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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夫郎养我众将士[种田] 稼禾 5541 2023-12-20 10:34:02

用过晚饭, 常河送小孩回家。顺带跟他爷爷说说买葫芦的事儿。

戚昔跟燕戡一起收拾了饭碗,回到屋子里。

戚昔侧靠在床上,长发散了满背。他倦怠地闭上眼睛, 对屏风那头还在洗澡的人道:“明儿个早起, 你叫我。”

“夫郎要做什么?”

“今儿食客念叨着咱铺子里的菜色不够, 想着再做一个。明早去早市买些肉回来。”

戚昔店铺开的时间也不短了, 每日要用的菜都是摊贩赶早先直接送过来,所以也不用他们自己去跑。

“明日我正好要去大营, 那我叫夫郎一起。”

戚昔抱着被子在床上翻个身, 含着困意囫囵道:“那就麻烦将军了。”

“都是一家人,大公子不用客气。”

不知过了多久, 那边洗澡的声音落下。

戚昔睡得模模糊糊, 被子被掀开。

夜晚的凉风飘了一点进来, 不得戚昔更深地往被子里钻,后头贴来温热。腰上被硬邦邦的手禁锢住,戚昔随着燕戡的力道一滚, 直接落进了暖烘烘的怀里。

燕戡埋在戚昔发中, 嗅了一口浅淡的香气,也灭了烛火闭上眼睛。

*

清早,斜沙城难得下了晨雾。朦胧的一层, 让街道两旁的摊贩都仿佛置身于仙门府邸。

早市上的菜最为新鲜。叶片青翠,上面沾着白霜, 剔透似玉。只路过仿佛都能闻到上面的清香。

这些大都是菜农们今早上现摘后直接挑着担子来卖。

菜农吆喝着,留得不少出来采买的人驻足细看。

铺子里有菜, 戚昔直接从菜市转到里面的肉市。

北地肉市上几乎见不到牛肉, 朝廷规定耕牛不许买卖用于宰杀。即使生病的牛要杀也须得上报官府。

最多的是羊肉。北地养羊,冬日吃羊肉暖身子, 是最合适不过的。

除此之外,就是猪肉与鸡。

斜沙城的鸡为本地养的鸡。肉香且细腻,无论是炒着吃、焖着吃还是炖着吃,味道都极好。

戚昔这一趟过来,就为着这鸡肉。

肉市铺子沿街两旁摆得整齐,有钱的就租个门面,没钱的就支个摊子。戚昔一入内,顿时有人招呼。

“戚老板,肉已经送过去了。可还要上些什么?”

说话的是个九尺高的壮汉,单是那胳膊就比常人的腿粗。人看着一脸横肉,但最实诚不过。戚昔也看中此,才与他长期合作。

戚昔礼貌一笑:“来瞧瞧鸡肉。”

“鸡肉啊,那您得再往里边儿走走。”

好地方多被卖羊肉的肉贩占了。寻常人家添牲畜最先添的就是这鸡,所以专门来市场上买鸡肉的人会比买羊肉的少些。

肉卖得一般,得的钱不多,租的位置也就一般。

戚昔冲着人道了谢,继续往里。

一连过了五六个卖羊肉或猪肉的摊子,这才见着一个卖鸡肉的。

那摊主见戚昔冲着自己的位置来,连忙站起来笑着招呼:“戚老板,今儿个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戚昔定睛一瞧,摊主有几分面熟。

“您家今年酿出来的酒着实好喝,可惜我这看着摊子,不然我天天往你家铺子坐。”

戚昔笑答:“我瞧着待在外面久了也冷,若是想喝,之后让人来铺子说一声。我让店小二直接打了酒送过来也可以。”

“那敢情好!咱这地儿的人就好这一口。”

见戚昔看着摊上的鸡,他立马介绍:“都是今儿个收上来家里现杀的,新鲜着呢。您瞧瞧这肉,不油不腻,正正好拿回去炖汤。”

鸡毛处理得很干净,尤其是翅膀这些部位,毛管都见不着几个,一瞧就是用了心思的。

不过有个问题他没想到,戚昔不抱什么希望地问:“你这卖的都是整鸡,可否有分好的鸡胸肉?”

