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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革命之路》:在不爱中获得自由,在自由中获得爱

爱情这门课,你可别挂科! 梁永安 18744 2024-01-10 19:19:49

两个拒绝中产阶级格式化的年轻人如何相遇?

这一章我们来讲一讲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的长篇小说《革命之路》。

耶茨出生于1926年,去世于1992年,活了66年。对于他来说,1952年很有意义。这一年他26岁,在美国的《大西洋月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在这之前,他写了15篇小说,多次投给美国著名的杂志《纽约客》,但是都被拒绝了。这次自己的作品能够被《大西洋月刊》看中,耶茨深受鼓舞,此后的40年,耶茨一共写了7部长篇小说,还有2本短篇小说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所有作品写的都是人的孤独,特别是人在孤独中的焦虑,他这样说:“如果说我的作品有一个主题,我怀疑这个主题并不复杂,那就是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一种无法逃脱的孤独中,他们的悲剧也在于此。”

正如耶茨自己所说,他的一本短篇小说集的名字就是《十一种孤独》。其中有一篇短篇叫《万事如意》,写一个叫拉尔夫的年轻人就要结婚了,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里,他心里在想什么呢?他想买一个漂亮的旅行包,带着这个包和新婚妻子一起去旅行。但是他是一个小职员,收入很有限,而他想要的这个包售价40美元,他觉得太贵了。他有个同事叫埃迪,这个同事劝他不要买,他可以借给拉尔夫一个。拉尔夫觉得这也是可以的,虽然心里觉得有点低三下四,但他叹了口气还是同意了。埃迪和拉尔夫去参加一个朋友们的聚会,庆祝他结婚。拉尔夫没有想到,在那个聚会的地方,大家一边纵情唱歌,一边拿出一个崭新的旅行包,就是拉尔夫原来看上的那个包,原来朋友们悄悄地为他买了一个。这让拉尔夫特别感动,他告诉大家,他马上拿着这个包去看他的未婚妻,然后再回来与大家欢聚。拉尔夫拿着包去看新娘格蕾西的时候,心里飘飘的,想的全是等一会儿怎么和大伙狂欢,对于和自己的新娘见面,纯粹只是应付先前的约定。新娘格蕾西也在焦急地等待,左等右等,好不容易等来了,自然高兴万分。格蕾西特意穿着一身新买的睡袍,很性感,她想和拉尔夫分享这个甜蜜的时刻,特别期待拉尔夫的爱抚。但拉尔夫的心思完全不在格蕾西身上,怎么办呢?他为了掩饰自己的心不在焉,就故意把一只手伸到格蕾西的乳房上,努力用这个动作表达自己很爱她,抚摸之中,拉尔夫很冷静地说,自己还要回去跟那些弟兄们聚会。格蕾西希望他能留下来,自然非常失望,但是也只能挤出一丝笑容说:“啊,亲爱的,你是对的。”耶茨在这么一个很短的小说里,写出了男女之间情感上的距离。马上要结婚了,拉尔夫的精神状态还是沉浸在自己的欲望中,他特别珍惜最后的这个单身星期五,同时发愁着从今往后,许多快乐“都将被抛到身后了”。这和格蕾西的热切盼望,简直是冰火两重天。结婚这么一件幸福的事情,在耶茨笔下,变成了男人最后的狂欢,男女之间表面的浪漫下,冷冷的都是孤独。

耶茨为什么会把孤独作为他的创作主题呢?这和他的经历有关系。他出生于纽约,父母在他三岁那年就离婚了,原因是两个人的性情都太文艺,而且不得志。他的爸爸想当一个男高音歌唱家,但从来没有实现,后来只是做了一个普通的推销员。他的妈妈想当一个雕塑家,也没有实现,故而心情郁闷,经常酗酒。父母离婚后,耶茨和姐姐跟着妈妈一起生活。他妈妈很有文学气质,喝醉了会大声朗诵经典长篇小说,这让耶茨从小就感受到一种非常疯狂的文学氛围。1944年他18岁,高中毕业。这一年正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在整个欧洲,美国军队、英国军队、苏联军队都在围攻法西斯德国。耶茨报名参军,然后去了欧洲战场,但是没怎么打仗,在欧洲染上了肺炎后,很快就退役回到了纽约。1948年,他结了婚,靠着政府的退伍军人补偿金维持生活。1951年,他和全家都去了欧洲,并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尽管他非常投入,专心致志地写小说,但始终穷愁潦倒,全家人生活窘迫,连付房租都有些困难。1959年妻子和他离婚了。在生存压力下,耶茨开始给电影公司写剧本,挣点微薄的稿酬。直到1961年,他终于发表了长篇小说《革命之路》,受到文学界甚至整个文化界的高度评价,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的提名。美国国家图书奖奖金不高,只有一万美元,但分量很重,每一年限定提名5部文学作品,进入提名榜相当不容易。从这以后,耶茨被文学界普遍看好,但在大众市场却没有什么起色,单本小说销量从来没有超过12000册。从文学史来看,他的销量并不算很差,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初版只卖了379本。但比起当红作家,耶茨作品的市场就差得太远,1960年,美国作家哈珀·李发表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第一年就卖出250万本。相比之下,耶茨完全无法靠文学写作来维生,他时断时续地干过教师、代笔写手,但他嗜酒,常常烂醉如泥。1968年他又结了一次婚,六年之后再次离婚。1974年之后的耶茨,每天生活在波士顿的一个狭小房间里,屋里只有一张简陋的写字桌、一台打字机、一个装满酒的冰箱,还有满地被踩死的蟑螂。1992年,他因为肺气肿并发症,动手术的时候黯然去世。

为什么我们要讲这样一位孤独的作家?最重要的原因是,耶茨是一位先知型的作家,他在20世纪50年代,就敏锐地看到了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个巨大的问题:中产阶级生存方式的千篇一律,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无聊,以及少数探索者的孤独与焦虑。《革命之路》中有这样一段对纽约白领阶层的描写,书里这么写道:“那些男人多么的渺小,多么整齐划一,而且严肃得多么可笑。他们都留着夹杂着灰发的小平头,身上穿着绊扣领,脚步匆忙。他们源源不绝地涌现在车站里、在大街上,直到一小时后他们才会停下来。到时,等候着他们的办公大楼会把他们一个个吞噬进去,包裹起来。如果站在其中一幢大楼,隔着城市纵横的峡谷看向另一幢大楼,就会感觉像是在观察一个巨大无声的昆虫饲养所,那里面有成百上千的穿着白色衬衫的小人,要么在翻弄着文件,要么皱着眉头拿着电话听筒,在春天千年如一日地流动着的白云底下,上演着一场场愚蠢至极的演出。”这种场景,我们在文化分析里边把它称为“工蚁社会”,在这种社会,人们到处忙忙碌碌,受控于权力和资本,人生逐渐变成他人设计的程序中的一个小小的数码。

