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市第一人民医院,是琴市最好的医院。
无论什么时间,前来看病,前来探望的人群,都将这医院挤得水泄不通。
胡芫探望完纪询之后,在琴市的一家美甲店消磨了半个下午,便往自己真实的目的地去。
她之前所说的“顺路”并非客气,而是确实有个更重要的约会在此地,若非如此,她也不会千里迢迢,请假从宁市来到琴市的原因。
她来见自己的父亲,老胡。
他们见面的时间定在下午六点,老胡的家里。
但她提前去了一个地方。
琴市星河路附近的一家木工店。星河路靠近琴市的废弃港口,地方偏,平日里人流量少,木工店开在这里,当然不指望赚大钱,这不过是琴市的木工爱好者的一个小基地。
胡芫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只因为这个基地,就是老胡来办的。
她甚至知道老胡将地点选择在这里的原因——正是因为不远处的废弃港口。甚至之前老胡被人送进警察岗亭,也是因为一个老头独自呆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遭人误会了吧。
从她小时候开始,老胡就特别喜欢前往废弃港口,但从不将人带去。那个早已荒无人烟,除了垃圾外一无所有的地方,似乎是老胡的自留地。
她在很小的时候,因为不耐烦呆在没有老胡的家里,便悄悄跟踪老胡来到这里,窥见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从那以后,她就对这种“窥视”乐此不疲。
包括现在。
她之前打电话回来,老胡不在,便猜中老胡是在这里。
老胡确实在这里,在木工店中。
她穿着双红色的高跟鞋,可行动间却悄然无声。她静默地站在木工店后的景观树下,这是房子的后门处,斜对着窗户。站在这里,可以很轻易地看见窗子里的情况,而窗子里的人,却不会注意到店铺外粗壮的,足足又三层楼高,一人合抱大的景观树后边,还藏着一个人。
这株景观树,并不是巧合。
而是她在老胡选定了这里作为基地后,抱着她来观赏时,那时她大概是5岁?6岁?她千挑万选选出的种植地址与树木——就为了以后的窥视。
女孩长成了女人,视线由矮变高。
从必须攀着树干爬上树叉,居高临下地望着,变成站在树后也能看见。
窗户是敞开的,老胡在看手机。
老胡越来越好看了。
胡芫记得自己小时候,老胡是没有这么好看的,那时候老胡只能勉强算是个样貌周正的人,但随着年龄越长,不知怎么的,原本只算周正的人居然越见英挺。
他的头发变得斑驳了,但斑驳的发显现着的是年轻时没有的沧桑故事;他的眉变得雪白了,但雪白的眉如同寿星翁的眉一样可亲;他的骨相似乎也有了微妙的改变,成了更加立体更加不凡起来。
但他也确实老了……
胡芫正想着,眼里掠过一道温柔的紫色,她再看过去,一个穿着紫色毛衣裙的年轻女人出现在老胡身旁。
罗穗来了。
她知道这个女人已经两三年了。只是分隔两地,难得地碰见也是一面匆匆,现在,终于有时间和空间好好地看看她。
最大的感觉,首先是年轻。
当然,一老一少走在一起,人们自然要先感觉老的又多老,少的有多少。
接下去的感觉,是漂亮。
一个很漂亮的,似乎也很温柔的女人。
看上去就和她身上的紫毛衣一样温柔,和她腕间的绿镯子一样漂亮。
罗穗手里端着个碟子,碟子里放着花样繁多的水果,摆盘也极其精致,里头攒着樱桃和西红柿,外头则是切了瓣的苹果和梨,远远看去,像是花一样盛开在碟子里。
因为窗户是开着的,所以胡芫能够听见他们的对话。
“老胡,吃水果。”罗穗招呼老胡。
她拿起碟子里的牙签,插了片苹果,喂老胡,边喂边说:“先吃水果,吃完水果我们吃药。”
“还要吃药?你别听医生胡说了,”老胡皱起了脸,“我病早好了。”
他脸上皱纹本来就多,此时再一皱,跟脱了水的橘子皮一样可怕。
就算从小就是老胡带大的,胡芫有时也对这张脸报以难以容忍之心……并非嫌弃,而是因为关系太过亲昵,便无法容忍记忆里历历美好、如山如岳的父亲影像,被眼下这副老态龙钟的样子所取代。
但这副老态龙钟的模样,似乎又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崇拜。
胡芫听见了罗穗的声音,潺潺泉水一样,说起话来叮咚作响。
“我知道你的病早好了,但吃药呢,不是为了治你现在的病,是让你明年、后年,大后年,都不会再犯病。”
“哪有这么多个年。”老胡被逗笑了。
“我说有就有。”罗穗呸呸做声,“闲着没事自己咒自己玩吗?”
