天字楼,光天化日之下,胆量也大了不少。方多病推开四号房房门,只见那房里的桌椅板凳,方位布置果然和五号房一模一样。床上被褥并不整齐,桌上一支蜡烛已经燃到尽头,蜡油凝了一桌,西边的衣柜半开着,里头空空如也,可见原先只挂了一件衣裳,和隔壁倒是一模一样。

但看这屋里的情状,原先想必是有住人的,只是这房客一时不归,竟连门也不锁,才让李莲花糊里糊涂地闯了进去。李莲花小心翼翼地把他刚脱下来的灰色长袍挂回了橱内,只见衣橱内有包袱一个,那包袱做长条之形,看起来就像一柄短剑,外头用红线密密绑住,不知是个什么玩意儿。

方多病咦了一声,把那包袱拿了起来,“传说‘西北阎王’吕阳琴所用短剑名为‘缚恶’,剑鞘外惯用红线缠绕,传闻缚恶剑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披荆斩棘吹毛断发,连他贴身婢女都死在那柄剑下。那吕阳琴不但短剑闻名,他最最有名的是得了一份能去得九琼仙境的藏宝图……呃……”他正兴致盎然口沫横飞地讲关于吕阳琴的种种传说——突然噎住,李莲花惋惜地看着他——包袱打开,里面的东西乌溜光亮,上薄下厚,左右平衡,却是一个乌木牌位。

只见那牌位上刻着“先室刘氏景儿之莲位”几个大字,以及生卒年月,刻得银钩铁划,灵俊飞动,但笔画深处却依稀有一层浓郁的褐色,像是干涸的血迹。方多病拿着别人的牌位,毛骨悚然,连忙把那东西放了回去,老老实实缠上红线,合十拜了几拜,阿弥陀佛和观世音菩萨各念了几十遍,唯恐念之不均,佛祖菩萨与他这凡夫俗子计较,便不保佑了。

“等一下。”李莲花看过那牌位,往旁一指,“这位客官若是爱妻如此,随身带着她的牌位,怎会和其他女子同住?而、而那……那位夫人倒也心胸广大,竟能和这牌位共处一室……”

方多病一怔,往旁一看,只见一件女子绣花对襟落在床下,粉紫缎子,银线绣花,那显然是一件女子衣裳。

而这房里,除了这一件对襟,再不见任何女子衣物,既没有头梳,也没有绣鞋,更不必说胭脂花粉,唯见衣橱中灰色长袍一件,牌位一座,门口灰色男鞋一双,以及桌上一对点尽的红烛。

天字四号房中,一股说不出的古怪扑面而来。李莲花和方多病面面相觑,两人的视线一起集中在了那绣花对襟上,抬起头来,两人不约而同道:“难道——”

李莲花顿了一顿,方多病已失声道:“难道那具女尸的衣服——就在这里?难道她竟是从这里跑出去的?”想起昨夜镜中的那双女手,方多病已不仅是害怕,而是阵阵发寒,冷汗都顺着背脊流下。他自不真信有鬼,但这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那惨死的女子就住在天字四号房中,天字四号房中昨夜并无人出入,那镜中的女手若不是鬼,又会是什么呢?

李莲花在屋中四下一望,敲了敲桌上已干硬的烛泪,“这蜡烛已冷很久,绝不是昨夜点的,至少也是前夜便已燃尽。”他在屋里踱了几步,转了两圈,绕过桌子,慢慢走到一幅画前。

那幅画在天字五号房中也有,四号房中挂的乃是梅花,五号房中挂的却是兰花。在这幅图悬挂的位置,对过去便是五号房的铜镜。

在那幅画旁边,墙上有一道极细的口子,深入墙内。李莲花对着那细缝看了好一阵子,居然还拔了根头发伸进去试了试。这裂口深入墙内有二寸来深,几要穿墙而过,边缘十分齐整,相当古怪。他收起那头发,轻轻卷起了梅图,梅图后露出的竟不是墙壁,而是一面半透明的琉璃镜。

方多病大为惊奇,凑过去对着琉璃镜一看——那镜中正对隔壁的大床,虽然不甚清晰,却仍旧依稀可辨。这若是隔壁住了对小夫妻,做了点什么赶乐子的事儿,墙这边的客人可就饱了眼福了。

这分明是个专用于偷窥之用的设计,在墙中镶嵌一面琉璃镜,再盖上一幅画,因为镜后光线幽暗,对墙的人看不到镜后的东西,对墙屋内窗户正对床铺,即使灭了烛火,也会有月光投映,墙这边的人却可以通过琉璃镜偷窥隔壁的大床。这面琉璃质地算不上好,嵌在铜镜框内不留心也难以发觉铜镜框中之物并非铜质,而是杂色琉璃。

方多病大怒,“胡有槐这老色鬼!平日里冠冕堂皇,彩华楼是什么地方!竟用这等卑鄙手段招揽生意!”

李莲花敲了敲琉璃镜,摸了摸那质地,啧啧称奇,“真是奇思妙想,天纵奇才……”

方多病怒道:“这也算奇才?”

李莲花正色道:“等你讨了老婆也就懂了。”

方多病一呆,脸都绿了,“老子怎么不懂?”

