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 薄莉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冷落埃里克一个星期了。
如果这时候去找他,他会答应吗?
不过也不急。薄莉琢磨着, 她招呼也不打一声直接过去,格雷夫斯不一定会让她进去参观, 更不一定会履行承诺。
她准备先在报纸上预热一下。
于是,新奥尔良的市民们刚醒来,就看到了薄莉刊登在报纸上的文章。
不得不说,薄莉没有来到新奥尔良时,这里最带劲的八卦新闻, 也不过是男盗女娼。
薄莉出现后,几乎每天都能在报纸上看到不同种类的热闹。
有一部分人嘴上不说,实际上每天醒来,都会第一时间在报纸上找跟薄莉有关的新闻, 找不到反而会大失所望。
薄莉也不负众望,几乎是格雷夫斯在报纸上污蔑她的第二个星期, 就给出了强有力的回应。
——“我愿意接受格雷夫斯先生的挑战”。
这一标题,别说新奥尔良市民,就连格雷夫斯本人看到都是一愣——他什么时候说要挑战薄莉?
文章里, 薄莉先是澄清了这种演出方式的出处, 绝非格雷夫斯所说的印度。
接着,她说自己已经收到了格雷夫斯迫切想要挑战她的决心——他不仅照搬了她的演出模式,还剽窃了她的演出规则, 这不是想挑战她是什么?
薄莉的文字非常心平气和。只要格雷夫斯先生的“怪景屋”开业, 她愿意第一个过去挑战。
如果格雷夫斯可以把她吓成米特那样, 她愿意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反之,格雷夫斯则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如果她在八分钟内通关, 则要给她一千美元。
这显然是一个不公平的挑战。
薄莉输掉挑战的代价是,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格雷夫斯却只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就行。
这样一来,格雷夫斯想拒绝这个挑战都不行——如果拒绝,那就是公开承认,“怪景屋”不如薄莉的马戏团。
薄莉的演出可以吓倒城里有名的三位绅士,格雷夫斯的“怪景屋”却连薄莉一个女流之辈都无法吓倒。
那谁还会去看格雷夫斯的演出呢?
格雷夫斯这才发现,薄莉能在新奥尔良混得如鱼得水,是有原因的。
她操纵公众舆论的本事,绝不弱于纽约一些小型企业家。
格雷夫斯怀疑,“克莱蒙小姐的马戏团”真正的掌权人,可能是一个男人。
不然,薄莉作为一个女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智慧?
于是,格雷夫斯在报纸上回应说,欢迎薄莉前来参观“怪景屋”,也愿意接受她提出的条件,但前提是,进入“怪景屋”的必须是薄莉本人。
格雷夫斯没有强行要求,必须是薄莉一个人进去。
她毕竟是个女人,要是在“怪景屋”里被吓出个好歹,那他也不用营业了。
如果薄莉执意要一个人进去,他甚至会找个人陪她一起,以免公众舆论对他不利。
在格雷夫斯看来,米特等人之所以会成为新奥尔良市民的笑柄,是因为他们弄错重点了。
对付薄莉这样的女人,批评诋毁是下下策——这样不仅不符合南方绅士的身份,还会成为她起诉的把柄。
必须得利用女人胆小柔弱的天性去打败她。
格雷夫斯一眼看穿了薄莉的把戏,她在报纸上这么说,无非是想激怒他,好让他跟米特他们一样,在报纸上跟她吵起来。
然后,她就可以收集证据,起诉他诽谤。
格雷夫斯早就料到了她这一招,措辞相当谨慎,绝不会侵害她的女性尊严。
薄莉估计没有想到,他居然这么能忍,直接答应了她的要求,请她到“怪景屋”里参观。
女人的胆子都像珍珠鸡一样小,看到他在报纸上这么说,估计已经被吓坏了,正忙着在家里抹眼泪吧!