“嗡嗡——嗡嗡嗡——”
手机的铃声打断了胡芫的暗暗观察,她拿出手机,低头看了一眼,当看见屏幕上显示的“胡铮”时,她微不可查地拧拧眉,并不太想接,但还是接了。
“喂……”她压低声音。
但电话那头的人,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她不方便说话,依然将嗓门喊得跟铜锣一样响。
“胡芫,你现在回琴市了对不对,看到爸了是吗?”
明明是个早过三十大关的中年男人,但一日日的年长,似乎也没有磨去他少年时候冲动刚愎的性格,反而年纪长了,成家立业,父母不管,越发的唯我独尊。
“那个老头,到底在想什么!整天瞎闹,就知道搞女人,年纪一大把了,走路都要走不动的家伙,老了老了,色老头老变态了,越发张扬起来,见天的和个小女生鬼混,这让别人怎么看我们家,上回居然还带那女人堂而皇之上我家的门,让我们叫小妈……他怎么敢!我妈活得好好的,还没死呢!要不是我老婆拉着我,我差点没拿棍子把他们撵出门!”
胡铮在电话里破口大骂。
“胡芫你和他亲,你说说,他到底为什么非要和个跟他孙女差不多小——”
“胡铮。”胡芫冷冷打断他。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
也不知道胡铮把手头什么东西摔掉了?
接着是重重的脚步声,隔着电话,眼前似乎也出现了对方仿佛困兽一般团团转圆圈的焦躁模样。
“……非要和个能当他孙女的女人搅和在一起?我妈不好吗?当年他们的日子也过得很幸福啊!这种年轻女人,能图他什么,图他爷孙恋,图他半脚进棺材,图他不能人道?当然是图他钱!”
钱,钱,一切都是为了钱。
只有钱,只有这公平平等放在谁的手里都能尽情肆意地挥霍的一般等价物,才能让年轻女人不顾道德不顾廉耻,扒拉着一个老头。
否则,一个漂漂亮亮的大姑娘,做什么不去找和自己同龄的青春活力的男人?
胡芫看着前方。
水果喂到了老胡嘴里,人到老了,要么眼睛不好,要么牙口不好,要么腿脚不好,好似无论如何,总要有些不好之处,以证明身体这具机器,临到时限了,正一步步走入衰朽灭亡之地。
老胡牙口不好,一片水果,吃了半天,也没有吃完。
水果的汁水不可避免的自嘴角淌下来,罗穗也不嫌弃,习以为常地掏出帕子,给老胡擦拭。接着罗穗忽然开口。
她的声音压下去了,似乎在同老胡说着什么秘密的话,导致胡芫不能听见。
老胡倒是很认真地在听。末了,也同罗穗说上一句话。
这一句话就让女人绽出如花一样的笑容,接着,年轻的女人倒向老人,倒入老人的怀中,既像女性抱住情人,又像孙女依偎爷爷。
“老胡……”罗穗又说话了。
以胡芫所在的角度,她其实是看不见他们细微的表情的。
但不知怎么的,胡芫似乎窥见了罗穗氤氲含雾的眼神,又看见她雨后灿烂的笑容。
“没有你我怎么办?”
“傻孩子。”老胡说,“没有我,你只会更坚强。”
老胡也在笑。
但老人的笑不像年轻人一样灿烂,正如老人的泪不像年轻人一样放肆。
他笑得很含蓄,只有嘴角和眼角的一点,是正投向西山的夕阳,已无热烈的余力,只留下让人眷恋的温柔。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胡芫脑海里闪过这句每个人都会背的诗。
相较而言,电话里属于胡铮不停歇的咒骂声,就显得极为嘈杂了。
从小到大,她都尽力避免和自己哥哥发生冲突,但现在,也许已经不需要再顾忌了。
她轻笑两声:“胡铮,你藏在爸的床底下,听到了他们的夜生活,知道爸不能人道?”
“……胡芫!”胡铮气急败坏,“你什么意思?!你虽然不是我的亲妹妹,但别忘了,你小小年纪来我们家,是我妈一把屎一把尿地照顾你,好好把你拉扯大的吧?你现在是打算丧良心地站在罗穗那边了吗?你看老头喜欢那女人,就打着巴上那女人能分遗产的打算——”
胡芫挂掉了电话,顺便将胡铮的号码拉入黑名单。
真是无聊。
这种令人哂笑的恩情,她已经回报了二十年了。
可惜被回报的人,似乎从来没有自己正被礼让的自觉。既然如此,老胡想要和谁在一起,她又何必在意呢?更何必站在“妈妈”、“哥哥”这一边?
