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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高原上的神

唐砖 孑与2 2746 2024-01-13 18:18:21

“大哥,我们为什么要穿成这个样子?我不喜欢那些肮脏的牧民,您还是让我回长安吧,要不然去岳州也不错,听说小武就要和狄仁杰成亲了,我想去看看。”

“不行,现在不行,正因为他们要成亲,我才不允许你去添乱,现在是咱们白石宫发展的紧要关头,你不能走。乖乖的当你的神女,白纱穿在你身上,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谁见了你都磕头,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觉得我们很像骗子!”

“谁说我们很像骗子?我们本来就是骗子,站在高原上你四处看看,松赞干布不是骗子?禄东赞不是骗子?那些能飞天遁地的上师不是骗子?你再看看高原下面,李二骗的得心应手,云烨骗的如鱼得水,道门骗的满嘴流油,佛家把自己骗成了万家生佛,咱们兄妹要是再不骗一骗这些牧民和头人,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寒辙在蓝天白云正在劝解妹妹,他是一个聪明人,在书院没日没夜的翻遍了那些典籍,最后得到的结论就是这是一个虚假的世界,是一个骗子横行的世界,越是能骗的家伙就越是活的风生水起,吹出去的牛皮越大,他的权利也就越大,浩如烟海的典籍最后被寒辙总结出一个金灿灿的骗字出来。

一个骗字真正的包罗了万象,这里面有权利,有财富,有美女,有军队还有荣誉,难怪这是骗子横行的时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寒辙禀天地大运而生,为何不能在这天地间占有一席之地?

第一个朝拜寒辙神王的人就是云烨,听完寒辙的平生志愿,他立刻就自干了三杯酒,双手伏在桌子上连呼三声“寒辙神王”以示敬意,旺财也想过来朝拜一下新出炉的神王,被寒辙一果子就给打跑了。

书就是这样,有的人能读出慷慨悲歌,有的人能读出绵绵情意,有的人能读出大智慧,有人也能读出大阴谋,像寒辙这样的狂人能从字里行间里读出一个偌大的骗字出来,据云烨所知,还有一位他从字里行间看出来的都是吃人。

读出来并不要紧,要命的是这个人有着足够的能力,智慧,毅力去完成这一点,所以,从寒辙说出自己的理想的时候,云烨清楚的知道,吐蕃又要多出来一位神通广大的神仙了。

云氏马车厂出产的顶级豪华马车,被十二匹雄壮的骏马拉着满高原溜达,力大无穷的力士扛着巨锤守卫在马车边上,如果有人敢质疑神王的正确性,力士的巨锤就会飞过去,把罪人砸成肉酱,如果有人敢对神女稍微流露出一点不敬,力士的巨锤也会飞过去。

世人都喜爱美丽的东西,尤其是美人大家都喜欢,庞匙儿的艳色无双,再加上在书院这几年过得舒心无比,大得过分的眼睛,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凡人。

追随寒辙的人越来越多,长长的车队后面自发的跟着十几个部落的骑兵,曲麻莱部,多玛部,西诺罗部,波密部,更是由本部头人亲自带领着武士陪同神王和神女在藏地传教。

太神奇了,曲麻莱部族带头人已经快死了,他的脚已经全部烂掉了,是神王亲自给他锯掉了那条烂腿,给他诵念了经文,并且从雪山神那里讨来了救命的良药,从而让他起死回生,头人亲身经历了地狱的痛苦,全身痒得让他想把自己的皮揭下来,结果神王的药水把自己从地狱里拉了回来,并且赐给了他新的生命,这样的荣宠,头人相用自己的一生来报答。

神女更是慈悲,在雪山下跳舞祈求雪山把多余的大雪分给干涸的草原,一支舞蹈跳完,雪山神就被感动了,抖动了身子,让身上的雪花纷纷落下,最后好像没有把握好度,结果给的雪花太多,形成了大雪崩,雪山神扭动身子的时候发出的巨大声响,让所有的牧民都在顶礼膜拜,这是真正的神迹,不是那些只会在嘴上说神迹的上师们所能比拟的。

别的上师跳完傩舞只会向大家索要牛羊,神王和神女不会,他们会拿出自己的食物和所有人一起分享,神女不知疲倦的给牧民们摩顶祈福,神王带着武士杀死了北山的恶魔,驱赶走了牧羊原山的狼群,并且把那头恶魔狼王的脑袋带了回来,雪山下的草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祥和过。