李莲花正色道:“我知你并非不懂,不过害羞而已。”

方多病的脸色由绿转黑,还没来得及想出什么话骂人,却见李莲花施施然转过身去,用手在琉璃镜上敲了几下。

那琉璃镜十分结实,的确是死死嵌在墙内,并无其他花枪。李莲花沉吟了一会儿,“昨晚你我看到那只手的时候,这镜子后面是亮的。”正是因为镜子后面太亮,才让方多病看清了镜子里有一只手。李莲花继续道:“……而若住进来的是胡有槐自己,这镜子的妙处想必烂熟于心,是万万不会举着灯火来看的——”

方多病松了口气接下去,“所以昨天晚上镜子里那双手不是女鬼,而是有个人发现了墙上奇怪的镜子,举灯过来查看了一下,从我们那边模糊地看过来,就只看到了一双手。”只消不是女鬼,方大少顿时来了精神,“但住在这屋里的女人前天晚上就死了,酒楼里传得沸沸扬扬,如果昨天晚上这屋里还有人住在这里,他怎么还有心情看墙上的洞?”他一字一字地道,“除非,将那女子挖眼断手的恶魔,就是昨晚住在这里的人!他根本不在乎那女人的死活,生怕暴露自己,所以即使那女人逃了出去死在外面,他也不关心。”

李莲花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放下那卷图画。方多病仍在咬牙切齿,“这恶魔必定一早借机逃了,否则我定要亲手将他擒获!对女人下手算什么英雄好汉……”李莲花又转过去,敲了敲那块流了一桌的烛泪,突然咦了一声,“这里面有东西。”

方多病低头一看,那块红色烛泪中间隐约凝着一块黑色的小东西,他伸手在烛泪上轻轻一拍,只听咯的一声微响,烛泪应手裂开,露出其中的黑色小物。

那是一支不长的黑色发簪,方多病将它轻轻地拿了起来,依稀是犀角所制,款式简单,并无花巧。

“这东西落下之时,烛泪还未凝固,所以才会深陷其中——可见这东西很可能就是前天夜里出现在屋里的。”李莲花皱着眉头看那犀角发簪——方多病将它拿出之后,桌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浅浅的小洞——发簪并非跌落在桌上的,而是斜斜射入桌面,钉在里面的。显而易见,那位被砍了双手的女子绝不可能自行将发簪射入桌面,那将这犀角簪子射入桌面的人是谁?

是已经逃走的主人吗?

方多病和李莲花相视一眼,举灯查看琉璃镜的手、惨受凌虐的女子、不见踪影的天字四号房主人、衣橱中爱妻的牌位,以及这支射入桌面的犀角发簪——前天深夜,在天字四号房中,必然有过一场神秘的变故。

至少天字四号房的主人携带着一名惨受凌虐的女子,又随身带着爱妻的牌位,本身就充满了神秘感,而此时此人究竟身在何处?

“死莲花。”方多病看了这屋里种种诡异之处之后皱眉,“虽然那女子的外衣掉在这里,但……她当真是住在这里的?这屋里除了这件衣服,根本没有其他女用之物。会不会……会不会……呃……”他悄声道,“这件衣服是那……女鬼……来此显灵的时候,落下的?”

“那个、那个……其实……”李莲花看着那枚犀角发簪,嘴里喃喃自语,也不知在说些什么。沿着犀角发簪射入的角度望去,那发簪射去的角度除了木桌,就只有一张大床,也别无他物。床上空空如也,一床红色锦被盖在床褥上,就在红色锦被之上一点点的地方,有一条极为细碎的小小血线,洒在灰白色墙壁之上。

李莲花睁大眼睛细看,床上锦被虽为红色,但再无其他血迹,床下没有鞋子,窗户打开,床侧的垂幔却是一团混乱,转过身来,身前除了桌子衣橱,再无他物。

突地咚咚咚脚步声响,“少爷——少爷——”门外有人惊慌失措地呼唤,一人连滚带爬冲入天字五号房,凄厉地道:“少爷,在、在外面井里,又、又发现一个死人!又、又有一个死死死……死人啊!”

方多病破口大骂:“他奶奶的!死死死,这里住了个瘟神是不是?一天到头,哪里来那么多死人?”一面说,他一面如旋风般冲了下去,直扑院外古井。李莲花却拉住那吓得七魂散了六魄的店小二,温言问道:“小二莫怕,敢问住在这间房里的,究竟是什么人?”他指了指身边一扇房门。

店小二瞟了一眼,惊慌失措地道:“那、那就是古井里的那个死人……”李莲花耐心地扯着店小二,温和地指着他方才所指的那扇门,正色道:“你看错了,我问的是这一间。”

店小二一呆,才发现自己的确是看错了房门,李莲花指的是天字三号房,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模糊想起,“这间房里住的是位姑娘,叫什么名字,小的就不知道了。”彩华楼天字号房里住的多半都是熟客,但偶尔也有几个不是冲着那琉璃镜而来的客官,偏生三号房四号房都是。

李莲花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头,指了指天字三号房,正色道:“你家少爷夜观天象,心有所感,算得三号房的姑娘已逃了房钱而去,你若有空,不如莫去看那死人,去看看这房里姑娘可还会付钱否?”店小二看了他半晌,呆呆地去开三号房房门的锁。

打开房门,店小二尖叫一声,两眼翻白,竟直接在大门口昏死过去——李莲花吓了一跳,赶到门口一看,只见一具女尸横倒在地,头发披散,两眼瞪得滚圆,脖子向上仰起,却是被人活生生捏断了颈骨的,但见她全身扭得像条麻花,五指狰狞,双手俱作虎爪之形,身上穿的白色中衣衣裳凌乱,胸口有一片白布碎裂,可见临死之时,她曾拼死反抗,奈何不敌凶手巨力,被勒身亡。

又是一具尸体!