她开始拨打老胡的电话。
信号迟了几秒钟,才被前方的手机接收到,远远的,老胡手机的铃声传过来。
电话一响,前边两人营造出来的恋爱结界顿时被打破,原本贴得紧紧的两人受惊般分开了,接着老胡接起电话:“喂……”
“爸,是我。”胡芫说,“我到了。”
她回身,离开木工店,转向道路去拦车。
“大概半个小时后能到家,你呢……?”
*
纪询和霍染因在琴市住院的第三天,病房里来了除琴市公安和宁市公安以外的全新客人。
纪询的编辑,埃因来了。
他捧着一束大得能遮掉整个上半身的花,拿着一篮沉得几乎扯掉手臂的水果,一进门就哭丧着张死了家人的脸,几乎扑倒纪询床边忏悔:
“纪老师,一切都是我的错!——”
“你怎么错了?”纪询稀里糊涂。
“都是我连了公众网络,导致手机被黑,让他们发现了我和你的聊天记录……真的非常,非常对不起,如果我再小心一点,说不定你和你的女朋友就没有这种无妄之灾了……天哪,他们还烧你的手!”
埃因看见了缠绕在纪询左手上厚厚的纱布,他已经不止哭丧着脸,连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
“你的手可是还要写小说的!很宝贵的!这究竟哪里来的丧心病狂的人,对个作者要打要杀,他们到底知不知道,你的故事多么好看,你的读者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们给淹死!”
“……我的读者就不用和这么凶残的杀手对上了。另外我的手没大事,就是包得夸张点,还是能写字的。”纪询安慰。
他听了一圈,弄明白了。应当是时候琴市警方赶到现场后,抓捕杀手,又做了一系列的调查,调查到了埃因头上,才把本来应该已经离开琴市的埃因再招回来。
对于埃因的自责和忏悔,他不敢苟同。
这件事的根源,根本不在于埃因不小心的一点泄露。那些人是必然会来找霍染因的。无非是以什么要的形式,早点晚点过来而已,实在不必迁怒到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编辑身上。
要说手机被黑,埃因的手机固然被黑了,他的手机过去不也被黑过吗?
这回的杀手好歹弄了个假网络,当初可是只用一只小黄鸡,就把他的手机给攻克了……
他伸手拍拍埃因的肩膀,因为埃因趴得太下面了,这手差点就拍到埃因的脑袋上。
而且不论怎么说,这回的杀手至少做了件人事——没顺手把埃因给绑了。
如果真把这傻编辑给绑了当人质威胁他们,纪询总觉得自己和霍染因就真的要在劫难逃了。
“行了,别在意。该来的躲不掉,往好处想,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可是……”埃因依然耿耿于怀,他原本就愧疚,在看见纪询的惨样之后,愧疚更达到了有生以来的巅峰,“纪老师,我还是有责任的,无论如何,让我留下来照顾你吧。”
他这么一说,眼里立刻有了事情。
见纪询明明受着伤,手还缠着纱布,居然还不闲着好好休养,还一颗一颗拔着葡萄,喂给隔壁病床的男人。
说来隔壁病床的男人也惨,虽然对方好好地穿着病号服,但埃因依然能够从领口的位置看见缠绕在他身上的厚厚纱布,看那一眼望不尽的纱布,保不定整个背部都缠上了?
又是责任又是怜悯,埃因连忙换个方向,来到两张病床中间的位置。
这两张病床靠得比别的房间的床更近,中间狭窄到只塞进了个床头柜,刚刚能容纳一个人通过,这个夹在两张床中央的床头柜上,正放着许多洗好的水果,其中有一串葡萄,还滴着水,被揪掉了小半串果子,只剩下绿绿的枝桠无辜的支棱着。
而纪询还在拔剩下的果实。
埃因伸手要去接,但纪询一缩手,躲过了。
“我看你不是留下来照顾我,是留下来当电灯泡的吧。”
“哈?”
“上回没机会,现在郑重介绍并纠正一下。”纪询嘴角一勾,指指旁边和自己同在一张床上,正斜靠着床头的人,并把手中葡萄递过去,“我没有女朋友,只有男朋友。我男朋友,霍染因。”
“……吓?!”
编辑震惊不敢置信的眼神中,霍染因面无表情地把刚刚拿到的葡萄反手塞回笑眯眯的纪询的嘴里。
就你话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