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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番外·白雪黑霄(五)

天道无所畏惧 大叶子酒 3710 2024-08-30 19:58:55

这处小楼不大,不说魔宫这占地广阔的豪迈,就连昆仑山上太虚宫的一个偏殿都比这里大,顶天了也就是一间静室的大小,好在修者不食五谷,有一处屋顶遮风避雨即可。

明雪和鸣霄都不是特别注重物质享受的人,小楼里处处简朴素净,住下一人恰好,住下两人,似乎也……不是那么的拥挤。

魔尊闭关,封闭魔宫,侍奉他的魔修们都识趣地远远避开,没有谁会不识好歹地走到这里来,因此多日过去,小楼里多了一个仙尊的消息竟然全无泄露。

找不到锄头之类的东西,明雪索性掏出了无相生,将袖子一卷,择定了一棵树开始挖地,剑身修长,用来刨土实在困难,他倒不是不能小小地动用一点灵力,可他到底没有这么做。

至于是为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树荫下不远处摆了一张软榻,与他容貌如出一辙的青年半倚半靠在引枕上,手中握着一卷杂记,领口隐约能看见厚实的绷带和淡淡的血痕。

只是看书的人也没有看得多专注,时不时地抬起眼皮扫一眼不远处吭哧吭哧挖土的弟弟。

仙门众人如果看见明雪此时的狼狈模样,恐怕连眼珠子都要脱眶,脱掉了碍手碍脚的宽大外裳,交领长衫衣袖紧窄,腰带勒出劲瘦挺拔的腰背,长发随手束了个高马尾,那种严酷不近人情的暴戾从他身上淡去,手忙脚乱衣摆沾泥的仙尊此刻全然是一副旧时的少年模样。

辛苦地用无相生刨出了一个深约两尺的坑,明雪松了口气,沾满泥土的无相生被他毫不怜惜地往旁边一插,与凡间犁地结束将锄头一立的农人颇有微妙的相似之处。

“坑挖好了!下酒下酒!”

仙尊蹲下来伸手拍了拍被他挖出来的土坑,转头去看伤重未愈显得病恹恹的兄长。

鸣霄恰好也掀起眼帘看了他一眼,闻言稍稍直起上身,审视一番那个简陋的土坑,“唔”了一声,弯腰去拎放在榻边的两坛子酒。

他一弯腰,肩头搭着的厚重大氅就滑了下来,明雪拍干净手上的灰,走过去一手接过一坛酒,另一只手将滑落的大氅提起来,严严实实地压在鸣霄肩头,将他密密匝匝地包裹住,声音低沉:“裹好。”

鸣霄挑起一边眉头,有些哭笑不得:“你把我当瓷娃娃了?”

明雪没有说话,腾出手提起另一坛酒,站在鸣霄前面沉默了一会儿,想说什么又没说,最终还是转移了话题:“听说凡间的女儿红都要在地下埋十八年,这酒也要埋十八年吗?”

鸣霄合上手里的杂记:“女儿红可是凡间父亲酿给新生的女儿的,预备在女儿的婚宴上启封待客,我们又没有女儿,想埋几年就埋几年。”

猝不及防暴露出了知识短板的明雪不以为意,捧着两只坛子并排塞进土坑里:“我还从来没有喝过你酿的酒,酒不都是越久越香?不如先埋个一百年好了。”

岁月漫长的仙尊轻描淡写地就吐出了一个过长的时间单位,面对盲目信任他的弟弟,鸣霄脸上出现了些微的窘迫:“……我这也是第一次试,万一不好喝……”

明雪抄起无相生开始填土,单薄的春衫下显出宽肩窄腰的好身材,既不过分健壮又不平板单薄,紧实流畅的肌肉线条如长河山峦,平滑地收束进腰身以下,随着他的举手投足画出漂亮的弧线。

不管是昔日的太素首徒还是现今的明雪仙尊,都有着一等一的好皮相,再严苛的人也说不出他们外貌的缺点。

鸣霄翻着书,忽然又看到了有趣的东西:“橙花、青梨、桃根子、川半夏,合泉等重,并极东苦泥,阴干可得彩墨,圆滑色浓,墨痕常新……”

