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历126年, 也就是距今二十一年前,阿木出生在胡苏姆小镇。
他无父无母,出生后没多久就包着漏风的小被子丢在小镇的大门口。
那时候牌匾还没有锈掉,也没有被奇怪的植物覆盖, 胡苏姆三个字大气洒脱, 每个居民走过时都要抬头看看, 夸一句这字儿写得真不错。
热闹的胡苏姆,是高山区为数不多很有烟火气的地方。
很快, 有人发现了弃婴,找来镇长。
还年轻的秦叔赶到时, 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指指点点猜测着婴儿的来源。
“诶, 这个小被子有点眼熟啊。”
“对,手工做的, 这个花纹……”
“他妈妈该不会是……”
“啊?是她啊, 难怪呢……”
胡苏姆时代隐居, 与世隔绝, 不存在外来人乱搞丢下个孩子。
人人都笃定, 婴儿的父母一定是镇上的人。
空穴不来风, 西边有一家的姑娘年纪轻轻,还没嫁出去肚子就大了。
街坊闲言碎语, 讲得很难听。
那家姑娘两个月前不见了, 两个月后, 多出个来历不明的婴儿, 前后一串联, 怎么想都是她的。
如果在城市里,阿木这样的弃婴应当是送去福利院、由社会机构抚养长大的。
胡苏姆小镇没那样完备的条件, 就算嫌弃那个“不自爱”的姑娘,可孩子毕竟是无辜的,于是就由镇上的居民轮流照顾他。
今天东家吃口饭,明天西家睡一晚。阿木长得机灵可爱,很小的时候也曾被爱着。
只不过他越长大,越像镇上那个未婚先育的姑娘。
姑娘一失踪就是好几年,父母伤心过度先后病死,连邻居都在上山时遭遇雪崩,再也没回来。
后来,收留阿木最多的一个家庭不知怎么得了怪病,全家老小无一幸免,一年后陆陆续续死去,死状凄惨。
流言蜚语在不大的镇子上悄悄流传,说这个孩子,不祥。
小孩子总是敏感的,就算没人当面讲,他也很快意识到周围人对自己目光和态度那微妙的改变。
吃百家饭长大的阿木早就会自己照顾自己,问秦叔,能不能找一个不用的屋子,让他有个遮风避雨的歇脚处,以后就不麻烦其他居民了。
彼时秦叔正为了东头两家争地的事情烦得焦头烂额,也没多想就答应了。
这一天起,阿木从被小镇一起照看的孩子,成了被所有人嫌恶的弃儿。
小石头落入泥土里,自己生根长大。
阿木住的那间小屋子之所以闲置,是因为对面住着阿嬷。
二十来年前的阿嬷还没现在这么疯癫颠的,但头脑已经有点儿不清醒了。
再往前很多年,她年轻的时候有过一个孩子,没长几岁就出意外死了。
居民都说,儿子的死亡对她打击过大,从那以后就疯了。
见到年龄相仿的孩子就抢,家长护着还会被她追着骂骂咧咧。
她曾经是个药剂师,帮胡苏姆的许多人都治过病,居民们过去都很尊重她,也很同情她的遭遇。
可她的疯病越来越严重,威胁到了其他人的安全,众人也只能离她远远的。
唯有同样被歧视的阿木没有远离,扒着阿嬷家放着各种奇怪植物的窗台,问,阿嬷,阿嬷,你饿不饿,我刚煮了粥哦。
阴沉沉的阿嬷本想把烦人的小东西赶走,可她看到小小的阿木,就好像看到了自己早夭的儿子。
老人打开门,伸出枯瘦干瘪的手臂,摸摸他的头发。
小孩脏兮兮的小脸上绽放出明亮的笑容。
上天带走了她的孩子,又送给她另一个。
有时候正是命运的指引,让两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成为家人。
*
九年后的星历135年,病毒席卷北极星,吃不饱穿不暖免疫力低下的一老一小,在第一波就被感染了。
神奇的是,他们非但没有死去,反而进化出了心灵系的异能。
阿嬷可以创造出一个单独的精神空间,阿木则有操控他人的能力。
