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脸就在这样突如其来的疼痛里,仓促消化掉了程燎与林原野谈恋爱的事实。明明就在一天以前,他仍旧还是无比坚定地认为,程燎与余微微看上去十分般配。除去余微微以外,他想象不出身边任何人,与程燎谈恋爱会是怎样的画面。
当然,在做出以上这些想象时,林原野这个选项是首先被他排除在外的。
而如今将他重新算入这个范围里,娃娃脸才恍然发现,倘若这个人选是林原野,其实也挺不错。甚至于在他心中,自己对于林原野的支持程度,很快就超过漂亮有钱的余微微,将她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一时间心中感慨万千,娃娃脸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到来大约是打扰到了两人的独处,他没有再在程燎家中久坐,检查过被砸的脚背安然无恙后,很快就起身告别他们打算离开。
林原野与程燎将他送到坡上的路口,停在路边目送他的背影穿过斑马线,朝不远处工地的方向走过去,才准备返回程燎住的地方。
他脚下步子迈得有些慢吞吞,程燎放缓脚步跟在他旁边,很快就从中瞥见些微端倪来,“屁股痛?”
“还好。”林原野也并非从小娇生惯养的性格,语气简洁地打发掉对方的问话,顺势将话题转了个方向,“你在厨房里那样做,就不怕他看到以后无法接受?”
“接受不了可以疏远。”程燎双手插在裤兜里,不紧不慢地回答他,“我更习惯这种处理事情的方法。”
林原野闻言,神色略有些微妙地扬了扬眉。
其实就算是程燎不说,自己也能看得出来。他在工地上的那些天也不是白待的,除了留意程燎的任何动向以外,他也曾经暗暗观察过其他工人。
程燎这样的人放在工地上,无论是外表还是性格,都算得上是极为出众的。每天与男人共事的那些工友中,性格多数都能归纳到两大类中。一类为李哥那样老实本分的人,一类为袁存那样性格有缺陷的人。
而程燎这样果决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做事风格,是那两类人身上都没有的。事实上对于林原野来说,在他从小生活的阶层圈中,那些非富即贵且背靠稳固权势的家庭,从孩子出生那天起,除了注重他们的教育素质与各项特长以外,同样也很看重对他们性格及处事能力的培养。
像程燎这样处理事情的人,林原野倒是在自己身边见过不少,譬如他表哥的那位大学同学。
他虽然与对方见面的次数并不多,读大学的那四年里,掰着自己手指头满打满算地数起来,也才只有短短三次而已。其实说是见面也不太恰当,毕竟在那三次短暂的见面中,他都没有见到过对方的长相,亦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对于林原野自己来说,或许他就连男人当年开过的车牌号,都记得要比对方的声音模样更加清楚。
关于前些日子那晚,与程燎同床入睡后做的那场梦,其实还有并未来得及在梦中显现出来的后续发展。在自己兼当主唱与鼓手的乐队演出结束后,与朋友一同前往庆功聚餐的地点前,林原野在学校北门等其他人来与自己汇合。
杨锦年开着牌号陌生的车经过,看见他站在路边等人以后,便直接将车停在了他前方。
林原野从开局不久的游戏里抬起头来,视线率先扫向挂在车辆后方的牌照。那辆车的牌号看上去并非有多昂贵,若是放在平常那些时候,他必定不会仅凭一眼就能记住。
但说来也算是小小的巧合,英文字母与数字组合的车牌号上,竟然嵌着自己名字的首字母缩写。剩下的数字看上去与自己毫不相干,因而林原野很快就在心中断定,这只是个普通的巧合而已。
而当副驾驶那侧的车窗玻璃降下,杨锦年那张熟悉的脸,从驾驶位的方向露出来时,林原野更是诧异地挑起眉尖来。
他上前两步停在车门外,微微俯身从窗外看向他那位表哥,笑眯眯地开玩笑问:“这是你新买的车?上了个那样的牌照,是打算将车送给我吗?”
没有理会他的玩笑话,杨锦年直接轻啧出声道:“说什么呢?这车不是我的。”
林原野闻言怔了怔,余光不自觉地悄然延伸向车内,轻轻触及坐在车后排的身影时,才反应过来车里还有其他人。
对方坐在靠自己这侧的位置,从林原野的角度望过去,只能扫到他从座椅缝隙间露出来的手肘。但是林原野还是很快就辨认出来,那是不久前在学校的礼堂里,坐在杨锦年身旁戴鸭舌帽的年轻男人。
几乎是在回想起那顶鸭舌帽的瞬间,记忆中男人帽子下好看的下巴弧线,也就跟着从林原野眼前清晰地浮现而出。
直觉自己刚才的玩笑话,似乎是有些冒犯到了对方。他又话语轻快上扬地开口解释:“不好意思,我看见车牌号恰好撞上我名字的缩写,所以才想跟杨锦年开个玩笑。”
伴随着他尾音的落下,空气很很快陷入短暂的沉寂与凝滞,坐在后排的男人似乎并未理会他的解释。
倒是杨锦年不着痕迹地出来打圆场道:“你这是准备去哪?需要我捎你一程吗?”
林原野将注意力从后排收回来,脸上笑容不变地摇了摇头,“我等朋友去聚餐。”说完以后,他话语顿了顿,又主动出声询问,“乐队演出的庆功聚餐,你们要不要也一起来?”
面色犹豫地看了眼后视镜,杨锦年没有立马回答他的话。
后排的男人终于低声缓缓开口道:“机票可以改签,但是航班延误会赶不上明天的会议。”
“早上那趟延误的概率很低。”杨锦年转过头来看他。
后者似乎是嗓音淡淡地嗯了一声,“但也不是零。”
“你想不想去?”没有否认他的话,却也没有立刻下决定,杨锦年转而将问题抛向他问。
对方的语气中未见半分犹豫与停顿:“我不去。”
杨锦年这才就此作罢,转过头来回绝他的邀请道:“我们赶时间,就不去了。”
林原野神色了然地点点头,“好――”
告别的话尚未来得及说完,他放出去的余光就瞥见,男人忽然从后排伸出了一只手来。
他下意识地止住话音,听见对方低沉好听的声音从车内响起:“拿张纸给我。”
杨锦年低头打开车内的抽屉找纸,虽然意识到男人并非在和自己说话,但是林原野的视线,还是不受控制地落在了对方抬起的那只手上。
车内光线偏暗看不出他的肤色,却能清晰地瞧见,对方的手指骨节分明而又修长有力,宽阔的手背上覆着微微起伏的青筋。
他伸向杨锦年的那只手腕上,戴着一块银色的卡地亚手表。手表价格不贵,预估大约是在五位数以内。
因而他当时并未认出来,坐在车内后排的人,就是杨锦年那位程家关系不错的大学同学。
记住这块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