“您说笑了。就见过那羊肉、猪肉分了,可没见过这么小的鸡肉分啊。这要是分了,鸡头归鸡头,鸡脚归鸡脚,也没谁吃不是。”

戚昔浅笑:“是我浅薄了。那来两只鸡。”

斜沙城没有分鸡肉卖的方式。戚昔本来想做点鸡米花,但整只鸡拿回去,他还得考虑剩下的鸡肉怎么处理。

先看看情况吧。

回到铺子的时候,昨晚燕戡说来帮忙的人也来了。看她跟常河的说说笑笑,又是个熟识的。

两人转头见了戚昔,小姑娘立马行礼。“郎君,我叫方俏儿。郎君叫我俏儿就好。”

小姑娘年岁不大,但手脚麻利,是个常做事的。

戚昔点点头。

常河将前面的事儿交给方俏儿,跟戚昔去后厨。“方俏儿是郎君从咱隔壁的将士家眷里找的。”

戚昔将鸡放下,道:“年岁不大。”

“是,今年十六。因家中只有残疾老父,所以才出来找活儿做。不过人聪明,教一遍就会。就来了一会儿,做事儿我看着就没什么问题。”

没多说小姑娘的事儿,常河瞧着戚昔放在灶台上的两只鸡问:“郎君买鸡做什么?”

“做些下酒菜。你就在这边帮我打下手吧。”

“行。”

戚昔将鸡肉洗了,鸡胸肉挑出来切成肉丁。其余的也让常河切得细碎。

鸡肉下葱姜蒜胡椒等料腌制,裹上面粉下锅炸。两遍过后,戚昔将磨好的辣椒粉撒上去。

常河在灶前烧火,见着那黄灿灿的肉咽了咽口水。

“尝尝。”

常河搓着手笑:“那我就不客气了。”

刚出锅的鸡米花还有些烫嘴,不过腌制得够好。里面的鸡肉味道足够,外面又裹上一层火红的辣椒面,又脆又香。

“可好?”

“好吃!”常河瞧着那晾着油的炸货眼睛都亮了。

正巧小姑娘进来端菜,戚昔指着刚出锅的鸡米花,道:“俏儿,一桌上几颗试试。”

“知道了郎君!”小姑娘声音跟黄鹂似的,婉转动听。跟腿边的小孩一唱一和,这铺子里更热闹了。

总共两只鸡,能做鸡米花的位置就那么一点。匀出去给客人们尝了一盘先试试菜,剩下的也不够卖。戚昔打算留着给自家人当零嘴。

前头,客栈关掌柜正美滋滋地喝着酒。见小姑娘上了新菜,不用招呼自己就伸手拿上一盘。

拳头大的料碟里就四五粒鸡米花,上面撒着些红艳艳的小粉末。

“客人尝尝,我家老板刚做出来的。好吃与否,给个建议。”

小姑娘喜庆的声音挨着桌子传过去。

关掌柜直接吃了一个。“咔嚓”一声,外脆里嫩,不等烫得吐舌头,一股刺激的味道直冲鼻腔。

“好生霸道!”

微微刺疼的感受散去,又是酥脆的外皮儿与几乎爆汁的鸡肉。

关掌柜一口气吃了三个,立马道:“好吃,小姑娘我要一盘儿!”

抱着疑惑的心态食客们见他如此,立马尽数吃进嘴里。“金黄似豆,如何做得这么香!我也要一盘!”

“抱歉各位,小店今日是试吃。”常河又端着盘子出来,一桌同样小几块的鸡肉。里面间或放着几个不能吃的干辣椒段。

“此乃辣子鸡,各位试试。”

常河舔着嘴唇,他亲眼看见戚昔是怎么做出来的。刚刚他在里面吃了不少,初吃着刺舌头,可越吃越不够似的。吃到额头冒汗了,听得戚昔一声笑,他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

这会儿见食客们先是毫不犹豫塞了一个辣椒段。

常河都来不及阻止,便看他们拧着眉,一脸苦涩。

常河:“红的为一辅菜,名叫辣椒。入口与茱萸像是。能不吃就不吃。”

见吃错了,食客立马闷了口酒。虽遭了罪,但就凭这辅菜上的味道都足以让他们再次尝试。

眨眼间,那小小几块鸡肉便没了。

等所有人顺嘴说再上一盘时,常河拱手笑笑:“这些乃是新品,得明儿才上。诸位也尝了,可习惯?若口味不适尽管提出来,我们郎君再改进改进。”

