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遮救了萧晟,将他身体调养好。
但转头,却被卖了个干干净净,别说九族了,就连土里的蚯蚓都差点被找出来劈了。
而这一切,在主角的嘴里,只是一句“为了大业,不得已。”
洛勋啐了一口,“狗屁的不得已,不就是为了那个位子。”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而洛勋要说,这个世界,臣少,王多,遍地全他妈的是王。
三里一小王,十里一大王。
斗地主都没有这么多地主。
但他说的是有些夸张了,时处乱世,没有那么多城邦,也没有那么多人口。
但诸侯王是真的多。
当朝的天子,看一个人顺眼便给你封地封侯做奖赏,看一个人不顺眼不听话,还不能惩治的,便封远一点的地封侯。
毫不夸张的说,这乱世有一大部分都是当朝天子的锅。
也就是萧晟的父皇,萧渊。
萧渊没有什么治国的才能,也不会驾驭人心,但有个优点就是能生。
在位二十年,生了三十多个孩子,其中皇子就有十几个。
说不定连他自己都记不住每个孩子的名字和面容。
主角攻萧晟,就是最不受宠的那个儿子。
母亲是宫女,和皇帝春宵一度,便喜得龙胎。
但,皇上的孩子多,有头有脸的妃子也多,并不把萧晟和他母亲放在心上。
皇宫之中,最是阶级分明。
掌权者不看重的人,其他人也没有巴结的必要。
萧晟的幼年,就是在母亲的唠叨和怨怼中长大的。
他渴望父皇的青睐,渴望得到父皇的看重,也渴望得到母亲的爱。
所以,在他成年之后,便自请出宫,收复失地。改变诸侯盘踞,直指京城的格局。
那个时候的萧晟还带着少年意气,从皇宫出来,心中还想着安抚躁动的百姓,收回城池,造福天下,使得所到之处,海清河晏,百姓安居乐业。
他是皇子,读着圣贤书长大的,还有学问最高的老师帮助,他一定可以做到。
但他太单纯了,想的太简单。
天下乱象已久,岂是他一个毛头小子,简简单单就能改变的?
刚出了京城,就看到了世界不为人知的一面,多年的憧憬几乎颠覆。
他觉得自己住的地方不够华丽,一日三菜一汤,只有一道荤菜,这是奴仆欺主,克扣份利。
他想着只要能得到父皇的青睐,就能过上很好的生活,就能结束自己这贱民一般的受辱的生活。
但,出宫之后,睁开眼睛,他看到了真正的贱民。
一个满是馊味,难以下咽的窝窝头,会引来流民争抢。
一棵野菜,一粒黄豆,都会让人垂涎。
就算是当地的百姓,生活稍好,白米白面也不是能轻易见到的。
越往外面走,他的心越惊。
两脚羊,什么叫两脚羊?
第一次看到大釜里煮着的幼羊,他吐了整整一天,食不下咽。
食物稀少,燃料也很少。
那大釜之下燃烧的是房梁。
人已经被逼到了绝路了。
他突然就懂得了,为什么诸侯不安分,四周动荡。
可笑的,他在听到诸侯抗议的时候,还向父皇提议,“增税重徭,四地皆平。”
增加税收,加重徭役,百姓没钱没闲,自然就老实了。
但,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百姓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四处流浪,寻找活路。
要是继续施压,没有希望的他们,只会想要造反。
一路走到最远的边关,风餐露宿,他渐渐沉默,身上不再带着残忍的天真。
他对老师说:“我悟了。”
老师笑笑,“去做吧,按你的想法来。”
他便利用自己的男色和身份,接近诸侯或诸侯的心腹。
取得信任之后,便里应外合,强取封地。
消息传到皇上的耳朵里,龙颜大悦,好生夸奖了一番,还将他的母亲从贵人提到了嫔位。
母亲也做了衣服,托人递了口信,又是心疼又是以自己的儿子为骄傲。
萧晟得意了,开心了,膨胀了,更觉得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
对于他这个想法,洛勋是有些震惊的,“没见过父母鼓励孩子当鸭的……”
“也没见过主角主动当鸭的。”
这完全颠覆了洛勋对龙傲天升级爽文的认知。
“或许这就是他的后宫?”
【J审核部不让开后宫,需要主角保持纯洁。】
“你骗我,这还纯洁什么?”
系统无奈,【没有被得手,萧晟还是有点矜持在身上的。】
“有,但不多。”
都说一而再,不能再而三。
于是,第三次如法炮制的时候,他失败了。
被最信任的人背刺,差点死在了路上。
他浑身是血,看着自己最信任的老师,茫然道:“为什么?”
老师倒也实诚,“怪你锋芒毕露,挡了别人的路。”
“太子?”萧晟瞳孔涣散,问道:“还是三皇子?”
“老五,”老师冷漠的看着他,“你要是一直像以前一样该多好呢?”
一直像以前一样,做拾人牙慧的蠢货?
