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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霍乱时期的爱情》:关键时刻,为什么费尔米娜会让情人“忘掉吧”?

爱情这门课,你可别挂科! 梁永安 19642 2024-01-10 19:19:49

马尔克斯的“魔幻人生”

今天我们来一起读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

这部小说出版于1985年。而在这以前,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的作品是长篇小说《百年孤独》。《百年孤独》是我们中国读者特别熟悉的作品,尤其是这部作品的开头,几乎是每个作家都能背诵的名句:“多年以后,面对枪决执行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评论家称赞马尔克斯写出了时间的循环性,在循环性中表达了内卷性的封闭与孤独。然而对马尔克斯来说,这其实是特别现实主义的写法,完全来自他的童年记忆。他自己解释过,《百年孤独》这段开头的初始形象,是一个老人带着孩子去看冰块,马尔克斯说:“这个形象是来源于外祖父带我去看马戏团的单峰驼的那个时刻。在我们居住的阿拉卡塔卡,那个时候我根本就没有机会看到冰。香蕉公司的行政管理委员会曾经收到过某种冰冻的鲷鱼。那些看起来像岩石的红鲷鱼让我受到触动,于是我便问外祖父了。外祖父,向来什么都要给我解释的外祖父,说它们是冰冻了,所以看起来才像岩石。我问他‘冰冻’是什么意思,他便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到委员会那儿,要求他们把一箱冰冻的鲷鱼打开,我便见识了冰。在单峰驼和冰之间做决定时,我自然是倾向于冰了,因为从文学的立场看,它更加容易引起联想。现在,让人感到难以置信的是,《百年孤独》居然是从这么简单的形象开始的。”这让人十分钦佩马尔克斯的文学天才:他的神秘想象力,奇异地引导着他从一个小小的冰块开始,写出了几百年被殖民的哥伦比亚国家历史,写出了哥伦比亚人和人之间,以及家族内部痛苦的变迁,用“孤独”概括了宏大叙事中的民族记忆。这本书奠定了马尔克斯伟大作家的历史地位,《纽约时报》评价说:“《百年孤独》是《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这个评价可以说是无与伦比了。

更值得全世界读者注意的是马尔克斯的文学生涯。他是一个真正靠文学建筑起自己的生命,并且以文学给人类瑰丽想象的纯粹作家。他的人生,是文学原创性的一杆旗帜,既魔幻又充满现实主义的力量。什么样的生活最值得过?马尔克斯的传奇一生证明:文学是人类最美好的生存方式之一,他87年的诗意历程是一本大书,为全世界的文学读者提供了完美的精神体验。

1927年3月7日,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出生于哥伦比亚的阿拉卡塔卡。这是个很偏僻的临海小镇,在哥伦比亚的东北角,邻近委内瑞拉。整个哥伦比亚有40多万平方公里,差不多有四个多江苏省那么大,现在有将近5000万人口。它的最南端在赤道上,北部靠近加勒比海,西部是太平洋。在哥伦比亚西北特别是西面,靠近太平洋的地区,有很多山脉,山脉里有很多河谷,海拔在1000米到2000米之间,气候宜人。哥伦比亚的南部郁郁葱葱,温度非常高,热带雨林无边无际,潮湿的枯枝败叶飘着腐烂的气息,不太适合人居住,所以人就比较少。而北部、西部的山谷地带聚集了很多城镇,居民众多。这个地方原来都是印第安人,1492年之后,哥伦布在大航海时代发现了美洲,大量的殖民者随之而来,这些主要来自欧洲的移民具有技术优势、装备优势,给当地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个变化从某些方面来说是灾难性的。南美洲的印加帝国,是个拥有5000多万人的族群。但是欧洲人来了以后,把南美洲变成了一个资源的采掘地,特别是一些稀有资源被疯狂地开采。比如说,玻利维亚有一座山叫波托西,山下有个波托西城。这个城原来非常有名,1650年左右的时候就已经拥有16万居民,成为当时世界上特别富有的城市。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地方有白银,欧洲不产白银,所以白银就变成一个稀有之物。殖民者蜂拥而来,把这个地方开采得一干二净。波托西这个地方原来有5000个矿井,现在全关了。波托西对面还有一座山叫瓦卡西,现在被称为“哭泣过的山”。这个山名听起来就很悲伤。这个城市现在一塌糊涂,一片荒芜。其实这也是南美洲一个时期命运的象征。哥伦比亚也不例外,1536年就变成了西班牙的殖民地。殖民者来了以后,在西部、西北部建立了很多居民点,因此这里也有很多工业。大量的人口聚集过来,进城的这些底层人民,没有钱也没什么专业技术,只能在最底层打工。进入19世纪,哥伦比亚掀起了一场又一场的独立运动,终于在1819年成立了哥伦比亚共和国。虽然独立了,但本质上美国和英国的跨国资本仍然垄断着哥伦比亚的铁路、石油、咖啡、香蕉种植,掠走了超额利润,使哥伦比亚底层的生存更加困苦。

马尔克斯出生的时候,阿拉卡塔卡小镇正处于香蕉产业的夕阳期,美国联合果品公司已经在这里经营了将近20年,火车在浓荫蔽日的香蕉种植园中穿行,熙熙攘攘的街道到处是挥金如土的暴发户。马尔克斯回忆:“那年月,真是挥金如土啊。达官权贵和巨商富贾们一面欣赏着裸体女人跳昆比亚舞,一面用钞票点火抽烟。诸如此类的传说把大批冒险家和妓女一窝蜂似的吸引到哥伦比亚北部沿海地区的这个偏僻的小镇上。”童年的马尔克斯经常和外祖父去看美国联合果品公司的居住地,“公司周围用一圈铁丝网围着。里面的一切似乎都很整洁凉爽,镇上的尘土以及烤人的炎热在这里一点儿不见踪影。里面还有池水澄蓝的游泳池,四周摆着小巧的桌子,支着遮阳的大伞;绿油油的草地像是从弗吉尼亚州搬过来的;姑娘们在草地上打着网球:这简直是把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世界移到了热带腹地。傍晚时分,那些美国姑娘坐着汽车到阿拉卡塔卡炎热的街道上去兜风。她们仍然穿着20年代的时装,那是人们在繁荣的20年代的蒙帕尔纳斯或者纽约广场饭店的走廊里会穿的那种服装。汽车的顶篷是活动的。这些姑娘们娇滴滴、喜盈盈,穿着白色透明的薄纱衣服,坐在两只大狼狗中间,好像不怕炎热炙烤。”

然而这只是火把燃尽的绝唱,马尔克斯年幼时,贪婪地赚快钱的美国公司撤走了,小镇快速败落,“众多陌生的面孔、大道上支起的帐篷、当街更换衣服的男人、张着雨伞端坐在箱笼上的妇女以及饿死在旅店马厩里的被丢弃的骡子所组成的那场狂风暴雨”,犹如一堆“枯枝败叶”。马尔克斯和妈妈走过小镇,“往昔那个人山人海、到处都是彩色阳伞的车站,如今已然衰微破败,没有一个人影。列车把他们母子俩丢在正午耀眼的寂静中,只有蝉忧郁的歌声不时打破这份寂静。火车继续它的旅程,似乎它刚刚经过的。是一个虚幻的镇子。一切都仿佛废墟,一派被遗弃的景象,一切都被炎热和遗忘吞没了。陈年积土落在老式的木头房子上,落在广场上打蔫的巴旦杏树上。……母亲遇见的第一个女友(当时她正坐在一个房间阴暗角落里的一架缝纫机前)第一眼竟没有认出她来。两个妇女彼此打量着,仿佛要透过各自疲惫衰老的外形,努力回忆起昔日少女时代美丽动人的容貌。女友的声音又是惊喜又是悲伤。‘大姐!’她站起身子,失声叫道。两人于是紧紧拥抱,放声大哭”。

