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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亲疏(30)

心匣[刑侦] 初禾二 5583 2024-01-15 17:12:02

凌猎换上女装, 还真不是为了迷住季沉蛟——

淡金被拘留之后,淡晶也处在警方的保护之下, 并且正在接受心理医生的安抚。但她自始至终不肯对心理医生吐露心声, 就连面对席晚这样的同性,也显得有几分畏惧。

席晚从心理医生那里无功而返,坐在走廊的长凳上叹息。凌猎提着一袋奶茶在她眼前晃了晃。

“凌先生啊。”虽然现在和凌猎已经很熟了, 但席晚还是喜欢这样叫凌猎,这似乎成了他们之间的默契。

“席女士, 叹什么气, 不像你。”凌猎将奶茶递给席晚, “请你。”

席晚笑了笑, “谢谢。”

喝下几口, 席晚说:“像淡晶这种受过伤的姑娘,对男性很排斥, 我以为她不会排斥我,会对我说些什么, 但她看我, 和看男人好像一样。”

凌猎说:“我一会儿去见见她。”

席晚摇头, “医生说她现在的状态不适合面对男性。”

“但她收过我的礼物。”

“嗯?”

凌猎把胡萝卜夹的事情说了,席晚有些惊讶,“她为什么不排斥你?”

凌猎:“席女士, 你发现没,有时你表现得过于正气,过于强势。”

席晚:“怎么说到我了?”话音刚落, 她自己反应了过来, “你意思是, 我身上的这种气质, 让淡晶觉得可怕?”

身为重案队的刑警,很多时候席晚不得不抹去自己柔软的一面,而警察本来就代表着正义、正气。早年她和同事出警,因为她的性别,她多次被忽视、被瞧不起,她渐渐学会像男人那样工作,那样鼓起气势。

现在,别人不会忽略她的性别,但也确实不会有人再在面对她的时候说出“那不就是个女警”这种话来。

有时面对女性证人,她会在做好心理建设后,刻意流露出温柔、善解人意的一面。但多年的铁血生活,让她很难再像刚穿上警服时那样真正“柔软”。

“我懂你的意思了。”席晚有些无奈,“在淡晶眼中,我和头儿、梁哥没什么区别,我表现给她的温柔更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悲悯,不是平视。可是……”

席晚想说,她不后悔这种改变,如果不曾经历改变,她大概也无法在重案队站稳脚跟。

“我没有指责你,席女士。相反,我很钦佩你,理解你。”凌猎收起面对季沉蛟时的顽劣,语气变得温柔,“你不用反省,每个人都有他应该扛起的担子。”

走廊上安静片刻,席晚喝完了奶茶。凌猎说:“淡晶觉得她在面对我时,不用仰视。”

席晚站起来,向凌猎伸出手,“凌先生,虽然我不清楚你怎么能让她忽略你身上的压迫感,但我觉得,你也许确实是打开她心扉的突破口。”

凌猎握住席晚的手,借力站起。席晚又道:“和你说话,我感到很舒服。可能淡晶也觉得很舒服。”

凌猎笑了笑,挽了个绅士礼,“我的荣幸。”

席晚和凌猎一起来到心理干预室,敲开门,席晚退后一步,凌猎走了进去。

淡晶听见动静,下意识往椅子里缩了缩,但看见是凌猎,她竟是弯了下嘴唇。

凌猎打量淡晶,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她,那就是灰暗。她才二十六岁,年轻明媚的年纪,很多像她一般大的女孩会染发做指甲,即便是萧条的冬天,也打扮得明亮动人,更别说现在是最为生机勃勃的夏天。

她却穿着和那天见到时一样灰扑扑的衣服,沾着泥土的运动鞋。浑身上下唯一的亮色,就是那枚胡萝卜夹。

凌猎走过去,挥手打招呼,“晶晶。”

淡晶也挥手,“胡萝卜。”

“我不叫胡萝卜,我叫猎人。”凌猎在纸上写下名字,“算了,我叫你小名,你也可以叫我的小名。”

“你小名叫什么?”