萧晟梗着脖子嘶吼着,“你今日杀我,若是我侥幸存活,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老师怜悯的看着他发疯,“你活不了了,但我们师徒一场,我不亲手杀你。”
萧晟呼吸一滞,老师继续道:“这里的人们信奉天葬,但死物哪能比得上活物呢?有你在这里,还有浑身的血腥味。相信它们很快就来了,不出半刻,你就连骨头都不剩了。”
他不敢相信那个温润儒雅,事事皆有回应的老师会变成这个样子。
“你杀了我……给我个痛快。”
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畜生吃掉,这……太恐怖了,只是想一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萧晟想,多年的感情,老师不会如此残忍的。
但最后的最后,老师只是蹲下来,用匕首划瞎了他的眼睛。
“看不见就不会怕了。”
“老五,我不喜欢你这个眼神,太凌厉了。”
“一开始,你的眼睛跟你的母亲一样,单纯。性子也是,容易相信人,一直那样下去,你是安全的。但你成长的太快了,假以时日,定能成气候。”
黑暗比刺痛来的更快,他茫然的睁着眼睛,煌煌的眸子变得暗淡,流下两行血泪。
他看不见了。
手筋脚筋皆断,浑身是伤。
他怕是活不了了。
等到脚步声渐渐消失,世界只剩下了黑暗和风声。
他以为自己能像英雄一样,大无畏的迎接死亡的到来。
但事实上,看不见的恐惧,和即将被吃掉的恐惧,还是让他动了起来。
他没办法站起来,没办法行走,便利用肌肉的力量在地上爬行。
他不停地呼救,不停地蛄蛹,希望上天能站在他这边,给他一次活命的机会。
体力随着血液流失,身体越发的冷,声音也越发的嘶哑。
在昏迷之前,他想,要是能活下来就好了,要是有人能救自己就好了。等自己活下来,一定会将他奉为座上之宾,涌泉相报!
洛勋:“我信你个鬼。”
林遮救了你,可是,你却恩将仇报。
从而可以看出,男人的誓言,是万万不可信的。
跟在林遮身边养伤的那半个月,是萧晟人生最轻松快乐的半个月。
他可以忘记一切,不去思考那些复杂的东西,只做他的病人,乖乖听话,受他照顾。
洛勋:“能不快乐吗,有人伺候,端吃捧喝,什么都不用干。林遮还给他炖鸡养身体,那鸡他自己都不舍得吃。”
看着墙角散步咯咯哒的母鸡,洛勋收起了菜刀。
不能杀,这个母鸡每天能下一颗蛋,是很珍贵的营养来源。
想着屋里还在昏迷中的男人,洛勋感慨道:“统儿啊,看完这个故事,你领悟了一个什么道理?”
系统:【路边的人不要救。】
“no,”洛勋义正言辞:“这件事告诉我们知识的传播是多么的重要。但凡他们看过“东郭先生和狼”“农夫与蛇”的故事,就该意识到救不熟悉的动物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
【动物?】
“是啊,林遮不就救了个白眼狼。”
【……有道理。】
一阵风吹过,洛勋拢了拢单薄的衣角,看着黄沙遍布的街道,默默吸了吸鼻子。
“好无聊……”
“想打游戏。”
“统儿啊,你能——”
【不能的,电影可以。】
“不想看了。”
刚看完原书,整个脑子里都是林遮和萧晟的故事,根本没有兴趣再看别人的故事。
阿巴阿巴,他不能再思考了,脑子里根本记不住这么多东西。
百无聊赖中,系统出声了。
【任务节点一:边关危险,救下萧晟,让其恢复光明;菩萨心肠,行医治病,与人为善。】
【得分点:救下萧晟,让其恢复光明,行医治病,与人为善。】
洛勋啧了一声,还是只有四个得分点。
林遮竟然对治病救人如此热衷,四个任务点,三个都在治病,还有一个竟是与人为善。
严重怀疑系统夹杂私货。
“好像有点针对了喔。什么叫与人为善,这还能做任务点?我难道不是与人为善的人吗?”
“明显是送分题。”
看着洛勋的嘴,再想想那些被他怼的哑口无言的人,系统再次陷入了沉默。
你……高兴就好。
“啧,”洛勋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下一秒。
“呸呸呸。”
嘴上都沾了沙子。
这个地方沙子也太多了。
洛勋揉了揉干涩微痛的鼻子走进了屋子里。
太干了,不仅干,还感觉空气中都充满了沙子。
可以想见,在这个地方,水资源也是十分稀缺的。
整个村子都只有一口井,水还是浑浊的,一口下去,能吐二斤沙子。
刚回来的时候,洛勋渴的要死,但看着桶底那厚厚的沙土,还是严词拒绝了大爷劝水的请求。
即便,大爷已经拿出了劝酒的劲头。
最起码也烧开一下吧,现代生活告诉他,生水是不能喝的!
