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小姐抚着胸口, 慢慢缓过来,拼命摇折扇,仿佛跟那扇子有仇。
“见鬼, 这个毫无廉耻的家伙,”她秀眉倒竖,“做个中国的官就了不起?抢他妻子的嫁妆很光彩?真是给英国男人丢脸!——德文, 你也真是的,拿出你的勇气来!拿出你的自尊,怎么能任他剥削……”
郜德文低着头, 泪水在眼睑上滚。
林玉婵轻声道:“好啦。”
从情感上讲, 林玉婵对郜德文不免也有怨气。但她知道, “女人没管住自己的钱”,这并不是主要矛盾。
毕竟大清还没亡, “女性享有私产”才是稀罕事。就如当初毛顺娘给自己偷偷攒钱,被发现了照样归公,林玉婵也无能为力——并不是她们多软弱, 而是整个社会风气都在和她们作对。
郜德文算是性格强硬的。然而丈夫拿走她的嫁妆,依然没有任何阻力。她的贴身丫环甚至主动给出钱箱钥匙。郜德文发现之后火冒三丈,家中所有下人一齐跪下劝, 哭天抹泪满园风雨,甚至有人威胁要撞柱子,非要她说出“没关系, 应该的”, 大家才肯挪膝盖。
她就算拿刀追过去又怎样?马清臣要是狠下心, 可以直接把她送疯人院。
康普顿小姐气消了些,忽然小声说:“按中国法律,你们能离婚吗?”
听了林玉婵的翻译, 郜德文立刻摇头。
和离什么的,小说里写写而已。这年头只有丈夫休妻卖妻,没听说过女方提出离婚成功的。就算真有悍妇闹出个休书,女方多半社会性死亡,没人再会接纳她。
况且郜德文作为“招安反贼”,身份特殊,若是没有这个洋官丈夫罩着,怕是每天都要担心被清算。
再者,离婚又怎样,逞一时之气,钱更拿不回来。
林玉婵突然意识到什么:“不对!按照现行法律,英国人娶中国人的涉外婚姻,应该不归大清律管辖吧?康普顿小姐,他们应该遵守英国法律,对不对?贵国法律中有没有……”
康普顿小姐无奈地摇头。
“据我所知,丈夫可以因妻子不忠而提出离婚……反过来可不行。见鬼,在某些方面英国和大清一样落后。”
中英两国手拉手。林玉婵有点意外,问:“那你们的女王也……”
“女王当然受到一切法律豁免。”康普顿小姐不假思索地说,“她想离婚就能离婚。不过显然,她和丈夫琴瑟和鸣,并且认为她所有的臣民都应该过着同样理想的婚姻生活。”
林玉婵想,起码大清还有“七出”呢,比英国好点。
她不想多耽,跟郜德文和康小姐告别。
然后随着两位经理回到铁厂,见到科尔先生,好话说尽,一唱一和,争取到一个月的延期,条件是按市价多付两分尾款利息。
科尔先生觉得被中国人摆了一道,不满之色写在脸上,也懒得拱手握手了,礼貌而冷淡地将博雅一行人送走。
“不要辜负我对中国人的信任。”他话里有话,道,“下月今天,我希望见到足重的现银——英镑、美元也可,不然你们别想见到你们的新机器!”
----------------------------------
回到博雅公司,红姑刚从郊外回来,大姐大似的地跟新员工训话,说今年棉花长得好,等到收获季,让大家体验一下挣钱的爽快。
眼看林玉婵黑着脸走进,气场明显不对。红姑忙住口。
“妹仔,怎么了,被抢了?快快快坐下喝口水,可曾伤着?”