格雷夫斯轻蔑地想,转头就把薄莉抛在了脑后,继续指挥置景工布置“怪景屋”。
薄莉完全不关心格雷夫斯在想什么,另一件事情彻底占据了她的心神——埃里克不见了。
前段时间,他因为食髓知味,总是用一种晦暗不明的眼神盯着她。
不管她在干什么,他视线的落点,总是她的唇。
她睡觉时,也总觉得他在用视线描摹她的唇形,甚至是口腔里的舌。
——不是她的错觉,每次她半夜被尿憋醒,都会对上他那双金色眼睛。
尽管他从来没有开口说一字,她却看到了他眼底某种潮热的情绪。
明明快要入冬,他盯着她的眼神,却能让她瞬间感到酷暑的窒闷。
可惜,当时她太心虚了,总觉得自己无法承受他的感情。
只要他看向她,她就会飞快移开视线。
……简直像后悔跟他接吻一样。
后来,她想通了,埃里克却不再用那种眼神看她。
薄莉有些担心。
他不会被她气跑了吧?
直到现在,她才发现,他们之间仍然是埃里克掌握着主导权。
她只是感情上略占上风而已。
见面与否,是否有肢体接触,始终由他决定。
就像现在,他决定消失后,她没有任何办法联系到他。
这种感觉……太受限了。
薄莉没办法像他一样神出鬼没,也没办法隐匿自己的行踪——她是马戏团的负责人,必须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才能维持马戏团的热度。
别看新奥尔良市民对女人做生意那么抵触,实际上马戏团一半热度,都是她女性身份带来的。
人们既轻蔑她作为女流之辈居然开始学男人做生意,又好奇她为什么能将马戏团经营得如此火热。
他们一方面鄙夷她的一举一动有悖妇德,一方面又愿意为她不守礼教的行为买单。
薄莉陷入沉思。
要怎样,她才能抢到主导权?
他太难控制。
——主动靠近他,他会后退,甚至离开;若即若离,他又会消失。
薄莉努力回想,他上一次出现时,她做了什么事。
那天,她好像只是正常地起床,洗漱,穿衣,用餐。
因为埃里克当天准备的是一条白缎裙子,领口、袖子和裙摆都镶着一圈白色绒毛。
她就拿出西奥多送的鹭羽帽戴在头上。
那顶帽子确实漂亮得出奇,白色鹭羽轻盈而蓬松,显得十分神气。
一路上,不少人都回头看她,甚至有男士向她脱帽致意。
当天晚上,她回到别墅,还没来得及换下衣服,埃里克就出现在了她的卧室里,眼神莫测地看着她。
薄莉当时还在心虚,没有跟他搭话,摘下鹭羽帽,搁在一边,披上一条围巾,就下楼用餐了。
等她回来时,埃里克已经不见了,那顶鹭羽帽也不见了。
第二天醒来,她的床上多了好几顶鹭羽帽。
薄莉对帽子羽毛研究不深,认识白鹭羽毛,只是因为白鹭羽毛太过稀有。
埃里克送她的这几顶鹭羽帽,显然更加名贵且稀有——除了白色的鹭羽,还有玫瑰色和蓝灰色的鹭羽。
薄莉:“……”
如果他愿意跟她回到现代,她一定要告诉他,在现代猎杀野生动物会牢底坐穿。
这一想法刚从她的脑海中闪过,她就被自己的念头吓到了——她居然已经想到了他和她一起回现代。
看来,她抗拒的并不是他浓烈得可怕的感情,而是一百多年的差距。
再后来,她就正常对他若即若离。
埃里克却消失了。
薄莉琢磨着,他之前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她戴着西奥多送的鹭羽帽出门,吸引了不少男的注意。
如果她好好打扮一番,出门溜达一圈,他是不是会像之前一样出现呢?
