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莉回味着埃里克愕然的神色, 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
不知道埃里克怎么做到的,寓所虽然临近湖边,却并不潮湿, 也不阴冷。
住进来两天,薄莉的被子都是干爽的。
不像新奥尔良, 一到雨季,水雾像是能浸湿砖头,渗到房间里来。早上醒来,一摸被子,甚至能摸到面料里蓄积的雨珠。
洗完澡, 薄莉一边擦拭湿发,一边走向客厅。
埃里克坐在钢琴前,头微垂,看着黑白琴键, 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似乎也洗了个澡,白色衬衫因水渍而紧贴在侧腹上, 领口微敞,肌肉间的深沟和青筋若隐若现。
察觉到她的目光后,他下意识侧过头去, 不让她看到残缺的那半边脸庞。
薄莉特别喜欢他这副样子。
他每次避开她的目光, 她都想过去亲亲他。
在这方面,她一向十分主动,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马上走过去, 亲了一口他残缺的那半边脸庞。
“在想什么呢?”她搂住他的脖颈, 低声问道。
被她亲了以后,他的耳根、脸庞和胸肌微微充血, 显出几分滚烫的淡红色。
薄莉眨了一下眼睫毛,正要再亲一下他的脖颈。
他突然伸手,扣住她的下巴:“为什么之前不告诉我?”
薄莉知道他问的是什么,却故意装傻:“告诉你什么?”
“你会唱歌。”他说。
“我不是专业的,唱得不行,”她笑着说,“也就参加过几次音乐剧夏令营——音乐剧有点儿像轻歌剧,对唱功要求不像歌剧那么严格,体裁也比较自由。唔,你肯定知道黑人的铜管乐,歌剧不可能出现铜管乐,但在音乐剧里,什么体裁的歌曲都有可能出现。”
他盯着她,缓缓开口:“比如?”
薄莉莫名有些害羞。
她虽然不爱社交,但其实从不畏惧在人前表演。除了第一次演出比较紧张以外,大多数时候,她都自然且放松。
表演对她来说,既是工作,也是逃避现实的方式。
只有在表演时,她才不必做自己。
但遇到埃里克以后,她越来越热衷于做自己,正视自己的缺陷和欲望……甚至包括大多数人避而不谈的虚荣心。
她很喜欢现在的自己,再也没有生出过不做自己的想法。
可是,一想到在埃里克的面前表演,她还是有些忐忑。
他对音乐的要求高得可怕,不会在听见她的歌声以后,对她大失所望吧?
薄莉太清楚自己的斤两,她要是个唱歌天才,也不至于跑龙套这么多年。
“先说好,”她开口,声音竟有几分紧张的轻颤,“不管我唱成什么样,你都不能批评我。”
埃里克沉默片刻:“我不会批评你。”
薄莉忽然想到一首歌,歌词很适合逗弄他。
想到这里,她眨了眨眼睛:“那你为我伴奏吧。”
埃里克点了点头。
他没有问她要乐谱,也没有让她先哼一段主旋律,应该是准备即兴为她伴奏。
见鬼了,他怎么知道她最喜欢他即兴创作的样子?
薄莉闭上眼睛,深深吸气,再睁开眼时,目光已带上一丝甜腻的狡黠:“……有时我对,有时我错,但他并不在乎……”
这首歌曲,出自著名音乐剧《芝加哥》。⑴
女主杀死情人后,试图让丈夫作伪证,为自己顶罪。
前半段,女主自以为逃过一劫,陶醉于丈夫盲目的爱意,每一句歌词都带着甜美的鼻音。
谁知,丈夫过于愚钝,不懂变通,居然当着警察的面,把她的罪行全盘托出。
女主顿时怒不可遏,歌声也变得歇斯底里起来。
不知道埃里克即兴伴奏的时候,能不能反应过来。
“有时我低落,有时我高昂……”薄莉歪头看向埃里克,“但他总是跟随,像只垂头丧气的小狗……”
仅仅听了两段歌词,他就捕捉到了适合伴奏的旋律,左手迅速跟上几个滑稽、轻盈的音符。
薄莉微微挑眉,顺势坐在他的膝上,亲了一口他的脸颊,继续唱道:
“即便全世界诋毁我的名声,他也会站在我这边……承担骂名……”
这一回,他明显停顿了一秒钟,但还是跟上了她的节奏。
唱到这里,丈夫忽然发现女主是因为出轨杀人,捅破了她近乎完美的诡计。
如果是在舞台上表演,丈夫会有一段愤怒的念白,但因为是她一个人表演,情绪变化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只见下一刻,她一把推开他,假装被背叛的愤怒:
“……真受不了这蠢货,要是他们绞死我,我会知道是谁拿着绳子——就是我那没用、糟糕的、愚蠢的丈夫!”
这一变化简直毫无征兆,跟前半段的柔美甜腻形成鲜明对比。
埃里克却没有任何停顿地跟上了伴奏,每一个音符都跟她的歌声契合,配合得近乎天衣无缝。
直到伴奏结束,薄莉才反应过来——他居然会弹爵士乐风格的曲子。
也是,他走过那么多地方,肯定听过黑人的蓝调和铜管乐。
此时此刻,她已完全忘记害羞的情绪,非常好奇他会如何评价她的歌声:“怎么样?”
埃里克却摇了摇头。
薄莉震惊:“……有那么差吗?”
