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载川听到他的话,不由自主怔了一下,总觉得信宿描述的场面有些似曾相识,两秒钟后倏然意识到了什么——
很多年前,他曾经配合缉毒支队参与一场打击毒品犯罪的行动,确实从地下室里抱出来过一个被关押的小男孩。
那时候所有警察都以为那个男孩是受害者,后来才意识到他很有可能跟那群犯罪分子是一伙的。
在林载川的印象里,那个孩子的性格非常阴郁,沉默寡言——可能伪装出来成分的居多。
但他并不妖异,看起来甚至有些自闭,无法融入人群,那种跟身边人格格不入的隔阂感是无法伪装出来的。
跟成年后的信宿不太一样——
只要信宿愿意,他可以在任何一个人圈子里、在任何人面前都表现的如鱼得水。
再加上时间确实过去太久了,所以林载川一直没有把他们两个人联系起来。
但现在想想,无论是时间、还是获救的地点,确实都有些太巧合了。
林载川微微吸了一口气,神情难掩惊讶,低声问道:“当年那个小孩子竟然是你吗?”
信宿点点头,一只手杵着脑袋,一只手抬起来比到他的腰部,“唔,我当时可能只有这么高吧,有点发育不良,像个小鸡崽一样,你都可以直接把我抱在手臂上坐着。”
而现在他已经跟林载川一样高了。
林载川逐渐回想起当年的往事,画面一幕一幕清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那个在昏暗冰冷的地下室里蜷缩成一团的小孩子,被他从地下室里抱出来,也只愿意依赖在他的身边,抗拒别人的接近,有些倔强,又带着一种坚硬但又易碎的脆弱。
从某种层面开始,跟信宿……确实很像。
信宿轻声道:“你给我买了一杯珍珠奶茶,还有几块甜点蛋糕,那是我那一年来吃过的最甜最甜的东西了。”
林载川的手在他的后颈轻轻捏了一下。
信宿好像被顺毛的猫咪,舒适地弯起眼睛,笑眯眯的说:“所以后来你怀疑我是跟霜降一伙的人,倒也不算错。”
林载川只是有些遗憾。
原来他们在那么早之前就相识。
如果……如果能再早一点到他的身边就好了。
或许信宿就不必经历那些。
信宿不用猜测就知道他现在心里在想什么,拿着脑袋轻轻在他的腰间蹭了蹭,“载川,现在已经很好啦。”
当初分别的时候,他也没有想过未来竟然会跟他走出这么远。
信宿喝完了奶茶,又踩着拖鞋回卧室里睡觉了。
可能是在黑暗中走了太久,骤然卸下了一身的沉重枷锁,信宿只觉得难以消解的疲倦,甚至还有些不知何处的茫然,除了吃饭、睡觉其他的事什么都不想做。
林载川知道那些年他一个人走来太累了,或许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才能从那样的漩涡里走出来,没有勉强他去做任何事,信宿想怎样都由着他。
信宿出院以后,一直没有跟外界联系过,他的手机已经好几天都没开机了,所有人找他都得通过林载川转达消息——于是在跟林载川联系过后,张同济在信宿出院的第三天,让司机把他送到了林载川家的小区楼下。
林载川得知张同济到了,换了身衣服下去接人,进门以后,一看到懒洋洋窝在沙发里的信宿、看到他现在的尊容,张同济就忍不住开怀大笑了起来,笑了很久,扶着桌子笑的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张同济像来儒雅体面,很少有这么不顾形象的时候。
信宿“啧”
一般来说患者在开颅手术后,为了保持自身良好形象,都会在脑袋上带个帽子或者假发,但是信宿仗着自己长的好看就恃美行凶——
他就这么“纯天然、无加工”地赖在家里,手术已经结束半个月了,他的头上已经长出了毛绒绒的一层细细绒毛,但是裴迹说至少两个月才能长出头发,留到信宿以前那个长度,怎么说也得一年多。
总体来说,他现在还是个“蛋”。
林载川习惯了他的这个样子,已经越看越顺眼了,无论如何也是个让人赏心悦目的美人——但是张同济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把纱布拆下来以后的模样,那画面实在是有些让人忍俊不禁,他从来没看到信宿这幅滑稽荒唐的样子。
信宿小眼神默默盯着他,幽幽道:“笑够了吗。”
张同济又“哈哈”了两声,扶着桌子断断续续道:“噗……笑够了。”
他走到信宿的旁边,眼神总是忍不住往上飘,有理有据道:“你这样把刀口露在外面,万一吹了风进去,会不会‘脑子抽风’啊。”
信宿:“………”
是他后爸没错了。
他有些无奈:“已经没事了,伤口早就已经长好了,不会脑子进风的。”
“这样就好,”张同济看了眼在厨房里做鸡汤的林载川,压低了声音悄悄问他,“听说你从公安局辞职了,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信宿安静了一会儿,才语气平静地说:“没有打算,我现在哪里都不想去。”
