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景思考了很久新题材的选题, 它必须要足够接地气,这样才能让百姓们有代入感,同时还要有足够的趣味性,这样才能留住读者。
最后, 也就是最重要的是这个题材要能够让读者们潜移默化间接受他的思想。
乐景想了很久, 终于想起了穿越文这个题材。
自大文豪马克·吐温写出了世界上第一本穿越小说《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以来, 接下来的一百多年里穿越小说一直长盛不衰, 开辟出了不同的流派,其中华夏以穿越过去参与甚至改变历史的穿越小说最为流行,这类穿越小说的鼻祖公认是黄大佬的《寻秦记》。
主角项少龙穿越战国时代与各种历史人物相知相交, 参与、影响历史的故事对于当时的民众来说不亚于一剂强力兴奋剂, 时隔多年还被人津津乐道。
穿越文在后世屡见不鲜, 已经是烂大街的套路了, 可是在现在这个文娱不发达的时代, 还是不折不扣的新颖题材, 一定能脱颖而出, 打响知名度。
在后世那个娱乐大爆炸的年代, 乐景着实看过不少穿越历史小说,其中很多优秀作品里作者都会对改变后历史的发展进行合理的推演, 对后续的政治文化发展做出合理探讨, 读来颇为引人深思, 也很有趣。
对于通俗小说来说, 有趣就足够了。
乐景想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却妙趣横生的穿越类历史演义故事。
他想在文章内部对国家政治制度进行不成熟的探讨,他想把他自百年后得来的先进经验通过小说剧情传达给读者。
乐景是个清黑, 信奉起点治理名言——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所以按照他的想法, 他是很想写一本穿越明朝改变历史铸就铁血大明的穿越小说,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他还是有理智的。
这里毕竟是民国,是一个处在历史转角点的国家。
变法与尊古,开明与保守,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种种矛盾的特质在这个国家共存,交汇碰撞在一起才开出了耀眼的思维火花,才最终形成了华夏历史上继百家争鸣后又一次的思想变革运动。
因为时代原因和历史知识储备量问题,乐景注定不可能写一部穿越真实王朝改变真实历史的穿越小说,一来大清才亡没多久,不少遗老遗少还活跃在政治舞台,乐景敢写这种“禁书”(先不论会不会有报社杂志敢登),下一刻他们就敢派人刺杀他;二来乐景在现代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相关知识,他目前的知识储备在那些文化大师面前不过班门弄斧,贸然写出来也不过都是漏洞惹人笑话罢了。
这种情况下,架空时代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因为是架空,里面的一切设定都以乐景的描述为准,也就不怕考究党挑刺了。而且架空王朝也会降低文章内容的敏感性,让他的文章不会轻易成为禁书被政府封掉。
文章的题目他也想好了,就叫做——《王朝崛起》。名字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为了迎合市场和受众。其实要不是怕被政府当做反书给禁掉,乐景更倾向于起名为《造反成功后》。
至于主角的人选,为了避免太过惊世骇俗,乐景打算设置成一位民国大学教授,一位理论主张和当前时代格格不入,却在穿越后的时空里大放光彩的时代先行者。
确定了文章的大概脉络后,乐景一下子文思泉涌,一口气写了一个上午,若不是李淑然喊他去吃饭,他还不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呢!
他锤了锤酸疼的腰,站起来只觉一阵头晕眼花,不免在心里再次感慨起这个身体的孱弱。他如今不过十六岁,但是就身体素质而言还比不上一些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拿起文稿吹干上面未干的墨迹,把它们小心收好。他这一上午成果颇丰,已经写了将近五千字,这样的话他大概一星期就能攒够五万的稿子。
《王朝崛起》作为一部长篇连载通俗小说,自然不可能像《鼠眼看人低》般任性地选择周更,乐景对其定下的标准就是日更。这样下来对于他的身体而言就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他如今只能尽力多攒点稿子了。
《王朝崛起》这般的简单粗暴的爽文自然对不上《文学报》路子,所以他这次打算另起个笔名向别的报社投稿。报社他已经选好了,是《北平小说报》,这是一家北平当地的报纸,上面刊登连载了不少流行的通俗小说。
乐景闲来无事也翻看过几次上面的文章,上面的文章只能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既有鸳鸯蝴蝶派那种缠缠绵绵的言情小说,也有三国水浒那种历史演义和梁山好汉式侠义小说,乐景还在上面看到了类似还珠楼主那种风格的早期武侠小说。事实上,后世金大佬的武侠小说也是受了还珠楼主等前人的启发,在他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从此可见乐景的文章投给他们报社再契合不过了。