这个场景,马尔克斯印象太深,他后来说:“我的第一部小说,就是从那时,从那次相遇受到启迪而诞生的。”这句话很重要,真正的含义正如一位著名记者所说:“马尔克斯的所有小说,都来自那次相遇。”

贫困加剧了哥伦比亚的政治动荡,国内的自由派与保守派打个不停。马尔克斯的外祖父是自由派军队的上校,“受到全镇百姓的敬重。他毕生只碰到过一个人胆敢对他出言不逊,后来此人被他一枪结果了性命。这个强势的男人不仅在政治上激情澎湃,对女人的欲望也火焰熊熊,在全镇竟有几十个私生子”。马尔克斯8岁之前一直和这位生命力超强的外祖父生活在一起。随着父母双亲迁往苏克雷河港附近的辛塞镇,1940年,13岁的他被送到距离首都波哥大不远的一所著名中学。父亲对他期待很高,希望他沿着“一流中学”“一流大学”的路径成为社会名流,改变自己家族中从来没有大学生的文化劣势。

马尔克斯的父亲绝对没有想到,儿子对这所著名高中的感觉是一片冰凉,完全是“一座修道院,没有暖气,也没有鲜花”,坐落在“一个离大海1000公里的遥远而又凄凉的镇子”上。这倒不是马尔克斯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而是人文地理环境变化太大。阿拉卡塔卡一带属于海洋气候的加勒比地区,阳光灿烂,处处可见浓烈的蓝色和绿色。而波哥大一带却是安第斯山区,云雾弥漫,细雨飘飘,视野里都是“一种细腻的灰色和沉郁的绿色”。马尔克斯回忆道:“还有人种上的差别。沿海居民是西班牙后裔安达卢西亚人、非洲黑人以及勇猛的加勒比印第安人,他们生性直率开朗,与矫揉造作格格不入,丝毫不把等级和礼仪放在眼里。他们喜欢舞蹈,音乐总是十分欢快,有着非洲的节奏和打击乐器的声响。但山区的哥伦比亚人就大不相同了,他们保持着西班牙中西部卡斯蒂利亚人刻板、讲究形式的特点,有着奇勃恰印第安人沉默寡言和多疑的性格;他们的保守和注重礼节是不动声色的,就连幽默都不易觉察。他们举止彬彬有礼,往往掩盖了骨子里好斗的性格,只要几杯酒下肚,这种秉性就常常会不合时宜地暴露出来。和围绕着安第斯山居民的景色一样,他们的音乐也是凄凄切切的:诉说着遗弃、离别,以及逝去的爱情。”对于马尔克斯这个来自加勒比沿海地区的13岁少年来说,他“蓦地意识到自己将不得不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生活了。他又惊又怕地看着首都如此凄凉的景象。夜幕渐渐四合,召唤人们去做晚祷的钟声响了起来。他透过出租汽车的小窗直勾勾地看着雨中灰暗的街道。想到要在这种殡葬般的氛围中生活好几个年头,他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沉重。想到这里,他不禁放声大哭,使得来车站接他的学监大惑不解”。

环境的巨变其实也不是什么坏事,人的成长中有一种境遇叫“相反相成”。人文地理上的强烈反差,让少年马尔克斯迫切需要一个精神通道,去释放自己的压抑。他找到了文学,德国的《魔山》、法国的《三个火枪手》《巴黎圣母院》、英国的《水仙号上的黑水手》……更为幸运的是,当时的波哥大有一个“石头与天空”文学小组,那里都是些具有反叛精神的文学青年,他们给了马尔克斯阳光般的自由热量,使他沉浸在文学的大海中扬帆远游,一发不可收拾。马尔克斯后来感激地说:“如果没有‘石头与天空’,我真不敢说我会成为作家。”

1947年,20岁的马尔克斯考入了波哥大国立大学法律专业。这倒不是他热爱法学,而是来自他父母的期待。法官或律师社会地位高,能给全家人带来荣光。这种勉为其难的选择当然不会让马尔克斯安心,他人在法律系,过的却是文学系的日子:“那时候,我最为倾心的消遣是在星期天登上装有蓝色玻璃窗的有轨电车,只要花五分钱,就可以从玻利瓦尔广场到智利大街不停地兜风。我在有轨电车里度过了那些令人忧伤的下午,那些下午似乎拖着一条由其他无所事事的星期天连缀而成的没有尽头的尾巴。而我在这种放任兜风的旅途中所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读诗,读诗,读诗!在城里坐一个街段的有轨电车,我可能就能读一个街段的诗,直到夜雨霏霏、华灯初上的时刻。然后,我跑遍老城里寂静无声的咖啡馆,去寻找一位仁人君子行个好陪我一起谈论我刚刚读完的那些诗篇,那些诗篇,那些诗篇。”突然有一天,马尔克斯从同学那儿借到一本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变形记》,刚刚读了开头,他就震撼不已:“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让马尔克斯“哆哆嗦嗦”,心里惊叹,“他妈的,原来可以这么干哪”。第二天,他就破天荒地写出了他的第一篇短篇小说《第三次无奈》,从此彻底转向小说写作。

这次大转向,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他不修边幅,总是夹着一本书出入咖啡馆。他可以在任何场所栖身过夜,所以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浪荡的家伙。不过,这会儿他不再诗啊、诗啊的一个劲儿地读诗了,而是小说、小说,彻底迷上了读小说,先是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后来是托尔斯泰、狄更斯,再后来是上世纪的法国作家福楼拜、司汤达、巴尔扎克、左拉。”这样的浪游日子没有持续多长时间,1948年4月,波哥大爆发严重暴乱,马尔克斯租住的房子被焚毁,波哥大大学也无限期关闭。动乱之中,他转学到哥伦比亚北部加勒比海边的卡塔赫纳大学,边上学边写小说,还为卡塔赫纳日报《宇宙报》撰写每日评论。回到熟悉的加勒比海之畔,他的文学梦想更活跃了,很快认识了100多公里之外的工业大城巴兰基亚的一帮文学青年,这些人成立了一个“巴兰斯基文学小组”,热衷于现代主义文学。1950年,马尔克斯干脆也搬到巴兰基亚,一面为《先驱报》写每日专栏,一面开始写作自己的第一个长篇小说《枯枝败叶》。

这个“巴兰斯基文学小组”对马尔克斯的影响很大。文学小组的成员都是一些非常年轻的小伙子,特别喜欢喝酒,性格豪放,聚在一起喜欢讨论大作家的作品,乔伊斯、斯坦贝克、考德威尔、多斯·帕索斯、海明威、舍伍德·安德森、德莱塞、福克纳……而讨论这一切的地点经常是妓院!马尔克斯十分怀念这段日子:“对于我来说,那些年月不仅是我在文学上而且也是在生活上眼花缭乱同时又有所发现的时期。我们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一面谈论着文学,直到天明。每天晚上,我们至少要谈到10本我没有读过的书,第二天,他们就会借给我看,他们什么书都有。我们还有一个开书店的朋友,大家常常帮他制作订书单,每次只要从布宜诺斯艾利斯运来一箱书,我们就欢庆一番。”他为了写作,有段时间住在一家“妓女经常出没”的廉价旅馆。虽然廉价,他有时候还是没有过夜的房钱,于是把正在撰写的小说原稿交给看门人作为抵押。马尔克斯回忆:“那家旅馆很大,房间的隔墙是硬纸板做的,所以,邻近房间里的一切秘密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我可以辨认出许多政府高级官员的声音,使我感动的是,他们大部分人不是来寻欢作乐,而是来向他们的露水伴侣倾诉衷肠的。”