“嗯,休息一段时间吧,一刻不停地走了那么多年,也该停下来喘一口气了。”张同济语重心长道,“好好养养身体,别一看就病殃殃的,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你还得跟林支队长往前走很久呢。”
“就算以后都不工作,你爸爸我也还是能养的起你这一辈子的。”
信宿笑了一声:“谢谢爸爸。”
张同济叹了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一直在跟社会上的那些黑暗面接触,但是从来没有想过是那么危险的事,一个疏忽可能连命都没了。我现在对你没有别的愿望,只希望你能平平安安的,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段时间张同济也明显削瘦了很多,本来有些中年发福的体态一下子就瘦回了十年前,但凡心里装着信宿的人,这几天都没少跟着他提心吊胆。
张同济道:“你们林支队长也是好样的,心脏病都要被吓出来了。”
信宿罕见地沉默了一会儿,没有说什么话。
十分钟后,林载川端着一壶鸡汤走到客厅,“叔叔,来吃饭了。”
张同济还没有什么动作,信宿先非常自觉地从沙发上爬起来,坐到了客厅的餐桌上。由于时长在这个路段往返,这段路他闭着眼都能走了。
以前信宿回家的时候,就经常跟张同济说林载川做饭特别好吃,甚至三番两次重金邀请他做自己的家庭厨师但未果——张同济这是百闻不如一“尝”,他也想试试让信宿心心念念反复提及的“美味”到底是什么味道。
其实没有太过特别的口味,非要说比起外面的山珍海味多了些什么——是很有“家”的感觉。
那是信宿无意识向往的东西。
吃饭的时候三个人没有什么交谈,看着信宿马上就要喝完他的第三碗鸡汤,张同济终于忍不住开了口,“咳……你们两个人的父母都去世的早,我也算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长辈吧。”
“我看你们交往的时间也不短了,打算什么定下来?”
张同济在年初的时候就买了一座小岛在信宿的名下,就是给他筹办婚礼准备的,结果都走到这个地步了,一个两个还都不急,年轻的不急也就算了,年长的那个也不急,都大半年了什么动静都没有。
——就算是让人闻风丧胆的阎王也避免不了被家长催婚的尴尬,听到张同济的话,两个人的动作同时顿了顿,信宿看了林载川一眼,又可疑地低下头,含含糊糊道:“……听他的。”
林载川思索片刻,沉静回复道:“等信宿的伤再好一些吧。”
再拖下去一两个月,就快到十月十一月了,天气急剧转寒,很少有在冬天举办婚礼的,林载川的意思大概就是明年春天了。
张同济想了想,冬去春来、万物复苏,也是个好日子。
信宿有些无奈道:“爸,您别着急,我总不能带着假发去结婚吧。”
张同济一愣,突然想起来还有这件大事,刚止住的笑意开始又涌了上来,“对对,是得等等你这个……恢复期过去。”
信宿叹了一口气。
人生在世,每天都有新的忧愁。
张同济中午过来,催了个婚,没到晚上吃饭的时候就走了。
婚礼这件事,信宿其实不太在意,在他心里就是一个对外的“形式主义”,普世价值观下所谓的“仪式感”,对他来说还没有一双细细的手/铐有约束力。
不过他仍然想给林载川一个盛大繁华的婚礼。
以礼服、繁花和戒指宣誓,我是你的人。
不过短时间内他是心有力而力不足了。
在获得裴医生许可后,信宿去浴室里洗了“头发”,出来的时候浑身覆着一层湿/漉漉/的水汽,雪白浴袍半遮半掩,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往上挑着,就像是那些妖怪志异里记载的
那种蛊惑人心的美貌妖僧——
然后勾引未遂,被不为所动的勾引对象囫囵塞进了被子里。
信宿扑棱着从被子里挣扎出一个脑袋,“你看能看的到头发吗?我摸到一点点,是不是长出来了?”
信宿轻轻摸了摸他的脑袋,“还要一段时间,会长出来的。”
信宿翻了个身,软趴趴靠在他怀里,声音带着点困倦,“我想把头发留起来,留的很长很长,还想去纹身,觉得这样好酷。”
以前因为警察的身份所以不能做出格的事,现在辞职了信宿就开始解放天性——这两件事信宿其实以前就跟林载川说起过,那时候林载川觉得他“志向远大”……
这真是不改初心了。
林载川对他说:“纹身很疼的。”
信宿当然知道很疼,以前还是“阎王”的时候就多次尝试但是屡战屡败,所以退而求其次买了一些漂亮妖异的纹身贴,但是——
“你怎么知道?你纹过啊?”
信宿一下来了精神,坐直了身体,眼睛都睁圆了,“你还有这么叛逆的时候呢!”
林载川当然没有纹过。
他只是知道细细密密的针扎进皮肤的感觉,就算打了麻醉,药效过了还是火辣辣的疼。
以他对信宿的了解,这人大概在第一针落下的时候就会没骨气地反悔了。
林载川倒也没有泼冷水,只是问他:“想纹什么?”
信宿认真想了想,说:
“玫瑰,蝴蝶,蛇。”
“……还有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