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为什麽而愤怒呢?
温德尔不是一个擅长共感的人,经常,达米安能看见温德尔晚上呆在酒吧里,不喝酒但是和来买醉的醉鬼聊天,他并不分享这些醉鬼的苦难——他们有什麽苦难呢?能来冰山餐厅买醉而不是随便找家小酒吧喝酒的人的苦难是大部分人理解不了的小事情——他也不嘲笑这些人的烦恼。
温德尔在达米安问起的时候说他只是在收集影响,他只是倾听,将这些故事当做养料。
他是个有点理性到冷漠的人,为什麽今天这麽愤怒呢?
今天温德尔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损伤,甚至收获颇丰,不仅搜罗了很多的财物(达米安可不相信温德尔拆改炸弹拆了十分钟,他组装炸弹都不要十分钟),还收货了一棒子干掉小丑女又急招干掉小丑的荣誉,他是今天收获最大的一个人。
为什麽要愤怒呢?因为听到了杰森的故事吗?
固然,达米安在听到小丑一次又一次的用那个死亡的故事来刺激杰森的时候内心也是涌起了愤怒的,但或许是因为他已经预先就知道了所有的事情,因此愤怒的也有限,而且达米安自认为自己就算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也不会像温德尔一样从内心迸发出这样强烈的怒火的,死去是一个战士从成为战士的最初就已经做好了准备的事,其他人只需要在他们的葬礼上念诵战士们的辉煌战绩,并为之骄傲就足够了。
温德尔的愤怒有点超标了。达米安感觉到他的心脏正在燃烧着火焰,如果不及时解决问题,这火焰早晚有一天会将它自己燃烧殆尽。
达米安入座到温德尔对面,敏锐的发现了温德尔手掌心的一条血痕,他问:“你的手怎麽了?受伤了?今天都没看到你被别人打,全程都是你在打小丑,怎麽还会受伤?”
温德尔愣了一下,看向自己的手心,才发现那里不知道什麽时候被十分纤薄且尖锐的东西划出了一条长长的痕迹,这道痕迹并不深,只是划破了他最表层的皮肤,从外向内斜着入手,让他的掌心流血了。
“应该是翻书的时候不小心被书页划破了。”温德尔摸了摸那道痕迹,但并不觉得疼痛。被书划破手对于温德尔来说还是蛮新鲜的事情,他以前看的书全部都是历史比较悠久的旧书,不像新书那样坚韧锋利,不管怎麽刮都应该刮不出伤痕。
按理说以他的钢铁体魄是断然不会发生这种事的,但是密教文献嘛,质量太好了有时候也不太好。
杰森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瓶酒精喷雾抛给温德尔,示意他自己消一下毒。温德尔往掌心喷了一下,被痛的嘶了出来。
达米安发现杰森嘴角似乎勾起了一点微笑,在嘲笑温德尔,但是在温德尔看过去之前,杰森就把嘲笑给藏起来了。
“怎麽拿了瓶酒?”杰森随便拉开温德尔旁边的那张椅子坐了下来,伸手柄放在温德尔面前的红酒瓶拿过来,用桌上的工具把红酒瓶的木塞子旋了出来,拿了几只高脚杯,倒了两杯多的和一杯只有一个浅浅的底的。
“为了庆功啊。”温德尔甩一甩被消毒完了的手,试图把痛意驱散,他略带骄傲的挺起胸膛道,“今天是我们的英雄组合出道以来第一次取得大战果,我们三个不仅打败了小丑女,还把小丑给抓进了阿卡姆疯人院,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吗?在哥谭民众投票的哥谭反派恐怖排行榜上小丑可是第一位的,我们三个出道即巅峰啊!”
“庆功应该喝香槟或者龙舌兰什麽的,喝红酒?”杰森听了,嫌弃地把红酒塞子又塞了回去,将酒瓶放在一边,但是没办法,杯子里已经倒了酒了,他只能把自己的那只杯子拿起来一饮而尽。
香槟当然是庆祝的时候经常用的酒,比如半场开香槟,西部电影里牛仔们约定去做什麽事或者是成功归来的时候也经常在虎口抹盐,然后就着盐和柠檬把龙舌兰喝掉。
考虑到龙舌兰的度数比较高,这里又有一个未成年,杰森于是从酒架上挑选了一瓶香槟,没有晃动,而是直接把它打开了,又倒了三杯,其中一杯里的量比之前的红酒更少。
杰森难得有服务精神地将香槟杯和红酒杯一起摆上圆桌转盘,然后转动转盘,将酒杯旋转到温德尔和达米安面前。
他摇了摇手,像欧洲宫廷里的侍应生一样摆了个手势,道:“请!”
打败了小丑确实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杰森也很高兴地愿意陪温德尔玩。
温德尔看大家手上都拿上了酒杯,便站起来咳嗽两声,把两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他高声说道:“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是为了庆祝我们的朋友小丑死掉……前面忘了中间忘了后面忘了……我们祝福小丑,发烂,发臭!”
