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路怀,记住他,这是你记录这些东西的理由。
你要记住的第一件事是你和他的第一次见面,这件事你绝对不能忘记,因为他不记得。这件事发生在你十六岁那年,你的高中举办的纪念曹禺诞辰一百周年戏剧节上。你的高中对于这次戏剧节非常重视,作为理(一)班的学生,你被派去给戏剧节的后勤帮忙,和几个同学共同负责管理道具。你待在候场室的角落里,演员们在候场室挤成一团,你看见一个男生,你的视线立刻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清瘦高挑,腰背挺拔,浓重的舞台妆使他眉眼的轮廓显得很深邃,在人群中出挑得让人移不开眼。你知道他扮演的是《日出》里的方达生,他穿着戏服,一袭长衫,仪态已然是一个民国的读书人,周围的演员们和他嘻嘻哈哈地玩闹,他一笑,你想起《日出》里的那句“太阳升起来了”。
你的同伴拍了拍你,让你回神。
那时候已经快十月份了,候场室气温很低,《雷雨》剧组扮演蘩漪的女同学的戏服只有一件薄旗袍,不停喊冷,演陈白露的女孩想把自己的毛披肩给她,被他拦下来了,他解下自己脖子上的围巾递给蘩漪,说这个你披着,蘩漪笑着摆手,说:“你这条小围巾够干什么的呀。”
他双臂一展,把叠成长条的围巾抖成一张大方巾,说:“没想到吧,这我妈自己拿毛线钩的,平时都盖电视上——赶紧披上,别感冒了。”
他周围有人笑着说他不戴围巾这样像孔乙己,他就转过身去给他们比划着演示茴字的四种写法,等到《雷雨》剧组都上场半天了,他才摸了摸脖子,一跺脚:“哎,她怎么把我们家电视罩穿走了!”
换场的时候蘩漪才捧着他的围巾匆匆跑到后台,连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太冷了,上台忘记了脱披肩,让他只能穿着长衫上台,可是大幕已经拉开,蘩漪又不好戴着妆乱跑,只好把他的围巾交到你手上,拜托你转交给他,你拿着那条围巾,怔怔地说,好。
鬼使神差地,你做了一个决定——或许不能叫决定,你只是那一瞬间遵从了本能,你抱着那条围巾,对你的同伴说你有事出去一下,然后你偷偷从后台溜了出去,猫着腰坐在了观众席上。
你能立刻无比清晰地回忆起他那时的样子。明黄的追光打在他身上,巨大的光圈像人们的目光一样追随着他的脚步,他当时说的哪一句台词,你也还记着,他说:“不,我不会成诗人,但是我也许真会变成一个傻子,不过——竹均,你为什么不跟我走?”
后来有女孩向他剖白,用了顾城的诗,“我要你眼睛里的金子”,这还是他告诉你的,你觉得这诗用得恰当极了。你无数次偷偷端详他的脸,他骨相俊秀,鼻梁很高,眉睫浓黑如鸦羽,双眼皮深而宽阔,黑眼珠也比平常人要大一些、黑一些,那是一双少年人的眼睛。但他好像不知道自己有一张在舞台上显得多么光芒万丈的脸,在私下里,他常常露出一些憨憨的轻狂表情,常常放声狂笑或者嘿嘿傻笑,那时候你总是想笑他,又想吻他。
但是当时你坐在黑暗的台下仰望他,直到大幕落下,整个人傻在那。你捏着他的围巾,好一会儿才想起你应该做什么,你挪到后台,那里同样灯光晦暗,他匆匆走来,只看见了你手里他的围巾,笑着说了一句谢谢,接了过去往脖子上一搭,又匆匆走了。
你那时不明白那种汹涌而来的陌生情感到底是什么,你只是站在原地,感到寒冷,感到胃部的抽搐,甚至有些眩晕,这种感觉几乎近似于恐惧,而你也木讷得近乎愚蠢。你浪费了太多时间去弄清楚这种情感到底是什么,尽管这种情感已经日益像野草一样疯长。直到这种情感快把你逼疯了,你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你决意转班,到他在的地方去,仅此而已。你为了那个决定,从卧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参加考试。你第一次那样做,过程还算顺利,只是扭了一下脚踝。而你第二次这么做的时候他就站在下面,张开双臂接住了你。
他一直是这样的,他永远伸开双臂准备接住你。后来,他把什么都好好地接住了,尽管你从不敢奢求。
