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出动了一辆警车,车上坐了两名警察,一名法医。
到底是一桩报案人强烈要求、又没有证据的案子,明达市警方没有完全轻信,在警力分配上十分谨慎,一名老警察搭配一名辅警,外加一名刚回局里又被迫出外勤的法医。
人数不多。
可志愿者们已经很开心了。
他们高兴了,那名年轻的法医却笑不出来。
老天爷啊,殡仪馆里还陈列着三具尸体等待他解剖,警局里还有人等着他出伤情鉴定,在这种忙得抽不开身的功夫,局里居然还要求他出外勤?
如果是一起证据确凿的案子,他出外勤也就是了。
偏偏这是一起无凭无据的报案,郑哥居然信了,要跟着一群半大小子上山挖骨,这不是胡闹吗?
警察厅里,不少人也这样认为,郑哥糊涂啊!
狼雁山可不是普通小山,包家买下它,根本没有将其开发成产业,比如种植果林、养蚕种地等,而是任它慢慢荒废,成为一座野山。
一座未开发的山,真要挖骨,得挖到什么时候?
法医的判断没有错,这没凭没据的挖尸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手里拿着铲子,跟一群年轻人在山上大动土木,这里挖挖,那里也挖挖,满腹牢骚层层累积。随着手掌心因疼痛变红,法医心情不悦,不满的情绪几乎抵达顶点。
如果今天此行一无所获,这番怒火迟早要爆发出来。
消极怠工的不止他一人,孟冬臣行动也极为敷衍,他认为这一切只是剧本,这大规模挖山注定是要无功而返,他想也不想就放下了铲子。
一名妹子见了,忍不住就提醒道:“孟哥,你别偷懒啊!这里没有的话,你去左边挖一挖。”
孟冬臣坐在石头上,嗤笑一声:“傻姑娘,你还真信了?”
“信啊!怎么不信!”姑娘毫不犹豫道,眼眸闪闪发光,气势狂热逼人,“想到念念不忘他母亲惨死,尸首就埋在这座山里,三名凶手逍遥法外,真相二十年过去了都没人知道,她很需要我们,只要我们人人一铲子,真相迟早大白天下……”
复仇!为十九年前那个女人和两个孩子洗刷冤屈!替他们伸张正义!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孟冬臣沉默了。
Treasure这个剧本天衣无缝,把他的社员们骗得团团转,他们的同情心被利用,也让他从一开始的信心满满,到现在无能为力,不知道该如何戳破。
他朝江雪律走过去,想把这个年轻人叫到一个四下无人的角落,让他收手。
今日一整天,treasure都跟他们在一起,不是跟徐征明在一起,就是跟其他志愿者并肩同行,几乎没有落单的时候,他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时机开口。
这一刻倒是个好机会。
大家埋头苦干,不会注意到他和treasure两个人单独离开。他目光紧紧盯着treasure。
江雪律在挖坑,他手里也是一柄铲子,铲子上落满泥土的芬芳。
在梦中,他看到“自己”与两名同伙杀人埋尸,挖了一个足有半米多高的深坑,将人丢进去后,填平了一切痕迹。
这是明确发生的事。
可这个埋尸地,时隔快二十年来找,他却看不出来,只能大致清楚是这一片区域。却不能精准地寻找到,是脚下哪一块地。
毕竟“他”不是真的杀人凶手,而且周边这些花花草草看上去都一样。
也许需要一点运气……江雪律垂眸沉思,继续下铲子,这一挖持续了几个小时,十分疲惫时,他偶尔会心生一点恍惚:谁能想到,这个周末,无数高中生在家里休息,他却在千里之外挖土寻骨。明明他以前也是前者,可从群星闪耀那一日开始,他却轰隆隆地走向了另一条截然相反的路,即使这条路扑朔迷离,充满未知。
“treasure,我有话跟你说。”孟冬臣清了清嗓子。
“说什么?”年轻人停止铲土的动作,站了起来,他身穿一件黑色卫衣,头戴同色棒球帽,那张藏在树梢阴影里的脸缓缓侧来。
除了瘦削后颈那一层薄薄的汗。
他看上去跟机场刚出现时没什么不同:身形清瘦,头发乌黑,眉眼遮在帽檐下,没有那种锋芒毕露的气质,而是内敛沉稳的神秘。
