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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救赎文HE后,带球追夫 翊石巫 4493 2024-08-11 08:10:12

机场

凌数和靳修竹穿着同款的黑长风衣,两人都是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走在一起抓眼得就像是群星中的太阳,引得路人都频频侧目。

周煜林浅笑着迎了上去,很轻地抱了下靳修竹:“欢迎回来。好久不见。”

靳修竹拉着他左看右看:“林林,你怎么还长肉了。”

周煜林笑:“回国后一直住老师家,有人管生活,就吃得比较好。”

靳修竹捏了下他的脸:“挺好的。走吧,一起吃个饭,给我接风洗尘。”

周煜林说好,扶着靳修竹一边走,一边跟他聊天。

三人一起回了凌数的别墅,家里早有阿姨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热热闹闹地吃完一顿饭后,靳修竹有午休的习惯,就去睡下了。

周煜林和凌数两人在客厅,面对面坐着。

安静片刻,凌数问:“你跟靳修臣,怎么样了。”

周煜林手里捧着杯子:“跟之前一样。你不是说,有关于他的事要找我谈吗。”

凌数点头:“嗯。你还记得一年多前,我跟你说的,靳修臣藏了你日记本,知道所有剧情的事儿吗。”

周煜林呼吸轻了些:“记得。”

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有点紧张,就好像地震前,因为感受到某种磁场,而惴惴不安的小动物。

凌数看着他,眼神很认真,几分郑重:“首先我要跟你道个歉。也跟靳修臣道个歉。”

周煜林心头一跳:“你什么意思。”

凌数朝他低下了头:“那件事,是我撒的谎。”

周煜林眉头也皱起:“什么叫是你撒的谎?”

凌数缓缓开口:“当年,靳修臣把你们之间的所有事都告诉了我,你不知道吧,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你。”

“他对你,几乎是发了疯的痴狂。因为喜欢,所以他一直注视着你。但又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没办法正面去认识你,接近你,所以只能偷偷看着你……”

周煜林怔住,双手缓缓握紧,他闭了闭眼:“说重点。这些跟他看过我的日记本,有什么关系?跟他利用我,欺骗我十年感情,又有什么关系?”

发觉周煜林的情绪,开始有些不稳定,凌数嗓音带了丝安抚:“别急。因为你的日记本,是促使他走到你面前的关键。”

“他那样自卑又敏感的人,原本他是不打算让你看见他的,但在知道你们有一条救赎感情线后,知道你就是为了他而诞生的角色后,他起了贪念,他想光明正大地拥有你,所以才靠近的你。”

周煜林感觉脑子在经历一场海啸:“这跟他骗我有什么关系。”

凌数卡壳了一瞬,他抿唇组织了下语言:“所以他不是因为知道了剧情,想要得到靳家,才去接近的你,他没有在利用你,也没有欺骗你。”

周煜林静默了很久,把脸埋在掌心,声音从指缝中漏出:“也许你说的没错,他是因为喜欢我,才接近的我。”

“但这跟他知道剧情后,想要利用我,才接近的我,两种可能,没有冲突,是可以同时存在的。”

“所以怎么就能确认,他接近我的动机,只是单纯地因为喜欢我,不存在任何一点利用的心思。毕竟权利和财富,对一个人的诱惑不小。”

凌数哑然:“你……”

“你对他的偏见,会不会太严重了?还是说——”

凌数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不敢相信我说的这些,不敢承认是你误解了他,不敢面对自己伤人的恨意。”

周煜林的手抖了下,他深吸了一口气。

屋里安静了很久

再抬头时,周煜林眼里是平和的冷漠,带着锐利的攻击性:“是,我是不敢承认,不敢面对。”

“这不是我懦弱,面对不了。而是因为,每个人在误解别人后,都会产生一种类似愧疚的情绪反扑,谁都会一时间无法接受,这很正常,我没必要因为这个,苛责自己。”

“但事情到如今这个地步,都是因为谁?”