耶茨的这种观察和当时美国主流社会的自我感觉完全不同,1945年美国获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取代英国登上了西方世界的领袖地位,整个国家充满着自信和乐观。当时的美国经济欣欣向荣,消费浪潮席卷了每一个家庭,大量的新发明涌向生活:洗衣烘干一体机、中央吸尘器、按键式电话、电热毯、电动地板打蜡机、电动卷笔刀、电动开罐器……当时的美国制造了世界上一半的商品,将近60%的美国家庭工资收入进入中产水平,达到5657美元。如此繁荣景象,使美国人对自己的政治制度、自由市场经济坚信不疑,社会弥漫着保守主义的文化气质。在当时的美国大学里,如果一个年轻人说要当时代的改革家,往往会遭到无情的嘲笑,因为大家实在看不出来社会还有什么需要改变的余地。1954年2月,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在一次共和党人的聚会上,坚定地鼓励所有的人不要惧怕保守主义这个词,“千万别害怕使用这个词”,要做主流社会生活方式的维护者,反对一切离开“正确轨道”的异端。在歌舞升平的陶醉中,消费社会的扩散力重新塑造了美国人的生活追求,人们的视觉与味觉都在狂欢,艺术也廉价地迎合着这种轻快的精神需求。当时出现了一种极其表面化的“数字油画”,这种绘画的制作方式十分“科学”:先在一块油画布上精心画出细密的小格子,编上号,每个编号对应一种颜色,然后画匠甚至顾客自己将色彩填入正确的格子,最后“创作”出一幅经典名画。这样的“作品”自然没有什么原创的力量,散发着浓浓的工业流水线的气息。但当时的人们却热衷于这类“艺术”。除艺术之外,女性风尚变化更大,在生活“新浪潮”中,女性纷纷脱离上一代人矜持端庄的风格,开始流行帆布鞋、亚麻靴、木屐、细高跟“裸脚背凉鞋”,美国的历史书中这样描绘这一时期的潮流:“因为女性穿上长裙后露出的腿部长度有限,那些双腿修长的女人就想穿着稀奇古怪的鞋子、五颜六色的尼龙袜和各种各样的鞋带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但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那些帽子都毫无道理可言。那些不实用的搭配——手套和奇形怪状的手提包也是如此。倘若这些奇装异服有什么社会意义,那就是证明了女性直觉,她们有权利犯错,有权利做没有价值的事情,有权利变化无常。”

在这样一个时代,唯有那些对生命保持着清醒的感受,对人生价值满怀着疑问的少数人,才能警觉地看出这种保守主义、消费主义洪流的巨大隐患。20世纪50年代,美国文学艺术界出现了几部堪称经典的警世之作,为我们反思历史提供了文化通道。1951年,小说家塞林格出版了他最著名的作品《麦田里的守望者》。小说的主人公霍尔顿只有16岁,是纽约一所著名高中的学生。他知道“人生的确是场大家按照规则进行比赛的球赛”,但是他无意参与这样的竞争,不愿意像大多数人那样考名校、挣大钱、买豪宅、开靓车,不愿意像其他男孩那样将头发烫成“鸭屁股”。于是他不断挂科,最后被开除,被迫流浪纽约。但他并不沮丧,他在探索,他拒绝了那种没有思想的可悲状态,他觉得没有思想的人“甚至在还没有真正开始寻找之前,就已经停止寻找”。令人惊讶的是,这本书一出版,就成为热门,中学校园到处都是穿风衣、倒戴红色猎人帽的“霍尔顿”,一本充满反叛性的书,就这样被溶解成为轻松的流行,点缀着孩子们格式化的生活。

另一个美国社会的敏锐观察者是来自瑞士的摄影家罗伯特·弗兰克。1955—1956年,33岁的瑞士摄影师弗兰克得到古根海姆基金会的资助,驾驶一辆破旧的二手车,在美国周游了48个州,拍摄了两万多张照片。1958年,他从中选出83张,结集为一本名叫《美国人》的影集出版。在这个当时被称为“人间天堂”的美国,弗兰克却拍出了另一种模样,颓然、感伤、冷漠、焦虑、孤独、不安、疏离……《美国人》出版后,很多人感到愕然,甚至有人抨击弗兰克“以一种充满恶意的眼光拍摄了美国”。直到1959年后,美国社会深藏的各种危机全面爆发,民权运动、嬉皮士运动、女权运动、反战运动、垮掉的一代……一次次惊天动地的狂潮,全面印证了弗兰克的预感,人们这才意识到他是一个多么深刻的时代观察者和预言家!《美国人》中的照片并不讲究对焦、平衡、黄金分割,用传统的摄影标准看,很多作品可谓“不及格”。但是,作为一个受过严格系统摄影训练的摄影师,弗兰克在瑞士出道很早,他的摄影技术无懈可击。拍《美国人》之前,他为时装杂志拍广告图片,收入丰厚,普遍受到肯定。但他只干了半年,极度厌恶商业摄影中的矫揉造作,断然离开,一心要“要制作真正的当代的记录”。他立志要“不断地拍摄照片,不断地寻找”,要通过自己独特的视觉“传达现实的本质、形态与气氛”。这些独立的观念,使他跳出了摄影圈的陈规戒律,用自己的摄影方式展现出别人看不到的美国。这本《美国人》,现在已经是摄影经典,一幅幅照片都告诉着人们,应当如何用相机记录大众生存的本质。

另一位作家展示的美国,更加让人惊骇。1959年11月16日,位于美国中部的堪萨斯州发生了一起轰动四方的凶杀案:一个名叫赫伯特·威廉·克拉特的农场主和他的妻子,以及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在家里被人用猎枪打死。一个月后案情水落石出,凶手是两个白人青年佩瑞和迪克,他们杀死四个人,抢了40美元、一副望远镜和一只便携式收音机。著名作家杜鲁门·卡波特在跟踪调查这一案件,记录了6000多页的采访笔记后,写出了非虚构长篇《冷血》。卡波特采访两个杀人凶手时,起初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两个凶手与被杀的一家人无冤无仇,却能爆发出那么大的杀气?经过六年的长期采访,卡波特一层层剥开了两个杀人者的心理历程,发现了美国社会底层的严重病症。其中那个名叫佩瑞的青年有印第安血统,长得非常壮实,眼神写满忧郁。他把自己的日记本交给了卡波特,日记里讲述了他痛苦的童年。佩瑞的母亲是马戏团的演员,离婚后带着佩瑞漂流四方,酗酒、外遇,让孩子生活得像个小孤儿。佩瑞小学三年级就辍学,多次出走,不断犯盗窃罪。很多次被抓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有一个女看守经常毒打他,甚至在他的阴茎上涂不明来路的药膏。佩瑞眼中的美国是一片荒蛮之地,“从未有人教过我分辨是非,我高兴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直到碰上警察找我麻烦”。佩瑞还喜欢看书、喜欢写诗,但他就是这样一步步丧失了对人间的温情,向“有钱人”举起了利刃。卡波特十分震惊,他深深体会到自己的成长过程与佩瑞的相似性,只不过自己侥幸成为了一个著名作家,而佩瑞却坠入深渊。卡波特说:“我与派瑞像是在一个家庭里长大,只是有一天派瑞从后门走了,而我,走了前门。”