“豆豆。”

淡晶眼睛微微亮了些,小心地说:“奇怪的名字。”

凌猎说:“喜欢胡萝卜夹?”

淡晶点点头,“好看。”

“那我们去买更多的夹子?”

淡晶却看向窗外,眼中空洞。

“我去换身衣服,你觉得好看的话,我们就去逛街。”凌猎说:“好么?”

淡晶想了很久,这才点点头。

半小时后,头上顶着两个髻,身穿打鼓功夫袍,脚踩绣花布鞋,还涂着口红的凌猎出现在淡晶面前。

淡晶惊讶得张开嘴,这般生动的神情第一次出现在她脸上。

“走么?”凌猎说:“出去逛逛!”

淡晶从角落里走出来,“我们去哪里?”

“嗯……晶晶想去哪里?”

淡晶的视线落在凌猎的绣花布鞋上,小声说:“想,看鞋。”

凌猎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道线索,凶手杀死王洪强时,正是穿着高跟鞋。穿高跟鞋作案非常不明智,此前的分析已经得出结论——凶手是故意这么做,好让警方认为作案的是女人。

凌猎说:“好,我们去买鞋!”

席晚当然不可能让凌猎单独带着淡晶去逛商场,和另外两名女警穿着私服跟在后面,以应付突发情况。

凌猎在路边买了两串冰糖草莓,一串自己吃,一串递给淡晶,“给!”

淡晶起初不敢收,他于是吃给淡晶看,“超甜的!”

淡晶又弯了下唇角,接过来,声音很低,“谢谢豆豆。”

现在实体商场大多萧条,此时又是工作日白天,顾客更少,凌猎带着淡晶在前面走,吸引了几乎整个商场导购的目光。

这一层都是女鞋,凌猎起初带淡晶看民族风浓郁的布鞋。淡晶虽然在每一个专卖铺前停下,但都没有试过。

布鞋专卖铺到底少,不久他们就来到大众女鞋区,琳琅满目全是皮鞋,平底的高跟的,长筒靴小船鞋,应有尽有。

这时淡晶就开始伸出手,触摸那些鞋子了。她注视最久的几乎都是高跟鞋。但凌猎问她要不要试,她却都怯怯地摇头。

淡晶再次在一双五厘米高跟鞋前停下,想拿,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

凌猎一眼看出问题。这双高跟鞋在他们挑过的鞋子中算最普通的,它是深褐色,款式老旧,有一圈小水钻,适合上了年纪的妇女。

淡晶一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怎么会看上这种鞋子?

导购热情地介绍:“这双鞋子我们卖得很好的,你们是给家里长辈买吧?别看它是高跟,但这种粗细的跟走路很舒服……”

不等导购说完,凌猎就问:“你是给自己选吧?”

淡晶哆嗦起来,含糊不清地说:“我,我喜欢这双。”

凌猎拿过那双鞋仔细端详,脑中飞快过着席晚根据足迹给出的建模。

凶手穿的高跟鞋,跟高也是五厘米,粗细相似。和这双不同的是,那是一双四十二码的大码鞋。

淡晶精神有问题,审美不能以正常标准去判断,她会在这么多的鞋子中看中这一双,也许说明,她在别处看到过相似的,或者同样的。她的意识里认定这就是美,是她想要的!

凌猎立即让导购开单子,淡晶扯扯他的衣袖,“豆豆,我们真的要买吗?”

“晶晶喜欢,当然要买了。”凌猎换上在幼儿园哄小朋友的语气,“晶晶,你是不是在别的地方见过这双鞋?”

淡晶默不作声。

凌猎:“好朋友之间发现漂亮东西都要分享哦,刚才我是不是分享了一串冰糖草莓给你?”

淡晶犹豫几秒,点头。

“这双鞋子我也很喜欢,但我不能和你穿一样的,会被笑话,所以我想知道,你在哪里发现这么好看的鞋,还有没有类似的?”

淡晶说:“你穿,好看。”

这话有些无厘头,凌猎想了会儿,不太确定道:“因为我比晶晶高?”

淡晶又不说话了。

凌猎又把冰糖草莓搬出来,“晶晶,草莓甜不甜?我们是不是好朋友?”