“嘶……”一食客吐着舌头,脸比喝酒都红。

“能有什么不习惯的,唯一一点就是能不能备得多些,明儿肯定不够吃。”

常河笑着应答:“好,我跟郎君说。”

两只鸡送了些给客人,剩下的戚昔打算留下午饭的时候吃。铺子本是酒肆,重点在酒。戚昔倒没怎么琢磨这菜品。今日出了这两样,加上从前那些能管上一两个月。

他的重点还是这酒。

秋日果子多,戚昔趁着的得闲将果子洗干净,做了不少果酒。只现在没到时候,动不得。

铺子要一直开下去,院子里烤酒的东西便用棚子搭着,一直没有撤。

三五不时烤一次,铺子里空了的大酒缸子也渐渐填满。

午间燕戡没有回来,只铺子里的三个大人加一个小孩就将这剩下的鸡米花跟辣子鸡吃完了。

戚昔抿了一口茶清清嘴里的辣味儿,他对常河道:

“明日你让阿兴帮忙再买些辣椒,越多越好。花椒、葱姜蒜也添一些。还有去肉市的鸡肉摊子,谈谈价,让那边暂且每日送十只鸡过来。”

今年在将军府种了辣椒,前面几茬不是自己吃了就是送人了。

最后一批红辣椒收上来之后,选了品相好的留明年的种子。剩下的一部分在将军府用作调料,一部分送到了铺子里。

量不多,所以还要在斜沙城里翻找翻找,应当也能采买到不少。

常河:“那郎君这两盘菜那怎么定价?”

两样东西都用得香料不少,加上鸡肉不算便宜。戚昔算了算,道:“小盘为一小份,二十五文一盘,大盘五十文。”

常河喜上眉梢:“总算除了这卤肉,有卖得上价的大菜了。我今晚就把牌子给做出来挂上。”

“你看着办就好。”

铺子里热闹,前面都是食客谈天说地。戚昔不喜人多,也就一直在后厨呆着。

来喝酒的食客吃一顿的时间长,也不用一直炒菜上菜。

戚昔想着那些交给各个村子的蔬菜种子。

种子不多,若明年大家全种了算下来应该也不多。那依旧要自家多种。

“夫郎想什么?天都黑了,还坐在里面不动。”

戚昔往外一瞧,太阳早就下山。燕戡站在门口,天黑得已经看不见他的脸。瞧他后面坠着个东西,也不知道背的什么。

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戚昔都不晓得被他看了多久。

他道:“在想斜沙城的菜还是不够,明年自家也要多种些。”

“那便多种。将军府后面的地不多,东边的、南边的良田薄田都有百姓要,夫郎干脆种去大营那边。”

“辛辛苦苦开出来的地让我种菜,你那些将士怎么办。”

“能怎么办,要是种的菜吃不完,夫郎瞧着我们可怜的份儿上匀出来给一点也行。”

“怪模怪样。”戚昔笑了一声,起身帮忙去将背篓接下来,“这么重,背了什么?”

“果子。从大营回来的时候又进了一趟山,正好秋天,满树的果子。我念着夫郎喜欢所以就摘了不少。”

燕戡去把蜡烛点亮些,跟戚昔一起围着那背篓。

戚昔拿出一个毛绒绒的半个鸡蛋大小的绿色果子。“猕猴桃?”

燕戡看着他欢喜的样子忍不住唇角翘起。“你们那里叫这个名字。”

戚昔一顿。

关于自己身份一事他们都心照不宣。这还是第一次燕戡直白地挑明。戚昔见他笑着,也放松了身子。

“是叫这个名字,不过个头大不少。”

“山上的都小,我走过那么多地方的山,就没见过多的大的。”

戚昔拍了拍衣摆站起来,凝着燕戡的眼睛道:“因为经过一代一代的人工栽培选育,所以就大了。在我们那儿几乎是人人都能吃到的寻常水果吧。”

燕戡见戚昔眼中没有怀念,只是寻常的叙述。他心神一松,走过去将人搂住。“若是如此,那我们也试试。”

戚昔回抱男人窄瘦的腰:“你为何会跑到山里去。”

燕戡蹭着戚昔,寸寸感受他脖颈上的温度。

“路过有事。正好山上的果子也熟了,夫郎可想上去看看?”