如今在彩华楼中,已出现了三具尸体。李莲花走到栏杆边,看了一眼底下院子中方多病站在水井旁指手画脚,不由得叹了口气,召唤道:“这里还有一具女尸。”

方多病愕然抬头,“什么?”

李莲花正色道:“在你隔壁的隔壁,地上躺着一具女尸,我看那……那个贵体的模样,还很新鲜。”方多病顿时全身一阵鸡皮疙瘩,失声道:“什、什……么?”

李莲花十分同情地看着他,“这几天,你家酒楼里出的不是一条人命,是三条人命。”

【三、金簪】

方多病犹如一阵狂风,从院后水井旁又杀上了天字三号房,见了那被勒死的女尸,终于忍不住变了脸色,厉声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彩华楼里莫非出了杀人狂不成?怎会有人无缘无故连杀这么多人?到底是——到底是为了什么?”

李莲花将他拉住,悄声道:“你出去问了关于饕餮衔首金簪的来历,可有问清?上一次这金簪闹出人命后消失,是消去了什么地方?”方多病又惊又气,余怒未消,没耐烦地道:“问了,忘了。你别尽问那些不相干的,反正金簪总是突然出现……”

李莲花连连摇头,“非也非也,即使是说故事,也断不可能没说清坏人的下场,这金簪的去处故事里一定是有的。”方多病对他怒目而视,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好像是听说给被它克死的那个王爷还是皇帝做了陪葬,怎么了?”李莲花上下看了他一阵,突然露齿一笑,“你可知道,有个地方,叫作九琼仙境?”

“当然知道。”方多病理所当然地道,“江湖传说,极南蛮荒之地,有深山小国,名为大希。大希国矿脉丰富,盛产黄金珠宝,国君富甲一方。他们代代君王的墓地都修建在一个神秘的地方,据说那地方聚天地之灵气,盛产稀世药材,皇陵就修建在高山之上,富丽堂皇,内藏随葬珍宝无数,远望之宝光闪耀,金碧辉煌,称为九琼仙境。但传说归传说,到现在也没有人见过大希国的皇陵重地。”说起江湖逸事、武林传说,方多病自是如数家珍。

“大希国和我朝可有通婚?”李莲花微微一笑,看着方多病不假思索随口而谈,他的神色颇为愉悦。

“有。”方多病大笑起来,一掌拍在李莲花肩上,“这种问题要考你方少爷,真是错了。大希国和我朝三十年前曾经互通婚姻,由大希国向我朝进贡黄金,而我朝指派一名公主下嫁大希国国君,那个时候,我爷爷已经生出我爹来了。”他对李莲花眨眨眼,得意非凡。

李莲花遗憾地道:“若非公主下嫁之时,你爷爷已经生出你爹来了,说不定那位公主便要嫁给你爷爷,而日后生出来的既然不是你爹,自也不会有你了。”方多病怒道:“死莲花!你说什么?”

李莲花正色道:“我没说。”方多病大怒,“你明明说了!”李莲花越发正色,“那是你听错了。”随即微微一顿,他一本正经地道:“你可知道,当年公主下嫁,有些什么嫁妆?”方多病一怔,想了半日,恍然,“是了,我想起来了,最后被那金簪克死的就是大希国国君和他的八个老婆,这支饕餮衔首金簪是大成公主下嫁大希国的嫁妆之一。”

“所以……”李莲花期待地看着方多病,眨了眨眼睛。

方多病瞪眼回去,“所以什么?”

李莲花顿时噎住,十分失望地叹了口气,“所以金簪是大希国国君的陪葬之物,而大希国的皇陵所在名为九琼仙境,是人间宝库——而现在——饕餮衔首金簪在这里。”他指了指那第一具“贵体”倒下的地方,“那说明——有人找到了九琼仙境,并从那里得到了东西。”

方多病听着,渐渐又变了脸色,“九琼仙境?”他失声道,“若是得了那里的财宝,岂非富可敌国?”李莲花道:“若是当真得了,自是富可敌国。”方多病的目光在地上那具“贵体”与天字四号房房门之间扫来扫去,终于忍不住道:“这些人……都是为那九琼仙境死的?有人得了那里的财宝,所以引来了其他人的追猎?”

“可能……也许大概是这样。”李莲花一本正经地道,“至少戴着金簪的人,一定和九琼仙境脱不了干系。”方多病茫然了,“但那前往九琼仙境的藏宝图不是在吕阳琴手上吗?吕阳琴得了藏宝图那么多年,也没听说他找到了宝藏,可也没听说他丢了藏宝图,怎么突然有人就找到了?”

