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 薄莉已经非常了解埃里克。
假如这时,她继续进攻,他肯定会像前几次那样迅速消失。
最好的办法是以退为进。
正好这时, 她也有些饿了——特地推掉庆功宴,赶回来看他在干什么。
幸好, 结果没有让她失望。
他揭下面具,还主动吻了她。
于是,薄莉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我饿了,你会做饭吗?”
埃里克看了她一会儿, 戴上白色面具,转身走出卧室。
如果他要离开的话,应该直接就消失了。
他不会是要去给她……做饭吧?
薄莉眨了下眼睫毛,立即跟了上去。
果然, 埃里克走下楼以后,径直走向厨房, 扯下手上的黑色皮手套,挽起袖子,抬眼问她:“你想吃什么。”
他很少在她面前露出手指, 就连刚刚接吻时, 也戴着黑手套。
此刻扯下手套,露出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肤色苍白, 几近严冷, 似乎缺乏某种血质, 透出一种禁欲之感。
然而,手背上静脉血管根根分明, 几根筋脉微微凸起,犹如青色的浮雕,一路游走至上臂。
薄莉忍不住盯着看了一会儿。
他长得太快了,短短一段时间,不仅身量拔高了一截,手臂的肌肉也涨大了。
埃里克被她盯得汗毛一根一根立了起来。
之前,他理智尽失,揭下面具的那一刻,其实是没什么感觉的。
直到现在,他才想起自己的脸庞被看尽了,没有漏掉任何一处细节。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自己是裸露的。
脸是裸露的,手是裸露的。
从头到脚,无一不笼罩在她的视线里。
薄莉见他像过敏了一样,从耳根到手臂都起了疹子似的泛红,才移开视线:“你不知道我的口味吗?”
他们其实没有在同一个餐桌上用过餐。
埃里克却没说什么,转身去找食材。
蔬菜都被费里曼大娘整齐码放在地上,猪牛羊肉则被储存在冰窖里。
薄莉从来没有进过厨房,不知道冰窖在哪儿,埃里克却像回到自己家了一样,不费吹灰之力找到了冰窖。
薄莉很想问:你到底来过我家多少次?
但看到他血红的耳根,又把话咽了下去,怕把他吓跑。
他似乎真的很了解她的口味,知道她能接受甜食,但不接受在炖牛肉里加奶油。
不过,她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奶油,如果将奶油熬成浓稠的酱汁,再浇到鲜嫩的龙虾肉上,她又很爱吃。
她最爱的还是辣椒。
费里曼大娘说,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小姑娘那么爱吃辣椒。
埃里克明显也知道这一点,除了那一盘奶油龙虾,别的菜肴或多或少都放了墨西哥辣酱。
薄莉在旁边看着,感觉他用刀子切肉的时候,神态冷静得过分,切出来的肉也厚薄均匀,像极了恐怖片里从容处理尸体的高智商变态。
……哦,他好像就是。
薄莉又看了十多分钟,直到埃里克忍无可忍,冷着一张脸把她打发了出去。
其实她对这顿饭没抱什么希望。
埃里克的确是一个全能型天才,但不一定在做饭上也有天赋。
而且,口味是一件非常主观的事情,她和埃里克又有一百多年的代沟。
薄莉对他要求不高,只要比学校食堂好吃就行。
谁知,她刚吃了一口龙虾肉,眼睛就睁大了。
居然完全符合她的口味。
……无论是肉质口感、香料用量,还是咸甜程度,都跟她的喜好百分百契合。
薄莉惊讶地看向他。
这是怎么做到的?
裙子的尺寸可以靠目光测量,口味也能用目测吗?
埃里克已经习惯性站在了阴影里。
他抱着手臂,与她的视线交汇一霎,又看向别处。
他的神色没有太大的变化,薄莉却看得心头一震。
他在黑暗中看了她多久?
时间长到……连她的口味都了如指掌?
薄莉看着面前的美味佳肴,忽然有些难以下咽。
跟大多数现代人一样,她对恋爱的态度,算不上轻浮,但也与郑重二字无关。
她对埃里克的态度,也是如此。
他无论是长相、性格,还是言行举止,都合她的口味。
跟他共处一室时,还能感到微妙的心悸感。
这种情况下,她想跟他谈一场恋爱,再正常不过了。
问题是,她完全没有想过以后,也没有想过埃里克对爱情是什么态度。
但刚刚那一眼——可能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看向她时,眼中的情感已浓烈到了可怕的地步。
人们常说“本性难移”,可见想要改变固有的思维是多么困难。
薄莉被他身上的荷尔蒙吸引,完全忘了以他的性格,一旦爱上一个人,就绝不会放手。
现代社会,已经没人再用“至死不渝”去形容爱情。
庞大的生存压力下,人们甚至开始调侃“骗感情可以,骗钱不行”。
埃里克却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他像对爱情至死不渝的人。
薄莉心脏狂跳,差点拿不稳手上的餐叉。
她不知道自己确切的感受,一切似乎都脱缰了,失控了。
他把她当成猎物,追捕,堵截,用刀子恐吓她时,她虽然害怕,但也感到一种脱离现实的刺激感。
可是,发现他会永远爱她时,她的心脏却像陡然从高楼坠下,莫名有种玩脱了的忐忑感。
是害怕吗?