也就是在这个破旧的旅馆里,马尔克斯读到了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小说《达洛卫夫人》,他一刹那感到拨云见日,文学的天空更加清澈。后来他深情地回忆:“如果我在20岁的时候没有读到《达洛卫夫人》中的这段话,可能今天我就是另一副样子了”。马尔克斯说的这段话是这样:“但是,毫无疑问,车子里面坐着的是个大人物:‘大人物遮掩着经过邦德街,凡夫俗子们伸手可及;他们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离英国的君主、国家的不朽象征这么近。等到伦敦沦为一条杂草丛生的道路,这个星期三上午在人行道上匆匆走过的人们全都变成了白骨,几枚婚戒散落其中,还有无数腐烂的牙齿里的黄金填塞物,好奇的文物学家翻检时间的废墟,才能弄清车里的人是谁。’我记得,我是在一家旅馆的简陋的房间里,忍着酷热,一面轰蚊子,一面读这段话的。它完全改变了我的时间概念。也许,还使我在一瞬间隐约看到了马孔多毁灭的整个过程,预测到了它的最终结局。另外,我想,它难道不是《族长的秋天》的遥远的起因?而这本书正是描写人类的权力之谜,描写孤独和贫穷的。”马尔克斯曾经说过,《族长的秋天》是他自己感觉写得最好的小说,但他把这最心爱的作品归功于弗吉尼亚·伍尔夫,其中的崇敬之情溢于言表。

青春的日子就这样艰辛而恣意地过着,1954年,马尔克斯搬回了波哥大,担任《观察家报》的特约撰稿人。1955年,他的长篇小说《枯枝败叶》出版。这部小说只有九万来字,但意义重大。小说中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城,正是他的故乡阿拉卡塔卡的隐喻。从此,“马孔多”成为马尔克斯小说中的标志性地名,也是《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地。《枯枝败叶》中“香蕉公司”的无所不能、老上校一家祖孙三代的孤独困境,都是马尔克斯后来创作主题的缩影。

1955年,马尔克斯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作为《观察家报》的特约撰稿人,他写了一系列文章揭露政府的渎职,招来独裁政府的警告,被迫出国,去巴黎担任《观察家报》驻欧洲记者。第二年,《观察家报》被独裁政权关闭了,29岁的他只好留在巴黎,在贫困中坚持写作。最穷的时候,他甚至搜集各种空瓶子卖给商店,勉强维生。此后的生活可谓颠沛流离,在东欧、委内瑞拉、古巴、美国、墨西哥、西班牙流亡般地迁徙。其间还在1959年结了婚,有了孩子。尽管生活动荡,但他始终保持了一个作家的蓬勃创造力,一部部小说接连问世:1959年出版长篇小说《恶时辰》;1962年出版短篇小说集《格兰德大妈的葬礼》和中篇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1965年开始写作《百年孤独》,1967年出版;1970年出版《一个海难幸存者的故事》;1973年出版短篇小说集《纯真的埃仁蒂拉》;1975年出版《族长的秋天》;1981年出版《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85年出版《霍乱时期的爱情》。随后还出版了短篇小说集《梦中的欢快葬礼和十二个异乡故事》、戏剧《对一个坐着的男人的爱的谩骂》。1999年之后,他出了三卷本回忆录《活着为了讲述》第一卷、长篇小说《苦妓回忆录》。这极为不易,因为他1999年查出患上淋巴癌,接受化疗,因而造成脑部大量神经元损失。加上马尔克斯家族有老年痴呆遗传史,写作更加艰难。2006年1月他宣布停止写作,但2010年还编辑整理了演讲集《我不是来演讲的》。

特别值得中国读者高兴的是,2010年,病中的马尔克斯与他的女出版经纪人卡门经过长达两年之久的中国市场调查,终于同意正式授权中国出版《百年孤独》中文版。这听起来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距离1967年的西班牙版已经相隔43年。其中的缘由,是1990年马尔克斯到中国访问,发现书店里有各种未经授权擅自出版的《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这让他大为惊讶,也很生气,发誓“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这可真不是虚言,1992年之后,中国正式加入《世界版权公约》,有100多家中国出版机构向马尔克斯提出版权申请,但他一概不答应。直到2008年,他被中国出版人的真诚所感动,几经考察,最终向中国出版界敞开了心扉。他多年坚持不授权,是对中国维护知识产权事业的极大推动。而他的正式授权,更是对中国出版界的巨大支持。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2014年4月18日在墨西哥城去世了,但他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给与中国文学界的馈赠,让我们不再仅仅记住他所写的“孤独”,更有他跨越太平洋的温暖心意。

我们在怀念他的时候最有感触的是:南美是“混合经济”“混血文化”最发达的地方,他的身上有着极其丰富的文化因子:西班牙人、印第安人、欧洲人、非洲人、美国人、墨西哥人……他热爱人类文化中所有的精神花朵,热烈赞美犹太作家卡夫卡、英国作家伍尔夫、美国作家海明威,多元开放的文学之心在辽远的跨度中明亮地成长。同时他又无限热爱自己的文化根系,永远守护着“马孔多”这个心灵的故乡。这在第三世界面向欧美强势文化的时候,尤其显得珍贵。他的情怀源远流长:“在拉丁美洲,我们一直被教导自己是西班牙人。一方面,确实如此,因为西班牙因素组成了我们文化特性的一部分,这是无可否认的。不过我在那次安哥拉之行中发现,原来我们还是非洲人,或者说是混血儿。我们的文化是一种混合文化,是博采众长而丰富发展起来的,那时我才认识到这一点。在我的故乡,有些文化样式来源于非洲,与高原地区的土著民族文化大不相同。在我们加勒比地区,非洲黑奴与殖民时期之前的美洲土著居民的丰富想象力结合在一起了,后来又与安达卢西亚人的奇情异想、加利西亚人对超自然的崇拜融合在一起。这种以魔幻手法来描绘现实的才能来源于加勒比地区和巴西。正是在那儿,涌现出一种文学、一种音乐、一种像维弗雷多·林的作品那样的绘画,它们是那一地区的美学表达手段。加勒比教会我从另一种角度观察现实,把超自然的现象看作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勒比地区是一个同别处截然不同的世界,它的第一部魔幻文学作品是《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日记》,这本书描述了各种奇异的植物以及神话般的世界。是啊,加勒比的历史充满了魔幻色彩,这种魔幻色彩是黑奴从他们的非洲老家带来的,也是瑞典、荷兰以及英国的海盗们带来的。这些海盗能在新奥尔良办一个歌剧院,能让太太小姐们的牙齿上镶满钻石。加勒比地区集中了各色人等,相互之间有很大差异,这在世界上别的地方是见不到的。我熟悉它的每一个岛屿:那儿有肤色像蜂蜜那样金黄、眼睛碧绿、扎黄色头巾的黑白混血女人;有混杂了印第安人血统的洗衣服和卖护身符的华人;有从他们所经营的象牙商店里出来到马路当中拉屎的、皮肤发绿的印度人;还有尘土飞扬、酷热难当的小镇,那儿一边是不堪风暴侵袭的小屋,一边矗立着装有防晒玻璃的摩天大楼;那里还有七种色彩的大海。得了,我一说起加勒比就没个完。它不仅是一个教会我写作的世界,也是唯一不让我感到自己是异乡人的地方。”

这番话,才是我们打开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的秘钥,也是理解《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关键。

青年的爱情像植物,一滴雨水就能打开

《霍乱时期的爱情》出版于1985年,这本书在马尔克斯的小说里面比较特别,它的时间线索很清晰,完全是一维向前的线性结构,没有《枯枝败叶》《百年孤独》那种循环和穿插,阅读压力小,叙事风格少了些魔幻主义,多了些现实主义。这本小说更关注哥伦比亚人民的情感,关注人们内心的爱、传统与现代的矛盾,关注心灵深处的种种困境。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故事并不复杂:一个叫阿里萨的年轻人,20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小姑娘,叫费尔米娜,费尔米娜当时才16岁。阿里萨用尽心力,想方设法不断给她写信,两个人很简单地相爱了。但是费尔米娜的父亲粗暴地拆散了他们的恋情,他把费尔米娜带回自己的老家,在山里的乡村生活了一年多。当这对年轻人久别重逢的时候,费尔米娜忽然发现自己不爱他了。后来她就嫁给了社会名流乌尔比诺医生,这个医生从法国留学回来,家境很好,是上流社会的精英。他们结婚的时候,相互的感觉都很清楚,乌尔比诺其实一点也不爱她,而费尔米娜也是不久就发现自己也很鄙视他。两个人就这样生活了52年。终于有一天,乌尔比诺意外去世了。老年的阿里萨又向费尔米娜表达了爱情,两个人毅然决定走到一起。他们乘在一条船上,船上飘着一面代表霍乱的旗帜,这样别的人都不能上船。小说结尾,两个人心里发出一生一世在一起的誓言,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是70多岁的老人了。