凌数低下了头,诚恳道:“抱歉。”

周煜林死死捏着杯子:“你当年,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看着我跟他走到憎恨的地步,你很高兴吗凌数。”

“你是觉得,恨着一个人,能活得很轻松吗?”

“我原还以为,你是个君子。没想到……你跟靳修臣有什么区别。”

凌数喉结艰涩地滚动:“因为,你当时要跟我抢靳修竹,有靳修臣帮着你,我就占不到优势,所以我必须让你们彻底决裂。”

“如果失去他……我做君子跟做小人,又有什么区别。”

周煜林把水杯咚的一声放在桌上:“很好。那你又为什么,一年零八个多月,有无数次机会,都不告诉我真相。”

凌数:“我提过。你忘了吗,每次你跟靳修竹通话,我都试图跟你提靳修臣,但你总是很不耐烦,很厌恶地不想听。”

周煜林怔住一瞬。

凌数继续说:“所以我何必强行去跟你解释呢?我没必要因为他,跟你闹僵,让你不痛快。”

“你不痛快,靳修竹就不会痛快,我不想让靳修竹不开心。反正,你跟靳修臣之间都已经无可挽回了,就算没有我编的那个谎话,你们也不会和好。”

“那我又何必为了给他解释,热脸贴你的冷屁股,给自己找不痛快。”

周煜林冷冷地看着他:“虚伪。”

凌数点头:“你说我虚伪我认。为了靳修竹,我也可以做一些没有下限的事儿,当虚伪的小人。”

“这次如果不是靳修臣求我,我看他实在太可怜了,也不会特意约你过来解释。”

周煜林掐着手指:“他求你了?”

凌数:“嗯。在我跟靳修竹出国前。”

周煜林难以想象,那么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靳修臣,有天会低下头,去求别人。

还是去求一个,曾经污蔑过自己的人。

这种事,换了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难堪的羞辱。

周煜林咬了咬牙,他对凌数这个人,已经无话可说,索性站起身就走。

再多待一会儿,他都觉得膈应。

这时,靳修竹刚好午睡醒了,一出门见他要走,就叫住他:“林林,留下来吃个晚饭吧,我们好久没见了。”

周煜林回头看了眼凌数,眼里是刺骨的冷意,一字一句:“不吃了。他家的饭,我吃着反胃。”

靳修竹皱眉,他打小就认识周煜林,周煜林的性格一直很温和,哪怕是生气,也很少说伤人的话。

这还是头一回,看到周煜林露出这么有攻击性的一面。

看样子,是被彻底惹毛了。

靳修竹刀了一眼凌数:“你把他怎么了。”

凌数只说:“没什么。我跟他之间的事。”

周煜林冷哼一声:“哥,你以前经常告诫我,靳修臣不是好人,让我小心。”

“现在我把这句话还给你。”

又看向凌数:“以后我在的地方,你最好别出现。我们互相拉对方进黑名单吧。”

周煜林临走前,带着一点发泄的力道,把门哐咚一声摔上的。

这天,周煜林一个人在寒冷的大街上走了很久。

醒醒脑子。

等天色逐渐暗沉时,他整个人已经平静。

大概是,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太多,变故太大,周煜林的承受能力提高了,这种事,他也只用了那么几个小时,就收拾好了自己。

回到家,周煜林还没进门,就听见院子的角落里,哐咚一声巨响。

他放轻了脚步找过去,就看见,明黎正面向墙壁,背对着他。

一只手抵在墙上,指关节已经破皮流血了,另一只手正握着电话在讲。

明黎:“我说了我不愿意!听不懂吗!”

“非得把人往死里逼?!”

“随你们折腾吧,我不去就是不去。我有喜欢的人,你们休想在结婚这件事上逼我。”

电话被挂断,但明黎却僵硬地杵在那儿,很久都没动。

周煜林犹豫着要不要出声时,面前的男人突然转身,发泄地狠踹了一脚墙根。

明黎胸膛剧烈起伏着:“都是利欲熏心的饿狼!没他妈一个好东西!”