与这些警醒的文艺家们有所不同,耶茨这部长篇小说《革命之路》更加注重青年人的精神演变,聚焦在这样一个更加具有先锋性的生存问题上:年轻人如何认识自我的价值,年轻人的爱情如何获得真实的内核,年轻人如何与自己的时代保持思考性的距离?这些问题在任何社会阶段都是极其重大的生命疑问,但在耶茨所处的20世纪50年代,这些问题空前地尖锐化了。为什么尖锐化?因为经济发展太迅速,生存空间被物质的丰裕填满,很多人过得心满意足,却完全丧失了反思意识。只有冷静观察生活的作家,才会为之痛苦,为之焦虑,才会从另一个角度去观察现实生活中的那些麻木。这样的作家当然不会受到当时的人们的重视,他们的作品受到冷落,那也是必然的。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1851年,美国作家麦尔维尔出版了长篇小说《大白鲸》,这部作品第一次以广阔的海洋为背景,揭示人类如何屠杀那些美丽的鲸鱼,导致船毁人亡的可悲结果。这本小说出版以后,只卖出去5本,备受冷落。直到1900年之后,大工业在美国造成了很多生态问题,人们才意识到,人类不可遏制的欲望,会遭到自然多么残酷的反击。《大白鲸》忽然被重新发现,受到广泛的赞扬,成为传世的文学经典。耶茨的《革命之路》几乎重复了麦尔维尔的传奇,2008年美国著名导演文德斯将《革命之路》搬上了银幕,主演是1998年电影《泰坦尼克号》的两位男女主角: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和凯特·温丝莱特。这部电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人们突然醒悟,去世了16年的理查德·耶茨是一位多么有洞察力的作家,他在人们表面上活得很幸福的时代,就写出了精神深层的焦虑。这种焦虑在平庸忙碌的生活中,是完全体会不到的。美国文学界因此把耶茨称为“焦虑时代的伟大作家”,这种赞誉是前所未有的。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部小说是如何揭示生活的沉重。

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名叫弗兰克·惠特,女主人公名叫爱波·惠特,他们是一对夫妻。故事开始于1955年,发生在纽约附近的一个名叫“革命山庄”的居住区。弗兰克“是个整洁壮实的年轻人,还差几天才满30岁。他留着一头修剪得很整齐的黑色头发,长相俊美,但不是那种非常惹眼的类型。广告摄影师会让他扮演那一类很有眼光的顾客:懂得挑选做工精致但是价格又不昂贵的商品的人,尽管轮廓没什么特性,但他的脸孔却不寻常地变化多端”。在小说的开始,他正坐在一个小剧场,看“桂冠剧社”的话剧演出,他的妻子爱波是其中的女主角。“舞台的幕布升起,台上布景的后墙还在抖动,因为幕后人员刚匆匆地离开现场。……爱波·惠勒刚一亮相,礼堂就低声回荡着‘真是太讨人喜欢’的赞叹。很快人群中开始有人一边用手肘轻触身边的人,一边低声赞美着:‘她确实很不错。’有些观众自豪而又庄重地点着头,他们恰巧知道爱波在不到10年前曾就读于纽约一所顶尖的戏剧学校。她今年已经29岁,灰金色头发,身材高挑。她那贵族式的美没有因为蹩脚的灯光而有所折损。她所扮演的角色似乎正是为她量身定制的。虽然生养了两个孩子使她的臀部和大腿稍嫌丰满,但她的举止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一个少女的羞涩与优雅。”

她轻声说着台词:“有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好像自己浑身上下都在散发着光芒,而这时我只想到外面去做一些完全疯狂的不可想象的事情。”

这个不平凡的开场,把弗兰克和爱波带到了聚光灯下:弗兰克“变化多端”,爱波想做“完全疯狂的不可想象的事情”,两个浑身充满不确定能量的青年夫妇,他们的人生轨迹是如何交汇到一起的呢?《革命之路》写得很简单,完全没有其他爱情小说中的那些漫长与复杂:七年前的一个酒吧聚会上,他们一个眼神对上了,瞬间决定了一切,小说里这样描述了他们的相遇:

一个晚上,在莫宁赛得山庄的派对中,刚刚吞下四大口威士忌的弗兰克选择做一个胜利者。

他穿过半间屋子的陌生人,走到这个秀发光亮、双腿修长的女孩身边。毫无疑问,她是“第一流女人”。

“我想我没听清楚你的名字,你是帕米拉吗?”弗兰克问。

“不是,”她回答,“帕米拉在那边。我叫爱波。爱波·约翰逊。”

不到五分钟,他发现自己可以让爱波·约翰逊发笑。他不仅可以让她那双大眼睛紧紧盯住自己,还可以让她的瞳孔随着他的谈话上下游动,就好像自己面孔的形状和肤质有莫名引力。

“你是做什么的?”爱波问。

“我是个码头装卸工人。”

“不,我是说真的。”

“我也是在说真的。”如果不是担心她可能知道老茧和水泡之间的区别的话,弗兰克会把手掌伸给她看。之前那个星期,在一个五大三粗的大学同学的引荐下,他每天早上都到码头上去搬运水果箱。他自己把这份劳动称为自愿的“健体塑身”。

弗兰克说:“不过从星期一开始我会有一份更好的工作,在一家自助餐厅当夜间收银员。”

“我指的不是那个,我的意思是你到底对什么真正感兴趣。”

“亲爱的……”弗兰克毕竟还年轻,面对刚刚认识不久的女人就如此大胆叫对方“亲爱的”还是会让他脸红。“亲爱的,如果我知道答案的话,我想我们谈不了半个小时就会把我俩给闷死。”

五分钟之后,两人步入舞池。弗兰克发觉爱波的腰部在他的手掌下轻柔滑动,如此贴合,就好像是专为他的抚摸而生。一周之后,几乎直到现在,在贝休恩大街上的公寓里,爱波美妙的裸体躺在他身边,天蒙蒙亮,发着蓝光,她的手指从他的脸庞上滑过,从眉毛到下巴。她轻声呢喃道:

“真的,弗兰克,我真这么觉得。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意思的人。”

我们看,一场邂逅,让两个不知道自己“到底对什么最感兴趣”的年轻男女怦然心动了。简短的对话呈现出人生选择的不确定性,这在那个同质化泛滥的时代是稀少的,也是美丽的。这种稀少像摄影工作室里的显影液,将两个不同于他人的青春男女叠合到了一起,他们在彼此身上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自由。弗兰克看到了一个“第一流女人”,爱波发现了“最有意思的”男人,世界刹那有了光,爱情的降临,只需要几秒钟。

他们结婚了。

他们真的相爱吗?

他们的未来会发生什么?

去巴黎,一种审美中的非现实飞翔

在爱情小说中,男女相遇是最关键的环节。表面上看这是偶然的、发生在一瞬间的事,但实际上,背后却有漫长的道路。就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一个词,“来龙去脉”。每一个人,无论男女,都有自己的来路,从家庭、村落或城市到求学、求职、工作……一路走来,没有一个人是相同的。生活经历的不同,也形成每个人精神世界的差异。这种差异,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对未来的想象和追求,也就是说,“来龙”对“去脉”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对于爱情来说,两个人的“来龙”是不相干的,是两个陌生人走到了一起。而他们的“去脉”却是紧密相连,甚至是生死相关的。因此,男女相爱,最关键的是两个人有没有共同的未来。如果我们把“来龙”称为存量,那么“去脉”就是增量,爱情的双方共有的,只有这个增量。有的人选择恋爱对象的时候,只注重存量,看对方的财富、地位、才华,等等,而不看对方和自己属不属于一个世界,不看两个人有没有幸福的增量。这样的选择往往是断头路,根本走不远,甚至一起步就熄火。

但是我们如何去判断一个人的“去脉”呢?这就需要我们认真体会对方的“来龙”,明白对方的精神历程。对于现代人来说,这是一个特别困难的事情。现代社会成年男女相遇,大多是萍水相逢。尤其是在转型社会,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大量的人在迁徙,从乡村到城市,从小城市到大城市,我们相遇的每个人,几乎都是平面化的,都是生命的一个片断,很难看到彼此的过去、看到彼此的成长轨迹。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人一生定居在家乡,互相看着彼此长大,是熟稔的相邻聚落,互相知根知底。而现在的人,相互之间看不到精神纵深,只能凭一瞬间的印象去感知对方。从自由自主的角度看,这是一件好事,人们可以从传统的家族束缚、等级束缚中解放出来,实现自己内心的自由。但从相知相依的角度看,这种疏离和松散又充满了未知性,造成很多“去脉”不同的人走到一起,陷入虚幻的爱情,最后一拍两散。可以这么说,“爱上”这件幸福的事,在当今这个时代,很容易变成危险的错觉,拉开“一见误终生”的序幕。

弗兰克和爱波,他们各自的来路如何?