这个故事听上去与常见的爱情小说不一样,很热烈,很浪漫,但同时又有很深切的痛苦,痛苦的成分远远大于浪漫。这里面的痛苦,用费尔米娜的话来说,就是“年轻的时候,上一代说你不懂爱情,所以不能决定自己的感情。老了的时候,年轻人又说你们太老了,已经不应该再谈爱情了”。费尔米娜这番话,说出了生命里极具悲剧性的感受。这让人想起思想家卢梭的话:“人生而自由,但无处不带着枷锁。”在现代社会,爱情是一个人最大的自由,谁也不能把你捆着去结婚。但精神的枷锁无时不在,很多人年轻时难以承受形形色色的压力,放弃了爱情这个最大的自由,用内心的枷锁重重地毁灭了青春。很多小说就写到这里,写成了悲剧。但《霍乱时期的爱情》不同,这本小说把生命的暮年写成了爱情的黄金时段,青春复活了,年轻时代所有的顾忌都抛弃在河水中,只有爱情的旗帜高高飘扬。这就把卢梭的话反过来了,可以说是“人生而带着枷锁,但无处不存在着自由”。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霍乱,另一个是爱情。这是两个尖锐对立的元素。霍乱代表了一种对生命沉重的压制,甚至是一种特别强烈的否定;而爱情是对自由的坚守,是对人美好的内心的一种珍惜。所以,我们读这部小说一定要从这两个最关键的概念入手。

我们先看霍乱,霍乱对哥伦比亚来说是一种流行的瘟疫。然而从表层追踪下去,霍乱更是一种社会的病症,主要来自底层社会的贫困。《霍乱时期的爱情》开篇的时间是20世纪20年代,但整个故事的时间线是从1880年开始的。马尔克斯说:“我把小说的时间向前推进了50年。作品中的人物在20年代或30年代已是上年纪的人了,这样环境的描写得从上一个世纪的80年代开始,因为这是一篇贯穿人物漫长一生的情史,是一生中不同年龄时期对爱情的思考,而不是像某些地方人们所指的那种老人爱情。为此,我不得不对上个世纪末的历史作一番研究,但没有打算搞得像历史学家们要求的那样严格和精确,因为我不喜欢卷入与历史学家的争论中去,他们掌握所有的史料,并且分秒不差地编写历史。不过我在描写殖民地时期的时代气氛上,比如那时的生活方式,劳动形式,人们的饮食、风俗习惯等是一丝不苟的。”从1880年到1930年,半个世纪的历史,哥伦比亚经历了持续不断的政治动荡,尤其是1899年至1902年爆发的自由党和保守党之间“千日战争”,撕裂了整个社会。美国、英国等外来资本控制了国民经济的命脉,加剧了贫富分化,大量的贫民窟像蚁穴一样野生在城市周边。《霍乱时期的爱情》一开始,就有惊心触目的描写:乌尔比诺医生去看他的一个朋友的遗体,回去的路上,他看到:

这个城市炎热干燥,充满恐怖的夜晚,花朵凋谢,食盐发霉。除了月桂树正在日渐衰败,人们正在烂泥塘中慢慢衰老以外,这座城市四个世纪以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阵阵突降的灾难性的暴雨使厕所漫溢,把街道变成令人作呕的沼泽地。到了夏季,一种刺鼻、有如鲜红的粉末似的看不见的尘埃,被狂风吹荡着,透过哪怕堵得再严实的缝隙钻进屋里。可怕的狂风,可以掀走屋顶,把孩子们吹到空中。

乌尔比诺医生不由地叹息:“这是块穷人的葬身之地。”

由书里的这段描写其实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贫民窟流行霍乱。霍乱作为一种甲级流行病,它最大的特点,是通过污水、粪便渗透到各种河流,渗透到各种各样生活的细节里去。穷人拥挤地生活在一起,卫生管控几乎是空白,泥污遍地,老鼠苍蝇乱窜,很难防止霍乱的蔓延。而富人们的处境就好得多,高宅大院、绿树丛丛,环境就隔绝了霍乱的侵入。所以霍乱听上去是一个疾病,但是从根本上说,是阶级不平等的象征。穷人在霍乱面前赤手空拳,毫无抵抗力。而富人相对来说高枕无忧,这时候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马尔克斯要写霍乱。霍乱衍生出来一个问题,就是不同阶层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阶级之间相互的对立,既包括富人对穷人的排斥,也包括穷人对富人的不满和反抗。

这就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面对阶级的差异,爱情应该怎么办呢?而这正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面的情景:主人公阿里萨,一个20岁的青年、一个非常普通的邮电局报务员,爱上了16岁的费尔米娜。费尔米娜的父亲也来自底层,是西部山区的一个农民,但他后来靠贩卖骡马,还有其他一些黑幕交易挣了大钱,富二代费尔米娜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阿里萨。

阿里萨是个私生子,“母亲从年轻时就在那里经营一个小百货店,除此之外,还把旧衣服拆了当棉花卖给战争中的伤员。阿里萨是她的独子,是她跟著名的船主洛阿伊萨先生偶然结合所生”。阿里萨10岁时,父亲洛阿伊萨先生去世,没有给阿里萨留下任何财产,阿里萨“不得不辍学到邮局去当学徒,在那里他负责打开邮袋,分捡信件,在门口升起有关国家的国旗,通知人们哪个国家的邮件已经到了”。在邮局里,阿里萨学会了拍电报,还会拉一手悦耳的小提琴。电报和小提琴,这两个似乎互不相干的事物给他的生命带来了决定性的影响。

一天下午,阿里萨给一个名叫洛伦索·达萨的人送电报。“他在埃万赫利奥斯小公园里一座半倒塌的古老的房子里找到了那个人。那座房子的里院跟修道院相仿,花坛上长满杂草,中央有一个干涸的泉眼。”洛伦索·达萨很客气,“紧紧地握手同他告别,其实这对送电报的人来说是不必要的”。就在将要走出这所大院的时候,阿里萨“从窗户里看到一个成年的妇女和一个姑娘,她们坐在两张并排的椅子上,同时读一本摊在那个成年女人膝上的书。这种景象使他觉得奇怪:看起来像是女孩在教母亲读书。这个估计,只有一点不太准确,因为那个妇女是女孩的姑妈,而不是她的母亲,尽管她曾像母亲一样把她抚养成人。读书声没有中断,但女孩把头抬了起来,想知道是谁在窗口经过。谁也没有料到这偶然的一督,竟引起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

他看到是费尔米娜,“偶然的一瞥”,决定了一生。人生都有关键性的瞬间,在爱情中尤为如此。阿里萨20岁,费尔米娜16岁。这是恋爱的最佳时节,身体如芒果,翠绿转黄,散发出将要成熟的清香,心情还很青涩。这个年龄谈恋爱,身体快于脑子,行动大于思维,自然的力量像春天的花朵情不自禁地开放。这里面还有一个南美地域文化的背景,这地方原来居住的是印第安人。印第安人有一个关于生命的基本理解,相信万物有灵,无生无死。一个人快死了,他可能转成另外一个生命,就像植物腐烂了,可能变成一堆蘑菇。马尔克斯曾经说过在哥伦比亚自己的民族文化里,相信森林里败落的枯叶可以变成黄蝴蝶飞起来。别的民族的人说这是魔幻现实主义,但在哥伦比亚人自己的信念里,这就是真正的现实。也就是说,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打通的,物质世界背后是一个广阔的生命丛林,世界是一个万物流转的灵性天地。在这样的文明中,社会只是其中小小的一部分,爱情本身既是精神的,也是自然的。这种生命观从根本上连接着人类的原始阶段,野性而自在。