李莲花慢吞吞地道:“吕阳琴是找到了宝藏或是丢了藏宝图,为何要告诉你?莫非你和他很熟?况且听说那九琼仙境就在大希山峦之上,五颜六色,瑞气千条,日出有紫气东来,夜里有月华灌顶,显眼得很,若有人喜欢爬山,大希国域天既不冷,山又不高,爬个十年八年说不定也就找到了。”

方多病张口结舌,心里只觉九琼仙境若是如此轻易就让人找到,未免太令人失望,但一时也想不出什么新道理反驳,“可是这些人都死了,那宝藏呢?”他东张西望,“宝藏在哪里?”

“既然这些人都死了,总而言之,必然有个凶手,而宝藏显而易见,就是凶手拿走了。”李莲花一本正经地道,仿若自己讲的是什么真言妙理。方多病一张黑脸,“那凶手呢?”

李莲花摇了摇头,突然又露出小心翼翼的神色,看了看方多病,“我要见前夜那悲惨可怜的小娘子。”方多病一张脸黑上加黑,“不准!”李莲花正色道:“你让我见上一见,我便告诉你宝藏在哪里。”方多病眼睛一亮,“你知道宝藏在哪里?”李莲花连连点头,“当然,显而易见……”

方多病招了个人过来,问了几句,转头对李莲花道:“那具……尸体还在后堂,等着义庄的人来收。”他精神来了,神采奕奕地看着李莲花,“尸体你可以过会儿再看,先告诉我宝藏在哪里?”李莲花正色道:“在凶手那里。”方多病勃然大怒。李莲花摸了摸鼻子,转了个身,“我去看井里另一位贵体……”

方多病只来得及咆哮两声,“死莲花!连老子你也敢骗——”

李莲花早已逃下楼去,去看那具塞在水井中的贵体。

显而易见,这具“贵体”是个男人,还是个体格魁梧、四肢修长的伟岸汉子。他之所以会被胡有槐在巡查时发现,便是因为他骨骼粗大、皮肉红肿,卡在了水井口,头顶距离井口不到二尺。这人穿着一身极简单朴素的褐色衣裳,全身湿淋淋,肩头一个血洞,似乎曾被利器刺穿。但他致命之处在于咽喉被人捏碎,倒与那利器无关。

他的身上没有任何东西,居然连铜钱都没一枚。

李莲花抬头望了望天字楼,所有的人都在抬头看天字楼——这人塞在水井之中,莫非是从天字楼上摔了下来?否则怎会如此?

从天字楼上掉下来,正好跌进井口,然后卡在里面。

真有如此刚好?

李莲花眨了眨眼,东张西望了一番,只见这处后院是天字楼的小花园,院内只有水井一口以供打扫之用,地上铺的是一层鹅卵石,四下并无异样。

他拉了拉身边小二的衣裳,“后堂在哪里?”

店小二道:“后堂在酒窖旁边,那院子里只有柴房和酒窖,偏僻得很。”

李莲花越发满意,点了点头,背着手走了。

方多病在二楼大发了一顿雷霆,胡有槐显然是掐指算过时辰,恰好有事不在,方大少身边尽是垂头丧气的店小二们在唯唯诺诺。方多病越看越是不耐,“胡有槐呢?”

“掌柜的去报官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一阵喧哗,胡有槐引着一位官服圆腰的胖子走了进来。那胖子两眼翻天,左右各有一位粉衣女子为他打扇,一进来就瓮声闷气地问:“这是哪里啊?”

“禀知县大人,这里是彩华楼,您早上才刚用了酒菜从这出去的,不记得了?”胡有槐小声提醒。方多病从二楼下来,狐疑地上下打量这位“知县大人”,这就是本地知县?他奶奶的,真是腰较水缸宽一尺,油比母猪胜三斤。他心里骂完,又喜滋滋觉得自己文采风流,读书有术,竟作下如此佳句。

“哦,是你这儿啊。”知县站得喘得慌,胡有槐招呼人给他抬来一张椅子,肥如母猪的知县颤巍巍地坐了下去,那椅子咯吱一声,所有人的心为之一悬,幸而彩华楼物具坚固,倒不曾四分五裂。

“我听说你这儿死了人,死人呢?”知县又抬高两眼,望着天说话。

“死人……就在此处。”胡有槐指了指水井,“昨夜小民还曾发现一具断手目盲的女尸,但不知和那水井中的……有否关联,一切待大人明察。”

“一男一女,死于此地,那就是与情有关了。”知县掐着嗓子说,“本县看来,定是痴情男女相约殉情,选中了你这享乐之地,唉,还真是可怜啊。”

“这……”胡有槐点头哈腰,“是是是……”

“本县是民之青天,这殉情男女真是可怜,明儿本县厚葬。还有什么事吗?”知县大人扶着椅子扶手,便要起身,“若是无事,本县就……”

他还没说出“回衙门”三个字,身边有人冷笑一声,“真是青天,一男一女死于此地便是殉情,那楼上还有另一位女子的尸首,难道她也是殉情不成?”冷笑的自然是方多病。

“二楼还有?”知县又坐了下来,“又是何人啊?”