林玉婵摇摇头,简单说:“被洋人欺负了。”
红姑一惊,看着林玉婵衣衫完整,松口气,笑道:“洋人哪天不欺负人,你不是还劝过我们,就当听狗吠……”
“……抢了两千两银子。”
红姑噤声。
连带着几个跑街新员工,脸上一个个青里透白,寻思自己是不是该找下家。
老赵已经铺开笔墨,从关系最近的友商开始,构思借款信。
忽然,有人急促地敲门。
“露娜!”居然是康普顿小姐,扶着车夫的手跳下马车,匆匆奔进来,“露娜你还好吗,我……”
林玉婵脾气再好,此时也觉得她有点烦:“我想自己静一静,现在不想聊天。你有那么多闺蜜朋友……”
“我有要紧事跟你说。”康普顿小姐环顾四周,“咦,那个绿沙发呢?”
她敷衍地跟众人打招呼,然后不见外地拉个凳子坐下,从挎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棕色羊皮英文书。
“从我父亲的书房里偷的。”康普顿小姐招呼她,“快,过来看。”
林玉婵淡淡道:“我还很忙。如果你……”
“这是领事馆给侨民印制的大英帝国普通法(common law)重点摘要,每年修订一次,汇总一些常见的法律判例。”康普顿小姐头也不抬,飞快地翻着书页,“我刚才气坏了,竟然忘了查一查关于婚内财产的法律……”
林玉婵心里蓦地一跳,立刻拉个凳子也凑过去。
她有点意外:“英国法律怎么说?”
“Coverture, 即婚姻中妻子受丈夫全面监护的状态。这个词你可能听说过。”康普顿小姐摇摇头,用纤细的手指点着一行行印刷体英文,快速阅读,“根据 Common law,结婚后,丈夫和妻子成为一个法律整体,即女方丧失法律上的独立性,她的权利和义务移交给她的丈夫……她婚后所赚取的任何金钱——无论是通过工资,投资,礼物还是继承——都成为其丈夫的财产,不过……”
她快速翻页,找到一行蝇头脚注,兴奋地读起来。
“《已婚妇女财产法案》(Married Women's Property Act)的补充条例……经由女权人士的不懈努力,去年刚刚获得议会通过。它规定,妇女婚前从父亲手中获取的嫁妆,可以豁免于coverture。”
林玉婵眼睛几乎贴到纸面上,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法律术语,头晕目眩。
“你是说……在新的英国法律中,丈夫无权处置妻子嫁妆?”
“取决于结婚的时间。如果我,爱玛·康普顿小姐,前年和某人喜结连理,我那幸运的丈夫可以天然享有我的嫁妆。不过从去年开始,他没这个权力了。露娜!马噶尔尼夫妇是何时成婚的?”
林玉婵心跳加速,小声说:“去年。”
啪的一声,康普顿小姐合上法典,栗色的眼睛熠熠发光。
“看来议会那帮油腻老男人还是干了点实事的。”她笑道,“按照大英帝国普通法,马噶尔尼先生无权动用他妻子的嫁妆。如果通过诉讼的手段,我想也许可以迫使他把那些银子还回来……如果德文愿意的话。”-----------------------------------
“我愿意!”
郜德文用铅笔狠狠描着英文字母,不小心用力过猛,以至于纸上戳了小洞。
要是连这点魄力都拿不出来,她以后没脸见林姑娘了。
郜德文写了几个字母,无心学习,跑到后排开小差,悄悄跟林玉婵确认:“所以,我可以跟我的丈夫打官司,要回那笔钱,而他却不能休了我?”
倒不是她多贪慕婚姻。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休妻”对女方的杀伤力惊人。郜德文成婚时,是太平天国“纳王府”的郡主,有浩浩荡荡的娘家势力撑腰,万一婚姻不谐,至少有个退路;现在她孤家寡人一个,承受不起众叛亲离的后果。
马清臣需要她的身份和地位助力自己升官,肯定也不会轻易放她。闹起来,吃亏的只能是女方。
林玉婵不能昧着良心,鼓动郜德文去鸡蛋碰石头。
“动用法律武器拿回嫁妆”,是现阶段郜德文能做的、最有利于自己的事。也是林玉婵想要拿回自己的投资,最快捷的方法。
林玉婵点点头:“如果你肯跟你丈夫撕破脸……”
“是他先跟我撕破脸的。”郜德文沉下脸,浓眉大眼的五官一齐阴沉下来,“是他先抢了我的钱。这几日他天天往回家带礼物,做小伏低跟我道歉,就是不肯还一两银子。我再不信他的话了。”
“你想好了?”
