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一来二去的几句话, 心思通透的楚淮南便完全了解了这通电话的真正目的——大树底下好乘凉, 对方是想要把他的支持, 作为争夺天汇实权的筹码。
做什么都至少要共赢, 最讨厌被人“免费”利用的资本家,态度体贴而自然, 主动问:“所以,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沈听打这通电话, 本来是想点到为止地跟楚淮南透个底,再试探一下对方的口风。心里早做好对方完全不接招的打算。——毕竟,他们“分房而寝”的这点交情, 远不到“不分你我”的程度。
逐利的资本家, 大多不见兔子不撒鹰。还没尝到甜头, 就要出力气,这不符合科学逻辑。
但感情就是这么不讲道理,楚淮南见对方迟迟没有应声, 语调温柔,哄骗般地“嗯?”了一声。
压得低低的声音, 魅力十足, 透过电话,震得鼓膜发痒。
不是“十指连心”吗?怎么连耳朵也连着心,光听这一句“嗯”,胸口便微微有些发烫。
不过, 沈听对疼痛和痒的容忍度一向很高, 他对自己胸口升起的那一丁点热气浑然不觉, “楚总真仗义啊,不过目前我应该能搞得定。”想了一想,又补充道:“要是往后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我不会跟你客气的。”
电话末了,楚淮南提出让司机张叔回棠城滨江接送他,被沈听果断地拒绝了。
他的胳膊、肩膀本来就都没事儿,躺了几天更是生龙活虎,更何况虽然宋家的那点财力,在楚淮南面前只是沧海一粟,但车和司机还是养得起的,哪儿用得着楚淮南给他另外指派。
中午和林霍吃了餐便饭,又顺便聊了这几天董事会的动向。
沈听看得出来,林霍的心情很好。
谈话间,这个说话文绉绉的宋诗心腹,特别高兴地告诉他,几个本来并不赞成他经手公司业务的董事,都纷纷主动示好,表示年轻人早一点进班子里历练历练是很有必要的。这无疑是给宋辞进入天汇的管理层,开了一路绿灯。
在去见贝爷的路上,林霍反复叮嘱,说贝隆疑心重,活到这把年纪就更怕死了。进他的门天王老子也要先搜身,这是板上钉钉的铁规矩。
而在他身边伺候着的几个小姑娘,旁人更是不要多看,最好连看都不要看。
“哎哟,他的女人是金子做的啊?看一眼是能磨损还是怎么着?”
林霍瞪了一眼又开始耍嘴皮子的宋辞,语重心长:“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你都得敛着性子,不要跟对方起正面冲突。毕竟贝隆的辈分在那儿,作为晚辈,几分薄面还是要给的。”
沈听吊着眼梢,很不屑地笑话他:“这话你都说了第三遍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俊朗的脸上,满脸写着『我明白、我都懂』,“等会儿,他要搜身就让他搜,他的女人不给看,我就不看呗。”
……
贝隆约着喝茶的地方,是他在徐流区的一栋小洋房。
看得出来主人很会享受,屋子被打理得很好。四周围了一圈小花园,目测不到四百平,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在寸土寸金的旧租界,也已算得上奢侈。
院子里满园鸟语花香,连修剪花草的花匠,都是长得眉清目秀的小姑娘。
车刚到门口,就立刻有人前来引路,一前一后地押队,一路领着他们,一直送到小洋房二楼的书房门口。
书房门口的保镖认得林霍,但依旧要求搜身。
林霍被象征性地检查了口袋。
在确认里面除了一把防身用的64式手枪外,并没有其他枪械后,保镖朝林霍冷淡地点了个头,让他在一旁等一等。
可连枪都没带的宋辞,却被搜得格外仔细。
负责搜身的,是个满身腱子肉,一脸凶相的男人,他态度礼貌,动作却很粗鲁。在反复检查了口袋、又把宋辞浑身都搜了个遍后,竟连大腿内侧也不肯放过,犹豫了一下,便伸手来摸。
沈听知道,这八成是因为能抗事儿的宋诗倒了,老爷子想给接手小朋友的来个下马威。
按照江湖规矩,初来乍到是要忍的。
但“宋辞”一向拎不清,从被摸胸口的那一瞬间起,年轻的脸上便已隐隐有动怒的前兆,当对方的手伸向大腿内侧时,他终于忍无可忍,勃然大怒地一拳打向对方的鼻梁,骂道:“老子裤裆里的枪,你长成这样也配摸?”
