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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明允谨喜欢狗

虫族之异世来客 江南好时节 3170 2024-08-15 11:32:10

时隔数年戈登再一次把自己卖了, 只不过这一次是他自己跳的买主。

肌肉记忆下意识摆出乖巧规训的模样,本以为早就忘记了的规矩不用思考就已经完成, 戈登紧绷的大腿和小臂,以一种柔顺卑微的眼神小心翼翼地朝上看去,碧绿的眼眸充满了湿漉漉的祈求,像是一只屠宰场里即将面临宰杀的大型犬:“求您救救奴的弟弟。”

明允谨一瞬睁大了眼眸,他被对方的举动惊到了。他何曾见过这样的架势,虽然以他曾经的身份, 只要他招招手就有无数人跪在他面前当狗,但明允谨并没有什么特殊癖好,更何况他的病让他最好修生养性。

不过,明允谨喜欢狗。只可惜他对毛发过敏,明家上上下下干净到纤尘不染, 空气质量优++。

明允谨是喜欢狗, 但是养狗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 这不是指金钱, 明家上下有的是手段和办法,若是明允谨真的喜欢, 那些被他多看一眼的小狗狗就会被剃干净毛发送到面前。曾经就有人为了讨好他这样做过,明允谨没有接受,养狗需要陪伴, 需要时间,他的身体不适合, 他不想作践狗。几天后他见到了狗的尸体, 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对出现在面前的小狗们流露丝毫喜爱。

明允谨刻意别开了视线, 那血肉模糊的额头让他忍不住呼吸气短,他的声音有些许喘, 一路找到这里费了他不少力气和精力:“起来慢慢说。”

闻言戈登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小山似得身体肌肉因为紧张在不安地收缩,在明允谨身前打落一片阴影。明允谨微微一愣,他微微扬起了头。

明允谨其实不矮,一米八几的高个,只不过因为身体原因略显单薄,然而面前的黑皮此次比他还高出小半个头,不仅高而且壮,黝黑的肤色是很健康的美。要说人世间还有什么是让明允谨羡慕的,毋庸置疑一定是健康美丽的体魄。

明允谨虽然向来坐在轮椅上,但是却极少仰头看人,他微愣后开了口:“你好高啊……”

然而就是这一句无心的话让坐立不安的雌虫瞬间跪下,他跪在地上,做出奴隶下意识的肢体动作,收紧高大壮硕的身体,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一个球找个地缝钻进去。

明允谨:“……”

这么又跪下了?他看起来有那么吓人吗?

“你……”

明允谨无奈地弯了弯唇,口中一个你字刚刚说出就听见耳畔惊恐的声音响起,瑟缩地不停道歉。

“奴该死,竟然忘了本分让主人仰头,奴该死……”

戈登心里恨自己没有脑子,竟然犯了如此致密的错误,面前的雄虫并未露出丝毫怒气,可越是这样他越害怕。他的弟弟此刻躺在病床上生死不明,他现在仰人鼻息,就在半小时前面前的雄虫还被他抵着脖子威胁作为逃跑的人质,可现在他却拿着手表出现在这里救他弟弟的命。

戈登用他那笨拙生锈的脑子艰难思考,面前的雄虫怕是对他先前的冒犯怀恨在心,因此想要来报复他,他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会拿出手表,但是既然他能救弟弟的命,那么无论自己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他抢先一步跪地朝雄虫认主,可是对方的态度实在……

戈登悄悄抬头瞥了一眼,正巧对上明允谨的双眼,那无奈温和的表情让他心里陡然一顿,他仓皇地低下头。

明允谨看着戈登试探的小动作,忍俊不禁,明明是一个大块头像是一座山,可偏偏露出一副流浪狗的可怜模样,让人怪在意的。

还有他的称呼,主人,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只是给了个手表就开始叫主人了?用着这样一副堪比藏獒的身体却学着小狗呜咽,倒是反差感十足,不过是见他可怜随手赏了几根骨头就用湿漉漉的鼻子来蹭他的手,还真是……

明允谨从口袋里拿出几张柔软的手帕纸,眼中闪过些许笑意:“擦擦。”

预料的惩罚和痛楚并没有如期来临,柔软的手帕纸轻飘飘地闯入他的视线,极致的洁白,戈登一愣。

伸着手的明允谨觉得有些累,指尖微动,柔软的手帕纸像是一只翩跹的蝴蝶,轻轻扇动了翅膀,无端由地吸引了目光。

手帕纸轻轻晃了晃,戈登抬眸见看见明允谨举着手偏头朝他看来,他后知后觉地伸出手赶紧接过:“谢……谢主人赏。”

明允谨捂着唇微微露出一点笑意,他觉得大狗似乎有些呆。

明允谨并不懂戈登这标准的奴隶动作,但是一侧的安塔兰确实心知肚明,看了眼跪在地上让自己尽显卑下的黑皮雌虫,他唇角的笑容微敛,眼中闪过一丝了然:也对,这么卖不都是是卖?比起挖出器官分成一块一块甚至剁碎了卖,还不如整个一起卖,尊严这东西向来不值钱。

安塔兰掂量着手中的钻石手表,感觉到了金钱的重量,他唇角勾起的笑容像是在嘲讽,他瞥了眼站在戈登面前的明允谨。对方遮着脸,唯一露出的浅色眼眸棱角浅淡,微微敛垂的眼尾看起来温润又柔和,举手投足间并没有暴虐和残忍,他并没有立刻接受戈登的认主仪式,他像是有些无措。

为一个无缘无故的低贱雌虫出手阔绰,要说明允谨不是戈登的金主爸爸,安塔兰心底是一百个不信,再加上戈登的认主仪式他自然而然地就误会了。

死小子总算命好一回。

手中的钻石手表闪着漂亮耀眼的光芒,安塔兰忍不住吸了口气将手表放到唇前亲了一口,眼睛笑眯眯地完成月牙,他心里感叹明允谨出手大方,他瞥了眼跪在地上拿着手帕纸一点都不懂来事的戈登,心中暗骂一句木头后帮他解了围:“戈登,没看见你家主子没地方坐吗?还跪在地上做什么,还不快让你家主子坐下!”