弗兰克的父母亲过世好几年了。他的父亲是“一个有点谢顶,眉毛很浓密的男人。他的嘴只有一个形状,不是表现狂躁,就是表现愤怒”。他的母亲总是“戴着一副无边框眼镜,头发别着发兜,在嘴唇上小心翼翼地涂抹着口红”。父亲厄尔·惠勒具有操控一切的欲望,常常“让弗兰克掰开他捏紧的拳头,他年小力弱,双手使尽全力也无法掰开一个指头,拳头剧烈地颤抖,这时父亲的笑声便会在厨房里响起来。弗兰克嫉妒的不仅仅是父亲手上的力量,还有他双手的坚定和敏感”。然而,在家庭之外,弗兰克父亲的职业生涯从来没有顺畅过,他本来是纽约诺克斯公司纽瓦克分公司的经理助理,“侥幸逃过了大萧条时期大规模的裁员和失业”,还差点儿成为诺克斯公司总经理的助手,但最终还是没能竞争到这个高级管理的位置。“父亲直到生命的尽头也没能理解为什么会失败。从开始到最后的沉沦,弗兰克父亲始终没能理解这次的失败和接下去一连串的打击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的几年他总是被调来调去,直到战后很快就退休了,退休之前从原来的经理助理被调到宾夕法尼亚州哈里斯堡去做普通的推销员。”这样一个大公司的中级职员,就像是资本链条上的一颗螺丝钉,每天都渴望在阶层社会中“上升”,但总是备受打击。1949年,美国剧作家阿瑟·米勒在话剧《推销员之死》中早已写出了这种人生的灰暗。这部戏剧的男主人公名叫威利,是纽约一家服装公司的市场推销员,一年四季开车到处跑,推销公司生产的各式服装。他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能够创造比别人更好的生活,实现自己发财致富的美国梦。然而在他辛苦了36年之后,老板却把他解雇了。最后,威利在疲惫和孤独中自杀,结束了幻觉中的一生。这部话剧讲的绝不仅仅是一个极端的现象,而是底层白领的普遍状态。所以美国作家保罗·利伯曼评价说:这部戏剧“是衡量国家及其人民经济、家庭、价值观和梦想的尺度。威利成为美国式自夸、自负和自欺的象征。但每个人都心系这位深感好运不再、意志消沉的男人”。

与阿瑟·米勒的《推销员之死》不同,耶茨的《革命之路》要写一个进一步的问题:威利这样的梦幻破灭者已经衰亡,过去了,他们的后代又将怎样生活?我们在《革命之路》中看到,弗兰克坚决拒绝走父亲的那一条道路,他要创造全新的自我。14岁那年他计划了一次出逃,“他把课余的时间都用来计划坐火车从美国东部去西海岸。他在铁路图上策划了好几条备选的路线。还在心里试演着怎么应对流浪汉成群的场面”。他甚至“在军需用品店看好了衣物和装备,包括李维斯的夹克和裤子,带肩章的军装款卡其布衬衣,还有鞋头和鞋跟镶上钢片的高统靴子。一顶他爸爸的老呢帽,只要在防汗带里塞点报纸就能戴合适”。可是一切都是纸上谈兵,最后他在同学的嘲笑声中悄然结束了这份异想天开。1944年弗兰克高中毕业,在18岁的黄金年龄毅然报名参军,开赴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他的这段军旅生涯并不长,甚至没怎么打仗,经历过一次长长的行军后,突然听到德国法西斯阵营投降了。尽管没有真正出生入死地拼杀过,退伍军人的身份仍然给了他无比的荣耀,回到美国以后,他依靠政府对退伍军人的特殊照顾,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意气风发。“他头上骄傲地戴着‘退伍老兵’和‘知识分子’的光环,勇敢地接受着这些称号,就像他以同样的勇气穿着那件故意做旧的斜纹软呢夹克和褪了色的卡其布长裤。”名不副实的虚荣笼罩着他,让他在生命最需要踏踏实实磨炼的年龄段漂浮起来。他和退伍同学的身边“总是有数不清的女孩围着打转,并且愿意跟着他们来公寓”。弗兰克享受到了“生命中第一次被人敬仰的感觉”,他喝着啤酒眉飞色舞地高谈阔论,身边常常是“一片轻声的赞同”,说他“只需要时间和自由去找到自己”。这让弗兰克“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拥有与众不同的天赋和前景”,庆幸自己“没有特定的志趣。正因为没有什么特定的目标,他也就避免了特定的限制,整个世界和生活本身,都能成为他选择的领域”。

弗兰克的这种状态其实是一种严重的精神危机,他所有的荣耀都不是自己挣来的,而是时代的天空掉下来的馅饼。美国是个极为崇尚个人价值的国家,整个社会对退伍军人有着特别的尊敬。在美国人看来,一个人用生命来保卫国家,这是最大的牺牲,整个国家对战争归来的军人,应该给予最优厚的待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军总兵力超过1100万人,是当时美国总人口的10%。1945年8月,日本投降,当年10月美国开始大规模裁军,到1948年底,美军精简到170多万人,削减的速度惊人。美国政府专门成立了退伍军人事务部,供职人员高达38万人,负责为退伍军人发放退休金、参战补助金、残疾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为退伍军人设立人寿保险,提供医疗服务、住房贷款,资助退伍军人进行深造,帮助退伍军人就业。弗兰克在战场上几乎一枪未放,就获得了这些荣耀和待遇,他在潜意识中有了一面虚假的镜子,将自己放上了不凡的云端。因此他下决心不走寻常路,不愿随大流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只是“偶尔打一些奇奇怪怪的零工挣口饭吃,脑子里则不停地想着事情”。真实的自我与虚幻的自我意识之间有巨大的距离,他不得不努力模仿各种高大上的“男子汉形象”,打造自己的人设:他不辞辛苦,以“非常性感”的姿态走路,“不自然地把一只肩膀抬高一两寸,挺直脖子”;每次在暗处点燃香烟的时候,“他会小心地保持一种形象:皱着眉头,就像一个饱经风霜的硬汉,啪一下掀开打火机,用手护住火,火光闪烁照耀出一个男人昙花一现但却无比强烈的图像(很多年前他经常在黑暗的卫生间里对着镜子这样练习)”;他会悉心地注意自己的细枝末节,“刻意把说话的声音压低,头发要梳理整齐,被他啃得凹凸不平的指甲要遮盖起来”……