也不是。
更像是……良心不安。
薄莉吃完了晚餐。
即使满心忐忑,她还是消灭了将近一半的菜肴。
……没办法,太好吃了。
埃里克见她吃完,上前收拾干净,拿到厨房里开始洗碗。
他洗碗的姿势也相当赏心悦目,薄莉却没什么心思在旁边欣赏了。
她心虚极了,找了个借口溜了。
薄莉本来打算接下来几天,故意冷落埃里克,逼他向她进攻。
她原本还有点儿担心,自己演不出冷落的感觉,谁知,发现他可能会爱她一辈子后,演都不用演了。
她每次看到他,眼神就下意识躲闪起来。
其实,至死不渝的爱情也没什么不好的。
薄莉主要是不想在十九世纪待一辈子。
——她想回去。
要是她回去了,埃里克还在十九世纪,他该怎么办?
薄莉不由紧张起来。
他头脑那么聪明,无时无刻不在注视她,现在又被她勾起了探究欲,再加上那本笔记本……他会不会已经猜出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
假如他知道她是一百多年以后的人,有可能回到未来,会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
薄莉痛恨自己躁动不安的性癖。
这么紧张的时刻,她想到埃里克有可能为此反应过激,第一反应居然是刺激和兴奋。
她真的没救了。
迟早死在这性癖上。
薄莉辗转反侧一个星期后,忽然看开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她能不能回去还是个未知数。
埃里克是否会爱上她,也是个未知数。
一切都还没有定论,她就想那么远,着实有些杞人忧天。
于是,薄莉把这些想法打包抛到脑后,继续对埃里克忽冷忽热,若即若离。
就在她琢磨什么时候收线时,城里突然出了一个大新闻。
一个叫“格雷夫斯”的人,仿照她的经营模式,开了一家新鬼屋,取名为“怪景屋”。
格雷夫斯显然是有备而来,资金比她充足太多,一来就租下了城郊一座大别墅,又请了知名编剧写剧本,演员更是本地剧院小有名气的明星,一下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他还在报纸上放话,不管薄莉那边有什么奖励,“怪景屋”这边通通翻倍。
也就是说,薄莉那边演员触碰观众一次,观众可以得到十美元的赔偿,“怪景屋”这边却是二十美元。
薄莉那边八分钟内通关的观众,可以得到五百美元的奖励,“怪景屋”这边却可以得到一千美元。
五百美元已经是一笔巨款。
一千美元,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此话一出,甚至在工厂里引发了一阵骚动——工人们辛勤工作十二个小时,每天的工钱还不到五十美分。
他们面黄肌瘦,汗流浃背,只剩下薄皮和枯骨,每抡一下锤子,都能听见骨头在嘎巴作响。
一千美元,相当于他们这样不眠不休地工作一千天。
穷人们在工厂里挥汗如雨,富人们为了打发闲暇时间,居然争先恐后地让人惊吓自己。
这世界太不公平了。
上流社会的太太小姐们也对此议论纷纷。
薄莉现在风头太盛——作为女人,既无女士的风度,也无上等女人的身家,还能过得如此风生水起,实在有违南方的传统和教条。
她们当中不少人,对薄莉的演出都好奇极了,只是碍于上等女人的脸面,不好去给薄莉花钱。
要是“怪景屋”的演出效果能超过薄莉,挫一挫薄莉的锐气,对新奥尔良的上流社会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与此同时,格雷夫斯还在报纸上操纵舆论。
他在文章里声称,薄莉的演出形式最早起源于印度。
早在半年前,他就想在新奥尔良推出“怪景屋”的演出,但因为没有拉到投资,才耽搁至今。
他甚至知道了薄莉跟那三位绅士的官司,措辞谨慎极了:“我不知道克莱蒙小姐是从哪里得知这种演出方式的——不管她是怎么知道的,我都不会贸然评价一位女士的人品。”
“总之,请相信,‘怪景屋’的演出才是最正统的、最专业的。”
言下之意,薄莉剽窃了他的商业创意。
这消息一出,薄莉的马戏团不得不关门,暂停营业。
薄莉本不想关门,但因为格雷夫斯的言论,不少人都过来看热闹辱骂她,一看到有人想买票进去看演出,就发出长长的嘘声。
这种情况下,开业除了徒增笑料,也赚不到钱,干脆关了算了。
玛尔贝第一次见到格雷夫斯这样的人,气愤极了:“这人真是个小人、猪猡、白人败类!那些观众也是蠢货,难道他们看不出来,这都是格雷夫斯的一面之词吗?”
“如果这种演出方式,真的是从印度传来的话,”西奥多说,“为什么之前没人提出来?”
艾米莉也罕见地动了怒:“这些人之前说克莱蒙小姐的演出是‘蛇蝎女人的生财之道’……格雷夫斯不过是换了个性别,他们就说这是史无前例的绝妙演出,打破了演出的固有形式,这真的太不公平了!”
薄莉倒很冷静,甚至反过来安慰他们:“没关系,我有把握让他们破产。”
格雷夫斯太自信了,以为自己资金充足,场景宏大,道具精美,善于操纵舆论,就可以将她踩在脚下。
他见她的鬼屋,靠那些噱头经营得如此火热,于是也毫不犹豫地剽窃了过去。
可惜,他剽窃什么都行,唯独不该剽窃那一条——“八分钟内通关,可以得到一千美元”。
她敢这样承诺,不是因为演出模式别出心裁,而是因为有埃里克。
营业期间,不是没有胆子大的人,差点八分钟内通关——就算胆子一般,进来玩个十几遍,熟悉路线后,也有可能八分钟内通关。
这种时候,她都会让埃里克出场。
埃里克精通魔术、催眠,酒馆里每一个机关,每一条暗道,每一扇活板暗门,都完全由他主宰。
有时候,他甚至不用下达心理暗示,就能让观众“倒头就睡”,瞬间得到婴儿般的睡眠质量。
格雷夫斯却单纯地以为,只要是个鬼屋,就能把观众吓得魂飞魄散。
薄莉决定,只要格雷夫斯的怪景屋一开业,就带上埃里克,先去赚他个几千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