或许还是有一点不同的。
昨日treasure刚出现,样子更为清爽,今日对方还是那顶帽子,几缕墨色的头发却带了汗。
孟冬臣挑了挑眉,情不自禁心想:这戏做得也太真了,当事人下铲子比谁都逼真。
终于他开了口:“你……”收手吧。
就在这时,有人一铲子下去,似乎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那人“咦”了一声停住了,这声音吸引了江雪律的注意力,也打断了孟冬臣的话。
又是一铲子,随着土层的松动,土壤之中有东西浮出来。
“大家!这里……这里似乎有情况!”这名志愿者声音颤抖,他担心是错觉,又担心真的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死者为大,他不想冒犯,所以接下来这一铲,他的动作十分轻柔。
纵使他的动作已经轻柔,黑色泥土还是被翻了上来。
这名志愿者神情怔忪,努力凑过去辨认,看看到底是什么。等真正看清楚后,他的眼珠几乎从眼眶里瞪出来,嗓子里不断尖叫:“啊啊啊啊警察叔叔我挖出来了!我挖出来了!”
“怎么了?你发现什么了?”志愿者们好奇地观望,从自己的坑里爬起,跑了过去,不约而同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家伙你运气真好,立大功了!我们挖了半天没挖出来,你居然挖出来了!”
众人激动得语无伦次,纷纷拿起铲子,加入了这个土坑。
“发现什么东西了?”叫郑哥的老警察,汗流浃背地直起腰。
秋天气温开始下降,在这个人人都穿外套的季节,老警察都把外套脱了,袖子卷起来,可见花了不少力气。
事实也是如此。
这一下午老警察几乎一直在挖,铁镐铲子扬起不少黑泥。
一种老警察的直觉,让郑哥能感受出,这群年轻人没有胡言乱语,徐征明红肿的泪眼不似作伪,失踪记录也摆在他面前,让他在疑虑之余心想,或许当年真有一桩没发现的悬案?
不顾一些同事的反对声,他力排众议出了警。
可随着挖掘进展缓慢,几个小时过去才挖了半米深,老警察的体力接近透支边缘。
一群志愿者也是如此,年轻人精力旺盛,可此前他们先坐了车,长途奔波几个小时后,又跑去警局报案,这个下午又在挖土,体力慢慢濒临耗尽。
人人精疲力尽时,一种默不作声的怀疑难免泛了上来。
志愿者还好,他们内部意见极为统一,想的是今天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再来。
明达市警局的两名警察和一名法医,想法却动摇了。郑哥忍不住怀疑、唾弃自己:他是不是年纪大了,鬼迷心窍了,听了一群年轻人的三言两语,居然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决定出警。
有人大喊大叫时,他揉了揉酸痛的肩膀走过去,心里没抱什么希望。
等到他真的走过去,看清楚土坑里的东西后,他犹如五雷轰顶,表情瞬间变了,震惊得说不出话。
那是一具白骨!
不是野兽的骨头,是真的人骨,头颅和肋骨的形状十分鲜明,尸骨身上还挂了破破烂烂的衣服。
老警察当下停住脚步,反手将那名手持铲子的志愿者推开:“你别动了,所有人退到一米外,保护现场。”
他声音略有些颤抖。
居然真的有尸体,这事情大了!
“啊?”志愿者没听清楚,又是一铲子下去。
老警察一看有点来气,眉心狠狠一跳,声音禁不住地拔高:“我说,你们都别动了!镐头铲子全部撤走!保护现场!!!”
没想到真有命案,他带来的人手太少了。
这一句堪称怒吼。
志愿者们被凶到了。
比老警察还凶的是法医,法医本就在濒临怒火喷发的边缘,他走过来,见到这一幕,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
他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身体颤抖,终于,他爆发出来了,那双睁得硕大的铜铃大眼,死死地瞪着每一个人,嘴里说的却是:“你们都不要碰!!!让我来!!!”