弗兰克的这种表演性套路,看上去有些滑稽,但细细体会并不可笑。处于社会中下层的青年,心理世界往往是双重的:仰望天空,有一层又一层比自己高的社会等级,感觉到压抑和不公;俯瞰大地,又不甘心于沉寂在不平等的宿命中,内心燃烧着拔剑而起的奋斗欲望。这样的心劲儿,比起中世纪那些驯服的底层青年,是历史的大幅进步。中世纪的底层社会毫无上升的希望,铁笼一样的等级制和世袭制,牢牢地牵制着下层人的命运。只有在欧洲近现代社会,出现了“天赋人权”的新观念,很多普通人才变得野心勃勃,内心充满了对未来的想象。这不是坏事,但问题在于,弗兰克的追求太空洞了,缺乏真实的社会价值,他每天生活在光环中,沉醉在美好的幻觉中。如何衡量一个人的生存质量?其实很简单:每天都反思一下自己,看看在知识上有没有增加,文化视野的宽度有没有扩大,情感的含量有没有更加丰富,行动性有没有增强。借用中国古代贤人曾子的话来说,就是“吾日三省吾身”。而弗兰克处于什么状态?是无休无止的自我循环,仿佛一捆稻草,用一根幻想的绳子捆着,看上去是人生的丰收,实际上并没有劳动的内在。这样的生活表面上风光,内心却是空洞的,没有真正的独立性,总是需要外部的赞美来确定自己。他每天站在自设的舞台上,没有观众的掌声,他根本活不下去。

而对一个这样的男人来说,最大的赞美,莫过于找到一个“第一流女人”,通过美人的臣服,可向世人证明自己的男性魅力。“他最烦心的是,在接触过的女孩里还没有一个可以让他有一种纯粹满足感。其中有一个面孔相当迷人,但是有着不可原谅的粗脚踝;另外一个非常有头脑,但是总有一种想要像母亲一样去照看他的欲望,真令他厌恶;总之这其中没有一个是第一流的女人。”

终于,这个女人让他遇上了,她就是爱波。

爱波遇到弗兰克之前,生活中充满了“阴暗的故事”。她的父母曾经“有一场浪漫的婚恋,在大西洋上让船长主持婚礼,然后又在孩子不满一周岁的时候草草离婚”。她出生后,直接被妈妈“送到了玛丽姨妈家”。爱波20岁的时候,父亲在波士顿的一家旅店里开枪自杀了,过了几年她母亲也在西海岸一家戒除酗酒恶习的疗养院里去世。爱波的生命从未被温暖地关爱过,她在不同的姨妈家之间被送来送去,淡漠的感情,使她几乎把姨妈们“忘得差不多了”。年幼时父母偶尔来看她,是她“唯一开心的事情”。在极度的情感匮乏中,爱波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将父母看成“她真正爱的人”。在父母去世之后,爱波珍惜地保存着为数不多的纪念物:“她在不同年龄时期拍的照片,在草地上,要么跟父亲一起,要么跟母亲一起。还有一张她母亲的小小的肖像;一个镶着皮革相框的发黄照片,她父母的合影。她的父母身材高挑,衣着优雅,站在一棵棕榈树下,旁边写着‘1925年,戛纳’;她母亲的结婚戒指她也精心保存;一枚古董胸针藏着一束外婆的头发;还有一匹小小的白色塑料马,只有一个表坠大小,估计价值只有两到三美分,爱波还是收藏了很多年。”这让人有些伤感,她极力渲染对父母的爱,为的是让自己在这个破碎的世界上有一份念想。这念想表面上是爱父母,内核中是竭力证明父母对自己的爱。这些纪念物像一条蜘蛛丝,亮晶晶地闪动着爱波渴望被爱的女性本能。和弗兰克结婚以后,她谈起父母,依然说:“我爱他们的衣着,我爱他们说话的方式,我爱听他们跟我说关于他们的生活。”弗兰克虽然习惯于沉浸自我,但听到这话时,一眼就看到了爱波的孤独,“除了把她搂在怀里,弗兰克没别的事可做了。他可怜她得到的太少了”。

但是,如果我们因为爱波的漂泊往事,就将她划入卑微的弱者,那可大错特错了。这绝不是她自己的定位,她进过艺术学院,受过戏剧专业的高等教育,艺术的王国,是她自我拯救的天梯。坎坷的生活给了她悲伤,她要用艺术的自由来否定现实。所以,她根本不会喜欢在现实中春风得意的男人,而当她一看到弗兰克,顿时看到了一个自我放逐在社会主流边缘的流浪者。她爱他对现实的拒绝性,她期待与弗兰克一起创造与别人不一样的独特生活。婚后她对弗兰克说的一番话真切展现了她的愿望,爱波说:“我对‘现实’的评价很奇怪很低。……一个有头脑的男人年复一年像狗一样做着一份他根本无法忍受的工作,每天回到一所他无法忍受的房子里,生活在这块他无法忍受的郊区。而且家里等着他的妻子同样不能忍受这些东西,不能忍受跟一群担惊受怕的小人——哦,弗兰克,其实你不需要我来告诉你,我们所处的这个环境到底有多糟。我说的很多东西其实只是重复你的话。就在昨天晚上坎贝尔夫妇在这里的时候,你记得你说过郊区的人总不去正视现实,就像一切与己无关吗?你还说每个人都把孩子浸泡在泛滥虚伪的情感中来抚养长大。”爱波对弗兰克说这些话,是为了唤起弗兰克的同感,爱波并不会想到,弗兰克完全承担不起她的热望,他只能竭尽全力做出爱波喜爱的样子:“每天早上弗兰克一定比爱波醒得更早,从床上跳起来,这样她只能看见他精神奕奕的样子,而不是刚睡醒时脸部肿胀、表情迷茫的模样。他会在烛光中咬紧牙关,这样他看上去就会显得坚毅而有魄力。只是长时间的表演让他大牙酸疼。有时候,弗兰克会憎恨自己使用这样的伎俩来达到目的,甚至隐隐地把爱波也迁怒在内,因为她竟然会这么轻易被这些虚伪的表演打动。这都是些什么幼稚玩意儿啊?”

一个徒有其表的小伙儿,一个追逐别样生活的女孩儿,就这样在虚空中相遇了,他们毫不犹豫地结了婚,丝毫没有预感到双双走到了悬崖边缘。他们要找一所浪漫的房子,安置自己不同寻常的未来。他们找到了房屋中介人吉文斯太太,吉文斯太太“很快就弄清了他们想要的房子有一点点特殊,他们想要一个改建过的小谷仓或车屋,或者一个废旧的小客栈,需要有一点魅力。这样的要求她很讨厌,不得不告诉他们,这些的房舍早就没有了”。但她还是劝他们不要灰心,吉文斯太太知道有一处他们可能会喜欢的地方,这个地方“结构简单,线条干净不拖沓,草地整理得很好,对孩子们是再合适不过了”。她开着车,带两个年轻人去看那幢房子:“就在下一个拐弯处,你们看,这一带的路况也好了一些,对吧?现在你们就要看到它了——就在那里。看到那栋白色的小房子了吗?很讨人喜欢吧?你看它在小山坡上自得其乐的样子。”

爱波一眼就看上了它:“那所房子的轮廓慢慢从细长的橡树丛中展露开来。房子不大,是木质结构的,高高伫立在混凝土地基上。房子中间有一个很大的窗,远远看去像一面巨大的黑色镜子。”爱波兴奋地说:“嗯,我觉得这房子确实挺可爱的,你说呢,亲爱的?不过,当然,这里也有一个很大的落地窗。我想我们到哪儿都逃不掉落地窗啦。”弗兰克跟着开口了:“我也这么觉得,但我想一扇落地窗不会破坏我们的个性的。”

