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戏班子的衣箱就有“男坐女不坐”的规矩,哪怕现在改拍了电影,也依旧保留了下来。但江显颐不买这账,扬言他们剧组若是还要照这规矩,那便另请高明吧。
饶是费导这等有脾性之人都得低声下气地哄着他的灵感缪斯,而制片人则更是说破了嘴皮子劝服摄像师傅低头。
化妆间被占用了,沈满棠既上不了妆,也没能耐掺合是非,便用肩膀撞撞金朝,示意他跟自己一起出了片场。
片场外,沈满棣正在空地上打着陀螺。他玩不来这种东西,只会盲目地挥着鞭子,绕着陀螺转圈,却丝毫没法让它转起来。芦荟被他逗得直乐,好一会儿才抬眼看见金朝和沈满棠。
“小样。”沈满棠见芦荟发现了自己,便也径直走了过去,夺过沈满棣的鞭子向他示范如何正确抽打陀螺。
“哥哥!”沈满棠一出现,他小弟眼里便看不到什么陀螺了,当即便抱住沈满棠的大腿,又蹦又跳起来。
经过上次沈满棠的提醒,沈满棣这回倒是把小金锁放到衣服里面去了,只是脖子上那根细细的金链依旧耀眼,在阳光下一晃一晃地夺人眼球。
只不过这回沈满棠自己脖子上也有了一根,便再也说不出小弟太浮夸,会被绑走的恐吓了。
“想哥哥了吗?”沈满棠抱起小弟颠了颠,陪他玩举高高的游戏。
“想!我最想哥哥了!”沈满棣答得毫不犹豫,对着他哥又亲又抱,俘虏完欢心后才小心翼翼地请求道,“哥哥,我今晚可不可以住你那啊?”
既然哥哥不肯回来,那他就住哥哥家去!办法总比困难多,沈满棣深以为然。
“不行。”沈满棠把他丢下去,贴着金朝的手拒绝道,“我也是借住你大哥哥家的,你再来,他家里得乱成什么样了?”
沈满棣十分失落,一双大眼睛在眼前三个大人身上瞟来瞟去,最后可怜巴巴地对着他认为最好说话的芦荟展开攻势。他不说话,只是扁着嘴望着芦荟,便胜过千言万语。
“元宝,你回来这么久了,姆妈也没去你住处看过。不止小少爷好奇,姆妈也挺想知道你现在过得怎样的。你那要是不方便住下这么多人的话,我们可以参观完就走。你看行吗?”芦荟对自己儿子向来有商有量,从来不摆家长的架子。她都这么说了,金朝和沈满棠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房间倒是住得下的,就是小少爷要住我那还是得先和二爷、太太报备一声。”金朝应下芦荟的请求,还不忘用手拍了拍沈满棠的背悄悄安抚他。
沈满棠看着兴高采烈的沈满棣,不是很有精神地点了点头,勉强同意了。
金朝照例将芦荟和沈满棣安顿在不远处的西点店里,给他们点了满桌的甜品后才带着沈满棠回了片场。沈满棠一路踢着石子,嘴都快撅到天上去了。
“别这么蹭皮鞋,等会底坏了。”金朝拉过沈满棠的手肘,拽着他偏离小石子的轨道。
“你这个叛徒。”沈满棠推开他,自顾自地又踢起了石子,还故意加大皮鞋蹭地的力度。
“我让你小弟来家里过夜,你不高兴了?”金朝一脚踢飞沈满棠的石子,拽着他发问道。
“昂!”沈满棠应得理直气壮,没石子踢的脚只好踩在了金朝光亮的鞋面上。
金朝闷哼一声,不顾鞋面上的脚印,又问:“你不是很喜欢你小弟,还把我姆妈让给他了吗?为什么不愿意让他来?”
“芦姐姐是芦姐姐,你是你,不一样的!”沈满棠恼火地甩开金朝的手,哼着气跑开了。
姆妈、二叔、芦姐姐,谁都可以和小弟分享,唯独金朝不行。沈满棠再装不来大度,也不可能再对金朝说出“小弟比我可爱,你见了也一定会喜欢”这种屁话。
两人回到片场后又等了好一会儿,等到中午的盒饭都吃撑了时,江显颐才在费导的劝说下与摄像师傅握手言和。只是为了防止这位师傅公报私仇,损害片子质量,后续的工作便也只能交由其他摄影师完成了。
制片人好说歹说,给摄像师傅结完整个项目的工钱后,才把这尊大佛送走。费导更是在他走后当着全剧组的面宣布,在他的剧组,没有女人不能坐箱子的道理。
江显颐这才施施然出面,为全剧组送上一份蝴蝶酥以表歉意。沈满棠听到甜食就不自觉地分泌口水,馋得连金朝那份都代劳了。
“小满喜欢吃的话,我这份也给你。”江显颐笑着把自己那份蝴蝶酥拎到沈满棠面前,托着腮欣赏沈满棠慢条斯理的吃相。
沈满棠只好意思从金朝嘴里夺食,反正金朝也不爱吃这些甜丝丝的玩意儿。可面对江显颐,他还是懂分寸的,至少会装着收起眼底的渴望。
“和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小时候还牵着我的手说‘姐姐真漂亮’呢,怎么长大了还腼腆起来了?”江显颐拿他打趣,剥开油纸将蝴蝶酥递到沈满棠面前,“拿着吧,就当帮我减轻负担了。”
沈满棠一口吞下自己手里的蝴蝶酥,而后又恭敬地接过江显颐手中那个。
“你瞧你,这么着急作甚?吃的嘴边都是。”江显颐扯出手帕,轻柔地给沈满棠擦了擦嘴角。
金朝站在一旁,看这两人坐在软塌上你来我往地说笑着,脑中不可避免地就浮现出上一世两人搂在烟榻上衣衫不整的样子。
他大力地给了沈满棠的背脊一掌,训斥道:“别吃了,化妆师还在等你上妆,你别耽误人家工作。”
“好鲁莽的助理!”沈满棠转身就是一脚,把金朝的皮鞋踩得更脏了,而后不管不顾地把金朝扔下走了。
江显颐忍俊不禁,艳羡地看着金朝道:“小满很喜欢你。”
金朝愣了愣,而后又听她嫣然一笑道:“还好你也很喜欢他。”
他喜欢沈满棠吗?金朝瞠目结舌,像是钉在原地不会动弹了一般。他对沈满棠有愧疚、有责任、有怜惜,还有一同长大的情谊,可喜欢,这个词对金朝而言太过陌生了。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有对谁产生强烈的渴望占有的冲动。
对沈满棠是这样。在知道他唯有留在自己身边才能安好时,金朝便毫不犹豫地将他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同样,即便他哪日要走,只要是对他有益的事,金朝便不会阻拦。
对芦荟也是。当年事发,芦荟说想要留在沈满棠身边继续照顾他时,金朝便立刻让步,在确保芦荟安危的前提下,毅然舍弃了自己为她规划好的退路。即便她是自己姆妈,他也不曾想过要独占她。
金朝理解的爱,是给对方来去自由的权利,并永远为所爱之人托底。他无疑是爱沈满棠的,可他真的喜欢他吗?
金朝对“喜欢”的定义极其迷茫,甚至一度怀疑沈满棠也是混淆了对他的感情,才会冲动地说出“喜欢”的字眼。
作者有话说
金朝:森莫4稀饭?(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