“想好了。”
“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郜德文苦笑。她已经辜负了一次林姑娘的信任,眼下林玉婵对她存疑,也怪不得。
她习惯性地张口发誓:“以天父天兄……”
话说一半,看到林玉婵那有些好笑的眼神,才想起来,天父天兄早被剿了。
郜德文一拍桌子,“我现在已经搬去别院另住,你们随时过来。需要我如何配合?只要不是杀人放火,我都可以做。”
林玉婵忙道:“别说那么悲壮。我想想……”
她回忆着从康普顿先生的法律咨询书中看到的细节,一样样列:“嗯,我需要你的身份证明、家族资料、婚帖细节、嫁妆过户的任何人证物证,家庭资财证明……有些可能需要你在府里仔细找找,避着人,尤其别让你老公发觉。”
----------------------------------
“诉讼”两个字说起来简单,然而其中的学问足够填满一个黑洞。“律师”在西方社会是一个安逸而体面的职业,他们毕生研读一两样法条,然后就能吃一辈子。
然而这门学问,眼下并不对女性开放。
康普顿小姐识文断字,能读懂一些基本的法律文件,不代表她就会打官司。
“也许我能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女律师。”康普顿小姐雄心勃勃地策划,“自学成才,一战成名,战胜那些科班出身的律师老爷……”
林玉婵无奈,帮她递钢笔,“又不做记者了?”
“……”
租界里没有专门的婚姻律师,只有几个不定期营业的法律咨询事务所,是工部局法庭里的专业人士兼职赚外快用的。
他们不接待女客户。
只能靠自力更生。好在康普顿小姐闺蜜繁多,稍微旁敲侧击,就探听出无数八卦,从中一点点分析出有用的信息。
林玉婵找钥匙,打开小洋楼二楼的客房。容闳早年曾在香港研习法律,虽然未果,但也有不少关于英美法系的藏书和笔记。林玉婵寻思,自己紧急借用一下,容闳应该不会怪罪。
康普顿小姐惊喜地尖叫一声,好像鱼儿看到大海,扑进去埋首书海,半天不出来。
这么临时抱佛脚地补了一整天的课,两个外行总算弄清楚,在租界该怎么打官司。
首先,上海租界里存在两种司法体系:工部局法庭——也就是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是审中国人的,或者在华人与洋人闹矛盾的时候,负责拉偏架。
如果纠纷双方都是英国侨民,那就需要在大英按察使司衙门(Her Majesty’s Supreme Court for China and Japan)提出诉讼——这是设立于公共租界的英国法院,根据《南京条约》和《日英修好通商条约》,同时对中日两国行使治外法权。
所以偶尔还能看到一些旅居日本和朝鲜的英国侨民,带着穿着奇异的当地仆从,为了打个官司,风尘仆仆地渡海而来,到上海租界递状子。
有些国家在大清没有领馆和法院,比如丹麦、比利时,普鲁士……他们的侨民也会借用这个法庭打官司。
由于英国国民在大清统一拥有领事裁判权,这个“大英按察使司衙门”完全按照英国法律运行,里面的法官天天戴假发,华人不得入内。
康普顿小姐靠在容闳的书桌上,忽然想起一个坑:“德文的国籍……”
林玉婵埋首书堆,头也不抬,答:“大清没有国籍法。按照公序良俗和英国法律,都是妻随夫籍。她在结婚的同时就自动加入英籍,不用特意办手续……不过倒是提醒我,得让她尽快办一份正式的身份文件。”
如果打官司的两个英国人,在大英按察使司衙门没有获得满意的结果,还可以上诉至英国本土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这是英国海外领地、皇家属地和部分独立英联邦国家的终审法庭。
“巴特勒太太的丈夫曾被他的洋行无端解雇,他不同意离职,最后官司打回英国,花了三个月,”康普顿小姐从她有限的淑女生涯里搜刮素材,“星期三我会去拜访她,套问一些细节。不过我猜,仅仅一个嫁妆纠纷应该不至于闹到女王陛下面前。而且终审法院花销巨大……”
林玉婵警惕起来:“在英国打官司要花多少钱?”
