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红的工作作息和邻居们不太一样, 因此并不常与街坊来往。
远南集团的楚淮南要到她家小区所在地块视察的消息, 还是她手底下的小姑娘们跟她说的。
“楚淮南是谁?”
程红在化妆室里补妆,长翘的睫毛,烈焰红唇, 她在保养上花了大价钱,因此比同龄人看上去要年轻很多。
“红姐, 你居然不知道楚淮南啊!”小姑娘们年轻的脸上露出清一色的兴奋。
“你家那片不是快拆迁了吗?拍下那个地块的远南集团你总归是知道的吧。”
“楚淮南就是远南集团的老板!”
向来只看娱乐圈八卦的程红, 显然从来不看经济新闻,“集团老总啊?老男人咯。”
年纪最小的楠楠咧着嘴,显然是做过功课的:“楚淮南不一样的, 很年轻, 还不到三十。他可是江沪出了名的黄金单身汉,年轻有钱, 还长得好看!最重要的是私生活也很检点的!”
“检点?”程红嗤笑一声,“你们第一天出来做事啊?还真信有世界上有不偷腥的猫,检点的男人?”她抿了抿色泽鲜艳形状饱满的嘴唇, “咱们这行是最懂男人的,男人都一样。”
程红这话说的其实也不无道理。做她们这一行, 做的就是迎来送往的生意。往往越人模狗样的,到了她们这儿就越不是个东西。
很多在家的好老公,到了她们床上就成了十足的禽兽老色鬼。
可楠楠刚想说点啥。就听见边上飘来一句:“总有例外的。”
说话的是在女孩子里长相最为出挑的那个, 花名叫作欢妍。
欢妍补完了妆,“啪”地合起了手里的粉饼,撩着耳边的头发出去了。——刚有客人点了她的台, 她要继续去工作了。
程红瞥了眼她的背影,说:“无聊的天真!”
她转回头在镜子里检查自己妆面,最终悠悠地叹了气。
上了年纪的女人,即便保养得再得当,也是有破绽的。
三十多岁的女人和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到底还是有区别的。在她这个年纪,保养得再好也只是副冷白的青瓷器,并无任何一条深刻的皱纹,远远看上去高贵冷艳,凑近了仔细瞧却泛着一层僵白的瓷光。而像欢妍这个年纪皮肤的,则是水灵的,像是鲜摘的水蜜桃,凑近了都能闻到香艳调情的冷香,逗着雄性要发狂地啃咬。食色性也,无论在哪儿,鲜嫩的美人都惹人怜。
欢妍长得好,虽然从不出台,平日里也是出了名的难搞,生意却一直非常好。
到了程红这个年纪,在这个行业已经属于很资历的老人了,她并不再需要亲自接待每一个客人,却一样不轻松。
相反她要做的、能做的比年轻时候更多,维护客情,管理小姐,偶尔遇到念旧的熟客也不免去外头找个地方“坐坐”,叙叙旧情。今晚会所里来了个惠顾她生意多年的熟客,她在包厢里陪笑,喝得也不少。
“——来人!救命!强奸啦!救救我!”
刺耳的尖叫声,让不少包厢里的客人都探出脑袋来查看。当层的值班经理更是用对讲机呼叫保安来处理。
而程红此刻还在包厢陪客,腆着啤酒肚的客人正拉着她一起唱K。唱得是一首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广岛之恋》。
那个脑门上已经不带几根毛的客人极其不规矩地把手伸进了她的短裙下摆里,扯着嗓子闭着眼鬼吼:“越过道德的边界我们走过爱的禁区……”
外头那动静越来越大,最后连一直沉醉在自己歌声里的中年男人都发现了。“他妈的外头在闹什么?是情趣么?你们会所这么玩得开啊?给客人玩当众强奸啊?”
听了这话,包厢里立刻哄笑起来,说什么的都有。
程红笑得脸都僵了,自罚了几杯才得以脱身,出来查看情况。——她听得出来,刚刚的声音是欢妍的。
出事的包厢是前头点了欢妍的“维也纳”。客人喝多了开始对欢妍动手动脚,在同行朋友的起哄下,还动了就地正法的念头。
欢妍吓得花容失色,起初还陪着笑拒绝:“点台前就有说清楚的,我只陪唱陪喝,不提供这个!”