两个年轻人看上的是一幢郊区独立房屋,他们想在这幢“革命山庄”的房屋里,开始他们“个性化”的生存。但他们忽略了自己身处的大环境:离家不远的地方,是星罗棋布的相同的住宅,无数中产阶级,正在这里享受着“美好的生活”。美国作家威廉·曼彻斯特有一本很著名的书《光荣与梦想》,这本书中写道:“1958年前的10年里,定居区建成的1300万套新住宅中,大约有1100万(85%)建在城市外。农场和中心城市的难民聚集在乡镇,这些地方,在战胜日本那天尚不存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城市丧失了活力。在过去,它曾是雄心勃勃的年轻人向往的地方,现在,这些人已不断流入城市周边社区、弯曲的超级街区,那里有复式花园洋房、红砖迷宫和修剪整齐的草坪。那里居住着新一代人,摇摆世代和他们的甥侄辈……在郊区,一种类型完全不同的群体正逐渐占上风,‘他向的美国人’。这些人的动力来自他们渴望不断被人喜欢。托克维尔在100多年前就发现了支撑这个论点的证据,他指出,虽然美国人自豪地谈论他们的个人主义,但美国人特殊的才能,也是他们最大的潜在的弱点根源,那就是他们彼此合作的作风。他预言,如果美国失去了这种动力,便会通过牺牲所有其他美德而加强社会性的美德,并创造一种多数人的专政。他写道:‘在平等的年代中,无论人们为自己制定了什么政治法律,你都可以很肯定地预见到,对公众意见的信任将如宗教信仰一般,而大多数人将成为先知。’在这种情况下,危险是个体可能会‘因自己的渺小和软弱无力而被压倒’。这正是威廉·怀特等批评家认为他们所看到的20世纪50年代郊区的现象。”

《光荣与梦想》中描绘的,是美国大规模中产化在居住社区方面的新景观。1956年,美国白领阶层的数量历史性地超过了蓝领工人,收入的提高使大量建设、出售郊区独立住宅区成为新的现实。从历史来看,中产化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占据社会大多数的稳定的中产阶级,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存在。有庞大的中产阶级,才有向心力强大的共同价值观,才有对未来的普遍共识。但中产阶级又是一个庸碌的庞大群体,彼此处处可见的相似性,往往淹没一个人的独立意志。如同《光荣与梦想》中所说:“在新开发的区域,似乎每个人都受雇于庞大又漂浮不定的合作机构。‘摇摆世代’已经成为技术员的一代,成为可互相调换的部件。这些人都知道这一点,而大多时候也喜欢这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经常将生活比作乏味的折磨,但他们的绝望是佯装的绝望。如果他们觉得他们被囚禁,那他们的监狱也是史上最舒适的监狱,这一点他们自己也会明明白白。”

在这一大片“最舒适的监狱”中,时时刻刻被包围在“佯装的绝望”里,爱波和弗兰克能不能保持他们的“个性”?他们能走出一条什么样的“革命之路”?两根貌似“会思想的芦苇”,会不会旺盛地飘散自己洁白的芦花,给人人相似的中产阶级生活带来些许变化?这正是耶茨要深入探求的核心问题。

孤独中理解爱,人却已随风飘逝

弗兰克和爱波在革命山庄住下了,他们打算七年之后生两个孩子,在这之前他们要自由地生活,寻找自己的道路,做一生最喜欢的事情。然而还没有等他们想个明白,忽然爱波发现自己怀孕了。确诊之后,爱波“高昂着头,像是在表达震惊、不信任、愤怒,又或者是责备,可能是这几种情绪中的一种,也有可能是全部,还有可能什么都不是”。弗兰克“紧紧靠在她身边,身上不停在冒汗,下巴僵硬,脸上还竭力展露出微笑”。他们不是对这个小生命的到来紧张无措,而是对意外的怀孕格外茫然,因为这打破了他们原来的生活计划,他们根本没有做好过三口之家生活的准备。爱波忽然说,她的一个女朋友知道一种万无一失的自我流产的办法,怀孕三个月后就可以实施。弗兰克一听“气得快要炸开。让他怒火中烧的并不是爱波打掉这个孩子的打算——这个打算,天知道,其实相当不坏——最刺伤他的是,她打算一个人秘密地实行一切,找到那个女孩和流产的办法,买好了橡胶吸液器,并且排演了这一番说辞。就好像弗兰克可能只是她计划里的一个障碍,一个必须要肃清的挡路石,以便事情能达到最高的效率。这就是他不能忍受的事情”。

一次意想不到的怀孕,顿时把两个人的关系变得混乱不堪。

在这个世界上,爱情要过三关:当恋人、当夫妻、当父母。有的男女是最好的恋人,浪漫热烈,说不完的情话;有的男女是最好的夫妻,一起甜酸苦辣过日子,温馨美好;有的男女是爱心融融的父母,和孩子一起走过年年岁岁。很多人第一关过得很漂亮,第二关就不行了,当得了恋人,当不了夫妻;有的人第一关、第二关走得不错,第三关过不去,因为油盐柴米的事太多了,无法承担养一个孩子的复杂细节。在《革命之路》中,弗兰克和爱波还想尽情享受两人世界的甜蜜,完全没有做好当父母的准备。弗兰克反对爱波流产,只是因为爱波的流产计划打破了他对生活的主导权。他们都没有感觉到这个孩子的出现,是他们生活中的一种幸福,这也从一个侧面显露,他们的情感生活中还缺乏一种深层的连接。为了这件事,他们的争吵“持续了整个晚上。两个人怒吼,扭打,摔椅子,从屋里闹到屋外,还从到楼下闹到大街上”。争吵过后的第二天,爱波扑到弗兰克的怀里哭起来,告诉他:“我知道你说的是对的。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爱你,我会给他取名叫弗兰克,然后送他去上大学,以及做一切该做的事。我答应你,我答应你。”弗兰克“搂着怀里那个驯服顺从的女人,吻着她:‘哦,亲爱的,我亲爱的宝贝。’”但他心里却在想:“这不是最糟糕的事情吗?我并不比她更想要一个孩子。”

这一幕显得有些滑稽,引起的后续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一个女儿出生后,他们又生了个男孩,弗兰克沮丧地感觉,“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活就由一连串他不想要做的事情组成”。他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找职业介绍所里的老同学,告诉他:“我现在需要一份工作,挣到足够的钱来混过接下来的这一两年。”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老同学最终给他介绍的是弗兰克爸爸埋没一生的诺克斯公司。弗兰克别无选择,只能接受。“他慵懒地对付掉每天的工作,用猫一般的姿态在公司里踱步。”而爱波过得与其他中产阶级少妇毫无二致,每天带孩子做饭,那些“独特生活”的愿望,似乎不见踪影。

时间是生命最大的消磨器,当一个人在永无休止的重复中度过每一天,他在生命深处会一点一点地腐朽,阴暗的腐朽会催生出很多色彩不明的霉菌。植物需要光合作用,生活需要吐故纳新,人生的境界不进则退,人若不成长,必然萎缩。弗兰克工作快满一年的时候,深深感受到他的个人理想和诺克斯公司那些机器人的理想之间的荒谬反差:“在诺克斯这种公司最大的优点在于,每天早上九点你可以切断你脑子的电源,让它停止一整天,而没有人会看出脑子转不转动有什么区别。”就在这种精神状态下,弗兰克忽然对一个往日不屑一顾的女孩发生了兴趣。这个女孩名叫莫琳·格鲁布,是公司这层楼的接待员,“她圆脸,宽鼻子,长得确实不很漂亮。她化了很浓的妆,可能是为了掩盖不很好的脸色,正如她在眼角勾画的小黑尾巴,是为了让双眼显得更大,而且相互的间距更远。她精心整理的头发可能是她最大的缺陷——她小时候头发肯定像一堆乱糟糟的枯草,估计一淋雨就会原形毕露。好在她的嘴非常好看,完美的牙齿,丰润的嘴唇有着杏仁蛋白软糖的细腻”。一向追求第一流女人的弗兰克,却不知不觉对莫琳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要搂住她,把她带到某个地方去(也许是邮件收发室,也许是备用的货梯),在那里他可以坐下来,让莫琳坐到自己的腿上,脱掉她身上的宝蓝色毛衣”。