闻言跪在地上戈登背脊一僵,他笨拙地抬起头小心翼翼地瞅着明允谨,随后飞快地起身搬来了一张椅子,他甚至下意识还用身上的衣服擦了擦凳子,可是他忘记了自己身上那一身破布早就脏的不成样子,还血呼拉差的,本来就不太干净的椅子此刻更是狼狈。

安塔兰:……

他真服了,就没见过这么蠢的。

当椅面蹭上血色的那一瞬,戈登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又犯了错,他的新主人晕血,而他一次又一次犯了禁忌,他不安地手指攥紧了椅子腿,他跪在地上脸上的表情不安又愧疚。

像是透过生锈的铁笼用湿漉漉的鼻子蹭人手心的狗,明允谨想。

安塔兰:“……还不快再去搬一张新椅子?!”

闻言跪在地上的黑皮雌虫仿佛得到了圣旨,他先是小心翼翼地瞅了眼明允谨见他并没有责骂的意思后立刻站起身去找新椅子。然而安塔兰的破诊所里头乱糟糟一片,根本就找不到所谓的干净新椅子,戈登刚刚搬来的已经是最干净的了。

一张椅子重新摆在明允谨的面前,安塔兰殷勤地朝自己的金主爸爸伸出了手:“请坐请坐。”

戈登拘谨地站在一侧,他本来是要跪下的,但是却被明允谨叫住了。

明允谨没有坐下,他瞥了眼不知粘了什么脏污的椅子腿上,视线落在安塔兰白大褂上不知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陈年污渍,后者见状唇角的笑容微僵。

安塔兰读懂了明允谨眼中的意思,对方嫌脏。

一直被骂木讷的戈登此刻却好似福至心灵,他小心地从拿着明允谨之前给他的手帕纸一点点擦干净了椅子上的污渍。

明允谨眼中露出满意的神色。

听话的乖狗狗总是会讨人喜欢,教一次就会了看来不算太呆。

安塔兰见状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的白大褂,罕见地觉得不自在,他丢下一句他去准备手术的器材后扭头进了后面的阁间。

半弓着背的戈登明显紧张了,目光下意识地准寻着安塔兰,他看着他走进了阁间,帘幕落下隔绝了一切的视线。

明允谨见状大致猜到了帘幕后的场景,怕是狗狗一直求他救命的弟弟就在那里,瞧着戈登神思不属的模样,明允谨伸了伸手:“戈登……”

走神的雌虫明显紧张,他慌慌张张地收回视线抬起头,口中讷讷应道:“主人……”

话音刚落,一只素白的手出现在他眼前,那只手很白,瘦削修长,青筋微微鼓起,像是一块上好的暖玉,唯一的瑕疵是他指尖的一抹殷红。戈登知道那是他的血,他猛地低下头不敢再看。

明允倒是没注意到戈登的小动作,此刻安塔兰离开了,他勉强装出来的伪装溃散。这副身体其实很虚弱,虽然不至于濒死,但是一路步行还是太过勉强了。

“戈登……”

温润的嗓音再一次响起,素白的手指勾了勾,像是在唤一条听话的狗,戈登在明允谨的眉宇间看出了倦怠,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对方伸出手到底是什么意思。

戈登伸出手臂,干净地没有碰过血。下一刻,素白的手指落在了他的小臂上,像是一只翩跹的蝴蝶轻轻落在花枝之上,戈登摒住了呼吸。

手下的小臂有力,仿佛忠实的拐杖稳稳支撑着身体,明允谨笑了笑,眉宇之间的疲惫掩饰不住,微微露着笑意的眼眸中亮着些许星光,像是碎了的琉璃,让人无比的在意:“我有些累了。”

雄虫的脸色很苍白,他身上的病服似乎更加宽大,被押送时那些左耳进右耳出的话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脑海中。

他们说他害雄虫阁下生病,他把他吓得病了,很严重很痛苦的病。

明允谨超前迈出一步,见戈登走神他有些奇怪,喉咙有些痒他抵住唇轻轻咳了咳,眸间微微有水光浮现,他缓了一口气捏了捏手下的小臂:“怎么了,不是要去见弟弟吗?”

弟弟……

自从弟弟受伤之后,戈登满脑子里都是病床上的弟弟,昂贵的手术费,不断流失的生命……在格斗场上打黑拳的时候他在想,被围困夺走奖金的时候他在想,被关进雄虫保护协会的时候他在想,逃跑路上他仍旧在想,他绞尽脑汁想着到底怎么样才能救弟弟的命,刚刚他跪在地上认明允谨为主人的时候也是如此。

可是就在刚刚,他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了别的东西。

他的轮椅被我弄丢了,戈登想,我应该把轮椅一起带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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