江雪律立刻收手,一群志愿者也争先恐后地爬出土坑,把主场留给了神经质的警察法医。
这下所有人都能看到。
两名警察小心翼翼地开挖,这黑色泥土的深坑,犹如一张巨兽之口,吞噬着一切。随着小铲子一点点拨开泥土,一具死去多年、早已白骨化的尸体,慢慢呈现在眼前,暴露在天日之下,一股刺鼻的腐败气味也随之散开。
志愿者们面露惊惧,下意识地捂住口鼻。
法医戴起手套,拿出工具箱,原地验尸,很快得出结论:这是一具白骨化到难以辨认样貌的尸骨,从盆骨和生育程度看,是一名生过孩子的年轻女子。白骨化时间至少有十年以上。
法医再轻轻拨动尸骨,说出他初步验尸的死因推测,“身上共有七处刀痕,女性死者死前遭遇过殴打,颅骨变形,后脑勺有撞击伤,身上多处骨折,这些都不是致命伤。真正的致命伤是深入内脏的刀伤……”
深到什么程度,深到刀口都烙印在了骨头之上,入骨三分。
惨不忍睹这个词,在这具森森白骨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很明显,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命案!”法医一锤定音,定了性质。
法医每说一句话,徐征明脸色就苍白一度。到了最后,他脸上的血色尽数褪完了,他嘴唇颤抖着:“没错,先殴打后用刀,这是我的母亲吧?她死的时候还不到三十。”
二十年前,农村结婚年龄都挺早。
“十有七八。”负责物证的警员还没来,法医拿起镊子,临时上岗,小心翼翼地从死者身上取出一些东西。
死者身上不是空无一物,衣物和随身物品还没腐烂,里面就有皱巴巴的纸质证件,被时代淘汰的火柴盒等等。
身份很快也确定了,正是当年失踪的女子。
所有人激动又震惊:十九年前果然真有一起命案!
尸骨的种种痕迹,说明了当年她是在无尽殴打和杀戮中死亡的。
她死得太惨了!
徐征明眼眶瞬间红了,脸庞涌出大滴大滴的泪水,即使早有准备,在鉴定结果出了后,他依然心如刀绞,深深的悲伤和痛苦如潮水般涌来,几乎将他淹没。他喉咙哽咽着,说不出话。
不顾眼前是一具骇人的白骨,他想去触碰自己的母亲,抱着她嚎啕大哭,法医阻止了他。
“你不能碰!我们回去后,还要带她跟你测一次DNA,确定这真是你的母亲。她身上也很可能残留了凶手的指纹。”当年受限于技术,凶手草草地掩埋尸体,估计都不会想到,二三十年后刑侦技术发展之快,达到了多个里程碑。
二十年后,各种犯罪题材的知识影视铺天盖地,罪犯们与时俱进,跟警方斗智斗勇时,多少有反侦察意识,他们会有意识地销毁指纹、清理DNA、毛发等证据。手法也是花里胡哨。
二十年前,凶手们野蛮凶残,却没那个意识。
一些痕迹一定留在了现场。
一听这话,徐征明不敢再动,他眼里迸射出怒火,心中满是恨意:是啊,找到母亲的尸骨只是第一步,凶手还没抓到呢!