这并不完全是弗兰克的好色。一个男人,忽然对自己原来根本就不会靠近的女人兴致勃勃,那一定是他精神内部发生了劣变。弗兰克的无聊和空虚需要填补,被压抑的性情需要刺激,他需要用性的放纵来证明自己。

弗兰克很轻易就把莫琳哄到了手,在莫琳的床上翻云覆雨。做爱结束的时候,“他们分别瘫倒在沙发床上”。一个男人和女人逢场作戏,最鲜明的标志就是完事之后马上想走。弗兰克当然不例外,他打算“立刻穿上衣服,然后在30秒以内离开这个地方”。而莫琳虽然肤浅,但人很单纯,有些不知所措:“她快速地坐了起来,伸手抓起宝蓝色的毛衣遮挡住身体。但接着她又感到犹疑,心想这个时候再没必要矜持地遮遮掩掩了,于是又让毛衣滑落下来。然而赤身裸体让莫琳很难堪——或许这才是最该矜持、最该维护自己尊严的时候呢;她又捡起毛衣覆盖在乳房的前面,还叠起双臂紧紧地搂着它。”弗兰克不失时机地俯身轻吻了她的嘴唇,说:“听着,你真是个很棒的女人。保重。”

弗兰克就这么轻松地回了家,他万万没有料到,全家人都在等待他,今天是他的生日!迎接他进门的爱波“递给他一个装满了威士忌和冰块的老式玻璃杯,然后消失在黑暗的客厅里。现在他已经听见客厅传来孩子徒劳地遏制着的嬉笑声,以及擦亮火柴的声音”。随后他走进房间,“先是看到妻子和孩子的三张脸,然后才发现是什么东西让他们的脸笼罩在摇曳不定的黄色光亮中:一个蛋糕上插的蜡烛。然后缓慢的、尖锐的歌声响了起来:‘祝你生日快乐……’”听着家人的祝福歌声,他感动而羞愧,这个生日,也是他的堕落日啊!他急切地对爱波说:“我应该先冲个澡。”爱波拦住他:“不,不用的,求你不要。不要先去冲澡,我不让你去。”弗兰克坚决地说:“我真的得去,爱波。”爱波大为奇怪:“为什么?”弗兰克不解释:“就是因为我真的得去。”当热水流过身体,弗兰克感觉“莫琳·格鲁布就像第二层皮肤那样贴在他身上,必须用尽全力地擦拭,才能把她铲除掉”。

弗兰克更没有想到,爱波在他30岁生日的这一天,为他安排了一个“重生”的计划:去巴黎。爱波的决定是“今年秋天全家移居欧洲,在那边开始新生活”。到了巴黎,弗兰克“什么样的工作都不用去找”,爱波对弗兰克说:“你可以去做七年前就该去做的事情了。去找你自己。你可以去看书,去学习,去散步,去思考。你会有很多时间。这是你生命中第一次有时间去弄清楚你到底真正想做什么。而且你有时间和自由去做这件事。”爱波在海外政府机关做文书工作的报酬,她可以挣到足够的钱养活一家,甚至还有余力雇请一位保姆在她上班的时候照顾孩子。用她的话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计划,她只是奇怪为什么自己此前从来没有想到过。

弗兰克大吃一惊,起初感觉是天方夜谭,但细细回味,忽然萌发出英雄归来的自豪感。这不正是一种不同于他人的生活吗?当年他在欧洲参战的时候去过巴黎,“好几次紧急行军时他匆匆穿过了城市;他知道怎样从这些地方去到当时的美国驻军地点或红十字俱乐部;他当然还知道怎样去巴黎的红灯区皮尔嘉广场,怎样挑选好一些的妓女……他很喜欢那里建筑物的古典气息,夜晚来临时柔和的路灯在树上投下的淡绿灯影,还有每次他从咖啡馆经过的时候,遮阳篷下坐满了愉快地交谈的人群”。两口子一番长谈后,欣然决定辞去工作卖掉房子,奔向巴黎。

这仿佛是个浪漫的重生故事,但他们都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在纽约无法精彩的人生,难道到了巴黎就会焕然一新?人不变,外部空间一变,生命就不一样了吗?世界上很多人都把自己的美好前景定位在“远方”,似乎地平线的尽头才有无限的诗意,才是解放自己的不二法门。这是一大误区,是人性的软弱和逃避。从哲学上看,人要超越自身当下的生存,有“异地超越”和“就地超越”两条途径,“就地超越”最有普适性。中国禅宗公案中有一则故事:唐代一个小和尚追随鸟巢师父修道,三年之后觉得学得差不多了,于是向鸟巢禅师道别。师父问他:“你要到哪里去?”他说:“暂无落脚之处,只想到别处走走,学习更精深的佛法。”鸟巢禅师说:“我有一个东西要让你瞧一瞧,也许能帮助你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说罢拿出一根羽毛。小和尚不以为然,问:“这根羽毛何来佛法可言?”鸟巢禅师淡淡一笑:“万物皆藏佛法,就看你如何去体会。真理并不在远方,就在我们的心中。”这个禅宗故事讲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没有领悟生命真谛的人,走到哪里都是茫然的,顿悟来自长期的磨炼,而不是依赖空间的转换。

更为错乱的是,爱波“去巴黎”的计划是自己默默筹划的,她想再造一个弗兰克,像上帝一样让他重返生命的伊甸园。她对弗兰克充满了幻想,要通过“再生”一个弗兰克,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她鼓励弗兰克:“像你一样优秀的男人并不多,……每个人都知道,只要你有那么一次机会找到你自己,那么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你做不到的事情,没有你担任不了的角色。当然了,这都不是重点,你无需非同寻常,但你也应该去寻找自己。你明白吗?”她激励弗兰克:“现在是你的本质被桎梏起来了,是你,真正的你,被一再地否认,否认和否认。”弗兰克梦幻般地问她:“那么我的本质是什么呢?”爱波“轻柔地拉着他的手,划过臀部,然后停留在自己平坦的腹部,并再次把它们按紧”,爱波轻轻地说:“你难道不知道吗?你难道不知道吗?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最美好的事物,你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在爱情和婚姻中,有一个常见的糟糕现象,那就是想改造对方,让对方符合自己的期待。婚姻不是愚公移山,不是重建山河,而是自自然然地相处,是天设地造的相融。只有在大裂谷一样的婚姻情感中,才会有爱波这样的“改造工程”。这让弗兰克更自我陶醉,也更加空心化。他的本性并不是一个“生活在别处”的人,他对现状的一切不满,不过是没有得到现实的肯定而已。

这个天大的真相,很快就暴露无遗。当弗兰克踌躇满志地向朋友们叙说自己去巴黎的远大计划时,如他所愿地获得了大家艳羡的时刻,然而事情突然发生了一个大转折:弗兰克为诺克斯公司撰写的宣传册受到高层的高度赞扬,他不经意间变成了公司颇有价值的员工。大主管波洛克称赞他:“这份东西可真是了不起啊。托莱多的与会者都很喜欢。”他告诉弗兰克,“我跟这个行业里顶级的广告人和销售人员谈过,也和一些最出色的计算机技术人才和全国最优秀的管理人员谈过,我们得出一致的结论:这是一种全新的工作,我们需要培养出全新的人才来掌握它。”波洛克要和弗兰克组织一个新的团队,“派他到全国各地去会见各种各样的人,民间团体、商务论坛、销售同行,还有客户或潜在客户”。波洛克最重要的一句话是:“弗兰克,你是我最需要的那个人!”