“还待大人明察。”方多病凉凉地道,“草民也不知是何人。”

“她是如何死的?”知县又问。

“被人捏碎了颈骨死的。”方多病冷冷地道,“就如水井里殉情的那位,要捏碎自己咽喉,等死透了再把自己塞进井里,这般殉情,倒是不易。”

知县两眼半睁半闭,“如你这般说来,那就不是殉情了。既然二楼的女子和水井中的男子都死于咽喉之伤,那便是他们互相斗殴,失手将对方杀死。这般意外,本县也是十分惋惜。”

方多病为之气结。这两人难道会是互相掐着脖子,互把对方掐死之后,一个跑去跳井,一个回自己房里躺着,这样死法吗?他和这胖子知县语言不通,东张西望一番,却不见了李莲花的影子,不免大怒。

“既然这三人乃是互相斗殴,意外而死,本县就……”知县大人“回衙门”三字又尚未说出口,又有人微笑道:“知县大人,请留步。”

知县一双细眼一直翻眼望天,这下好不容易往下瞄了一眼,只见拖着一包偌大布包,施施然从后院走来的灰衣人容色文雅,倒也不是很生气,掐声掐气地问:“什么事啊?”

“大人,彩华楼内有宝。”李莲花用力将身后拖着的那袋东西扯到院内众人面前。

“哦?什么宝?”知县听到“有宝”,一双细眼微略睁了睁,似乎酒也醒了醒,“从实招来。”

李莲花正在努力把那袋东西摆正,一边道:“大人可曾听说过九琼仙境?”

“听说过。”知县又眯起了眼睛,“那是传说之物,和彩华楼的宝何干?”

“因为九琼仙境的秘密,那藏宝图的答案,现就在彩华楼内。”李莲花施施然回答。

“可有证据?”知县不动声色,那双细眼眯得更细了。

“有。”李莲花慢慢撕开他辛苦拖来的这团东西——这团东西人人都知是什么,方多病看得都变了脸色,不知为何李莲花要把这东西拖来——这就是大前天发现的那具被断手挖眼的女尸啊!

尸体暴露在外,知县倒也冷静,并不惊慌失措,“这具女尸,如何能证明‘九琼仙境’之所在?”

李莲花微笑道:“这具尸体,就是证明彩华楼有宝的最佳证据。”

众人皱眉,方多病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只见李莲花伸手向他,一个字,“刀。”

刀?方多病手边无刀,顺手从陪同知县大人来查案的衙役腰上拔了一柄,挥手掷了过去。白晃晃的刀光掠过半空,那衙役大吃一惊,吓得脸色惨白。李莲花伸手接刀却是浑若无事,一刀向那女尸的裙子划去。

嗤的一声,裙子被从中割开,方多病吓了一跳,暗忖死莲花果然恋尸成癖,连死女人的裙子都要剥下来……却见李莲花将手中刀一抛,身边人一片惊呼,方多病定睛一看,忍不住咦了一声。

地上那具穿着裙子挽着发髻、被断去双手、挖了眼睛又挖了双乳的“女子”居然不是女子。

他是个男人。

【四、吕阳琴】

“这并不是什么和情人相约殉情的小娘子的贵体,”李莲花施施然道,“只不过他刮了胡子、涂了胭脂、又被人挖了眼睛割了胸口断了手,我等忍不住关注在他的伤口之上,忘了细看他的喉结,这是个男人,还是个生前容貌俊俏的、扮起女人来也挺像的男人。”

“他是谁?”方多病忍不住问。那竟然是个男人,他竟没看出来,真是奇耻大辱。

李莲花对他露齿一笑,“你想知道?”

“当然。”方多病皱眉,“难道你知道他是谁?”

“我当然知道。”李莲花正色道,“他是吕阳琴。”

方多病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什么?”

李莲花指着地上那具惨不忍睹的尸体,“我说,他便是吕阳琴。”

“听说那九琼仙境的藏宝图的确是在一个叫吕阳琴的人手里,但你又怎知,地上这具尸首他就是吕阳琴呢?”知县大人尖声细气地问。

“因为这支金簪。”李莲花指了指地上“吕阳琴”头上戴的饕餮衔首金簪,“这支金簪出自九琼仙境,这世上除了吕阳琴还有谁更能合情合理地拿到九琼仙境里的东西?”

“但世上并非只有一种合情合理。”知县居然也能说出一句略有道理的话。

“不错。”李莲花微微一笑,“如果还有一件和九琼仙境相关,又与吕阳琴相关的证物,就越发能证明地上这具尸体便是吕阳琴。”他的目光流动,在周围所有的人脸上都看了一遍。方多病瞪眼问道:“有那样的东西?”他和李莲花一起看了这几具尸体,怎么从来没发现有这样的东西?

“有,”李莲花道,“那样东西大大地有名,叫作缚恶剑。”

“缚恶剑?”方多病大为诧异,“你在哪里看到缚恶剑?老……本公子怎么没有看到?”

李莲花歪头想了想,欣然道:“我猜那东西现在在胡有槐房里,你和他比较熟,要不你去他房里找找?”此言一出,众人哗然,连一直稳如泰山的肥猪知县也微微一震。胡有槐更是变了脸色,但脸色变得最多的还是方多病,只见他双眼圆睁,“什么?”

李莲花对着胡有槐招了招手。胡有槐脸色铁青,哼了一声,“枉费胡某奉公子为座上之宾,没想到竟是冤枉好人、信口开河之辈……”

李莲花也不生气,上下看了胡有槐几眼,突然道:“你可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种东西,叫作人彘?”