满嘴喷着酒气的醉汉全然不顾,在他眼里,会所里的姑娘就是有钱就能睡的。他大着舌头,嘴唇贴着欢妍纤细的脖侧。
“老子有的就是钱,你只管脱衣服做陪!”
欢妍哪里肯,立刻死命地反抗。不陪睡这是她的底线,她和会所里给钱就能脱的小姐妹是不一样的。
“楠楠救救我!”慌忙间她看见了包厢里别的男客人搂着的楠楠。她自认为平日里和楠楠关系还不错,因此立刻求助,想着楠楠来帮。谁知楠楠面露难色,而搂着她的男客人此刻吊儿郎当地过来索吻,她便借故扭开了脸。
她的反抗让男客人怒火中烧,生活里已有太多不如意,他来会所找个乐子,还这么不顺心。
“贱货!老子给你脸,你不要是不是!”那喝醉了男人抬手就是重重几巴掌,一把头发把欢妍拖进了包厢配套的洗手间,落了锁。她身高不矮,却非常的瘦,更何况女孩子又怎么可能反抗得过,于是只好在里头放声地哭喊叫救命,毫不留情的巴掌拳头落在身上她也顾不了了,只是紧紧地护着自己的裤子。
虽然值班经理一发现苗头不对就呼了保安,但不凑巧的是,一刻钟前楼下包厢有人喝醉了闹事,人手不够,这层的保安刚下去没多久。
值班经理进了包厢,却也只能站在洗手间门外干着急,朝里头喊话:“先生有什么事情好好说,你要什么姑娘我们这都有,别冲动啊!”
回答他的只有欢妍的尖叫:“求求你!别、别碰我!救命、救命……”
她的上衣已经彻底被撤坏,内衣带子也断了一边,狼狈地贴墙闪躲。就在她彻底绝望时,门被人狠狠地踹开了。
已经失控的男客人没想到有人会破门进来,红着眼朝突然闯进来的青年扑过去:“妈逼的!哪个傻逼管老子的闲事?”
……
程红到的时候,场面很是诡异。有个人正被人按在地上教训。会所里训练有素,很会处理闹事客人的保安们却都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垂着眼,假装看不到。
程红也不是没有眼力劲的,包厢显然已经被清过场。
此时欢妍已经不在。本来应该在楼上办公室的蒋姓总经理站在沙发边,一直在向人赔不是。
而场上唯一坐着的那位客人,阴沉的面色都遮不住他骨相皮相一流的的容貌。
连在风月场所见惯了好看皮囊的程红也忍不住腹诽一句,长得真好。
这个长相出色的客人显然心情不佳。程红很少见到他们蒋总这样低声下气。
“楚先生,这次确实是我这儿招待不周,让这客人喝醉了闹事,误伤了您……朋友。”蒋盛昌找了半天合适的词才憋出这句“朋友”。“希望您大人有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发酒疯的客人他见得多了。闹闹小姐,打打保安也就算了。没想到,这次还能意外伤了楚淮南带来的人。
他一心想要赶紧把这事儿结了,再怎么说,现在被按在地上吃拳头的,毕竟也是会所的客人。
任何人,在会所要是出了事,传出去对会所都不好。
程红刚进来,正把男客人按在地上“好好照顾”的沈听余光立马瞥了过去,他立刻认出了她。
实际上,下落的拳头虽然看着厉害,却是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分寸拿捏得很准。
揍人都揍得累了,他甩着胳膊冷脸回到沙发上坐着。
那名吃了一顿胖揍的男客人此刻已经怂了,连站都不敢站起来,蜷着身子发出轻声的叫唤。
“你还好吧。”楚淮南捏着沈听的下巴,关心他嘴角的擦伤。——那是为求逼真,沈听故意挨的一记。
保安、经理那么多人看着呢,沈听心里有点不自在,不动声色地挣开楚淮南的手,挺暧昧地冲他眨了下眼睛,“出完气就没事了,谢谢楚总。”
在风月场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程红当下就看出来了,这俩人关系匪浅。
紧接着她又很快想起,这个皮相气质俱佳的俊美“楚总”,就是前面几个姑娘提过的,买了她老公寓那块地的楚淮南。
这还要归功于有个姑娘为了反驳她“老男人”的指摘,特地给她看过楚淮南的照片。
楚淮南今天本不该来的,沈警督给他指派了另外的露面任务。——去程红居住证的公寓版块视察,而且动静闹得越大越好。但楚淮南知道沈听打算先去会一会程红,于是执意要和他一起。
“你一个人去会所很不自然的。带上我吧,我可以帮你做掩护。”
“两个人去会所就很自然了?”