另一个握着枪的保镖,立刻举枪对准了他。同一时间,林霍也举起枪瞄准了对方。持枪的两路人,脸上都浮起互不相让的冷冽杀意。
剑拔弩张时,门后传来低低的笑声。
苍老粗哑的声音里,有种特别没诚意的假好心:“小朋友难免不懂事,放他们进来吧。”
保镖闻声收了枪。林霍却刻意放慢动作,黑洞洞的枪口在对方的眉心刻意多瞄准了几秒,才悠悠地把枪放了下来。
满脸不爽的沈听,一进门就看到了端坐在书桌后的老头。老头的身后除了一名孔武高大的保镖外,还站着一个四十岁上下,一脸谄媚巴结的中年人。
这个老头少说有六十岁了,穿着一身青灰色的唐装,右手手腕上盘了串凤眼菩提。和林霍给他的照片一样,很瘦,脸上都是褶子,戴着副镜框很小的圆框眼镜,看人的时候像眼镜蛇盯住了猎物。
他身旁围着仨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一个正为他捏肩捶背,另一个正动作娴熟地在连着书桌的茶海上,泡茶布水。还有一个则蹲在他腿边,青葱般的手轻柔地按着他瘦得跟竹竿似的腿。
女孩们很年轻也水灵,却都穿着一袭不符年龄的高领开叉旗袍。特地设计过的一抹低胸,配上一路叉到臀部的开叉,衬得这些稚气未脱的姑娘们个个妖娆玲珑。
沈听厌恶地磨了磨后槽牙,用不着靠近,隔着七八米远,他都能闻出对方身上那一股子人渣味。对这么小的女孩子,都能下得去手,这种猥琐而作恶多端的老头,建议逮捕后原地枪毙。
林霍脸上浮现出读书人特有的斯文笑意,他朗声跟贝隆打了个招呼。
贝隆虚应了一声,却连看都没看他,眼神一直锁在“宋辞”身上。
被眼镜蛇般的一双眼紧紧盯住的沈听,挂着一脸没心没肺的笑,一点犯怵的样子都没有。
如果把犯罪者比作眼镜蛇,那作为刑警的他,大概就是合法的捕猎者。再毒的蛇,拔掉毒牙,取出蛇胆,也不过是一滩冷血的骨肉。
“以前就常听阿诗提起你,今天见了面,才知道什么叫‘百闻不如一见’。”
“是吗?以前我也常听我哥提起您,坊间总有误传说您老身体不太好……”沈听的眼神扫过正趴在贝隆腿上为他轻轻揉着腿的小姑娘,若有所指道:“今天见了才知道,贝爷老当益壮,不减当年。”
老头闻言发出的爽朗的笑声,前额到眼角的褶子,皱得像朵棕红色的菊花。他用干树皮般的手,拍了拍半蹲在腿边的小姑娘,揉腿捏肩的两个女孩立马都停了手上的动作,一脸乖顺地垂眼站在了两旁。
那个负责泡茶的女孩娇俏地笑着,将已经泡好的普洱倒进并列放着的三个金黄色的小杯子中:“请爷喝茶。”
三个杯子呈冷金黄色,行家细看便会知道,是早已经绝品的紫砂黄金段六方杯。
贝隆的这一套做派,倒挺像封建时代的员外老爷。沈听在心里不齿地啐了一口。大清朝亡了一百多年了,这种还做梦“一树梨花压海棠”,专门祸害小姑娘的封建余孽,真该早点抓起来关死牢。
“阿辞,坐。”贝隆不知道眼前这个颇有胆色的青年人正默默在心里给他量刑。他和善地抬起棕红色的手指,指了指面前的太师,椅示意对方入座。
椅子只有一把。仿佛在暗示,身为秘书的林霍在贝隆面前不配占一席之地似的。
林霍也不恼,握着枪无声地跟在沈听的身后,客气又戒备地站着。
“阿辞,阿诗的情况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托您的福我哥的情况一直挺稳定的。就这么稳定地一睡不起,也不是不可能。要不然,今天也轮不到我来陪您喝这杯茶。”斜勾着嘴角的年轻人特别江湖气地曲起手指,用食指指节在茶海上敲了三下。——以手代首,这便算是第一次前来拜谒喝茶的晚辈,向长辈磕过头了。