阿木年纪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比垂垂老矣的阿嬷吸取更多的精神力。
遗憾的是,胡苏姆的居民虽然鲜有生吞活剥的低等丧尸,但高阶丧尸中有足够多精神力的,除了他俩,也只有那个被全镇人千疼万宠的小少爷秦加。
秦加出入哪里都是前呼后拥的,很难接近。况且他人不错,就算对众人如避蛇蝎的两人也是温和的,他们不想伤害他。
好在,普通丧尸也是有办法提取可食用的精神力的,只要激发出激烈的那一面——不如说愈是激烈,愈是好摄取。
而种种碰撞的情绪中,最好勾出来的,就是暴怒。
阿木开始整天做些惹人生气的事儿,搞恶作剧,再从丧尸居民们的棍棒、拳打脚踢下偷偷吃掉他们的精神力,回来再分享给阿嬷一些。
末日十二年,一老一小就这样,和这颗星球上的大多数生病一样,卑贱地、辛苦地苟活着。
不过,两人也清楚这样不是长久之计,要是超过了居民们的忍受程度,把他们从胡苏姆赶出去,小镇外的连绵冰雪是不会有容身之地的。
阿嬷一直在想办法调配药剂,能够更简单和稳定地汲取能量来源。
只是原料中的那些古怪骨骼、残片、根茎还算好找,「强精神力者最宝贵的一段记忆」却没那么容易取得。
且不说记忆有没有什么限制,光是强精神力者这一项,整个胡苏姆能够符合的,也就秦加了。
一年多以前,阿木踌躇着找到秦加,说明来意,希望对方能够将最宝贵的一段记忆交给自己,换取他和阿嬷活下去。
那时候小孩想,反正秦加这样的人总能新生出更多美妙的回忆,应该也不在乎其中的一小截吧?
就像有着金山银山的人,施舍小小一颗宝石,也不会有多大的损失。
没想到一向温和慷慨的秦加听到这个要求以后,毫不犹豫拒绝了。
阿木不知道属于他的最宝贵的记忆是什么,但他知道,若是再拖下去,制作不出药剂,他和阿嬷都会死。
男孩铤而走险,侵入秦加的精神世界寻找他所需要的那段记忆。
这样的事情他以前也对其他居民做过,虽然有点愧疚,不过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可他忘了,秦加不是那些无精神力的普通丧尸。
青年激烈地反抗,男孩的精神力等级虽然比他高,毕竟是小孩子,能力用得不熟练,两人势均力敌,谁也没能压制谁。
最终,阿木略胜一筹,束缚住秦加的思维,却怎么都挖掘不出他的记忆——秦加有了防备,将它锁在心里最深处。
结局两败俱伤,阿木没能拿到想要的“原料”,而秦加也为了守护自己的记忆,哪儿也去不了,困于精神世界中。
一年多过去了,胡苏姆唯一有精神力的丧尸倒下,他们出不去,也没有外人进来,原料凑不齐,就做不了药,阿木苦苦等待,等着秦加有一天彻底放弃,他就能吞噬他的精神力。
被胡苏姆宠爱着长大的秦加不知该说是乐观过了头,还是太过坚强,竟然这么久都没有失心疯,反而壁垒越竖越高。
眼看着阿嬷越来越虚弱,阿木又焦急又绝望,谁也帮不了他们。
就在他快要放弃希望时,近十年没有访客的小镇,出现了两个陌生人。
阿木并非被镇民追打的那日是与麦汀汀的初遇,早在后者和同伴步入胡苏姆、所有人虎视眈眈的那一天,他就混在街道巷口里偷偷观察来人。
看见漂亮哥哥的第一眼,阿木就确定这只丧尸的精神力等级相当之高,完全能满足自己的进食需求。
但他没法感到欣喜:这样旺盛而强大的精神力,以他的能力根本无法奈何对方。
除非麦汀汀自愿做什么。
他先是在那天向麦汀汀求助,确认了这个哥哥温柔又心软,然后一步步引导着麦汀汀、自己、阿嬷和秦加同时聚在一块儿,直至麦汀汀在被关押的精神空间里遇到秦加。
事事都如计划中进行,顺利得不得了。
如果没有差错的话,他能通过漂亮哥哥得到自己需要的全部。
他以人类的身份活了不到九年,又行尸走肉活了十二年。
再往后的未来,他也要接着活下去——无论以什么形态。
男孩憧憬着。
*
现在。