“我们运气也太好了,整座山那么大,居然只挖了三四个小时。”人命关天的案子一出,法医的态度也变了。
真有命案,出动所有警力满山挖都是应该的。
实际上不是运气好。
早从一开始,江雪律就在引导,初上山伊始便有两条岔路,应该走左边,如果走错了,去了右边,这次挖骨行动注定无功而返。当时他和徐征明走在最前方,充当了领路人。
众人只想着挖尸骨,谁也不知道凶手当年把人埋在了何处,
本来也没有思路,他们便随大流跟着行动,无形之中,缩短了找到白骨的过程。
比起众人的毫无头绪。
与杀人犯精神共振的江雪律,自然知道,“自己”把尸骨埋在何处了。
人群之中,最震惊的莫过于孟冬臣。
白骨被挖出,身中七刀的结论,与徐征明帖子里所说如出一辙,让他面露惊骇,一股寒气顺着脊背攀爬上了神经。
treasure那双从头到尾都十分冷静的眼眸,在大少爷脑海里一闪而过,他心里悄然滑过一句话,“原来这一切真的不是骗局,原来执迷不悟真的是我自己。”
他嘴唇开合几次,人是彻底傻了,错愕得失去了所有的语言。
徐争鸣那两幅画,是现实落进画卷,杀人是真的,目睹凶案后想要复仇也是真的,那些村民们的讨论也是真的。
这一刻他信了。
世界观在他眼前崩塌颠覆——
另一边,明达市警局。几名警察正在喝茶,他们远远地评价着一行人:“郑哥也是糊涂了,没有证据就出警。”
报案人说的,全程就是一个梦,怎么能当真?
恰在这时,二楼下来好几名同事,他们风风火火走下台阶,见了在喝茶聊天的他们,纳闷道:“啷个,你们不出警吗?天水镇茂竹乡那块地方发现一具尸骨了,疑似十九年前失踪女子卢某,属特大命案,现场还没保护,局里通知了,喊大家尽快出警。你们还有时间喝茶呢,快点和我们一起出发!”
众人一愣,以为自己幻听了。
什么?真出命案了?
众人浑身打了个激灵,一边不敢置信地穿衣带帽,一边风驰电掣地驱车赶往目的地。
命案一出,事情就闹大了,随着痕检、辖区民警和刑警的车陆陆续续赶来,停在坑坑洼洼的山路边,黄色警戒线在狼雁山拉起。
茂竹乡轰动了。
村民们亲眼看到,警察们将一具白骨小心翼翼地放入裹尸袋,这一幕太冲击眼球。
人群嘈杂起来:“真的死人了!真的死人了!包家的山头有死人,几个外乡的娃儿挖出来的!”
“你们也听说了?赵浦的婆娘原来不是跑了,是当年就被人杀了,好吓人哦,七刀!”七嘴八舌的声音中,村民们都吓坏了。
村民们胆子大,情绪激动时跟人打架,把人脑袋开瓢也不是没有过,可是把人杀了就是另一回事了。
“到底是哪个杀的,吓死了。警察说,凶手很可能是村里的人。”这个消息一出,村子里的人都怕了,猜忌心慢慢浮现,一个村里普遍都知根知底,谁能想到自己身边居然潜伏有杀人凶手。
杀人埋尸,还能二十年不被人知晓。
这难道不可怕吗?
都是一个村里的,到底是多大仇多大怨。
别说村民了,一开始对梦境之说不以为意的明达市警局,如今也渴望获悉真相。
人声喧闹中,一名五十多岁的中年人表情非常不自然。
早在听说警察来了时,警车鸣笛打破整个村子的平静,他心里咯噔一声,飞出许多凌乱。
最初不知道警察来干什么,所为何事,他还能佯装镇定,凑在围观群众里看热闹。
等听说是一具女尸被发现,他眼神中闪过一丝无法掩饰的震惊,整个人手脚发凉,慌张极了。
怎么发现的?明明事情都过去多少年了,他半只脚都要踏入棺材了,怎么会被发现呢?
等事态继续演变,警车越来越多,连隔壁村都跑来看热闹,村民们又如鹦鹉学舌一般给隔壁村复述法医的结论,“尸体上应该有指纹”等诸如此类的话,他脑子彻底乱了。
再再听说,是当年那个女人的孩子,长大后回来缉凶。中年男人差点没绷住脸上的表情。
孩童普遍忘性大,谁能想到,当年五六岁的孩子,居然能记得当年的事情,还有这番能耐!