“是,是。”淡晶吞吞吐吐,“哥哥穿,才好看,我矮,坏,坏掉了。”

凌猎脑中飞快拼凑出一个画面——淡晶见过淡金穿高跟鞋和女装,在她与社会脱节的认知里,淡金的装扮意味着漂亮。因为某个原因,她在淡金不知道的情况下得到了那双高跟鞋,但鞋子太大,她根本穿不上,尝试中,鞋子坏了。

那这双鞋子在哪里?

凌猎立即说:“我会修鞋子,晶晶,这双鞋子现在在哪里?”

淡晶不相信地看着他。

“真的。”凌猎伸出右脚,“你看,这双布鞋你哪里都找不到一样的,因为它是我自己做的。我会做,还不会修吗?”

淡晶将信将疑,凌猎忽然眯了眯眼,“鞋子坏了,晶晶很害怕吧?修好了,晶晶就可以将它带回去了。”

淡晶脸色苍白,像是想起了什么痛苦的画面。许久,她终于松口,“你真的可以帮我修好?”

凌猎笑道:“我无所不能。”

听完凌猎的话,季沉蛟已经无法将注意力分散到凌猎的扮相上。警车向北郊驶去,经过榕新街,经过淡家的老房子,最终停在北郊的市民公园。

公园很小,中间的水泥地上安装着一些健身设备,周围是一圈林子,小孩在林子里做游戏,大人几乎不会进去。

淡晶蹲在一棵树下,抬头看凌猎。

凌猎:“鞋子在下面?”

淡晶:“嗯。”

队员们立即着手挖土,没挖多久就看见一个纸盒。盒盖打开,放在里面的赫然是一双四十二码高跟鞋!

但高跟鞋的左脚鞋跟断了,淡晶一看就退后几步,摇着头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凌猎问:“这双鞋子是谁给你的?”

淡晶呜咽道:“是哥哥的,哥哥不要了,我捡回来。可是,可是我笨,把它弄坏了。”

凌猎朝季沉蛟挑眉,季沉蛟继续挖土,发现纸盒下面还有一个塑料口袋,装着一件污迹斑斑的雪纺连衣裙。

连衣裙是加大码,上面的污迹很容易辨别,是干掉的血。

席晚对鞋子和连衣裙进行鉴定时,凌猎好声好气问出它们被埋进土里的始末。

今年春天的一天,淡晶习惯性躲在柜子里时,无意中看见哥哥穿上裙子和高跟鞋。

她从来没有穿过高跟鞋,穿裙子仿佛也是上辈子的事了。很多年来,她穿着灰黑色的衣服,梦见过自己穿亮色裙子的样子。

可她知道不可以,她丑陋愚笨,如果穿漂亮的衣服,会被羞辱“丑人多作怪”。

她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好看了。哥哥这身打扮在她眼中就是好看。

几天后,哥哥半夜回来,居然又穿着那身衣服。家里没开灯,她看见哥哥换下衣服,将它们塞进一个口袋里,匆匆出门。

她趴在窗户边,发现哥哥将口袋丢入垃圾堆里。

他们这个小区,没有像样的垃圾桶,生活垃圾全都扔在一块平地上,每天早上都有垃圾车来运走处理。

她不明白哥哥为什么要将那么好看的衣服和鞋子扔掉,如果她把它们捡回来,哥哥哪天想找回,她还给哥哥,哥哥一定会夸奖她。

天未亮,她悄悄出门,赶在垃圾车之前将口袋捡了回来,藏在柜子里。

哥哥很少在家,妈妈外出买菜时,她换上连衣裙和高跟鞋。它们太大了,衣领不断从肩上往下滑,鞋子更是不好穿,刚走几步路,她就扭到了脚,鞋跟应声断裂。

疼痛是其次,弄坏一双精美的鞋让她恐惧。妈妈回来后问她脚怎么了,她说下楼时摔了一跤。

一周后,走路利索了,她赶紧将鞋与衣服埋在树下。

席晚完成鉴定,给出报告——在高跟鞋上检测到了淡金和淡晶的指纹,鞋底有王洪强的血迹和命案现场的土壤成分,连衣裙上的血迹也属于王洪强。

淡晶没有作案能力,杀死王洪强的只可能是男扮女装的淡金。

面对物证,淡金陷入长久的沉默,自嘲地笑了笑,“我以为它们早就被处理了。你怎么找到的?”