胡有槐脸色抽搐了一下。众店小二两眼茫然。方多病忍不住道:“西汉吕后因刘邦宠信戚夫人,将戚夫人剁去四肢、挖出眼睛、灌铜入耳、割去舌头,扔在厕所之中,称作人彘。”他看了看地上的尸体,恍然大悟,“这……”

“这也是一种人彘,只不过比起戚夫人,他还有脚。”李莲花道,“显而易见,若非恨之入骨,一般人做不出这种事。”

众人听说这等惨事,都是噤若寒蝉,遍体生凉。

只见李莲花又看了胡有槐一眼,突然又道:“你可知吕阳琴几年前杀了他贴身婢女?”

胡有槐张口结舌,莫名其妙,一口气活活忍住,差点没把他自己憋死,“胡某退出江湖多年……”李莲花欣然打断他,“没错,你已经退出江湖好多年了,所以不知道吕阳琴用缚恶剑亲手杀了他的婢女景儿。那是因为景儿既是他婢女,又是他禁脔,可景儿突然移情别恋,爱上了泸州大侠刘恒。这黑道中人拐带白道女侠,那便是作奸犯科,白道大侠拐带黑道妖女,那便是弃暗投明,总而言之,景儿弃暗投明的那日被吕阳琴发现,然后一剑杀了。”他突然说起江湖逸事,没听过的听得倒还津津有味,早听过的面面相觑,不知什么玩意。

胡有槐倒是没听过,一直到故事听完方才醒悟,冷笑道:“这和胡某有何关系?为何你要说缚恶剑竟在我房里?”

“大大地有关。”李莲花正色道,“你若知道这段故事,便不会把那灵位留在屋里,你若不把灵位留在那屋里,我如何猜得出天字四号房内住的是谁?”他拍了拍身边一位店小二,吩咐他去把四号房里的牌位拿来。

那店小二似怕被冤魂索命,来去如风。李莲花解开红线,露出里面的牌位“先室刘氏景儿之莲位”,“景儿自小卖身吕阳琴为婢,没有姓氏。她若嫁了刘恒,自要姓刘,这若是景儿的牌位,那在水井之中的大侠,自便是刘恒了。”他又指了指地上的尸体,“可想而知,吕阳琴杀了景儿,刘恒恨他入骨。于是刘恒不知用了什么法子,抓到了吕阳琴,废了吕阳琴的武功,夺了他的剑,又用他裹剑的红线来包裹刘景的牌位,再将他弄成人彘,绑到此处。”李莲花想了想,“此地是西北往南的必经之地,或许刘恒留下吕阳琴的脚,就是要吕阳琴带他找到九琼仙境。”

这倒是有道理,前提是,地上这具尸体当真是吕阳琴的话。

“大前天夜里。”李莲花道,“刘恒将吕阳琴男扮女装,绑到此处,住进了天字四号房,那支金簪约莫便是刘恒从吕阳琴那儿所得,故意插在他头上的。只是不知刘恒知不知那玩意背后的渊源,这事本来天衣无缝,没有人发现吕阳琴变成了这种模样,‘西北阎王’的手下追兵也没有找到这里,但即使是大侠,下手过于毒辣,也是会遭天谴的。”他指了指楼上,“彩华楼的天字房内有机关,装着专供窥视之用的琉璃镜。那天夜里……住在天字三号房内的女客偶然发现了画轴后的琉璃镜,她看见了隔壁的刘恒和吕阳琴。或许她以为吕阳琴是个可怜的女子,或许她以为刘恒是个手段残酷的魔头,总而言之,她破门而入,向刘恒发出了暗器。”

方多病想起天字四号房桌上那枚犀角发簪,点了点头。那若是作为暗器,便可以解释它为何插入桌内。

只听李莲花又道:“于是她和刘恒动起手来。”他又指了指楼上,“但天字四号房中,墙壁上有一道极细的口子,曾有东西灌墙而入,插入二寸之深。彩华楼乃‘方氏’家业,楼宇以青砖搭建,除却神兵利器,何物能灌墙二寸之深?而此种神兵若是长剑,二寸不足以稳住剑身,必会跌落,墙上裂口却无翻翘痕迹;而裂口狭而深,并非刀刃形状,若非长剑,便是短剑匕首。世上能称神兵利器的短剑匕首不过区区三柄,一者菩提慧剑,在峨眉派受香火久矣;二者小桃红,在百川院中;三者么,便是缚恶剑。”

众人恍然,以此说来,李莲花猜测地上那“女尸”乃是吕阳琴并非信口胡言,只听他又道:“而刘恒若擒住了吕阳琴,吕阳琴的缚恶剑就落到了刘恒手上,若缚恶剑在刘恒手上,那女客自然不是对手。但三号房的女客身上没有剑伤,只有掌伤,我猜在女客和刘恒动手的时候,吕阳琴将缚恶剑踢到了墙上,导致刘恒无剑在手,和那女客硬拼掌力。”

“然后?”方多病摸了摸鼻子,他很想说李莲花胡扯,但除此之外,他又想不出什么新鲜花样,心下甚是恼怒。

李莲花瞪了他一眼,慢吞吞地道:“然后我们便活见了鬼。”

“啊?”方多病又摸了摸鼻子,“你是说那个……镜子里的手?”他蓦地想起,“不对啊!我们在镜子里看到女鬼是前天夜里,你说刘恒和隔壁的女客动手,那是大前天夜里,时间不对!况且昨日你我都没有听到任何人出入,而刘恒分明前天夜里已经死了。”刘恒若是没死,怎能容许吕阳琴如此这般地逃了出来?