警察说,是当事人比较早熟,五六岁就记住了一切。村民们却说,是女人怨气太重,才十九年来不间断地给孩子托梦。
一个科学一个迷信。
不管是哪一种说法,复仇都是最终结局,令他不寒而栗。
他该怎么办?
跑路,对,他当然要连夜跑路!趁着警方刚发现尸体,他要赶紧跑,悄无声息地离开这里!男人从人群中转身,准备回自己家。
就在这时,他看到两个年轻人站在警察包围区中心,俨然是人群的焦点。
警察非常客气地问:“你们还知道什么?有什么对案子有帮助的线索,都可以说。”
一个二十五六的年轻人,眉宇轻皱似乎在回忆,他说:“三个男人,两个我很陌生,一个好像是村里的人,案发时,他拿刀威逼我的母亲,脸上的表情凶神恶煞,眉毛上似乎有一颗棕黑的痣……”
警方立刻唰唰写下“熟人作案”,很大可能是一个村里人引狼入室,伙同两个外人作案。
中年男人吓坏了。
他一颗心吊在嗓子眼,连忙伸出巴掌,捂住了脸上的黑痣。
这颗痣长在他的眉毛边上,有相面师傅说,这个地方长痣的男人胆子大、头脑聪明,朋友多,能闯荡下一番事业。也有相面师傅说,如果一个男人这个地方有痣,预示着一生可能会有一次牢狱之灾……后者他一直当放屁,只听前者,也一直为这颗又大又黑的痣引以为豪。
唯独没想到,当年的幸存者却靠这颗黑痣几乎把他指认!
接下来另一个年轻人开口了,对方语气不慌不忙,全程像是在夸他,可仔细听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警察叔叔,我认为这个凶手非常聪明且心狠手辣……当时村镇上有集市,舞龙舞狮和鞭炮齐鸣的活动,吸引了群里男女老少的注意力,村里几乎空了一半,选择这个时候动手,没有多少目击证人,也不会惊动别人。”
这是天时。
“再有,他选择卢女士杀害,恐怕也不是偶然。卢女士家较为偏远,还是独门独院,她就算惨叫,邻里也不会发现。”
这是地利。
“他不仅自己动手,他还有两个帮手,轻轻松松就帮他制服了两个孩子和一个女人。他用灭门的方式不留一个活口,彻底扼杀掉最后一个目击证人。”
这是人和。
也是为什么,一开始三个男人对女人拳打脚踢,当时应该没想杀人。后来选择动刀子,估计是想明白了:“他”既然是熟人,如果留活口,迟早有暴露的一天。
这个世上只有死人才不会指认他,灭门是唯一的选择。
这条思路也贯穿了他后续的一切行动,让他二十年没有露出破绽。
这一句句话,听在耳里如炸雷轰鸣。
中年男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这个年轻人的说话更直接,说的是他的犯案思路。
他浑身僵硬如同石化。
接下来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那动机是什么呢?”
中年男人听不下去了,他转身就走。因为太急了,他一路跌跌撞撞,脚差点打滑。
他冲回家,关上房门,以平生最快的速度收拾钱财衣物。屋子里,他的老母亲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骂了他一句,“你急着投胎啊!”
中年男人才没空理她,他简单地收拾了东西,才慌里慌张地对母亲说:“如果有人问起我,你就说我一直在外地打工,根本没回来,你也不知道我去哪里了,你也联系不上我!”
“没事不要给我打电话!”省得警方通过这条线摸到他头上。
嘱咐完毕,没等老母亲回应,他拿起包就想夺门而出。
他的逃亡之路要开始了。
可惜太迟了,他小看了警方的办事效率,在他脚迈出去、准备出门时,门外出现了好几名警察,听说是来挨家挨户采集指纹的。
他脸唰地一下白了。
一看他大包小包、完全是自投罗网的样子,警察们挑了挑眉,视线再往对方局促的脸上瞟,眉毛间一颗黑痣,显眼极了。得嘞,这下什么话都不用说了,他们掏出一副银手铐:“行了,包鸿志,跟我们走一趟吧。”
三名恶徒,其中一名落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