戚昔脸被燕戡挤得有些变形,他微微偏了偏头:“不是说上面豺狼虎豹多。”

“不进去深了,就在外面走走。正好夫郎每日都待在铺子里,趁着现在还有些好天气多出去走走。等冬日你是想出去我都不会让你出去。”

戚昔被他黏得呼吸都不畅,抵着那大脑袋,答应下来。

“那看明日天气如何,好的话就去。”

“不行,这新菜才出来。明日要忙。”

“夫郎……我多找一个人来可不是让你一直待在厨房的。”

戚昔后知后觉自己应下燕戡过快,可答都答应了,他只能道:“推迟几日可好?”

“几日?”

“十日。”

“十日山上的叶子都掉完了。”

“那七日?五日。”

燕戡埋在戚昔的肩膀上闷不吭声。

戚昔捏着燕戡的脸,语气沉了沉:“三日。”

燕戡哼哼唧唧在戚昔的肩膀上蹭,就是不开口说话。戚昔拉开腰上的手,后退一步。

“不能再少了。新菜才出来,如何在铺子开得正红火就时关门。”

燕戡拉住戚昔的手包裹在掌心:“也没让夫郎关门,只一日不做这菜罢了。三日就三日,就这么说定了。”

*

三日后,戚昔穿了一身利落的窄袖衣衫,脚下踩着长靴。发丝也尽数梳了上去扎成了马尾。

英姿飒爽,俊朗如松。

清早吃过饭饭,戚昔从大门出去。

燕戡骑着马等在巷子里,他弯腰冲着戚昔伸手:“我们从西城门口过去,骑马快。”

戚昔看着他手,跟他拍了个巴掌。“遇到认识你我的人怎么办。”

燕戡下马直接掐着人的腰搁在马背上。

视线陡然抬高,戚昔眼中闪过慌乱。“燕戡,你先走,我随后就过来。”

燕戡气笑了。他双手插着腰看着马上的人:“夫郎,我就这么见不得人?”

戚昔深吸一口气:“你又不是不知道。”

“行吧。夫郎心里,我就是见不得人。”

戚昔说不过他,索性闭嘴。

燕戡翻身上马,双手从戚昔腰侧穿过直接牵住缰绳。“夫郎若是怕,眼睛闭上就行。”

戚昔没好气瞪他一眼。脚下一动,玄风顿时哒哒哒迈着轻快的小步子往西边走。

“燕戡!”真就这么走了?!

“好了好了,瞧瞧,这里是谁落下个帷帽。”

戚昔捏住头上的帽子,眼前也被黑纱挡住了。他顿时气闷。这痞子。

“驾!”

玄风顿时跑快,戚昔不得不绷紧身体,怕自己被甩下去。

“夫郎不怕。”燕戡笑了一声,手紧紧圈住戚昔的腰。前胸贴着戚昔后背,将他整个人拢着。

渐渐的戚昔放松身子,看着一路倒退的屋檐瓦舍,摊贩走卒。心情像秋阳一样,染成了橘红一般的暖色。

却蒙山连绵起伏,斜跨四个州府。高山巍峨,半山腰往上就已经能看见下的雪了。

半山腰以下,还没落尽的树叶红黄交错,像精心调配的彩画。

一路西行,有暖阳照着倒也不冷。

玄风不疾不徐跑了不到半个时辰,两人终于是到了山脚下。

刚一停,草丛里窸窣一声。肥硕的大灰兔子耳朵高竖,嗖的一下窜入草丛。

目之所及皆为树木,不过还没进山,所见的柿子树上也就只有顶端能瞧见几个黄透了的果子。还是被鸟吃了一半的。

燕戡再驱马沿着山间小道继续往里走了些,等那坡度渐大,两人才下了马。

前后左右全是林木,鸟叫声时远时近,走几步就听得见草丛里的响动。松鼠鸟兔,数不胜数。

戚昔跟在燕戡身侧,一时间看得目不暇接。

“物产丰饶,单进来就遇到好多动物了。”

“这里还算少,往深山里走,处处能遇到。”燕戡紧牵着戚昔的手,“

咱们就在外面走走,快冬天了,也猎些狐狸兔子,好给夫郎做些保暖的玩意儿。”

却蒙山猛兽多,山下的人也鲜少上来。

走动着,地上的松针咯吱咯吱作响,软绵绵的松针下尽是沃土。

“榛蘑。”

燕戡见戚昔蹲下,自个儿也背着个背篓跟他一样。

见戚昔眼睛就看着地上那丑丑的小玩意儿眼睛发亮,燕戡好笑:“夫郎难不成想采?”