“几英镑到几万英镑不等,取决于涉案金额的数量。不过如果原告胜诉,费用由被告承担。”康普顿小姐回忆,“我记得巴特勒先生最后胜诉,没花一分钱,只付了律师费。”
林玉婵:“我们没资格请律师。而且我们必须赢。”
“还有一个问题,”康普顿小姐咬着钢笔头,皱起秀气的眉毛,“因为已婚妇女没有独立人权,理论上德文不能出现在法庭,不管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她更不能起诉他的丈夫,因为法律上他俩是一体的……如果要拿回她的嫁妆,唯一的方法是由她的男性亲属——最好是父亲——发起诉讼。而德文男性亲属,据你说,全都是已被正法的叛乱分子。”
林玉婵脑海里浮现出麦加利经理那张浮夸的笑脸。
——“小姐,你需要一个监护人……”
当代女性要想踏入社会,面临着诸多相似的障碍。“开办银行账户”只不过是其中最普通的一个。
林玉婵立刻道:“如果有其他人愿意替她诉讼,而德文签字表示许可——这有效吗?”
“可以。”康普顿小姐的卷发挡视线,她干脆从笔筒里抽支毛笔挽起头发,哗啦啦翻书,“但……只能是男性……英国籍的男性。必须是体面的绅士。他可以不露面,甚至人在英国也无所谓,但必须有男性站出来替她诉讼。”
林玉婵沉默。租界里的所有英国籍男性,加起来不过几百个。
马清臣可是正儿八经的大清官身,在英国也是根正苗红的世家子弟,人脉辐射四面八方。而租界里的居民大多是老练的投机冒险家。哪怕是最古道热肠的绅士,她能如何游说,才能让他冒着得罪马清臣、得罪大清官场的风险,去帮助一个无亲无故的中国女子?
屋内闷热,她推开窗户,深深呼吸一口花园里那带着湿气的草木味。
郜德文不谙英文,已经表态,请林玉婵和康普顿小姐全权处理诉讼的事。需要的材料她飞速找齐,她府里的马车、轿子、婢仆,需要的时候也都无私地借出去。
“真到见官时,我该出面出面,绝对不会扭捏。你们放心!”
可是……不管是大清还是大英,法律都不允许她出面。
林玉婵胡乱翻着容闳的藏书。有些书里密密麻麻,写着褪色的陈年笔记。
容闳当年在香港攻读法律,是抱着为大清国改革法治的宏伟设想。那时候,他的志向很青葱,觉得“依法治国”能解决所有问题,并且认真考虑了许多英美法系在中国社会里的入乡随俗问题。
林玉婵忍不住想,要是能有互联网……不,哪怕有电报电话,让她能请教一下这位身在美国的法律专家就好了……
没有外援。只能是两个初出茅庐的小女生,自己想偷偷办法。
忽然,风吹紫藤木叶,哗啦啦的声响伴随虫鸣,突然清明之极地冲入林玉婵的耳膜,在她的脑海里汇成一道转瞬即逝的光。
“康普顿小姐,”林玉婵快速问,“如果……只是如果,德文能找到一位身在英国的绅士,代替她进行起诉。那位绅士无暇分`身来华,他是不是也可以指派一个次级代理人,来替他出庭、作证、完成诉讼的流程?”