阿里萨一眼就看上了费尔米娜,他如同美洲狮一样行动起来。他打听到这个洛伦索·达萨是从沼泽地的圣·胡安迁到这儿来的,家里只有一个40岁的独身妹妹和16岁的女儿费尔米娜。费尔米娜就读于一所收费高昂的女子学校,这所学校专门为闺秀们“开设如何做贤妻良母的家政课”。于是阿里萨每天早晨七点钟就坐在费尔米娜家附近,在她上学的必经之路旁的长椅上,“佯装在扁桃树下读诗”。在这个位置,他能看到费尔米娜家里的庭院,看到她每天走出家门。姑娘似乎根本没看见他,天天无动于衷地在他身前走过。“她走路时有一种天然的高傲,脑袋高高地昂起,目不斜视,步履轻快,尖鼻子,两臂交叉,把鼓鼓囊囊的书包抱在胸前”。寸步不离陪着她的,是穿着“棕褐色的教服”的姑妈,“谁也别想凑近那姑娘一步”。阿里萨“一天四次”看着她们来回走过,“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出来的情感都安在她的身上,两个星期后,她成了阿里萨心目中的唯一存在”。为了打破这种“视而不见”的状态,阿里萨“决定给她写封信,用职业抄写员的清秀的字体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这封信在他口袋里搁了几天。在琢磨如何把信交给她的同时,他每天睡觉之前都再补写几页。结果,最初的那张纸逐渐扩大成了一本情话词典,那些话都是他在公园里等待姑娘走过时从读过的许多书中背下来的”。这封信越写越长,最后“竟达到了70张纸,而且两面都写得密密麻麻”。

难道费尔米娜不知道这一切?如果是这样,那她就不是女孩子了。“事实上,那一天当费尔米娜心不在焉地给她姑妈读着课文,抬起头来看看谁从走廊里经过的一刹那,阿里萨落落寡欢的神态便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美貌的姑娘从“晚上吃饭时,父亲谈起那份电报,她便知道阿里萨到她家干什么来了,也知道他从事什么职业。这些消息使她兴趣大增,因为她跟当时许多人一样,认为电报的发明应该同魔法有点关系。因此,当她第一次看见阿里萨坐在小公园的树下读书时,便一眼认出了他,并且没有引起她丝毫的不安。”在情感关系中,女孩子总是隐藏得很深,绝不会将自己的“兴趣大增”表露出来。中年女性不然,她们阅世已深,进退有据,知道把握火候,更明白时机的重要性。费尔米娜的姑妈迅速明白,“这小伙子如此频繁地同她们相遇并不是偶然的”。这个单身女人年轻时爱过一个男子,却被家里认为门不当户不对,粗暴地打断了他们的情感。从此费尔米娜的姑妈心灰意冷,决心寡居一生。自己爱情的不幸,反而使她更盼望侄女不要重复自己的悲剧,希望费尔米娜勇敢地获得自主的爱情。因此尽管她“身穿教服,举止庄重,但还是具有生活的本能和复杂的心理”,一想到有一个男子对她的侄女发生兴趣,“她就难以遏止心中的激动”。她无比准确地对费尔米娜预言:“如果他真是爱你,总有一天他会凑过来,递给你一封信。”姑妈一语击中了费尔米娜的心扉,费尔米娜“全身的血液会沸腾起来,产生一种急切地想看到他的渴望。她从内心希望姑妈能够言中,祈求上帝给他勇气,把信交给她,她想知道信里到底说了些什么”。

费尔米娜和姑妈都没有想到,高手之中还有高手,那就是久经情场的特兰西托——阿里萨的妈妈。她看到儿子写的70页情书,“为儿子的纯真的爱情激动得流下了眼泪”。她用自己老道的“智慧和经验”引导他,告诉他绝对不要“把那封抒情诗般的长信交给姑娘,那只能使她在幻梦中大吃一惊”,因为这姑娘在“爱情上跟她儿子同样缺乏经验”。眼下的重点目标不是费尔米娜,“你要争取的第一个人,不应该是她,而应该是她的姑妈。”

两个中年女人的上场,顿时拉开了一场爱情大戏:两个年轻人都相望着、坚持着、焦虑着,却都没有迈出决定性的一步。眼看几个月过去了,寒假即将到来,上学路上的每日相看难以为继,费尔米娜的姑妈突然放开了闸门:“一月末的一个下午,姑妈突然把手中的活儿放在椅子上离开了,让侄女单独留在铺满扁桃树枯叶的柱廊里。阿里萨不假思索地认为,那是她们商量好了的一种安排,就鼓起勇气,穿过大街,走到费尔米娜跟前。他离她是那么近,以至于能听到她的呼吸和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馨香——在以后的日子里,阿里萨就是通过各种芳香来辨认她的。阿里萨扬起头跟她讲话,那副果断的样子只是在半个世纪以后才再现过一次,而且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我有个要求,请您接受我的一封信。’他对她说。”

女孩子的爱情线路都是弯曲的,哪怕心里乐得要爆炸,也不会直接收下对方的心意。费尔米娜回答:“在没有得到我父亲允许之前,我不能收下您的信。”

阿里萨“激动得浑身战栗”,又说了一遍:“请收下吧,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这一句太重要,若是有点儿身份的中年男子,恐怕就不知所措,甚至自尊地默默退去了。唯有不知深浅的男孩,才像初生牛犊一样一直向前。女孩子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不舍不放,撒腿就撤还算什么真爱呢?

于是费尔米娜告诉他:“请每天下午都到这里来,等待着我换椅子。”这是多么幸福的暗示,她要阿里萨等待自己发出的信号。终于到了下星期一,阿里萨坐在老地方,凝望着费尔米娜和姑妈在院子里看书。忽然,“当姑妈回到房间去时,费尔米娜站起身来,坐上了另一把椅子”。阿里萨立刻“在大礼服的扣眼里插上一朵山茶花,穿过街道,停在她的面前,说:‘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机缘。’费尔米娜低着头,用目光扫视四周。在旱季的酷热中,街上空旷无人,只有风卷落叶在地上飘舞。‘把信给我吧。’她说。”

这是一个温馨的场面,两个相看了几个月的年轻人,终于接上了头。这段不算太漫长的寻爱故事中,阿里萨决不放弃的爱情追求,浓浓地映射着马尔克斯父亲的往事。他的父亲加夫列尔·埃利希奥·加西亚曾经是卡塔赫纳大学医学系的学生,但却突然放弃了学业,来到哥伦比亚东北角的海边小城阿拉卡塔卡,当上邮电局的报务员。工作刚定下来,他就开始物色结婚对象,“把全镇所有的姑娘都细细考虑了一遍,最后决定向路易萨求婚”,因为她端庄美丽,家庭名声很高。他不顾自己无钱无势,“毅然登门求亲,态度异常坚决,而事先却没有向姑娘说过或写过一句爱慕的话”。这突如其来的求婚理所当然遭到了姑娘全家的反对。为了避开这个莽撞的求婚者,路易萨的妈妈带着她去边远省份长途旅行。奇特的是,无论这一对母女到了哪里,都会有一封表达爱意的电报送到路易萨手里。这当然是马尔克斯爸爸的杰作,他充分利用自己是报务员的便利,让各地的报务员把爱情电报送到姑娘的住处。报务员们颇具骑士风度,倾尽全力帮助这个同行。这么浪漫的爱心传送,可把姑娘感动得要命,心里打定了主意,一定要嫁给这个痴情男人。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尼罗河上的惨案》里,大侦探波洛说过一句名言:“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被人爱。”马尔克斯的爸爸,真是太懂这句话,后来果然和钟情的姑娘结了婚。