杰森很捧场地夸夸鼓掌,达米安在翻白眼,但是温德尔放出了擂击者和原生先知负责做气氛组鼓掌,所以现场的气氛还是很热烈的。
温德尔看见杰森在鼓掌,满意地点点头,他本来以为只有召唤物会这样听他的话,没想到杰森有这麽捧场,所以高兴地继续往下说。
“也是我们小队的第一次显着战绩,以后我们的小队在哥谭英雄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从今往后,哥谭的所有人都应该记住我们——”
温德尔卡壳了,他问杰森和达米安:“我们是什麽小队?”
蝙蝠侠超人他们那些英雄各自有各自的代号和地盘,但是当他们在一起合作的时候有一个共同的组织名字叫正义联盟;蝙蝠侠加超人加神奇女侠又叫正义联盟三巨头;单独蝙蝠侠和超人叫世界最佳搭档;蝙蝠侠和罗宾以前叫活力双雄(近些年虽然罗宾还很活力,但是蝙蝠侠年纪大了活力不起来了,所以这个名字已经基本上不用了),还有其他的蝙蝠家族成员一起又可以叫蝙蝠家族,这样看蝙蝠侠真的加入了很多组合。
“刺客联盟!”达米安抢答完便陷入了思考,不行,不能叫刺客联盟,刺客联盟现在还不属于他,取一个一听就是达米安的手下的组合名字,比如达米安奥古和他的两个跟班之类的。
“当然叫头罩帮啊。”杰森说道,肯定得要叫头罩帮啊,温德尔和达米安的制服都是以红头罩的制服为基础设计出来的,带有红头罩元素但又不乏他们的个人特色,而杰森的手下们最近也鸟枪换炮换了统一的制服,同样是这个风格的,大家一起走出去很明显是一夥的,都是红头罩帮的人。
温德尔摇头,觉得他们取得名字都不好。
温德尔和杰森又不是刺客联盟的人,他们三个的组合怎麽能叫刺客联盟呢?
至于红头罩帮,头罩帮有那麽多的人,大家一起叫头罩帮倒是没什麽关系,就像所有的英雄一起叫正义联盟一样,可是关键的几个英雄单独出现却是叫三巨头七巨头之类的名字,头罩这个名字不够特别,体现不出他们三个人的特征。
于是温德尔拍板了:“就叫辉光之镜。”
辉光之镜这个名字多好,一听就是大家团结在以温德尔教主为中心的领导下才完成的作战。
这次达米安和杰森一起翻白眼了,说的冠冕堂皇,完全就是温德尔想要用自己当领导嘛。
杰森对温德尔还稍微包容一点,但达米安却毫不在意地打翻了温德尔的小算盘:“你就是想当队长。”
“什麽队长!才不是。”温德尔嘴硬道,他紧急给自己找了1234点理由。
“我们这次去马戏团,本来最开始就是为了观察马戏团的情况制定潜入计划的啊,去马戏团看显示辉光之境的社团事务,虽然之后出现了小丑什麽的打乱了我们的计划,但是不能否认这件事的起因是社团事物对吧?”
“虽然临时改变了计划,但是我把我们一开始想要去马戏团搜罗的东西全部都搬回来了,直接把计划提前完成了,这难道不是社团事务大成功吗?”
“最后罪魁祸首小丑被镜中少女看管了,我们密教人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参与这次行动的有我、杰森、镜中少女、擂击者、迹形和原生先知,我们参与人数最多,占比最大。”
最后温德尔实在想不出理由了,他于是说出了自己最本质的想法:“而且辉光之镜的名字最好听啊!”
这倒是,辉光之境一听就比什麽刺客联盟和头罩帮听起来要高级,果然看书钻研学问的密教,比打打杀杀的这些组织要有文化的多。
前面几点理由都可以当做耳边风,但是温德尔的最后一点杰森和达米安是真的没办法否认。
“刺客联盟也很好听!”达米安支支吾吾但还是开口了,“我们刺客联盟是个历史悠久的组织……”
“辉光之镜哥谭分部虽然上个月才由我成立,但我们也是个历史悠久的密教社团。”温德尔说道,“我们社团信徒还掌握有特殊的魔法能力。”
好吧,达米安屈辱地认输了,这一点真的比不过人家,一点都不酷。
杰森早就说不出话来了,作为一个有着相当高水平审美的文艺青年,杰森是真的说不出来红头罩帮这个名字好听的。可惜哥谭的社团名除了自己取名以外,还需要靠公众来认证,杰森就算现在给自己的手下改个名字也很难换掉,到时候大家还是管他们叫红头罩帮。
他有机会是不是应该换一个代号了?既然已经不再因为小丑而愤怒到要燃烧自己,杰森是不是应该把红头罩这个名字也换掉?
……以后再说吧。
发烂发臭那一段出自小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