明雪耐心地听完,用脚踩了踩已经平坦结实的地面,随手在树根上刻了一个字符做记号,眼含笑意:“酿酒用的橙花还有多余,青梨我也有,桃根子川半夏都不难得,极东苦泥倒是没听说过,要做一做吗?我去给你找材料。”

他的语气很和缓轻柔,充满了予取予求的纵容,但是鸣霄很快就翻过了这一页,对他笑了笑:“不是很感兴趣,之后再说吧。”

明雪看着他,鸣霄低头看着书页,方才闲散温情的气氛忽然消失了大半。

明雪出现在魔宫的那天距今日已有半月,鸣霄没有问他怎么忽然出现在这里,明雪也没有主动提起,他就这样在鸣霄的默认之下住了下来,二人闲暇时候就捣鼓这些没用的东西,一个翻书干点自己感兴趣的,一个帮着做刨坑挖地之类的重活。

谁都没有主动提起那些沉重血腥的东西,就像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对兄弟,摘花赏月,听风看雪,什么昆仑仙尊白玉京之战、什么首徒叛逃魔域一统,统统被他们遗忘在了一边。

好像只要不提,这些虢隙就永远不会存在。

他们要做的,就是尽力去维持这样一个短暂脆弱的平和假象,在这个梦境假象里贪婪地汲取些微的暖意。

极东苦泥是什么东西他们都不知道,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魔尊一声令下,自然有人会毕恭毕敬地呈上他想要的一切东西,可鸣霄还是下意识回避了这个做法。

明雪身上的伤也还没好,他不可能让明雪离开自己的视线,而叫人过来?

这个假象里只需要存在他们二人,任何多余的人都会将他们拖进冰冷的现实。

小楼枯潭,老树荒野,就是构成这个简单梦境的全部。

被轻巧地拒绝了提议之后,明雪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失望神色,他配合地提着无相生走到鸣霄身旁,把脏兮兮沾满泥土的长剑给兄长看:“脏了。”

鸣霄把书放在膝盖上,看看无相生又看看他,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不赞成的眼光,不过他到底没有说什么,反而伸手从明雪那里接过无相生横放在膝头,耐心地抹去上面的污垢。

明雪盘腿坐在地上,靠着鸣霄的腰,姿态放松,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揪着地上的草叶,时而看看灰蒙蒙的天穹,时而看看专心替他护理无相生的兄长。

冰冷尖锐的风穿透他胸腔那个无形的缺口已经长达百年,直到今天,那个缺口才终于停下了抽噎呼啸的风鸣。

突如其来的平静令他放松了神经,懒洋洋地把头压在鸣霄腿上,自觉地找了个舒服的地方。

腿上的重量令鸣霄微微转移了视线,视线触及那个扎着马尾的发顶时,他瞬间恍惚像是又回到了昆仑之上。

明雪自小就很懂得利用自己的年龄优势,闯祸了之后会毫不犹豫地撒娇,哪怕是在地上打滚这样的事情也做得轻车熟路,练剑累了就会就地一躺,谁来拉都不肯起来,活脱脱一个爱娇的金娃娃。

可他同时又特别听鸣霄的话,只要鸣霄看他一眼,他就会委屈地耷拉着嘴角,乖乖站起来继续挥剑,不过之后总要缠着鸣霄给他揉揉手揉揉头,恨不得把自己整个人都塞进鸣霄手里让他揣着揉一揉。

揉弟弟的头这种事情做多了,大概真的会产生什么奇怪的惯性,鸣霄之后对待新入门的小师弟小师妹们也会习惯性地揉揉头。每每这样做了,那些师弟师妹们就会用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他,孩童的眼睛纯澈明亮,专心地看一个人的时候,其中全心全意的信任和憧憬就算是鸣霄也抵挡不住。

只是明雪见他对别人这么好就会生气,弟弟对兄长的占有欲充满□□和孩子气,鸣霄对此不甚在意,不过纵容弟弟的本能还是让他收敛了不少——至少明雪在的时候他不会这么亲和地对待师弟师妹。