可以试一下。
这天晚上,薄莉换上一条黑色天鹅绒裙,领口略低,露出凹陷的锁骨。
她没有戴项链,而是在颈间系了一条黑色缎带,头上也没有戴帽子或发卡,一头柔顺鲜亮的红色头发,直直垂落在肩上。
黑色是服丧的颜色。
红色则是狡诈的发色。
两者结合在一起,反而呈现出一种不洁不祥之美感。
薄莉披上一件白色山羊绒大衣,走下楼。
西奥多正在客厅里教索恩读书,听见她的脚步声,头也没抬:“马上就结束了,克莱蒙小姐,还剩一小节。您放心,今天不会教得太晚的。”
薄莉摆摆手,走向别墅大门:“我不是来催你们睡觉的,是想出去走走。”
西奥多不赞同地说:“这个点儿会不会太晚了,最近城里新开了不少酒馆,喝醉闹事的人也越来越多,您——”
他抬起头,看到薄莉的扮相,话音顿时戛然而止。
那种不洁不祥之美,令他喉咙发干,手心冒汗,一时说不出话来。
薄莉拿上马鞭,拍了拍大衣里的枪套,说:“没事,我有枪。”
西奥多却站起身,坚持要给她赶车。
薄莉想了想,没有拒绝。
西奥多跟在身边,确实要安全一些。
西奥多没有任何杂念,只想保护薄莉的安全。
他对薄莉有好感,但并不认为自己能将她占为己有。
薄莉无论是头脑还是身世,甚至是帮助他们的好心,都像一个谜。
西奥多一直十分审慎地保持跟薄莉的距离。
他从不打探薄莉的来历,也不问她为什么那么多奇思妙想。
有时候,好奇心比欲壑还要难填。
西奥多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他知道了薄莉的真实来历,却发现他们之间的距离更远了,那将是多么痛苦。
既然如此,还不如一开始就保持距离。
薄莉让西奥多在剧院前停下。
她下车之前,问他想不想看剧。西奥多摇了摇头,说自己待在车上就好。
于是,薄莉进去给自己买了一张票。
她走进剧厅后,才发现这是一场交响音乐会。
乐队规模不大,只有三四十个人,指挥也只有二十来岁,是个相貌端正的年轻人。
薄莉努力打起精神,想要欣赏恢弘高雅的交响乐,但因为乐手的素质参差不齐,听得昏昏欲睡。
就在她快要睡过去时,一个冷漠的声音在她耳边响了起来:
“这人毫无魅力,对指挥一窍不通。你为什么要来看他的演出。”
薄莉一个激灵,瞬间清醒。
果然,只要她精心打扮一番,甚至不用跟男的说话,只是坐在观众席看男的演出,他就会一口咬住她抛下的钓饵,出现在她的身边。
“不是除了他,还有三四十个乐手吗?”她纳闷,“怎么变成他一个人的演出了?”
埃里克顿了一下:“除非独奏,否则一场演出的效果如何,完全由指挥决定。”
薄莉有些好奇:“为什么?”
“因为指挥才是真正的主导者。”他回答,“小到配器种类、声部平衡、节奏速率,大到整首曲子的情感走向和艺术表达,都取决于指挥。”
薄莉点点头,不再说话。
她没有问他为什么知道这些。
就像她知道他在音乐上有着惊人的天赋,但从来没有问过他音乐方面的知识,也没有让他演奏过乐器。
她却在入夜后,专程跑来看这个庸才的演出。
得知的那一刻,他的胸腔某种情绪激烈翻涌,几乎快要炸开,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嫉妒。
恨不得把台上的指挥当场绞死。
尽管他从来没有将道德准则放在眼中,但这么轻易地被激起杀意,还是头一次。
可能因为,她对他的态度太古怪了。
明明之前接吻时,她为了活下去,看向他的眼神还十分热烈。
最近却常常冷淡下来,不看他,也不跟他说话。
每当她的态度冷下来时,他都会生出一种狂躁的冲动,想把她的下巴掰过来,像之前那样,重重地吮吸她的舌尖。
这时,他看到了她颈间的黑色缎带。
勒在她白皙清丽的颈项上,仿佛有谁一把攥住了她的脖颈。
想到周围人都看过她这副扮相,更加癫狂可怕的念头在他脑中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