季沉蛟在淡金眼中看到一丝放弃,就好像一切终于尘埃落定。

“你妹妹将它们藏了起来。”

淡金惊讶得脸颊抽搐,片刻苦涩地摇摇头,“我不该把它们带回家。”

季沉蛟问:“你承认王洪强是你杀死的?”

淡金终于认罪,“是。”

“魏旭延和邓子安?”

“也是。”

“徐嘉嘉呢?”

“我……”

季沉蛟又问:“徐嘉嘉呢?”

“我不知道!”

“不知道?”

“我想杀死他!他影响最大,我跟踪过他,可是,可是我跟丢了!”

淡金讲述起他的动机和作案经过,认识邓子安的过程和上一次所说无异。

但在发现邓子安现在活得很好,以“狩猎”为乐,并且完全不记得曾经在技校伤害过一个女生后,淡金第一次起了杀心。

这个世界凭什么这么不公平?当初的作恶者没有得到任何惩罚,而受害者却陷在长久的精神折磨中,连同受害者的家庭也无法像正常家庭一样生活。

淡晶走不出来,他也为了妹妹放弃光明前程,而始作俑者变本加厉,用更恶劣的手段伤害更多像妹妹一样的人。

而且在这座城市里,还有许多和邓子安一样卑劣的垃圾。

他想给妹妹报仇。

可他不能只杀一个邓子安。

如果死的只有邓子安,警察很容易就会将邓子安的经历查个遍,不久就会得知,邓子安害一个女孩退学。

他要将一滴水藏入大海,将一桩恶行藏入另一桩恶行中。

他是在为亲爱的妹妹复仇。

他是在保护千千万万在这座城市里,被恶魔“狩猎”的无辜女性!

计划浮上心头,他开始在论坛隐藏板块寻找“大海”。作恶最多的王洪强第一个被他锁定,接着是近来发帖众多的魏旭延。

除此之外,他还列出了一个备用名单,和警方名单的前面几位重合。

比较意外的是,他发现这些人里竟然有一个“名人”。他将Jaco记下来,想着以后或许会有用到的地方。

或许是因为在肉制品加工厂工作,他对肉、血腥没有畏惧心理。杀死王洪强之前,他到花在县观察了王洪强一个月,摸清对方“狩猎”时喜欢去的地方,置办了连衣裙和高跟鞋。

大码高跟鞋不好买,他不敢去商场,也不敢网购,最后是在二手集市买到的。

它不好看,不是时兴的审美,好在跟不算细,就算是男人,穿着也能行动自如。

一切就绪,他来到花在县东柳街。

王洪强果然上钩了,看见一道夜色中的高挑倩影,便像疯狗一样贴上来。

他假装惊慌,向东边跑去。王洪强知道那里是没人的破旧厂房,更是兴奋地追赶。

他躲入厂房,找到事先藏好的凶器。

王洪强丝毫不觉危险正在靠近。这样的人,早就习惯了成为女性身边的阴影,又怎么会害怕一个“女人”。

“我看见你了,乖妹妹,快出来吧。”

王洪强狞笑着,在空旷的厂房里东找找西看看。

淡金在黑暗里走出,鬼魅一般来到王洪强身后。王洪强看见一道高大的影子,但已经晚了,就在他转身的一瞬,凶器已经狠狠挥下。

血和脑浆弄脏了淡金的女装。

杀死王洪强之后,淡金将他抛入干涸的水池,又用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将他的衣物点燃。火舌舔舐着王洪强的面容和肢体,将残留痕迹烧得一干二净。但由于没有汽油等助燃物,火焰并没有烧到一发不可控的程度。