康普顿小姐放下钢笔,用心思索了好一阵。
“应该可以。”
林玉婵:“那这位绅士的代理人,未必一定要英国籍,对不对?我听说有洋行老板应诉时人在海外,于是让自己的中国买办代劳……”
康普顿小姐点头。
“这个代理关系,确实不受国籍限制。因为诉讼的法律主体依然是德文,或者那位替她出面的绅士……相当于雇佣一位外籍律师……”
可是她随后更加疑惑。
“可是露娜,你思考这些有什么用?我不觉得德文会认识任何一位除了她丈夫之外的英国绅士……更别说人在英国!难道你有相关的人脉——不不,你要是那么厉害,马戛尔尼先生也不敢从你手里抢钱。”
林玉婵:“……”
扎心了。不用说这么直白的亲。
她苦笑一下,随后信心十足地坐到康普顿小姐对面,双手对拢起来。
“不。”林玉婵说,“有一位身在英国的绅士,他虽然与郜德文夫人无亲无故,但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愿意替她完成这个诉讼过程。他虽然深居简出,不善社交,但文采斐然,声誉卓著,上海英租界里的许多侨民都拜读过他的文章大作。他的名字叫E.C.班内特。”
康普顿小姐慢慢捂住嘴,脸色发白,有点喘不过气。
“或者K.伍德。或者随便你的哪个笔名。”林玉婵嘴角微翘,为康普顿小姐扇扇子,“说真的,下次找我的时候不用把腰束得那么紧。”
康普顿小姐夺过她手里的折扇,快速给自己扇风,托得高高的胸脯一起一伏,被林玉婵这个大胆的设想逗引得心驰神往。
“E.C.班内特!”她格格娇笑,”我相信很多人会对这位老辣而犀利的记者怀有好感。嗯……不过K.伍德善良淳厚,下笔谨慎,名声应该也不错……”
“只是他人在英国,不便前来……或者身体不好,或者刚患上什么传染病,总之不便出面。”林玉婵进一步完善计划,“所以他会指派另一位代理人,替他,进而替德文,出面起诉马戛尔尼先生。”
康普顿小姐又紧张起来:“代理人?是谁?听着露娜,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就是——”
“我可以吗?”
作者有话要说:同时期的欧洲妇女权益跟大清比算是五十步笑百步。已婚女性是丈夫的附庸,丧失大多数权利和义务。比如未婚姑娘和寡妇可以有财产,已婚不行。如果一个已婚妇女犯了法,坐在法庭上受审的是她的丈夫。
`
大家可能学过一个英文短语rule of thumb(经验法则,字面意义“大拇指法则”),据说来源就是18世纪一个英国法例,规定丈夫打妻子的棍子不能超过拇指粗。
`
因为宗教的原因,离婚对夫妻双方都是很难的,尤其是对平民。贵族还能稍微折腾一下。当时英国法院每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一只手数得过来。
`
如果丈夫发现妻子不忠的证据可以离婚,反过来妻子就算发现丈夫出轨也不能离。《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先生就是个例子。他婚姻不幸但不能离,只能把发疯的妻子锁起来(同时掌握她的财产)。离婚后孩子全归男方且女方不得探视。
`
所以康普顿小姐很羡慕乔治·桑。她是法国人,1835年就离婚了并且取得了抚养权。那时候法国真的是革命圣地自由灯塔。
`
再说嫁妆。英国法律是判例法,主要根据以往成例来判案,不像我们一样依赖成文法典和法律。
`
17世纪英国光荣革命之后,英国实行权力下放,议会也可以适当立法,作为对判例法的补充。这个《已婚妇女财产法案》就是一项国会法令,随着年份推移也在修订进步。直到1870年,它才第一次规定已婚妇女可以通过薪水、投资、继承独立享有财产。到了1882年,法案再一次修订,赋予已婚妇女拥有和处置财产的权利。
`
其实从现在的眼光看来也不算太先进,不过是父权夫权的博弈罢了。但进步是一点点推进的,妇女解放不是一蹴而就。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姑娘们也只能戴着镣铐跳舞,离婚不可能,先把嫁妆夺回来再说。
`
大家除夕快乐!姑娘们加油鸭!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