“刘恒和隔壁女客动手之后,”李莲花一本正经地道,“那女客中了一掌,晕倒房内,刘恒被震出窗口,摔进了水井之中。”方多病猛抓自己的头发,越听越糊涂。按照这种说法,这事情和胡有槐确实没什么关系,却为何李莲花要说缚恶剑在胡有槐手中?这倒是越听越像肥猪青天知县断的那“互殴”、“意外”而死。

众人质疑的目光纷纷而来,李莲花不以为忤,继续道:“然而刘恒和那女客两败俱伤,却都没有死。”方多病失声道:“但刘恒死在了水井之中!”他若摔下没有死,现在又怎会在水井之中?

李莲花施施然站着,又悠悠环视了众人一圈,突然目光落在知县身上,一本正经地问:“敢问知县大人出门住店,喝酒吃饭,看镜子摸姑娘,可都是带荷包付银子的?”

知县尖声道:“那是当然。”

李莲花转过身来,“连知县大人吃饭都是要付银子的,这住在天字四号房里的两个大活人,不但浑身上下没有一个铜板,连他们的房间之内都没有一个包裹一两银子,敢问他们是如何住店、如何吃饭的?”

“所以?”知县居然接腔了。

李莲花很是捧场,微笑道:“所以刘恒身上的东西,自是被人拿走了。刘恒的尸身还在井内,大家可以过去看看,他全身红肿,皮肤鼓胀起来,所以卡在井口,可是他的头发、衣服却是湿的,那是什么道理?”

“可见他皮肤受伤之时,人还活着,还活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伤处遇水红肿,他才整个人肿了起来。”知县若无其事地道。

李莲花微笑道:“大人果然明察秋毫。”他很愉快地看着其他人既释然、又疑惑的脸,继续道:“从刘恒的尸身可以看出,他曾一度当真坠入了井中。他全身的擦伤都因与井口摩擦而来,全身湿透,是因为他掉进了井底的水里。”

原来如此,众人恍然,所以刘恒当时并没有死,也就是说,杀死刘恒的另有其人。

“而三号房的女客也是如此,她与刘恒对掌,晕了过去,等她醒来之时已是夜晚。她爬了起来,去找墙上的那柄剑,于是点了火折子去看。”李莲花微笑道,“然后顺便翻了画轴,看了一下画轴后面的琉璃镜。这个时候,便是我和方大少在房间里见鬼的时候了。”

方多病松了口气,“所以那真不是女鬼……”李莲花点头,喃喃地道:“然而她醒得不是时候,她晚醒了一天……”方多病道:“什么叫晚醒一天?”

李莲花瞪眼道:“我说得一清二楚,她是在晚上过去的,又是在晚上醒来的,自是昏了一十二个时辰,那便是一天了。”方多病怒道:“胡说八道,以你这般口齿不清,能有几个听懂你说‘等她醒来之时已是夜晚’就是说她晕了一十二个时辰?你又怎知她不是晕了半个时辰?”

“她若晕了半个时辰,我俩就是活见了鬼。”李莲花正色道,“她若只晕八个时辰,只怕也不会变成二楼的一具贵体,所以她非晕上一十二个时辰不可。”方多病怒道:“什么叫‘非晕上一十二个时辰不可’?”

李莲花不再理他,欣然看着知县,仿若只有知县是他知音,“我和方公子住在天字五号房的那夜,虽然在琉璃镜中看到人手的影子,却没有听到人出入。所以如果隔壁有人,她若不是女鬼可以出入无声,便是在我等入住之前便已在房中,而在我等离开之后方才出来。只有这样,才听不到她出入之声。”

方多病这才听懂为何那女客非要晕上一十二个时辰不可,她若没有晕这么久,便不会一直留在天字四号房中,早就自行离开了。

“所以刘恒和三号房的女客在对掌之后,各有受伤,却并没有死。”李莲花道,“但他们为何最后却都死了呢?这便要从那天夜里说起。那夜刘恒和人动手,然后一起没了动静,吕阳琴口不能言,目不能视,也许他还能听,但是显然没有自保之力,所以他从天字四号房逃了出来,沿着小路,穿过厨房,跑到了花园里,然后摔了一跤,后脑着地,因为是深夜无人发现,他把自己跌死了。”他微微一笑,“而这便成了一切的起点。”

“起点?吕阳琴把自己跌死了,这才是起点?”方多病奇道,“那难道不是个意外?”