少年任小孩抱着自己撒娇,没有动作,也没有说话。
若不是长长的睫毛还会眨动,简直像一座冰雪塑成的精美雕像。
小孩说,我希望小加哥哥醒来第一个见到的,要是汀汀哥哥。
小孩说,我不会害你们的哦。
追打阿木的丧尸对他们说,祝你们好运。
……
所有的忠告,所有的微妙直觉,皆有迹可循。
原来在他进入异族地界的刹那,所有的算计便已各就各位。他的一举一动,在外人看来都是利用的筹码。
命运的齿轮严丝合缝,谁都无处可逃。
不过麦汀汀不会怪罪阿木。
每个人都想活着,这是最不可被指责的欲※望。
更何况不管是秦加还是阿木,他与他们都是萍水相逢。
佛尚且不能渡众生,神也做不到爱所有人。
更何况。他只是一只爱吃果果的小丧尸。
半晌,少年动了动手指,轻轻梳理了一下小孩子打结的头发,开口问:“你需要,什么,才能活着?”
“哥哥是问我原料吗?”阿木掰着手指头数,“我想想啊……一段最宝贵的记忆,一见钟情的爱,还有,一颗纯净的心。”
这三者是按照获取难易程度排列的,只要同时获取两个以上就行,但小孩没说。
他小心而爱惜地碰了碰麦汀汀那件校服的衣角,针织面料的手感舒服,年幼的丧尸出生到现在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羡慕地赞叹道:“哥哥,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
小美人抿起嘴,柔声说了句谢谢。
“哥哥,我真的很喜欢你,你对我特别好。别人都不像你。”
阿木的小手背在身后,笑眯眯地。
“这样吧,哥哥,只要你能说服阿嬷,我就放你出去,怎么样?”
“说服……?”
“是呐。”他眨眨眼,“不管用什么方式,只要她允许了,我也会答应哦。”
麦汀汀还没来得及回答或追问,小孩想起了什么似的,扭头瞧了瞧。
等再回过头来,小脸的神情严肃了几分:“时间不多了,我得走了。哥哥,加油哟~!”
他说完这句话匆忙地一摆手,像个灵活的小猴子扒住地锦的枝条,滋溜一下爬了上去,很快消失在玻璃墙的光芒后。
阿木离开后,过敏源的去除也使秦加的疼痛慢慢缓过来一些。
青年眼前的世界重新清晰,第一反应就是抓住麦汀汀的手,慌张地上下打量一遍他:“小汀你还好吗?”
麦汀汀没受什么影响,点点头,看他脸色不太好:“你,还疼?”
秦加摇头:“好一点了,就是刚才确实太疼了……对了,那个孩子,叫、叫阿木对吧?他来是说——”
他的话戛然而止。
麦汀汀看着他瞬间变得惊恐万分的神色,顺着他的视线方向朝自己身后看去。
那些原本柔弱的爬墙虎枝叶,原本规规矩矩绕着围墙转动的藤条们,植入指令陡然疯长起来。
细小的叶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大,好似受到恶毒的浇灌,不顾一切要冲破本体的桎梏。
短短一分钟之内,枝条铺天盖地,将本来发着光的玻璃幕墙完全遮蔽住。
秦加下意识往后跑,跑了几步觉得不对,看见小美人还在原地发怔,仰脸看着愈发高大的枝蔓,倒影在水中蜿蜒。
他赶紧折回去拉上人一起逃,少年被连拖带拽,踉踉跄跄,好几次差点摔倒。
更要命的是那潭万年不动的水竟然如同涨潮一般越漫越高,很快淹到了膝盖的位置。
头顶的藤条向下倾轧,脚下的水也在逼迫,两边同时包抄,他们根本没有可以后撤的路线。
前后左右的迷宫上的绿全都扭曲了起来,地锦的叶子从一根根手指、甚至指甲盖的迷你大小,膨胀到小臂的长度。
水位不知不觉间攀升至大腿的高度,这些水流在不久之前还静谧得毫无存在感,此刻汹涌如同危险的暗流,抬腿和落下都成了需要赌一把运气的冒险。
他们两个谁都不会游泳,既然地面不能再待下去,也只能往上了。
高个子的秦加揽着麦汀汀,尽力让他贴着自己,不掉进水里,问他:“你会爬树吗?”