“为何不采。”说着就伸手去。

燕戡放眼望去,一片尽是。他叹:“我带夫郎进来可不是为了这些的。”

“蘑菇也是山珍,何况这种炖鸡更是一绝。如何在你口中就成了小玩意儿了。快点采,吃不完的正好晒干了冬日里添个菜。”

燕戡摇头失笑:“夫郎说话,莫敢不从。”

秋日的山色极为好看,燕戡本意是带着戚昔再往上走,好好赏赏风景。但谁能料到他面上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的夫郎能对土里冒出来的小玩意儿感兴趣。

也罢也罢,他高兴也就依了他。

连着一片捡完,背篓已经装了巴掌深。戚昔蘑菇采得高兴,走着走着,又见枯萎的树干上好大一片木耳。

他一喜:“燕戡,斜沙城吃这东西吗?”

燕戡瞧着树上黑黢黢的东西,道:“灾荒年什么都吃,这木耳自然也吃。”

“铺子里有卖的吗?”

“有。斜沙城就这一处物产丰饶,山上面下来的东西在城里的总能卖上不少价的。只不过夫郎没遇到罢了。”

肥厚的木耳被戚昔几下摘完,再瞧燕戡背着的背篓,已经装了一半。

树林深,仰头不容易见得了天色。

戚昔只跟着燕戡走,一路上倒也不担心什么。

一路从山脚捡上来,又是蘑菇又是木耳。戚昔乐不思蜀。头一次在这里赶山,也找回了一丝为人的畅快。

往里走,草木深了。戚昔见燕戡从地上捡了两颗石子儿,刚想问,嗖的两下石子儿从他手中飞出。听那破风的声音就知道力道不小。

“头一次见你还有这本事。”

燕戡晃了晃戚昔的手,冲着刚刚石子儿飞去的地方扬了扬下巴。“我本事多着呢。瞧瞧为夫打了什么好东西。”

“什么?”

拨弄开草丛,两只大胖兔子倒地。

“啧,还以为是狐狸。”燕戡遗憾地拎起两只兔子往背篓里放。

戚昔见他皱着眉头一脸遗憾,不免笑了笑:“哪有那么多的狐狸。我衣服够,不用这些。”

他扯了扯燕戡的衣袖,道:“带我去你摘猕猴桃的地儿,咱挖一点藤回去种。在院子里搭个架子,等明年兴许在山下就能吃到。”

燕戡:“不在这边,要往南边一点。”

两人调转个头往南走,走着走着戚昔脚一拐。若不是燕戡扶着,人能直接趴在地上。

燕戡踢了踢脚下的栗子壳:“夫郎差点被扎成个刺猬。”

他蹲下去握住戚昔的脚:“可有受伤?”

戚昔手撑着他肩膀,道:“没有。”

“燕戡,捡栗子。”

燕戡手捏着戚昔的脚踝,动作一顿。他抬头很认真地看着戚昔:“夫郎真是见一个爱一个。”

戚昔眼角一弯,倾身拨弄了下燕戡后面已经快要满了的背篓。“可惜,我们应该带麻袋来的。”

燕戡笑得肩膀颤动,这抿着嘴一脸遗憾的样子愣是瞧着跟个小财迷似的。头一回见到他家大公子这一面。

“明日再来?”

“不开店了?”

“也不是不可……”瞧见戚昔凉凉地瞧着自己,燕戡立马改口,“开!肯定开。”

他放下戚昔的脚,认命道:“既然夫郎喜欢,那燕某就捡吧。”

戚昔看着男人头顶,眼里划过一丝笑意。

进山不到一个时辰,背篓就已经满了。最后两人挖了果藤,又在山里逛了逛,才慢慢离去。

这一趟收获颇丰,也让戚昔有了收购山货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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