《霍乱时期的爱情》接下来的情节几乎是顺理成章:经过一个多月的等待,费尔米娜的姑妈来到电报局,走到阿里萨的柜台前,“故意把一本蜥蜴皮封面的《每日祈祷书》放在柜台上,那本书里夹着一个有着烫金图案的亚麻纸信封”——里面是费尔米娜的情书!“阿里萨欣喜若狂,那天下午,他再也没做别的事,只是边吃玫瑰花边读信。他把那封信字斟句酌地读了一遍又一遍,一直读到半夜,读的遍数越多,吃的玫瑰花也越多,以致他母亲不得不像对待一头小牛犊那样哄着他,叫他吞服蓖麻油泻药。”

随后的一年,是两个人“如痴似狂地相爱的一年。他们天天都是白天思念,夜晚梦见,急切地等信和回信,除此之外他们什么也没有干”。神奇的是,这两个爱到沉醉的人,居然“不管是在那个神魂颠倒的春天,还是在第二年,他们都没有见过面、说过话”。费尔米娜“每天去学校时,把信放在途中的一个隐蔽之处,并且在信里告诉阿里萨,她希望在哪儿拿到他的回信。阿里萨也同样这么做”。教堂的洗礼盆、大树的空树洞、变为废墟的碉堡……都是传书的鸿雁,“有时候,他们的信件被雨水淋湿,沾满泥浆,拿到手时已被撕破。由于各种原因,有几封信已经丢失,但是他们总会找到办法重新建立起联系”。

阿里萨不但写信,还在星光闪亮的夜里跑到费尔米娜家旁边拉小夜曲,“那琴声使她得到了安慰,但她不敢相信阿里萨竟是这样的鲁莽。”这个时期,哥伦比亚内战纷乱,晚上六点后全城宵禁。阿里萨的琴声,引来了军事巡逻队,军人认定他是在用小提琴传送军事情报,马上抓起来,戴上手铐脚镣准备枪毙。三天之后他侥幸获释,他幸福满满,自豪于自己“是这座城市,乃至是全国唯一由于爱情的原因戴上五磅重铁镣的男人”。爱情这把火,往往是当事人自己烧出来的,没有高温焉能持久?就在这爱情的燃烧中,阿里萨和费尔米娜“狂热的通信已近两年”,阿里萨终于提出了结婚的请求。费尔米娜大吃一惊,“感到死神第一次在撕裂着她的心”。姑妈此时决定性地站出来,她悔恨自己“20岁需要决定自己的命运时,却没有冷静的头脑和勇气”,决不能看着侄女重蹈覆辙。

“告诉他你答应他啦,”姑妈对她说,“尽管你怕得要死,但是如果你拒绝了他,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费尔米纳考虑了四个月,阿里萨幸福地收到她的信:“好吧,如果您答应不让我吃苦头,我就跟您结婚。”

幸福真的来到了吗?爱情和其他一切事情都不一样,它总是在接近最高点的时候忽然断裂,或者在最低点柳暗花明。它不是一种量变的存在,它是随时可能质变的魔幻,因为它不是大树,不是河流,它是人心深处的无形,也是外部力量的冲荡。到底是最坚硬的社会河床限定年轻人的情感,还是最柔软的内心之爱决定生命的走向?这一切都是《霍乱中的爱情》所要回答的问题。

爱情不怕阻隔,却沦陷于一瞬相逢的陌生

我们继续讲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

费尔米娜答应了阿里萨的求婚,两个人的生活顿时有了近在眼前的憧憬。费尔米纳“接受了姑妈的劝告,同意两年后结婚,而且绝对保持贞洁”。阿里萨也决心“一直对费尔米娜保持着童贞,世上没有任何力量和理由能够使他改变主意”。

两个人的婚姻大事似乎就这样确定无疑,但突变却在毫无防备中骤然到来。

一天清晨六点钟,费尔米娜的爸爸洛伦索·达萨来到电报局,扯住阿里萨的胳膊说:“请跟我来一下,小伙子。我们两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必须得面对面谈上五分钟。”——原来,费尔米娜在学校偷偷写情书,被女校长发现,还不肯说出情郎是谁,被毫不留情地开除了学籍。洛伦索·达萨愤怒至极,对女儿的卧室进行了搜查,在箱子的夹层底里查出费尔米纳三年间收到的全部情书,“她怀着那样炙热的深情收藏着它们,就像阿里萨飞笔疾书写它们时一样”。洛伦索·达萨确信,“没有他妹妹的合谋,女儿同阿里萨之间如此困难的联系是不可能做到的”。他不由分说把妹妹赶回了老家,“可怜的姑妈,她唯一所有的便是一个独身女子的铺盖卷和一个月的生活费。那点钱她用手绢裹着,紧紧地握在手中。”30年之后,这个孤苦的女人死于“上帝雨露”麻疯病院。赶走妹妹之后,洛伦索·达萨随即身藏左轮手枪,“去找那个可恶的穷小子,以男子汉的气概谈上五分钟”。他找到阿里萨,直截了当告诉他:“在自己妻子去世时,他就打定了主意,一定要使他的女儿成为一位高贵的夫人。”女儿也很争气,“门门功课都是五分”。也是为了女儿,他卖掉山区家乡的全部土地和牲口,带着新的抱负和七万金比索迁到了现在这座城市,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地方,“一个漂亮的又受过旧式教育的女子,才有可能靠着幸运的婚姻而获得新生”。而突然闯入的阿里萨是一个不速之客,对费尔米娜的锦绣未来“无疑是一个天外飞来的障碍”。

洛伦索·达萨声调忧伤地说:“我到这儿来是向您提出一个请求,请您别挡我们的路。”

阿里萨更加柔和但又更加不容蔑视地回答:“在不知道她怎么想之前,我什么也不能回答您。否则,那就是背叛。”

洛伦索·达萨压低了嗓门:“不要逼着我给您一枪。”

阿里萨“没有颤抖,他感到上帝在启示他”,高声说:“朝我开枪吧!没有比为爱情而死更光荣的事情了。”

无奈的洛伦索·达萨从牙缝里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挤出了四个字:“婊——子——养——的!”

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父亲,表面上气势汹汹,内心里却无比虚弱。他很有钱,但都是做黑市买卖挣来的。黑暗重重的奋斗之路,丝毫没有给他丰饶的心灵,他精神深处是自卑的,这种自卑让他本能地追求上流社会的承认和接纳,以洗白自己的卑贱身份。他没有别的通道,只有让女儿变成淑女,通过女儿在婚姻中的脱胎换骨,摆脱自己所有的过去。洛伦索不是巴尔扎克笔下那个吝啬鬼葛朗台,他愿意为女儿付出全部,女儿的未来也是他的未来。他这一片爱女之心,让我们看到了另外一种东西,就是一种“向上爬”的精神霍乱,这种精神霍乱催生了无数的攀附性婚姻。生物性的霍乱象征的阶层差异,已经蔓延到人的精神意识深处。人人都希望过一种更好的生活,但什么是更好的生活?在费尔米娜的父亲看来,爱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物质条件、社会地位。这样的理念在社会生活里屡见不鲜,根深蒂固,正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一个女人说的话:“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精神的爱情在腰部以上。”在很多人的理念中,人的生存都是腰部以下的,腰部以上的都是虚无缥缈。