不过等明雪长大了,这种孩子气的占有欲就减少了很多,他甚至还会学着鸣霄的样子摸摸师弟师妹的脑瓜子,有时候竟然连旁人都分不出他们兄弟二人谁是谁,为此还闹出过笑话。

但长久养成的习惯到底不好改,鸣霄不再经常揉揉师弟师妹的头,却还是会在弟弟不着痕迹撒娇的时候摸摸他的头发。

因此他现在伸手……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鸣霄是摸了两下之后才反应过来的,他的手还搭在弟弟的头顶,手掌下传来热乎乎的温度,顺滑的发丝从指间穿过,比最上等的绸缎还细密。

明雪依旧一动不动地趴在鸣霄腿上,假装自己睡熟了,对于鸣霄的动作一概不知,鸣霄摸了两下感觉有些讪讪的,想着弟弟到底是长大了,再这么撸小狗似的对他好像不太好……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收手。

短暂的停顿被趴着的仙尊察觉,背对鸣霄的人忽然动了——一只手摸上来,不轻不重地抓住魔尊的手往自己脑袋上一扣,又自欺欺人地恢复了之前的姿势,假装自己从来没有动过。

这个不出声的暗示令鸣霄失笑,旋即顺从地揉了揉明雪的耳朵,手指轻轻按过头上的穴位,随手替他做了一次按摩。

按了一会儿,周围气温逐渐降低,魔域的夜晚将要来临了,鸣霄拍拍弟弟的脑瓜子:“入夜了,进去吧。”

明雪睁开眼睛,从那张板着的脸上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始终就是一个傲慢自矜的暴君模样。

但鸣霄扫了他一眼,立马就分辨出那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上透露出来的情绪还不坏,就像是一只皮毛华美丰盈的猫在矜持地掩饰自己想要发出咕噜咕噜声音的欲望。

他站起来,拢了拢肩头大氅,还没什么动作,就被明雪轻轻拨到了一旁,单手拎起软榻朝小楼走去。

鸣霄已经懒得强调自己真的没有伤到这样的地步了,明雪照顾他就像是在照顾一只一碰就化的雪人,恨不得让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好一天到晚躺在床上一动别动,只要张张嘴——不,明雪的态度明明是希望他连话也少说,省得牵动伤口。

转修了魔族的功法后肉体强度比之先前大有进步的鸣霄试图解释,被弟弟无情镇压,只好放弃了分辩,任由弟弟将自己当成个娃娃来照顾。

不过兄弟二人都是自小在昆仑山上作为宗主亲传弟子金尊玉贵地长大的,自立能力虽然还行,可照顾别人这样的事情真的没有做过。尤其是自小爱娇的明雪,长这么大他也就学会了自己穿衣服自己梳头发,其他事情不是有仙术就是有鸣霄,再不济还有个姐姐一样的明颐。

不过看在他诚恳耐心的份儿上,鸣霄决定暂时遗忘他笨手笨脚替自己穿衣服的黑历史。

明雪关上窗户免得透风,室内的夜明珠适时地放出清幽的光,点亮了素净的四周,浅青色帐幔垂曳至地,桌上斜放着一架琴,苏芳色琴穗一半盘在桌面上,一半垂落在半空,半干的砚台旁搭着一杆笔,笔尖还留着饱满浓郁的黑。

到处都是闲散的生活留影,与任何一处隐秘的私人居所没有什么不同。

鸣霄走进来,抬手拨了两下琴弦,听着琴弦发出不成调的音节,又失去了兴趣。

谁也看不出来,他们二人中,更擅长琴棋书画的那个竟然是明雪,鸣霄对这些陶冶情操的艺术全然不感兴趣,反倒是生性活泼的明雪更偏爱这些剑外“小道”,若要说出去,不知会引来多少惊叹。

而生得一副君子六艺精通模样的鸣霄,压根就不通琴艺,顶多能用棋艺糊弄糊弄人,这点微末棋艺还是被明雪哄着背了些棋谱才学会的。

明雪见他拨了两下琴弦,知道兄长压根对琴提不起兴趣,反而来了兴致:“哥哥要听琴吗?”

鸣霄不可无不可地唔了一声,被弟弟按在烘得暖热的被子里,静静地看着他净手焚香,修长的手指压在琴弦上,乌发白衣,气度高绝。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那双手实在是一双再适合抚琴不过的手,骨节匀称,肌理细腻,不曾受过任何的伤,也没有留下过一点的疤,漂亮得足以令大部分女修心动。

已经习惯性了把手敛在袖子里的鸣霄,无声地露出了一个细微温柔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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