贝隆神色欣然地看着他,这个宋辞和传闻中不太一样。虽然浑身都透着痞气,嘴角也勾着散漫的笑,但眼神骗不了人。极黑的瞳孔,冷漠中带着点草菅人命的傲。用不着开口,便散发出一种——“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的不可一世。
看来,宋诗确实把这个弟弟护得很好。小朋友不仅不懂规矩,更不懂得要收敛光芒。这样一个把野心写在脸上的青年人,一钓上楚淮南便急着亮出底牌,倒也不奇怪。
沈听拿捏着表情,眉角眼梢都是戏。斜着睥睨他人的眼尾,是个锐利的、锋芒毕露的锐角。对宋辞这种城府不深的纨绔子弟来说,韬光养晦是不存在的,针尖对麦芒,才更符合宋辞的智商。
论心智成熟程度,沈听一向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人生在世,本该一层层地去体验世情。不同的年龄段都有独属于这个阶段的快乐。
但在沈听的成长过程中,父亲沈止一直忙于工作,本来就有角色上的缺失。而母亲又是个温婉柔弱的家庭主妇。
小孩子就应该有小孩子的样子,这句话对沈听来说,非常的奢侈。
他从小就被教育,要成为一个稳重的、懂事的、凡事能自己消化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还记得,小的时候曾被同学们扯进过顺口溜里。
『沈听的爸爸是警察,每月工资二毛八,买不起鸡买不起鸭,沈妈妈气得想自杀。』
他气得张牙舞爪,把起哄得最厉害的胖小子打得哭着求饶。
沈妈妈擦着眼泪,带他去人家门上道歉,后来还反复叮嘱他,作为警察家属,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得学会忍。不要动不动就以暴制暴,简直像个流氓。
从那一刻起,那个“忍”字,便被懵懂的孩子与委屈的辩解一起咽进了肚子里。那是妈妈流着眼泪叮嘱的“忍”啊。
不“忍”不行的“忍”。
后来,父亲因公殉职。命运为少年的成长又一次按下了加速键。残酷的苦难在摧毁天真烂漫、透支人生的同时,也用千锤百炼,让他忍出了一颗刀枪不入的心。
因为学会了忍耐,学会了掩饰自己真实的情绪,沈听得以冷静地做一个生活的旁观者,他揣摩人心,深谙世事,能演好每一个任务里的角色。
贝隆所谓的喝茶,不过是想借机摸底,顺便敲打。继刚刚门口的下马威之后,喝茶时他又来了一出“忆苦思甜”,特别感慨地提起了许多旧事。开口闭口都是“我跟你哥打天下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
我从来没穿过开裆裤,沈听在心里默默地想。他小时候,因为家中老人的反对,所以真的没有穿过开裆裤。
尽管如此,在贝隆越发过分地炫耀资历时,他还是十分应景地做出了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打断道:“贝爷,我知道您老了,但好汉不提当年勇,总提十几年前的事儿,似乎也没什么意思吧?”
贝隆脸上的笑容僵了一僵,不等他说话,一直站在他身后充当鹰犬的中年男人,顿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扑上来,怒道:“小兔崽子你说什么?!!”
沈听慢条斯理地站起来,笑悠悠地从林霍手里接过枪,指着对方的下巴,缓缓上了保险:“说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