弗兰克终于熬出头了,远远超出了他的父亲在诺克斯公司的成绩。他干劲十足,撰写公司产品的宣传册时,“成了一个充满能量的魔鬼”。在社会生活中有两种人:一种人是生活艺术化,一种人是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人会有很多浪漫的想法,但是他们的生命本质还是属于现实社会,文学音乐、电影、美术,等等,都是他们喜爱的东西,但并不是他们生命的根本。这样的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有一种自我误解,以为自己对艺术的感觉就是自己的本性;但他们在社会生活中走过一段路之后,就知道自己最需要的还是现实的成就,那些对艺术的热爱都是生命的余情。而艺术生活化的人不一样,他们的灵魂是艺术,现实只是他们不得不居住的地方,他们生活中的一切细节都是他们艺术心情的表达。中国台湾作家三毛和恋人荷西去了撒哈拉沙漠,荷西生日的时候,三毛送给了他一个从沙漠里捡来的很大的牛头骨。这牛头寄托着三毛爱情中的生生死死,很梦幻。然而弗兰克不属于这一类,他是现实中的人,现实对他的肯定,一下子让他豪情勃发,心里决定不去巴黎了。但他还不敢直接告诉爱波,他要用曲折迂回的语言,“启发”爱波自己放弃去巴黎的想法。

我们绝不能说弗兰克这样的改变很庸俗。人类的生活需要不同的人来组成,生活艺术化的人和艺术生活化的人都是社会必不可少的部分。这个无需多言的简单道理,对爱波却是一个晴天霹雳。当她意识到弗兰克已经被诺克斯公司拉住的时候,她发现重新打造一个新的弗兰克的希望破灭了,她对未来的生活绝望了。

也就在这时,爱波意外发现自己又一次怀孕了,而弗兰克大喜过望,这不正好是一个不去巴黎的理由吗?他委婉地劝告爱波,这时候去巴黎,太冒险了,而且她的执著,实际上是一种“情感失调”。爱波一听万念俱灰,几乎陷于崩溃。她已经没有欲望和弗兰克争论,一切都变得无意义了。在冷静的绝望中,爱波在酒吧狂烈的鼓声中,和平日并无好感的男人谢普·坎贝尔拥抱在一起,我们看书里的这一段描写:

于是一切都在汽车的后座发生了。就在这里,在这个狭小的黑暗空间,在汽油、孩子套鞋和后座罩布的混合气味里,他们缠绵、挣扎,

一缕沁人的清风带来史蒂夫·科维克今晚最后一轮鼓乐独奏;在这里,谢普·坎贝尔终于满足了爱的欲望。

“哦,爱波。”结束的时候,他轻柔地放开爱波,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叠好枕在她头下面,让她柔弱的身体独自躺在后座上,而他则缩着蹲在下面,握着爱波的双手说,“哦,爱波,这不是偶然发生的事情。听我说,我一直以来都——我,我爱你。”

“不,你不要那么说。”爱波说。

“但这是真的。我一直都爱着你。我这么说并不是——听我说。”

“谢普,请你不要这样。我们静静地待会儿,然后你就开车送我回家。”

谢普长叹了一声:“我猜你肯定觉得我是个白痴,对吗?”

“谢普,你不要这么想。”

微弱的光亮只能隐约显现她脸部的轮廓,但不足以让他看清她的表情,或者分辨出她到底有没有表情。

“不是那么回事。坦白说,问题在于,我其实并不知道你是谁。”

一阵沉默。“不要跟我打谜语。”谢普低声说。

“我没有。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

谢普看不到她的脸,但他至少可以触碰它。于是他像盲人一样伸出手去,让自己的指尖从她的鬂角滑落到脸颊上。

“而且即使我知道,”她说,“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因为你懂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这段话读起来痛彻心扉,这就是耶茨要写的现代生存:人和人之间“并不知道你是谁”,甚至“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孤独是彻底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陌生人,却还要去爱,去融和一体,去生儿育女。

敏感的弗兰克直接感受到爱波的极度失望,他太想挽回爱波对他的爱,他孤注一掷地把自己和莫琳的私情告诉了爱波。只要爱波伤心或愤怒,那就意味着她还在乎自己。没想到爱波的反应却如一口枯井,她沉默了一阵子,看来是在思考,然后很漠然地耸了耸肩说:“我已经说过了,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我知道。如果我还爱你的话,我应该会难过的。但是你知道我已经不爱你了。我现在不爱你,从前也不曾爱过,只不过我到这个星期才明白这一点。”

爱波和弗兰克的“革命之路”走到了尽头,她决定冒着生命危险,自己流产腹中的胎儿。她尝试着给弗兰克写一段留言,她写道:“你所谓的“爱”,其实是自欺欺人的幻觉。你懦弱地蜷缩在这个幻觉之中。其实你跟我一样清楚,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除了相互的蔑视和不信任,以及最丑恶的,从对方的弱点当中寻找满足。这就是为什么你说我没有能力去爱的时候我会大笑不止。这就是为什么我再也不能忍受你碰我一下,这就是为什么我再也不相信你想的东西,更别说你说的东西。”

写完之后,她默默地想了想,把它丢进了垃圾桶——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于是她又重新写了一段:

亲爱的弗兰克:不管发生了什么,请你不要责怪自己。

她差点儿习惯性地附上一句“我爱你”,不过最后她还是及时制止住自己,只是朴实地签下了“爱波”。随后她走上楼,为自己流产,于痛苦中死于大出血。

爱波和弗兰克是不幸的,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却在最年轻、最朦胧的年龄相遇了。他们看到了对方的寻找,却不知道寻找的是不同的生活。一个人固然可以过不同的生活,但生存一旦认真起来,调和的余地就没有了。他们其实都是很优秀的人,太多的人没有像他们一样向往过、挣扎过、对立过、失望过,太多的人小心翼翼地避难就易、避繁就简、避远就近,在人性的软弱中度过一生。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离开那些传统定义下的幸福观,爱波和弗兰克的生生死死,也未尝不是人间的另一种爱情。

爱波死后,革命山庄“整片地方又变得生机勃勃,明亮干净,窗户里重新有了灯光”。爱波和弗兰克的房子卖给了新人,一对“开朗的年轻人——布雷斯夫妇。她很甜美,说话也很有趣;他比较沉稳,话比较少,看来在城里一定有份了不起的工作”。

弗兰克虽然也忙碌地投入新建公司的事务,但他已经失去了灵魂,了无生趣。在往日邻居的眼里,他是一个“走着,说着,笑着的,却没有生命的男人。听到他一开口说话,以及握着他干瘪无力的手,他就知道弗兰克的生命能量已经枯竭了”。这时候弗兰克真正感受到爱波对他来说是唯一的。我们不能说弗兰克没有获得过爱情,爱情最真实的感觉,是失去了那个人,就失去了世界——可惜他明白得太晚,一切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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