“当然,我可以配合你,假装咱俩是去幽会的。”
……
会是没有幽成的,英雄救美倒是演了一出。
沈听本来就有心要让程红对自家记忆深刻。
见有人闹事,一方面是真的想救人,另外一方面则是想借机把事情闹大,给程红留下印象。所以,他立刻就出手了。
虽然估计并没机会能和程红说上话……
但看着在一旁赔不是的会所经理、一旁干站着的保安们以及滚在地上哼哼的男人。——他很确定,这么大的动静,自己留给程红的印象绝对足够“深刻”。
……
程红跟蒋总一起送走了贵客,才转身进了化妆室。
挤在过道里看热闹的姑娘们纷纷给她让道。
化妆室里只有楠楠和惊魂甫定的欢妍两个人。
欢妍还没完全缓过劲来,双手捂着胸口,痛骂楠楠“忘恩负义”、“没良心”。
楠楠回嘴:“凭什么骂人?!法律规定我得救你?”
“浪货!”欢妍失去理智,骂了一句脏的,又恨恨地跺脚:“我现在就去告诉红红姐!告诉她,你偷我的身份证出去开房接私活!看你还能不能继续嘴硬!”
楠楠怒目而视,指着门口边走边退:“过道里那么多姐妹,门听着!你敢血口喷人!?”没走几步就撞上了人,一转脸竟然是程红。
楠楠讪讪地叫了一句红红姐。
程红皱着眉:“不要闹了。”
楠楠还在辩驳:“是欢妍她无理取闹!”
程红突然板下脸,烈焰红唇顿时变成一方血盆大口,暴怒地骂她:“臭婊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干的那些事是不是!”
尖而短的下巴扬了起来,尽管打了浓重的侧影,但从侧面看,她凸出的腮骨如同两柄钝斧,朝着还在叫屈的楠楠劈过去。
程红年轻时就是行内著名的泼辣货,从小就在腌臜的男人堆里打转的小姑娘,要没副铁石心肠早把自己熬死了,哪还能有今天。
她一扬手楠楠的脸上立刻多出了五道深红色的指痕。
楠楠双手捂脸哇哇大哭,尖叫声从指缝里泻出来:“红红姐!你误会我了!”
“误会?”程红讥讽地勾着嘴唇,细长的香烟夹在指间,没有点着,但重在气势:“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这一双眼见过的婊子比旁人见过的人还要多!我误会?你背着我跟客人出台,难道冒充欢妍,用她的身份证我就不知道了?老娘出来混的时候,还没你呢!小鬼也敢在阎王爷面前扯谎?少她妈再哭哭啼啼的!都是出来讨生活的,对着自家姐妹还喊打喊杀!有本事你外头抢客人去!”
楠楠被她骂得不敢再撒泼,捂着脸小声地抽泣,尽管肩膀上下耸动着,但程红知道她在假哭,因为敞开的指缝里干干的,连个泪珠子都没有。
倒是欢妍哭得厉害,两道透明的眼泪像没干透的水晶胶,挂在用粉饼打得纸一样白的瓜子脸上。
程红被她用红通通、水汪汪的眼睛一看,恍惚间竟像回到了二十年前。
那个时候她还不叫程红。她叫范芳,是只刚从一个叫康仁的地狱里爬出来的艳鬼。
电影里说鬼想投胎、想还阳就得拉上一个垫背的,而她想彻底同康仁切断联系也拉了个垫背的。但不是她自己想拉的,是程红在临死前握着她的手,用同样水汪汪、红通通的眼睛望着她说:“芳芳你听我说,我大概活不成了,以后你就是我。你替我活下去,离那些人远点,不要再干这行了,你要替我好好活……”
二十年前,程红胸口涌出的血像鲜红的颜料,染红了衣服、染红了手,也染红了此刻范芳的眼睛。
是啊,冒充。她并不是红红,只不过是冒名顶替了她,才得以苟活下来的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