周煜林半张着嘴,微讶。

认识明黎这么久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明黎这么失态的样子,也是第一次听见明黎带脏地说话。

大概,是真的被逼到绝境了。

一时间,周煜林有些心疼。

估计明黎也不愿意被人看到这幅样子。

周煜林正要装作什么都没看见,悄没声地离开时,明黎忽然瞧见了他。

气氛默然

好一会儿,明黎才勉强露出一个笑:“都看见了?”

周煜林:“嗯。”

明黎叹息一声:“看来师哥的好形象,是要败坏在今天了。”

周煜林摇头:“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扛不住的难事,发脾气很正常。师哥对自己要求太高了。”

紧绷的神经,因为周煜林的这番话松懈了些,明黎随便在屋檐的台阶上坐下,望着半空也不说话。

周煜林陪着他坐下:“师哥要是心情不好,可以跟我聊聊。”

明黎安静片刻,嗓音疲惫:“好累啊……”

“我以为这么多年了,我都已经习惯这种窒息的生活了,没想到还是觉得累。”

周煜林:“如果是不好的生活,就不要去习惯它,一旦习惯了,人创造和寻找幸福的能力,会降低。”

“就好像被压弯了腰的麦子,它习惯了弯腰,那它的顶端就注定只能面朝黄土,很难再晒到太阳。”

明黎偏头看他,眼睛逐渐眯起,随后缓缓勾起一个笑:

“要不要听听师哥的故事?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可怜和同情我,所以我愿意跟你讲。”

周煜林就是有那样的魅力,让人能安心在他面前袒露伤疤和脆弱,不用担心被他看不起。

而且相处越久,明黎越觉得这个人,像一坛醇香厚重的酒,越品越有滋味,让人回味无穷。

周煜林:“好。师哥说吧,我听着。”

明黎:“你注意过我平时怎么拿筷子吃饭的吗。”

周煜林简短回忆了下:“嗯。师哥喜欢把筷子拿得很短。”

寻常人吃饭,一般握着筷子的中上部分,但明黎不同,他喜欢握着筷子的中下部分,几乎快靠近吃饭的那一头了。

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周煜林还问过,这样拿筷子夹菜,不会不方便吗,还容易被饭菜的热气烫到,当时明黎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明黎看向远方,视线变得飘忽:“我小时候就爱这样拿筷子,因为那时候人小,家里父母为了追求美观和优雅,筷子是用金银打造的,又粗又滑,我拿不动,于是只能拿下面一些。”

周煜林了然地点头。

明黎:“然后父母就说,我这样拿筷子不优雅,在外人面前吃饭,会失了明家的体面,他们就训练我,一定要逼我按照他们的心意拿筷子。”

明黎:“每次吃饭,就让管家拿一把戒尺在我旁边站着,只要我拿筷子的姿势不对,就打手。”

“起初的时候,一顿饭下来,手都被打红了。再长大一点,我终于学会了正常拿筷子,挨的打就少了,但这个规矩,一直被保留了下来。”

“直到我二十岁,在家里吃饭,还是会有管家拿着戒尺站在我身旁。那种窒息的感觉……”

周煜林听完,心情复杂地叹了口气。

拿筷子只是一件特别微小的事,小到平常人都没注意过,但明黎尚且被这么严格地规训,其他事可想而知。

周煜林:“后来呢。”

明黎:“后来,我父亲去世了,终于轮到我当上家主了,当家的第一天,我就在吃饭时,当着我母亲的面,故意不好好拿筷子。”

这不仅仅是筷子的事儿,而是他对这么多年窒息的生活,无处不在的规训和压迫,做出的反抗。

明黎笑起来:“我妈那天看我的眼神,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匪夷所思的表情,真的很好笑。”

