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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黄浦江畔贺新郎,炮台湾边谢池春(一)

重生美国当大师 慕容鹉 1758 2024-02-27 13:16:25

“明天我要嫁给你啦~

明天我要嫁给你啦~

要不是你问我,

要不是你劝我,

可能我就在这时候害怕惶恐……”

“听众朋友们,早郞厢好(早上好的意思)。格的是上海第一广播电台。刚才倷收听《明天我要嫁be(沪语语气助词)侬了》。格首歌曲袁燕倏先生作词作曲……”

必须、必须、必须解释一下,我们的袁大师绝对、绝对、绝对没有沪语优先的意思。

他还想推广“袁氏普通话”呢,问题是除了他本人以外,上海滩就找不到能说一口标准普通话的播音员啊。

而且沪语使用者爱使用沪语,这是全国人民皆知的事情,他也只好入乡随俗了。

“嘤……”

张爱玲她妈被广播声打断了甜梦,她身子稍稍一动便感觉四肢百骸就像是参加过一场马拉松一般地酸软无力,尤其是……你们懂的。

她迷迷糊糊的大脑中跳出了第一个问题,我这是在哪儿?

对了,我是在那个小冤家的袁家!

“嘤嘤……”

她伸出去的手摸到了一样软软圆圆的物事,忍不住捏了一捏,就听到身边有人也发出一声低吟。

黄素琼迷瞪着杏眼一看,原来被中还有一个洋人少女。她倒是像小孩纸一样含着自己的大拇指,睡得正香。

她又有了第二个问题,此女又是谁?

又对了,她好像叫爱思,似乎是那个小冤家的秘书。

那么昨天晚上我就是和她还有和他一起过的吗?!

想到这里,羞得不行的她就把螓首往被子里一埋……张爱玲她妈又想到一个问题。

还对了,昨天晚上好像似乎还有一个女子在这里过的夜,如今却不在了。那个女子似乎好像叫……

“希聿聿……”

窗外突然传来一声欢快的嘶鸣,打断了她的回忆。

“老天爷啊!”

“这真是太神奇了!!”

“鸿渐兄,你是怎么做到的???!!!”

还有人不停地发出惊呼之声,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好奇心被勾起来的黄素琼强撑娇躯,穿上丝绸睡衣,一步一挨地来到了窗边,往下一瞧……

还记得吗,那位亿万富姐,SCP基金会的“星币皇后”曾经送给我们袁大师一匹顶级赛马,命名为“赤兔(1)”。

这匹赤兔马终于从大洋彼岸来到了魔都……话说顶级赛马可比人精贵多了。

试想一下,把一匹马关在狭小吵闹的火车车厢里,从美国东海岸来到西海岸,再上越洋轮船,再好的马都废了。

所以必须有人不停地把马带下火车遛一遛,轮船更是要做有遛马空间的大船,这么一来当然是不可能很快来到中国的啦。

而如今好不容易才来到大洋彼岸的赤兔马正在进行精彩的“马术”表演呢。

只见这匹小母马叼着一支大毛笔正在挥毫写字呢。

“一二三四五六七……”

“这洋马不但会写洋文居然还会写中文?!”

“民国时期有‘袁氏三宝’之说。讲的是袁燕倏先生有三样宝贝,第一件是他从不离手的雪茄,第二件是他从不缺少的美女,还有第三件便是从来没有在马赛当中输过的那匹‘赤兔马’。”

——节选自《民国轶事录》

DND的巡林客有动物伙伴,因此我们袁大师这位以巡林客为模板的“虫脉术士”自然也可以找一头动物当自己的伙伴。

他没有意愿当汪星人和喵星人的铲屎官,于是就找了赤兔马。

而成为了袁大术士的动物伙伴之后,这匹小母马灵智大开,已经拥有了七八岁孩子一般的智力,学几个简单的汉字那真的没有什么问题来着。

等众人见证过“奇迹”之后,我们袁大师一边给“赤兔”喂方糖以作奖励,一边笑呵呵地问道。

“诸君,今天在跑马地有一场马赛。袁某已经报名参加了。怎么样,大家有兴趣陪我一起去吗?”

“那自然是要去的咯。”

“没错没错。”

“同去同去。”

“我也要去!”也好奇地抚摸着“赤兔”的蒋落桐娇呼道。

“好吧,我带你去……”

袁燕倏洒然一笑道:“那好,大家换衣服准备出发吧。”

说着他把缰绳扔给了一旁的驯马师,自己转身来到了他那间有着大床的大卧室。

“……你约我们去跑马场啊?”

张爱玲她妈皱着秀眉道:“人家倒是想去,可是……”

“水莲花一般”的她“一低头的娇羞”道:“人家去不了啊。”

至于健健康康的她为什么去不了?

这是一个很明显也很因吹斯听的问题啊。

“是啊,是啊。我动(同)都动(同)不了了……”

还缩在被窝里的艾索尔·摩曼也含含糊糊地道:“BOSS,你四(实)在(载)太(台)坏(怀)!”

至于她这位天生的歌唱家,“百老汇第一女星”,“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女歌手”为什么不但动不了,还会口齿不清呢?

这真的是一个很明显和很因吹斯听的问题啊。

“哈哈哈……”

得意的袁燕倏得意地一笑道:“你们两个都不去啊?那就不要怪我把桂冠送给其他女士咯?”

按照西方赛马的传统,得胜者可以拿到一顶桂冠。不过这顶桂冠是让得胜者送给全场最“漂亮”女士的。

当然啦,知道西方“骑士道”或者看过《权利的游戏》就会明白这是骑士角斗的遗蕴。

“(ˉ▽ ̄~)切~~”

两个女子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竖了一个中指给她们的袁坏人。

与此同时。

魔都法租界,静安寺路盛公馆。

“老七,你真的不去看赛马啊?”

“四哥,我不想动就不去了。”

很明显,“老七”便是宋子文的追求对象——盛爱颐。

而“四哥”则是宋子文曾经的老板——盛恩颐。

“哎……”盛老七摇了摇头道:“真是搞不懂你。那个小宋有什么好的,不过是教堂弹琴人的儿子……”

一听这话,盛爱颐就很不开森地打断道:“四哥,你别说了行不行!”

“好好好,我不说了。”

盛恩颐转身要走,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回头道:“老七,别说我不告诉你,你的那位偶像也要去的啊,据说他还要参赛呢。”

“我的偶像……”

盛七小姐凝眉一想,便兴奋地道:“你说的是……”

注释:

(1)见第二卷第一百三十六章《赤兔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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