麦汀汀伤心地摇摇头。
要是会爬树,以前也就不用天天守着棘棘树,被动地等着成熟的果果掉下来。
水流冲击着两人向后倒去,秦加连忙逆着方向踩了几下稳住底盘,溅起的水花沾湿了小美人的衣衫。
秦加咬咬牙:“你抓住藤条往上爬,我在底下托着你。不难的,只要不松手。喏,我演示给你看一下。”
他转身打算拽住一串绿藤,却疼地缩回手,丧尸的深黑色血液滴落,在水中飘散晕开。
两人一看,原来是秦加的手掌割出一道长长的伤口,罪魁祸首正是他刚才捏住的爬墙虎叶子。
地锦的叶片呈锯齿状,一般来说,它们的柔软是不足以对人体造成伤害的。
只是精神空间里的地锦没有限制,完全随着主人的目的改变形态,现在它的直径扩张到数十厘米,叶片坚硬,边缘格外锋锐,削铁如泥。
幸好秦加方才只是轻轻地握了一下,若是使出全力,很有可能半截手掌直接被切掉!
两边的玻璃幕墙发出沉重的嘎吱声,居然也在挪动,慢吞吞、但不可抵抗地向对面接近。
迷宫的通道原本也就几米宽,按照这样压缩的速度,没两分钟他们就会被怒张的叶刀刺穿,或者干脆被看起来即将合拢的墙壁压成肉泥。
叶刀如此尖锐,爬上去是不可能了。
地上水越来越黏,有凝固之势,抬脚的动作也变得更加艰难,能不能走得动都是未知数。
还有什么办法,还能想出怎样的招数,可以在绝境中逃出生天?
秦加把麦汀汀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成为最后一道壁垒。
他也怕,怕得浑身都在抖,但他还是要保护自己喜欢的人。
哪怕才认识这么短时间,哪怕是听起来虚无缥缈的一见钟情,可一见钟情仍旧需要真心。
说不定,他自嘲地想,说不定这就是自己一生一次仅此一回的心动了。
能怀抱美人而死,做鬼也风流。
听起来不亏嘛。
小美人低声啜泣:“对不起……没能救你。”
秦加摸摸他软得像新雪一样的浅银卷发,叹息:“哎,应该是我跟你道歉才对,你本来命不该绝于此的……”
如今说这些,都没有用了。
麦汀汀仰起小脸,烟蓝的眸子里满是蒙蒙水汽。
睫毛一颤,掉下一滴眼泪。
秦加看得心疼得不得了,要知道他向来是最懂怎么对美人儿好,喜欢看他们精致的脸庞因自己一个小把戏,一句小玩笑展露笑颜。
如今却有一个漂亮的小家伙在自己面前垂泪,还偏偏什么都做不了。
两边的翠绿刀刃近在咫尺,所剩无几的时间里,秦加把少年单薄的身体抱得很紧。
能在生命结束前的最后一刻,与另一人依偎着,就算既无体温也无心跳,起码拥有同频的颤动,不至于孤独地等死,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幸运?
毫厘之差的刀尖上零落着冷冷的寒光,四面八方奔涌而来的青翠几乎要将两人吞没。
他们闭上眼,等待着剧痛穿透自己的身体。
同一时间,现实世界中怎么敲门、踹门都无果的昆特瘫在地上歇息,震惊地看见装着麦小么的小书包忽然被一颗巨大的泡泡包裹住。
那泡泡剔透玲珑,载着小书包徐徐飘浮至半空,淡金色的光晕以它为原点,涟漪般一圈圈扩大。
在那之内,沉睡多时的人鱼幼崽倏然睁开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