“她就问我,她说,这么多年了,你不已经改过来了吗。我说,不,我从来没改过,只是以前我在家没有话语权,不得不听你们的。现在我要自己做决定了。”

周煜林轻声:“然后呢。”

明黎喃喃着:“然后啊,然后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但是第二天,我的经济来源就被切断了,那时我还在上大学,只不过放假回国在家,我自己搞了个珠宝设计的工作室,没钱后,一天都过不下去。”

明黎自嘲道:“我当时才明白,我这个家主,就是个屁,什么也不是。名义上好听罢了。只要不让他们顺心,分分钟就能让我下台。”

他们需要的也不是明黎,而是一个家族的象征,这个象征需要足够体面,足够优秀,能为家族带来足够的荣誉,而从小就是家族里最优秀的孩子的明黎十分符合。

明黎这个家主,说白了只是一个在家族这面墙上,高高挂起的徽章。

周煜林抬手,拍拍他的肩,想给予他一点安抚。

明黎吸了吸鼻子:“他们要的是我好好拿筷子吗?不。我怎么拿筷子,都影响不到家族的荣誉,也影响不到家族的生意。”

“他们为什么就是抓着我这件事不放呢?因为他们要的,是我听话,完全听话。所以哪怕是在拿筷子这么小的一件事上,都绝不允许我叛逆。”

安静片刻,明黎调整好自己的心情,才继续说:

“又过了几年,我成了珠宝行业有名的顶尖设计师,给家族带来了荣誉,对掌管公司的手段也熟练了很多,我终于开始有一点话语权了。”

“然后我再也没好好拿过筷子,哪怕是当着我妈、我家里所有长辈们的面,我就不好好拿筷子。起初时,他们也呵斥过我,但我直接把饭桌掀了,既然这样,谁都别吃了。”

周煜林:“干得好。”

明黎笑了下:“是啊。掀桌确实畅快。我第一次觉得活着好畅快。他们也拿我没办法。”

“但是,接下来半个月,他们开始到处给我使绊子,用自己在公司的权利,打压我,给我施压,趁机给自己捞油水,搞得整个公司都乌烟瘴气的。”

“我妈哭天抢地地骂我,说我难道要把公司、把父亲的心血,就这么败了,那半个月差点把我逼崩溃。”

周煜林:“然后呢。”

明黎揉了把脸:“能怎么办,我只能妥协,低头。但他们也稍稍让了步,而我获得的,不过是能自己决定怎么拿筷子的自由。”

明黎看向周煜林,笑起来,但眼眶发红:“我是不是像个笑话一样,抗争了这么多年,只实现了拿筷子自由。”

周煜林摇头:“不。你很勇敢。”

这么多年,从小在那种环境里长大,但从来没丢失过自己抗争的心,没有被家族同化,这就已经很难得了。

明黎:“……但是这次我恐怕,很难熬过去。婚姻这种大事,牵扯到的利益巨大,他们怎么舍得放弃。”

不过如今情况比当年好,公司里明黎进行了换血,有很多都是他的人,他那些叔叔伯伯们想从公司那边动作,能干的事儿也不多,翻不起大波浪。

但难就难在,明黎的母亲,在这件事上,跟他的叔伯们是站一块儿的,也非常强势地要逼婚。

而且他母亲病了,动不动就用自己的命威胁,明黎根本无法违背母亲的意愿。

只能像韩美美说的那样,既然内部放弃不了,那就从外部入手,逼他们放弃,让圈子里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跟别人结婚了,那大家都是要脸面的人,也不至于说当小三撬墙角。

如果没有人愿意跟明家联姻,那长辈们不管打什么主意,都是一场空。

周煜林沉默了很久,突然说:“师哥,我帮你吧。”

明黎对他那么好,到了该他还的时候了。

明黎顿住,扭头看他。

周煜林:“我想帮你。我们结婚吧。”

【作者有话说】

明黎是好人,不会插足和拆散主角俩的哈,明黎有很重要的使命,所以戏份多了点Q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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