“不是。”他似乎有些难以启齿,伸手扣住她的手腕,将她扯到膝盖上,把头埋在她的颈侧,深呼吸片刻,才继续说,“是我听不出好坏。”
薄莉早已做好被他批评的准备,听见这话,有些惊讶:“为什么?”
埃里克的声音很低,呼吸拂过她的锁骨:“……不知道。”
只要一想到这是她的歌声,他就完全无法做出客观的评价。
理性上,他可以听出她嗓音的瑕疵——可能因为太久没有唱歌,她的气息算不上均匀,歌喉略显沙哑,吐字也不够纯净饱满。
然而,她每一个字,都让他头皮发麻,神魂颠倒。
幸好,他对音乐的掌控已经融入本能,即使大脑一片空白,手指也能根据听到的旋律进行伴奏。
不然差点闹出笑话。
薄莉稍稍一想,就想出了答案。
她心脏一阵甜涨,忍不住捧起他的脸庞,看向他的眼睛,惊讶地说:“你这么喜欢我吗……”
看清楚他脸庞的那一刻,她呼吸一滞。
他眼中的金色浓烈得吓人,那是兴奋到极点的表现,脸也红透了,连眼眶都有些充血发红。
她的歌声,居然让他的反应……这么大。
要知道,他可是举世罕见的音乐大师。
至少在这个世界,没人比得过他在音乐上的造诣。
然而,他却被她不完美的歌声,迷得五迷三道,仿佛着了魔一般。
薄莉感到不可思议的同时,觉得……受用极了。
她喜欢他为她着迷的样子。
几乎是立刻,她脑中就冒出一些露骨的歌曲。
现代社会,最不缺的就是这种流行歌曲。
“既然你这么喜欢,”她眨着眼睫毛,朝他凑近了一些,“那我再给你唱几首,好不好?”
埃里克闭上眼睛,牵起她的手,埋首于她的掌心,缓慢而沉重地呼出一口气,似乎已经放弃抵抗。
薄莉却抬起他的下巴,一定要他抬眼看她。
她一直比较喜欢听一些旋律黏稠、节奏感强的R&B,用来逗弄他,再合适不过了。
按理说,以他的审美标准,即使能欣赏现代的流行乐,反应也不该这样激烈才对。
谁知,他的抵抗力比她想象的还要薄弱。
不到几秒钟,耳根就充血发红,颈侧青筋鼓胀,喉结重重滚动了好几下。
薄莉太喜欢他这副模样,正要继续唱下去,他突然伸手掐住她的下颚,盯着她的眼睛,猛地把她往后一推。
“轰”的一声,薄莉的后背压到了琴键,不自觉坐在琴键上。
琴音整齐嗡鸣。
明明她位于上方,在俯视他,但不知为什么,他看向她的目光更危险,更居高临下。
埃里克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眼眶不正常发红,额上的青筋微微跳动,声音却冷静至极:
“继续唱。”
薄莉咽了一口唾液,喉咙干涩,勉强继续刚才的歌声。
与此同时,埃里克伸出指骨分明的手,在黑白琴键上,轻而易举地复现了她刚刚唱过的旋律。
弹钢琴,最重要的就是手指,每一根手指的力量都必须稳固而均匀,手腕也必须灵活有力。
演奏时,手腕不可忽上忽下,手指也不能出现有的手指轻、有的手指重的情况。
所以,想要精通钢琴的演奏,必须学会控制手指的力量。
只有这样,才能控制钢琴的音色变化。
是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触键的指法不同,钢琴的音色也会发生极为丰富的变化。
薄莉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居然可以发出这样层次分明的声音,与钢琴的轰鸣形成奇特的合奏。
不知是否她刚才玩闹太过,他看向她的眼神也隐隐有些失控。
当钢琴发出激烈嗡响时,他居然微微往前躬身,一边继续弹奏,一边扳过她的下巴,盯着她略显迷蒙的眼睛,说道:
“我不喜欢你最开始唱的那首歌。”
薄莉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嗯?”
这种时刻,他居然开始细致入微地跟她分析剧情,低声告诉她,如果她是女主角,他是丈夫,即使她出轨,他也不会当着警察的面,揭穿她的诡计,而是把所有知情者杀死,与她共谋。
全是假话。
看似平静缜密的分析,实际上,随着他的话音,手背上的筋脉逐渐暴起,钢琴的嗡响也越发激烈失控。
乐声过分狂热,薄莉的头脑也不住嗡鸣,好似与琴音互相应和。
好半天,这一曲终于结束。
然而不到两秒钟,琴键又发出一阵嗡鸣,下一曲紧随而至。
薄莉从未如此深刻了解演奏家的素养——他虽然不能分辨她歌声的好坏,却对每个音量的强弱,都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若是一个音符过于高亢,他会以一种近乎恐怖的耐心,不厌其烦地反复试探,直到音色完全符合他的标准。
弹奏结束时,薄莉甚至记不清一共弹了多少曲子,只记得他几乎把所有演奏方式都示范了一遍——无论是重力撞击的断奏,还是细致漫长的连奏。
薄莉想起小时候练琴时,也是这样一遍一遍练习连奏,这种演奏方式看似简单,实则要求手指尽可能贴在琴键上,那种微妙的研磨感,真的让人发疯。⑵
她早该想起,积攒三年的技巧与经验尽数爆发,是多么可怕。
总之,这段时间,她不想再唱歌或弹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