“吕阳琴把自己跌死那自是个意外,反正就算他不跌死自己,变成这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李莲花道,“但你莫忘了,他死的时候,血泊里掉着饕餮衔首金簪。”

方多病慢慢地皱起眉头,“你是说——有人就是从这里发现了……”

“发现了他和九琼仙境的秘宝有关。”李莲花道,“我们发现了吕阳琴的尸体,方大少差遣胡有槐去搜查死者可是彩华楼的人,于是胡有槐见到了死人,奉命前去搜查。”他微笑道,“你还记得胡有槐回来的时候是怎么说的吗?他说:‘大少爷,这人真不是本楼的手下,你看我彩华楼上上下下百来号人,人人都在掌柜手里有底子,你看这人人都在,绝没有缺了哪个,所以走廊里那玩意儿,绝不是楼里的人,肯定是不知道谁从外面弄来,扔咱们楼里的,定是想坏彩华楼的名声!’可见,他那时候已经去查过了,他说不是楼里的人。”他又笑笑,“可是,他那天又亲自准备了天字五号房给我们住,一个已经检查过全楼的掌柜,一个在天字五号房整理东西的掌柜,就算他没有发现四号房里多了一个女人,至少也会发现水井里有一个伤者。”他补充了一句,“别忘了刘恒还没死,只要没撞傻,他就会呼救。”

“所以其实在我们发现吕阳琴的那天早上,胡有槐发现了刘恒,然后从他那里听说了九琼仙境的线索。”方多病听到此处,已经恍然大悟,“然后呢?”

“然后一切就很明了,刘恒为了求救,告诉了胡有槐关于吕阳琴的真相,而胡有槐将他从井里捞了上来,捏碎了他的颈骨,再将他塞回井里。不料刘恒受伤后伤处肿胀,塞入井口之后堵在井壁之间。”李莲花道,“胡有槐杀了刘恒之后,赶到天字四号房,匆匆将缚恶剑带走。为了尽早赶回,他没能在四号房里彻底搜查,我猜他那时并没有找到刘恒所说的关于九琼仙境的线索。”

“那他为什么不等有空的时候再去?”方多病瞪眼。

李莲花喃喃地叹了口气,“但等他有空的时候,我们俩已经住进去了,你说胡有槐有天大的胆子,敢在你方大少卧榻之旁抄家劫财吗?”方多病不禁听得有些受用,咳嗽两声,“这就是为什么闹鬼的那天晚上他没有来?”李莲花想了想,“我猜他那天晚上没来,一是怕被我们发现,二是他以为晕在地上的那位女客已经死了。”

方多病道:“结果那女人半夜诈尸,又爬了起来。”

“对,那女人清醒过来,也在屋里翻找,这可能是她为什么没有即刻离开四号房。”李莲花道,“她在屋里找到了一个东西。”他比画了一下,“能抓在手里的一个东西。但她既然晕了一十二个时辰,伤势多半很重,又或者是害怕惊动旁人,所以那天晚上她一直留在四号房中。”

方多病看着他的手势,突地想起二楼女尸那佝偻成虎爪的手指,她临死之时一定死死地抓住过什么东西不放。

难道九琼仙境所谓的“宝藏”,就是一个一二尺之间的一个盒子?

那能装得下多少金银珠宝?方多病不禁大为扫兴,他从小到大的压岁钱,装在盒子里也能装个十几二十盒的,九琼仙境这也忒小气了一点。

“然后第二天一早,因为我俩撞鬼,不再回天字五号房,胡有槐就回到四号房去找东西。”李莲花道,“然后他发现了女客没有死,不但没死,还找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东西,所以又捏碎了女客的咽喉,夺走了那个东西,然后把女尸匆匆藏进三号房,想等着日后处理。”他悠然看着知县,“胡有槐以为知县大人昏庸,必会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故而千方百计邀请大人来此断案,却不知大人明察秋毫,岂能看不穿这其中的奥妙?只消派人在胡有槐房中一搜,看有没有搜出缚恶剑或是其他来历不明的金银珠宝,便知草民所言,有几分真、几分假了。”

肥猪知县牢牢盯着李莲花,李莲花如沐春风,含笑以对。

知县狠狠地多盯了李莲花几眼,“来人啊!给我搜!”

不过片刻,已从胡有槐房中寻到缚恶剑和一些金银细软,胡有槐竟连碎银和铜板都不放过,不愧是生意人。此外,还有一个光可照人的木头盒子,奇硬无比,刀剑难伤水火难侵,饶是胡有槐使尽各种方法,这木头盒子就是打不开。

或许九琼仙境的秘密,便是不许世上俗人伸手染指,所以数百年来,从没有人找到过它所在的地方。

【五、“掠梦”】

“你说胡有槐自己又不使剑,花那么多力气冒那么大风险,偷一把剑回来干什么?”方多病在把胡有槐捆起来,吩咐人快马送回方家给他亲爹伺候以后,最近常有感慨。

李莲花叹了口气,喃喃地道:“他又不如你这般懒……”

方多病瞪眼道:“你说什么?”

李莲花正色道:“胡有槐去夺剑,是因为他勤劳。”

方多病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只听李莲花悠悠地道:“他会为了把宝剑,改行去练剑;而就算给你一百把宝刀,杀了你的头你也不会去练刀。”

方多病突然严肃起来,“这倒未必,听说在九琼仙境,有一把刀名为‘掠梦’,听说刀影如虹,刀身如冰,施展起来光彩缭绕,美妙至极……”

李莲花打了个哈欠,昏昏欲睡。

曾有一刀名掠梦,刀出飞虹贯日,影落百里千秋,一动山河千秋梦,漫江春色一吻红。

那把刀后来断了,被加了一块冰晶,淬成了另一把剑。

叫作吻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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