乐景放下笔,走到饭厅准备吃饭,却在看清饭菜的那一刻直皱眉。五菜一汤,有肉有菜,看起来也是很丰盛了,只是闻起来味道就寡淡的很。
周大一家不过是逃荒过来的贫民,平时饭都吃不饱,让周大妻子拥有一手好厨艺明显强人所难,周大妻子的厨艺也就仅限于把饭做熟了,这里也没有后世那么多调味品,所以味道可想而知。即便这些日子以来乐景时不时会指点一下周妻,可是厨艺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成的,乐景不算是重视口腹之欲的人,可是也已经在思考另外找个厨娘了。
本来就累了一上午,乐景也懒得吃这些倒胃口的饭菜,所以就大手一挥,对捧着碗的小姑娘说:“走,哥带你下馆子去。”
李淑然问道:“那这饭菜……”
“让周大他们吃了吧。”
李淑然还有些犹豫:“又不是什么年节,去外面吃太破费了。”
乐景愣了下,然后便开始默默反思起来。自从来了北平,他先是大病,后又开始闭门不出写稿兼养病,李淑然还要去上学,平时小姑娘也体谅他身体,从来不要求出门玩耍,兄妹二人竟没怎么好好出门玩过,小姑娘也因此活得扣扣索索得,大概也是被他那场大病给吓怕了。
“只是吃顿饭罢了,这点钱还是有的。”乐景故意用满不在乎的语调说道:“你哥我这段时间写稿挣了不少钱,也该去好好享受一下了。”
李淑然看起来还有些顾虑,但是终究没有说什么了。
这次出门,乐景打算领着李淑然好好逛一逛,玩一玩,说白了,他这次就是出去撒钱的。他这段日子攒下的稿费已经有了将近三百大洋,虽然算不上多,但是出去奢侈一把还是绰绰有余了。也是他对李淑然太不上心了,竟然没发现不知不觉李淑然已经被养得有些小家子气了。在乐景看来,钱多钱少都无所谓,但是心气和眼界是必须要有的,这两个东西决定了一个人未来的格局和成就。
是以一出门,乐景就直接让黄包车把他们拉到了一所国际大饭店里。李淑然站在门口,几乎为里面豪奢的装修看直了眼,里面来往的金发碧眼外国侍者也让她格外局促不安。
她小心拉了拉乐景的袖子,红着脸羞窘说道:“哥哥,这家饭店太贵了……”
乐景挽住她的手,声音虽轻却坚定:“挺胸抬头,没什么好怕的,这家饭店虽贵但是我们并不是吃不起。”
他挽着小姑娘气定神闲走进饭店,在侍者的引领下在座位落座,用熟练的英语向侍者要来了菜单开始点菜。在乐景的从容态度的感染下,李淑然也慢慢没那么局促了,虽然看起来还有些不自然,但是已经没有了那么胆怯。
待前菜上来后,乐景便自然地开始教导李淑然有关西餐的礼节,又刻意说了几个笑话,成功让李淑然放松起来。
兄妹二人正在说笑时,“守夜人”三个字却飘到了乐景的耳朵里。
兄妹二人不约而同便是一静。就听后桌两个客人正在谈论起乐景的文章。
“要我说这守夜人倒是机灵,你看看他的文章内容,全是一些或敏感或禁忌的问题,他这是要邀名呐!”
“子辰兄所言极是,要我看,那守夜人不过一投机取巧的小人罢了,他写的文章也就只能在八大胡同里流传了,登不上大雅之堂。”
两人相视一笑,话题越来越不正经。
“我看那守夜人也是一个风流人,那个雏妓的故事指不定是他为他的哪个老相好写的呢!”
“可不就是嘛!一篇文章不知引来八大胡同里多少妓女的眼泪,守夜人现在去嫖妓,妓女说不定还要倒找给他钱呢!”
眼看那两人说话越来越不正经,乐景却感到颇为新鲜和好笑。
这两个人柠檬精男孩的酸气都快蔓到他们这里了。自古以来华夏便有个怪圈,男人们一边鄙夷妓女,一边又为把获得妓女的青睐视做炫耀的谈资。□□对于他们的男性魅力而言是个充满荣耀的“装饰品”。
有件事倒是让乐景有些吃惊。没想到他那篇文章在妓女中间那么流行,还真有不少妓女看懂了,这对他是个惊喜。
乐景心态好不在意别人的酸言酸语,李淑然毕竟年纪还小,当下就被气的脸颊通红,眼里已经含上了泪水,颤抖道:“他们……”
“你们在胡乱说些什么!”一道清丽的斥声响起打断了李淑然的话,“我不许你们这样污蔑守夜人先生!”
乐景好奇地转过身去,就见一个穿着大红色旗袍的妖艳女子从那两人的右手一桌站起来,踩着高跟鞋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气势汹汹地走到那两个背后说乐景坏话的人面前。
那两人一静,面面相觑几秒钟,就有一个人冲那女子拱了拱手,“敢问这位女士和守夜人是什么关系?”
“没有什么关系。”女子高傲地抬起下巴,大红色红唇勾起一个冷艳笑容:“我不过是仰慕先生人品罢了。”
于是那子辰兄便冷笑道:“既然你和守夜人没有什么关系,那你又有什么资格管我们说话?嘴长在我们身上,你这样未免太过霸道了吧?”
女子冷哼一声,“你们凭空污蔑一位君子的清白,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行吗?”
“你说守夜人清白,我还说他是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人呢!”子辰兄毫不相让:“要不然怎么藏头藏尾的,连见见人都不敢?”
“你!那是先生低调!你当谁都是如你等那般争名夺利的小人!”女子鄙夷地上下打量他,讥笑道:“你们这种只敢在背后偷偷说别人坏话的人连跟先生提鞋都不配!”
一直沉默着的另一个人冷不丁开口问道:“这位小姐如此维护那守夜人,莫不也是八大胡同的姑娘?”
这句话对于当时的民国女性来说可是最恶毒的羞辱了。可是那女人把一缕卷发别到耳后,竟然露出了一个媚笑:“奴家花名白芍药,这位先生倒是看起来眼熟的紧,莫不是我的哪位姐妹的常客?”
这位姑娘赫然便是那日给乐景寄信的名妓白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