每一位大宏愿者都能有机会去白石宫居住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会享受到最香洌的美酒,最美味的食物,盖着最暖和的被子在白玉制作的床上睡觉,只是自己还是凡人,还有凡尘的气息,无法触摸到那些美丽到极致的可爱女子……

精神上的麻醉让他产生了无数的幻觉,一连三天都驰骋在自己最美丽的幻境里,在那里自己能够自由的飞翔,在青草地上追逐着大角的鹿,在果树下张开嘴就有清甜的果子落进嘴里,还能把头埋进流淌着蜜水的河流痛饮,在那里自己是如此的自由,雪白的羊羔蜷伏在自己的怀里,带着翅膀的飞马调皮地把嘴里衔着的花朵抛在自己的头上……

三天时间匆匆而过,醒来的时候自己又回到了人间,衣衫上还留存着天堂的芬芳,嘴角还有蜜糖的清甜,嗅嗅衣襟在天堂上泼洒的酒香还是那样浓烈。

于是,他们就哭嚎着向青天伸出双臂想要回到天堂,却得不到任何回答,自己就像是一个被天堂抛弃的孤儿,在最无助的时候,神女骑着白牦牛走了过来,轻声的安慰这些可怜的孤儿,最后会从怀里掏出一颗刚刚摘下来桃子拿给这些羔羊,而桃子的味道是那样的熟悉。

“大哥,咱家从云家移栽的那些桃树,今年冬天结的桃子可不多啊,不过比云家的大,也比他家的甜,能不能不要给那些傻子,我们自己吃啊。”

“想吃桃子随你的意愿,咱们的传教大业刚刚开始,这样的事情还要多作几次,冬天有桃子吃本来就是神迹,云烨给的火药也不多了,问他要配方我们自己调配,那个家伙死都不说,我又不拿它去打仗,威胁不到唐国,小气啊。”

“大哥,武媚要成亲,咱们送什么礼物比较合适?虽然在书院的时候我就讨厌她。可是天底下也就她一个人能做我的对手,狄仁杰那个傻瓜怎么就喜欢武媚那个狐狸精?我的身材比那个狐狸精还要好。”

庞匙儿挺了挺自己的胸膛,忽然又有点泄气。

“云烨说的是真的吗?我们真的会受到天罚吗?庞准叔叔生出来几个傻孩子还不是因为他本来就长得很难看,哥哥,你难道就没有找一个美女试着生一个孩子吗?”

寒辙犹豫了一下对庞匙儿说:“我在灵州遇见了一个很好的女人,虽然她是青楼里的歌姬,不过人还不错,我们在一起一段时间,现在或许快生了吧,庞叔就守在那里,到时候庞叔不会让那个女人看到自己的孩子的,会直接带回来交给我,如果孩子聪慧,我们做的一切事情都会有意义,否则,我们现在做的到时候就会便宜别人。”

“会便宜谁?”庞匙儿奇怪的问了一句,自己只能当五年的神女,五年时间过后哥哥就会允许自己去过自己想要的日子,哥哥会另外重新找神女,白石宫的事从此与她无关,听到哥哥说将来这些家业都会成为别人的,就很好奇,谁会这么幸运。

“很有可能是一个胖子,一个小胖子,只要他拜我为师,自然就能继承这一切,不过人家很可能不愿意,他爹爹对我们有成见。”

“白吃的枣还嫌核大,我哥哥乃是一代人杰,文武双全不说,还是师出名门,白石宫从神话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就是收取皇子也足够资格了,您倒是说说,是谁这么不知好歹?”庞匙儿讨厌以前的白石宫,但是不管白石宫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也是自己的家,自己可以不喜欢,如果别人也看不起,这就触碰到了自己的逆鳞。

“云寿,云烨的胖儿子,从面相上看,这小子就是一个大富大贵的命像,咱们白石宫虽然源远流长,但是人家的家世也不差,玉山书院就有人家的一半,这是连皇帝都认可的,更何况他家还有白玉京,虽然现在还找不到在那里,不过以云烨的智慧迟早会破解其中的秘密,到时候,咱家的白石宫可就真的入不了人家的法眼喽。”

庞匙儿听到是云烨的儿子立刻就从软椅上窜了起来,斩钉截铁地说:“不行,我不愿意,云烨就是一只狡狐狸,我觉得老家伙别的话都是在放屁,但是他说云烨是宾媚人这句话我觉得没什么错,我在书院这些年,算是看出来了,这个人正邪难辨,好坏分不清楚,性格千变万化到了极端,能忍人所不能忍之事,也能吃大苦,享大福,小妹我看到他那副宠辱不惊的样子就恶心,白石宫给叫花子也不给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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