淡金找来沙土和水管,轻易将火扑灭。沙土也正好埋葬了王洪强。之后,他把厂房里废弃的玩偶丢在水池中,收拾好一切,回到家中。

路上,他犹豫过是否丢掉连衣裙和高跟鞋。但不确定以后还会不会以假扮女装的方法诱骗“狩猎者”。大码高跟鞋很难买到,丢了再买的话,万一引人注意就麻烦了。

他将它们带回家中,冷静下来还是觉得留着有隐患,于是丢到楼下的垃圾堆里。

那个垃圾堆是最安全的,每天早上都有车来将垃圾运走,当天下午就会处理。

而王洪强的尸体也许一年三年都不会有人发现,他作案的证据会自然消逝。

第二个目标其实是魏旭延。但淡金没想到像接近邓子安那样接近他的办法。他比邓、王更加谨慎多疑,也不喜欢和别人一同“狩猎”,加上他更多在主城闹市区活动,不像王洪强那样好杀。

在跟踪几次后,淡金决定先杀邓子安。

邓子安太好骗了。淡金告诉他城西的互联网新区都是实行三班倒,很多女人半夜三更下班,没车又为了省钱,就会穿过园区后面的废田,去坐夜班公交。

邓子安兴奋得眼冒绿光,马上就要和淡金一起去。

淡金告诉他位置,说自己有点事,会晚一些到。邓子安晚上十一点多来到园区外,熟练地躲藏在田野中。但他没有等来女人,等来了屠刀。

淡金抹了他的脖子,将他埋入早就挖好的坑中,用草、石头压实。

互联网新区位置偏僻,这块田地规划给园区,但修的时候又没用上,所以就一直废着。白领们工作繁忙,除了赶夜班公交,根本不会往田里去。邓子安的女朋友报警后,警方也没有查到互联网新区来。所以尸体至今没被发现。

季沉蛟立即命令席晚带人去搜。

淡金干笑两声,往下说。

身上背了两条人命后,他的恐惧正在逐渐消失,惩罚和复仇的快感让他有了有生以来最舒适的体验。

他还要继续杀!

不仅要杀,还要让公众知道这些人做了什么!

王洪强和邓子安都是普通人,影响力有限,但Jaco就不同了,那是个网红主播。

杀死这个主播,抖出“徐菠萝”干过的事,舆论一定哗然,人们将强烈谴责“狩猎”恶行。

“其实Jaco罪不至死,他比王洪强他们善良多了。”淡金耸耸肩,“但有什么办法呢?他影响力大。可惜,还是让他跑了!”

说到魏旭延,淡金说:“魏旭延不好下手,但我发现他树敌太多,有人比我更想要他的命。那我就借一下那人的手好了。”

魏旭延说的便是钟诚。

那段时间,钟诚几乎围着魏旭延转,不是去公司堵人,就是在魏旭延可能经过的地方徘徊。

淡金从跟踪魏旭延变成跟踪钟诚,终于在升桂桥让他逮到机会。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魏旭延竟然带了尖锥,想激怒愚蠢的钟诚,引诱他攻击自己,再反杀。

钟诚拼命抵抗,最终跑掉。而魏旭延摔倒后没能及时爬起来。

淡金悄无声息地靠进,捡起魏旭延掉在地上的尖锥,还有比尖锥杀伤性更大的啤酒瓶,在魏旭延即将转身的一瞬,把啤酒瓶断裂的一端扎入魏旭延后颈。

这一下并没有刺伤动脉,魏旭延惊恐万状地转过来,他又补了一刺。

魏旭延捂着脖子,眼大如铜铃,完全说不出话来。他用魏旭延的尖锥将魏旭延逼到河边,扎入魏旭延身体,完成致命一击。

魏旭延落水,挣扎声湮灭在欢声笑语和烟花中,河面不久就平静了。

淡金看看一地的血迹,还有自己的足迹。

他本该将它们打扫干净,但连续杀了三人,他已经不再像第一次那样需要用火去消除痕迹。

“技高人胆大”,他知道,天亮之前,清洁工们会替他清除掉他的所有痕迹。

“没想到我为小妹复仇,最终是小妹让我一败涂地。”淡金眼中并无任何悔罪的情绪,淡定得就像在做一场年终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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