既然吓不退这个不怕死的阿里萨,洛伦索·达萨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带着女儿远走高飞。于是,“疯狂性的旅行”开始了。洛伦索·达萨强迫费尔米娜跟他走,“骡夫们结成一个长队,骑在骡背上,沿着覆盖着片片积雪的高寒山区的崎岖小道,整整走了11天”。旅途太艰苦,费尔米娜的臀部“失去了表皮,露出赤红的鲜肉”,好不容易到达洛伦索·达萨的故乡瓦列社帕尔镇。刚刚住下的第一夜,表姐伊尔德布兰达“从自己床铺的席子下面抽出一个国家电报局用火漆密封的马尼拉信封”。费尔米娜立即明白这是阿里萨的电报,“觉得有一股白栀子花的幽香涌上心头”。

阿里萨如何知道费尔米娜的行踪?原来,“洛伦索·达萨犯了个错误,他把出门的事用电报通知了他的小舅子利西马科·桑切斯,后者又把消息传递给了那群人数众多、错综复杂的散居在全省城乡的亲戚。由此阿里萨不仅了解到他们的全部旅程,而且还建成了一条长长的报务员关系线,循着费尔米纳的行踪,直追到卡博·德拉维拉的最后一个村落”。马尔克斯写的这个情节,完全不用想象力,这就是他爸爸当年的浪漫故事啊!两个年轻人就是这样,用前辈没有使用过的现代通信手段,继续着他们的古老爱情。这不仅看上去很美,而且证明了一个道理:艰险的处境,往往是爱情的助燃剂,让恋人爆发出百分百的能量,冲破阻挡热恋的重重险阻。

时间在群山中起伏,阿里萨和费尔米娜“频频传书递简”。山乡和遥远的城市之间,是一个个为这对恋人祝福的电报员,他们默契地保守着秘密,全力保障这条“爱情专线”的畅通。有一次为了尽快让这对年轻人联系上,“电报员掐断了途中七个电报站的线路”。这种目无法纪的行为,在爱情的花朵之下,也显得那么美丽,那么合理。马尔克斯在这里写的不是欧洲式的浪漫,而是南美文化特有的激情和张扬,正如智利诗人聂鲁达《和她在一起》中的诗句:

我们现在要做的

不仅仅是为了石竹和丁香,

也不是去寻找蜂糖;

需要用我们的手

去冲刷,去放火,

看这险恶的世道是否敢

向这坚定的四只手和四只眼睛挑战。

颇有戏剧性的是,费尔米娜在爱情滋养下的心情越来越快乐,洛伦索·达萨竟以为女儿渐渐忘记了阿里萨,“父女之间的关系终于渐趋融洽,安然相处”。将近两年后,这个放松了警惕的父亲决定带着女儿回到城市去,继续他对费尔米娜的驯化式富养。

读者看到这里应该豁然松了一口气,分离了将近两年的这对恋人,总算可以重聚了。小说的节奏似乎也是这个方向:阿里萨知道费尔米娜回来了,在给她的信里约定:两个人赶紧结婚,不顾一切打开甜蜜的两人世界。费尔米娜毫不犹豫答应了,这让阿里萨激动难抑,“围着她家的房子转来转去,观察里面的动静”。忽然他看到费尔米娜和同伴从大教堂广场上走过,她“比离别时更高了,身材更加匀称,线条更加分明,成年人的气质使她显得更加美丽”。阿里萨悄悄地跟随着她,只见她走进了城市里喧哗的杂货市场。这个名叫“代笔先生门洞”的街区,云集着形形色色的底层市民,费尔米娜从未来过,“她发现到处都有吸引人的东西。她兴致勃勃地闻闻箱子里的呢料散发出的芒草芳香,把印花丝绸裹在身上,对着‘金丝商店’那面穿衣镜里自己头插小流、手握彩扇那种小家碧玉的模样欣然发笑,继而又对自己的笑声感到好笑。在海员商店,她揭开一只盛着大西洋卤鳅鱼的大桶上的盖子,想起了童年时代在沼泽地的圣·胡安省和在东北度过的那些夜晚。她尝了尝带着一股甘草味儿的阿利康特血肠,买了两条留待礼拜六当早点,还买了几大块鳄鱼肉和一袋酒枣。在香料店里,纯粹是为了闻着好玩,她用双手搓了搓鼠尾草和荆芥,随后买了一小包干香石竹花苞和一小包大料”。让她更加快乐的是,她还“买了12码为他俩做台布用的亚麻布,又买了块举行婚礼时做床单的印花细布,这床单天亮时将洋溢着两人的气息,以及他们俩将在充满柔情蜜意的家里共享的各种佳品”。这个在信件和电报中谈了四年恋爱的女孩,多么渴望披上现实的婚纱啊!

阿里萨神魂飘荡地跟着她,看到“一个头戴花头巾的滚圆而漂亮的黑人妇女,笑吟吟地请她品尝一块穿在杀猪刀尖上的菠萝块儿,使她从陶醉中醒了过来。她取下那块菠萝,整个儿塞进嘴里,有滋有味儿地品尝着,用秋水似的眼睛扫视那挨肩擦背的人群”。

阿里萨站在她身后,说出了一句毁灭大半生的话:

“对戴王冠的仙女来说,这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吃了一惊的费尔米娜“回过头来一看,在离自己的眼睛两巴掌远的地方,看见了两只冷若冰霜的眼睛,一张苍白的脸,两片因胆怯而咬紧了的嘴唇,就跟那天在望大弥撒时他第一次和她近在咫尺的情况一模一样,有所不同的只是热恋的激情变成了不满的冷峻。一刹那间,她发觉自己上了个天大的当,惊讶地在心里自问,怎么可能让一个如此冷酷无情的魔鬼长年累月地占据了自己的芳心。她仅仅来得及想:‘我的上帝哟,真是个可怜虫!’”

阿里萨勉强一笑,开口想说点什么,试图跟她一起走,但她把手一挥,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去了:“不必了,忘掉吧。”

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出乎所有读者的意料之外,爱情为什么一刹那关上了所有的花瓣?惊异之中细细体味,忽然顿悟,这是多么深刻的瞬间!这个转折写得太好,写出了隐藏在阿里萨的爱情中的一个大问题。阿里萨的内心其实有两个并行而对立的世界。他一方面以年轻人的冲力追求自由的爱情,但内心深处还是有底层的卑微。他冲口而出的这句话,无意识地暴露出他身在底层大众的自卑,这种自卑和阿尔米娜父亲的心态并无二致。这句话让费尔米娜万念俱灰,她这几年不管不顾,私下和阿里萨谈情说爱,就是要打破贫富贵贱的壁垒,走自己的真爱之路。让爱情高飞在所有的社会分层之上,这是她的天性,也是她的信仰。她喜欢阿里萨,是因为他大胆热烈,超出了世人的胆怯,敢于不顾一切给她写情书。这个在她眼中非常勇敢的青年,将近两年没见,说的第一句话却是如此猥琐,她怎能不绝望?

绝望中的她不仅让阿里萨“忘掉吧”,还在这天下午给他送去了一封寥寥数语的信:“今天,看到了您,我如梦初醒,我们之间的事,无非是幻想而已。”

这段恋情看起来就这样结束了,心如死水的费尔米娜很快嫁给了乌尔比诺医生。一般来说,对爱情彻底失望的人往往结婚很快,反正嫁给谁都一样。况且乌尔比诺看上去十分优秀,去欧洲留过学,医术精湛,是公认的社会精英。乌尔比诺爱不爱费尔米娜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初见费尔米娜,是来给她看病:“乌尔比诺让病人坐起来,十二分小心地把她的睡衣解开到腰部以上,未经触摸的隆起的奶座、鲜嫩的乳头,犹如一道闪电照亮了阴暗的闺房。她急忙把两臂抱在胸前遮住。医生沉着地把她的双臂移开,没有看她的眼睛,直接用耳朵听诊,先听胸口,然后又听了脊背。”从这以后,28岁的乌尔比诺医生天天不请自来,夸奖费尔米娜“像一朵初开的玫瑰”。费尔米娜的爸爸“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精心安排着女儿和这位前途无量的医生的相会,终于有一天,费尔米娜答应了他:“大夫,你去跟我父亲谈吧。”