这边的人没有这个习惯,有水喝就不错了,谁还会想着多此一举。
更何况,这个地方,燃料也很稀缺。
好在,这个地方处于三国交界处,卖水、卖柴的人都有。
只是若全依靠买的,花销就比较大了。
在这里,生存是个难题。
老大爷见他进来,颇有些惊喜的意思:“你带回来的这个人,生命力还真是顽强啊。”
“老夫行医四五十载,就没见过求生欲这么强的人。”
“那么重的伤,他竟然也挺过来了。”
洛勋:笑不出来。
他很想说:大爷,您要是知道,他活着离开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你杀了,你也笑不出来。
此刻老大爷还不知道,依旧保持着善良。
洛勋懒得救他,老大爷便直接包揽了过去。
捣草药,给他全身的伤口糊上,还特意给菊花多塞了点。
饶是见惯了伤口的大爷,这时候也有些哆嗦,“天杀的啊,这些歹匪越来越过分了,连男人都不放过啊!”
“看给人小伙子糟蹋的。”
洛勋没吱声。
“这个年代,长得好看也是种过错啊。”
大爷拿着撕下来的衣服走了,被戳成筛子的衣服也没有留着的必要了,用来烧火还能省点柴火。
古时烧衣,是有忌讳的。但在这个朝不保夕的时代,有些忌讳就没必要遵守了。
洛勋看着紧闭双眼的男人,想着任务中的使其恢复光明。
古代没有做眼角膜移植的技术,按理说,他这样的伤势,眼睛已经完全废了。
奈何,林遮有个包治百病的宝血。
上至疑难杂症,下至小病小灾,就没有他治不了的。
所以,在遇到胆大妄为的萧晟之后,他手腕上的伤口就没有好过。
换个角度想,萧晟之所以胆大妄为,未必不是因为有林遮兜底。
洛勋一想到自己有可能一直放血救这个男人,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是让他死了算了……”
奈何任务还要做,可以跟人过不去,但是不能跟任务积分过不去。
洛勋叹了口气,拿了根银针,悬在手指上迟疑了半晌,做足了思想准备,却迟迟不敢下手。
【只是手指,疼痛感很弱,不疼的。】
洛勋理直气壮,“你又不是人,怎么知道不疼!”
“再说了,不能随随便便开这个口,要是养成习惯了怎么办?”
“呦!”
尖锐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响起,洛勋吓了一跳,银针重重的扎在指尖上,疼得他一个激灵。
“嘶——”
白皙红润的指尖上顿时浸出了一个饱满圆润的血珠。
洛勋叹了口气,流都流了,那就救吧。
只是,原主用了一海碗的血,跟草药混合,敷在眼睛上,半个月后便让他恢复如初了。
洛勋也不清楚,自己这两滴血能起到什么效果。
他将两滴血珠滴落在碗里,看向门口。
一个身着青绿长袍的男人站在门口,翘着脚往里面望,跟棵摇曳的小葱似的。
一只手抵着鼻子,皱眉道:“什么味啊,你又往屋子里捡死人了?”
“告诉你,这房子只是租给你们的,要是再发生上次一样的事情。”
“就要加租!”
洛勋无语的看着他,将指尖含在嘴里。
略淡的血腥味萦绕在舌尖,更多的是一股子清甜。
靠,原主这血,有点东西哈。
“哦,”洛勋又吮吸了两口,确定手指已经不再流血了,就看着对方开始输出。
“你要赶我们的话,把下个月的租金和押金退了。”
“这条街上房子多的是,我们有很多选择。”
“再说了,你说说这半年,你找了多少借口,涨了多少次租金了?”
林遮不缺钱,也不把这小小的租金放在眼里。
但,洛勋不一样,他讨厌每一个得寸进尺的人。
杜玉成见他还嘴,也愣了一下,“这么凶干什么?”
“我就是开个玩笑。”
洛勋冷笑一声,老话诚不欺我,人善被人欺。
但凡,洛勋的态度硬一点,他便不敢多说什么了。
杜玉成穿着不太合身的长袍,颇有种附庸风雅的感觉。
但,这不是富饶京城,也不是水韵江南。
这里是黄沙漫天,一口水都要买的三不管之地。
三国交界,过于贫瘠,谁都不管。
在别人都穿着方便行动的短打的时候,他这不方便劳作的衣服,就显得过于突兀了。
但对于他来说,没关系,他不靠劳作赚钱。
收租和变卖家产,就足够他生活的了。
杜玉成绕过洛勋,一眼就看到了床上躺着的人,顿时惊呼了一声,捂住了嘴巴。
“这……这,光天化日,成何体统?”
萧晟浑身是伤,涂满了草药,盖上被子不利于伤口愈合。
更何况,这边天气炎热,没有盖被子的需要。
于是,大爷便没有给他加件衣服,让他这样坦蛋蛋的躺着了。
杜玉成盯着他肚脐之下,脸色渐红,结结巴巴的问:“这是谁啊?”
丝毫不见刚才的嫌弃了。
“乞丐。”洛勋回答。
杜玉成将人从上到下扫了一眼,“乞丐长得这么好。”
洛勋:……哪里好哦。
被拖回来的,脸上全是灰土和擦伤,哪里看出来好看的。
洛勋莫名其妙。
原书中,杜玉成一开始可是十分嫌弃他的。
嫌弃他浑身药味,不事生产。他生怕男人会把小林大夫吃破产了,让他收不到租金。
但是,在男人恢复身份,高调招摇的回来寻找救命恩人的时候。
他也是第一个凑过去,冒领属于林遮的功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