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你知道的。他本来可以永远才华横溢,眼底无尘,是你把那些全毁了。第一次看见他的眼泪的时候你正躺在他的腿上,你看见他轻轻地抚摸你的伤口,猛地侧过头,青筋暴露地咬自己拳头的骨节,努力压抑着自己的哽咽,做出保护你的姿态,他说:“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你抱着你和他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毫无尊严地活过了接下来的几个月。有一个男孩因为和你相同的原因被送来了这里,他来得比你早几个月,你生不如死地在束缚床上接受“特训”的时候这个男生偷偷来看过你,并拔掉了一个贴在你胸口附近的电极贴片,你非常感激他——胸口被电击是最痛苦的,那能让你的心脏骤然收缩,产生濒死的感觉。他拔掉电极片以后,面无表情地低头看了你一会儿,他说:“习惯就好了。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他后来出家了。
而你的确以一种猪狗不如的方式迅速地习惯了那里的生活,代价是企图逃跑而被踢断了一根肋骨并关了整整七天的黑禁闭,那让你在以后的人生中睡觉必须面对着窗户,并且再也不敢拉上窗帘,但那不是最痛苦的,真的不是。最让你感到恐惧与绝望的是,你对路怀的感情开始身不由己地慢慢发生了变化。你一开始心急如焚,心想你的突然失联一定让他急疯了……
可是后来你背叛了他,也被自己彻底背叛。他们在进行厌恶疗法的时候拿他的照片在你眼前晃,照片是那年运动会上照的,他站在领奖台上,在风里眉眼弯弯地微笑。他们强迫你把痛苦的感觉与那样的他联系起来。一开始你愤怒,后来你恐惧、厌恶与恶心,再后来你几乎感到一种快意,你不再试图紧闭双眼,你看着他的脸,感到极度的痉挛、惊恐与反胃,你不再把它当成刑罚,你把它当成惩罚,而他在陪着你,这很好。
□□的绝对痛苦足以碾碎一个人全部的精神世界,那年八月你“毕业”了以后,你终于相信了那句话。你打开手机,看见了这几个月他给你发的消息,你默默一条一条地读完,然后在不正常的精神状态下给他打了电话,幸而你当时还有余力维持一会儿基本的语言逻辑。
听见他声音的那一刻,附骨之蛆一般的熟悉的疼痛迅速爬上你的脊背,但是与此同时,世界在你的脑中终于开始了正常的运转,人间被重新赋予声响与颜色。
你说:“我们别再联系了。”
他本来欣喜若狂,突然愣住,继而颤抖着声音疯狂地质问,你招架不住他撕心裂肺的盘问,有一瞬间,不,有很多个瞬间你几乎想把你遭受过的一切和盘托出,而在每一个那样的瞬间之后你都会意识到,你已经不能了。
你已经不能了。从前你身在地狱,现在你自己就是地狱,他如果知道了,一定会跳下来的。
他被养得太好,有点天真,对恶意没有很深的想象力,他只是一遍一遍地问你是不是被你父亲打怕了,你已经无法再进行完整的谈话,你想吐,神经性地恶心,于是你挂掉了电话,感到轻松,想死。
最后一次电话,你听见他在哭,他还是忍不住去挽回,他甚至提出可以做你的地下恋人,你头痛欲裂,无法接受他为你变成这个样子。他吸了吸鼻子,小心翼翼地试探,像可能还有一线希望似的,小声问:“那我们,就算是分手了吗?”
你说嗯。你坐在包厢洗手间的地上,四肢像被砍断了。
在那之后你的精神彻底崩溃,最终不得不入院治疗。现在你在麦迪逊上学,考上这所学校已经是出院一年后的事了,在这里,你的精神科医生为了治疗你的重度焦虑,减轻你严重的自杀倾向,为你预约了MECT,这种疗法起效很快,而且对于你来说,某种程度上也算脱敏治疗。但它有副作用,可能会使你的短期记忆甚至长期记忆短暂缺失,因此你写下这些。这本笔记会放在你病房桌子上最显眼的位置,在它的下面还有一本笔记,上面记录着你学位论文的大纲、进度和引用的数据与文献。医生说就算真的发生了记忆缺失,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可逆的,不出意外的话,你会在疗程结束之后慢慢恢复。但你不能接受一丝一毫的忘记。
你要记住。你要记住你第一次见他时候的样子,你要记住他第一次见你时候的样子,你要记住你炙热地爱着一个人,你也曾经活在阳光下,被人很用力也很温柔地爱过。你要记住你曾经是谁的爱人,他喜欢喝咖啡,喜欢喝黑啤酒,喜欢写东西,他会弹吉他,他总是熬夜,他胃不好,他叫路怀。
作者有话要说:
MECT,改良无痉挛电疗,治疗精神病的一种方法。
“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
他没忘,他什么都没忘,没有失忆狗血剧情,诸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