此时的费尔米娜比任何时候都复杂,而她在自己最迷乱的时候,做出了人生的最重要选择。乌尔比诺很有钱,钱仿佛可以打通生存的所有坎坷,费尔米娜感觉看见了“一个一切都已安排妥当,完全没有突变的世界在她面前展现”。她知道,“做个有钱人有许多好处,当然也有许多坏处。但普天下有一半人梦寐以求的是尽可能永远做个有钱人”。她一方面“没有怀疑过自己的抉择是正确的,”却又“马上追悔莫及”。当费尔米娜必须做出嫁给乌尔比诺医生的决定时,“她发觉,既没有充足的理由拒绝阿里萨,也没有充足的理由要挑选这个医生,心里七上八下”。她闹不清“是理智中的哪些隐藏的原因”使她断然与阿里萨分手。只是在30多年之后,她才在蓦然间明白,妨碍她爱阿里萨的,她没有意识到的原因是:“阿里萨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在情书不断的交往中,“费尔米娜对这个沉默寡言的求爱者知之甚少,他像冬天的燕子似的闯入了她的生活”。被父亲封闭性培养的她对这个小伙子充满爱的幻想,但从来就没有真正了解过。实际上阿里萨也是如此,小说中惆怅地写道:“数年之后,当阿里萨企图回忆被他自己以诗的灵感理想化了的姑娘究竟是什么模样时,他仍然未能把费尔米娜辨认出来。即使在阿里萨焦急地等待她的回信,偷偷地窥视她的行动的日子里,他看到的也只是在下午两点钟被橙黄色扁桃花卉映照得变了样的形象。扁桃树的繁花四季常开,周围永远春意盎然。”然而,情窦初开的年轻人谈恋爱,谁不是这样呢?爱情的扉页总是隐藏着看不到的秘密,只有人生一页页打开,甜酸苦辣的内容才会被深深地理解。

乌尔比诺医生是一个和阿里萨“恰恰相反的人”,他给费尔米娜的情书中既“没有阿里萨信里那种火热的感情,也没有像阿里萨那样做过那么多令人心醉的表白”。富有的乌尔比诺医生“只向她奉献尘世间的东西:保障、和谐、幸福”。费尔米娜疑惑:“这些数字一旦相加,也许等于爱情,近乎是爱情吧?”这些疑虑“使她心乱如麻,因为她也并不坚信爱情是她生活中最需要的东西”。但她有一点很清楚:她一点儿也不喜欢乌尔比诺医生,“反感的主要原因是,乌尔比诺太像、而不是太不像她爸爸梦寐以求地为女儿找的那个人”。但费尔米娜还是和这个外貌英俊、财富超人、少年得志的医生结婚了,她不敢错过这个机会:“她眼看就要满21岁了。21岁是向命运屈服的秘密界限,这一点使她慌了手脚。这空前绝后的一分钟,就足以使她作出了上帝和人的金科玉律中规定的决定,至死方休。于是,一切疑虑都烟消云散了,她毫不内疚地做了理智向她指示的最正经的事情:用不带泪水的海绵在对阿里萨的记忆上一抹,把它全部擦掉了,在这个记忆原先占据的地方,她让它长上了一片茂盛的罂粟花。”决定之后,她心里想起了阿里萨,“她比平常更深地叹息了一声——最后的一声:‘可怜的人!’”

没有爱情的婚姻真的能幸福吗?马尔卡斯要在这本小说中打碎的,正是这种霍乱般的幻觉。“费尔米娜美满的婚姻,只维持到结婚旅行那段时间”,旅行结束一踏进丈夫家门,她就看到婆婆已经为她准备了“做古老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主妇之用的11箱东西”。她看到了自己在这个家庭中被规定的角色,“差点儿昏死过去,因为她发觉,她成了这个错误家庭的囚徒”,对于婆婆和小姑来说,女人“被关进牢笼已经成为她们心中天经地义的事了”。而乌尔比诺“在母亲的威严面前吓得噤若寒蝉”,她到此时才发现,“她竟嫁了个不可救药的懦夫——一个因自己姓氏的社会显贵地位才显得轩昂不凡的可怜虫,但已为时太晚了”。

悲剧是人生最深刻的老师,费尔米娜明白了自己的可怕处境:“寂寞、公墓似的花园、没有窗户的巨大的房间里凝滞不动的时间,都使她感到压抑。漫漫长夜里,从邻近的疯人院里传来的疯女人的叫声,使她觉得自己也要疯了。每天都要布置宴请用的桌子,铺上绣花台布,摆上银餐具和灵堂里的蜡烛,让五个鬼影子似的人坐下来用一杯加奶咖啡和奶酪饼当晚饭吃的习惯,使她觉得羞耻。”她只能忍受,“决心忍受一切,包括羞辱,只希望上帝终有一天大发慈悲接婆婆归天。而婆婆则在祈祷中不遗余力地恳求上帝让死神同费尔米娜见面”。而可怜的乌尔比诺医生只会“为自己的懦弱自我解嘲”,他甚至有一套自我安慰的爱情哲学:“婚姻是一个只有靠上帝的无限仁慈才能存在的荒唐的创造。两个还不大了解的人,相互之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性格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甚至连性别也不同,突然就要在一块儿过日子,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共同面对两种也许是大相径庭的命运,这是大悖科学常理的。”

这一对在“心照不宣的敌意”中生活的夫妻,就这样“大悖科学常理”地生活着,“他们在一切场合露面:郊游,灯谜,文艺演出,募捐舞会,爱国运动,第一次乘坐气球。他们无处不在,而且几乎永远是发起人和主持者。在他们过得最不愉快的那些年里,每个人都觉得,没有谁比他们更幸福,没有哪对夫妇比他们更琴瑟和鸣。”两个精神上的弱者,还能怎样生活呢?华丽的袍子永远是虚假爱情的必需品,除非死亡到来的那一天,一切才可回归真相。

这一天来得太晚,足足晚了52年,乌尔比诺猝然离世了。这是小说中写得十分精彩的场面:乌尔比诺家里养着的一只鹦鹉突然飞跑了,几天之后好不容易看到它又飞了回来,停在树上。乌尔比诺医生搬来梯子搭在树上,用力往上爬,想把它抓下来,结果梯子一倾斜,乌尔比诺医生摔死了。这只鹦鹉是一个象征,它是一个不受控制的动物,它要飞翔,代表着大自然,也象征着自由。乌尔比诺医生想抓住它,控制它,但是失败了。

随着乌尔比诺医生的死去,《霍乱时期的爱情》进入了它的高光时刻。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分手52年之后,在70多岁的高龄,终于又走到一起。他们同眠在一条飘着“霍乱”旗帜的船上,顺流而下,再也不畏惧世人的眼光。这是一种脱离常规的爱,比他们年轻时候的恋爱更有锐度,就像霍乱一样高热,神志不清,却开放出最绚烂的野性之花。

这部小说里有一句很深刻的话:“人不是从娘胎里出来就一成不变的,相反,生活会逼迫他一次又一次地脱胎换骨。”现代人的生命充满了变化,谁能用一种传统的、一成不变的观念去理解?那只是弱者的幻觉。

我们的生活会遭遇一次次失去,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它找回来,所需要的只是勇气,需要对真情永远的坚持。在书中,阿里萨的妈妈鼓动儿子:“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儿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儿子悲伤自闭时,她不是怜悯,而是激励:“弱者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王国,因为那是一个严酷、吝啬的国度。”

这话说得多好!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讲的就是这个真理。不管身处怎样薄情的世界,不管是面对霍乱,还是社会的重重阻碍,我们都应该坚持内心里那一份真情,让它贯通我们的一生。真情可能会在中途失去,但失去并不代表永远无法找回。《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就是一个关于丢失与找回的故事,一个让我们永远对生活永不放弃的信念。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获得一个有深度的生活,才会让生命在深情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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